文 | 有書洛水漢宮 · 主播 | 阿成
有書君說
戰(zhàn)火紛飛的春秋戰(zhàn)國時代,有這么一個流派:
它思變求新,力圖富國強兵,掀起了春秋戰(zhàn)國的改革浪潮;
它尚法重信,主張法無貴賤,開啟了以法治國的新時代;
它注重實踐,講究實際效用,被人們稱為積極入世的行動派;
它,就是法家。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有關(guān)法家思想的故事。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遷都洛陽。
自此,周王室衰微,諸侯崛起,政由方伯。
雖然繼位不久,但齊桓公卻有著宏偉的目標(biāo),他要成為天下霸主!
恰好,法家先驅(qū)管仲,有成就霸業(yè)的方法。
在鮑叔牙的穿針引線下,二人一見面,便生出相見恨晚的感慨,而法家也逐漸登上歷史舞臺。
“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民力?!?/section>
在管仲看來,想要成為天下霸主,必須走富國強兵之路,必須善于“牧民”。
“凡舉事,令先必出。”
在管仲看來,“牧民”之要,在于尚法令。
為此,他在每個鄉(xiāng)派一個人來指導(dǎo)人民落實法令。
“鄉(xiāng)置師以說道之,然后申之以憲令,勸之以慶賞,振之以刑罰,故百姓皆說為善,則暴亂之行無由至矣。”
世代相傳的思想根基,不會立即消失。
雖然看重法治,但管仲也不忽視禮教。
對內(nèi),他主張進行“禮、義、廉、恥”教育;
對外,主張做事也有“禮”。
公元前656年,齊國打敗蔡國后,順勢攻打楚國,以此提升自己的影響力。
楚成王質(zhì)問齊國為何要侵犯楚國,管仲卻以“禮”來使這次行動合法化: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
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
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復(fù),寡人是問?!?/p>
你們不按規(guī)定給周王室進貢,所以我要征伐你們。
其實,周天子根本就沒有說過要打楚國。
管仲之法,出于“禮”,又不想囿于“禮”,正是法家慢慢從其他學(xué)派中分離的表現(xiàn)。
近百年過去了,鄭國的一個人,進一步發(fā)展了管仲的“申之以憲令”的主張。
這個人就是子產(chǎn)。
以前,“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是大家的共識。
因此,法律條文都是保密的,有沒有罪,得看貴族階層怎么說。
子產(chǎn)打破了這個規(guī)定。
他鑄刑鼎,將法律公布出來,讓人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子產(chǎn)此舉,開啟了我國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子產(chǎn)的做法得到了貴族們的強烈反對,他們甚至揚言要買兇殺人。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鑄刑鼎的好處日益顯現(xiàn)。
鄭國犯罪案件日益減少,國力迅速恢復(fù)。
連晉國,也學(xué)鄭國鑄造了刑鼎。
子產(chǎn)鑄刑鼎,也是無奈之舉。
“禮崩樂壞”,舊的社會秩序失衡,新的又未建立,國家紛亂不堪,子產(chǎn)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能夠重新建立秩序。
每個新思想的產(chǎn)生,都有它的現(xiàn)實基礎(chǔ)。
隨著春秋晚期的結(jié)束,戰(zhàn)國初期的到來,法家的繼承者們在借鑒前人思想的情況下,又提出了許多新思想。
首先登上歷史舞臺的,是魏國國相李悝。
李悝認為“法”應(yīng)當(dāng)“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
并在總結(jié)各諸侯國立法司法的經(jīng)驗的基礎(chǔ)上,結(jié)合魏國實際,制定了《法經(jīng)》。
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tǒng)的法典,被稱為“律定之祖”。
不僅如此,李悝還提出,賞罰分明,廢除世襲為官制度。
一次,魏文侯問李悝:
“我賞罰得當(dāng),為什么老百姓還不歸附于我?”
李悝回答:
“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section>
李悝在《法經(jīng)》中的主張,在繼任者商鞅手中得到了發(fā)揚光大。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繼位不久,便向天下發(fā)出《求賢令》,招攬四方賢能,以圖恢復(fù)秦穆公時候的霸業(yè)。
三十多歲的商鞅得到這個消息后,興奮異常,懷揣李悝的《法經(jīng)》投奔秦國。
經(jīng)過三次試探,商鞅與秦孝公達成合作共識。
從此,秦國的變法圖強之路正式啟程。
在變法前,商鞅曾和杜摯有過一場激烈的辯論。
杜摯說:
“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變成法;
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換舊器。
仿效成法沒有過失,遵循舊禮不會出偏差?!?/section>
商鞅堅決反對:
“湯武不沿襲舊法度能王天下,而夏殷不更換舊禮制卻滅亡。
因此,治理國家沒有定法,只要與國家有利就行!”
他還進一步打破世襲制,提出“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并將嚴(yán)刑酷法放到國家治理的首位。
“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section>
他認為,刑法能產(chǎn)生實力,實力能產(chǎn)生強大,強大能產(chǎn)生威力,威力能產(chǎn)生恩惠。
他直接否定禮教的作用,說:
“禮樂,淫佚之徵也;
慈仁,過之母也?!?/section>
在商鞅的嚴(yán)刑酷法下,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zhàn),怯于私斗。
但也正如司馬遷在《史記》中評價法家的那樣,商鞅的做法過于“嚴(yán)而少恩”。
因此,在他失勢時,竟無一人敢?guī)退?,只得感嘆“嗟呼,為法之弊一至此哉!”
與商鞅同時期的慎道,因其中吸收了眾多道家思想,較商鞅而言,他的主張明顯溫和多了,他更看重權(quán)勢。
他打過一個比喻:
就算西施、毛嬙這樣的美人,如果穿得不好看,大家都不會多看一眼;
如果穿得漂亮,大家都會駐足觀看;
像堯這樣的賢人,在沒有權(quán)勢的時候,都不能夠指使他的鄰居。
但是一旦南面稱王,就能做到令行禁止。
因此,對國君而言,定君臣名分,“握法重勢”才是最重要的。
慎子的主張,即使在當(dāng)今社會,也很有啟發(fā)性:
很多時候,別人尊敬你,奉承你,你頭腦清醒地想一想,是自己真的厲害呢?
還是別人看在你所處平臺的份上,給你說的違心話。
經(jīng)過幾百年的發(fā)展,戰(zhàn)國末期,法家思想變得日趨成熟,這時候,法家出了一個集大成者。
這個人,就是韓非子。
韓非子結(jié)合其他諸子百家思想,提出了法、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法治理論。
他繼承了商鞅不循法古的思想,更加鮮明地提出時代變了,制度也應(yīng)隨之而變的想法。
“時移而法不易者亂,世變而禁不變者削。
故圣人之治民也,法與時移,而禁與世變?!?/section>
他惡禮儀,甚至認為“民固服于勢,寡能懷于義?!?br>
不僅如此,韓非子還認為人都是唯利是圖的。
因此,統(tǒng)治者要善于用人性的弱點來治理人民。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人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
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具矣?!?/section>
在人都是唯利是圖的基礎(chǔ)上,韓非子更加激進地提出夫婦、父母、子女之間的關(guān)系,都只是一個“利”字。
他曾說,作為君主,將喜愛的兒子立為太子,太子就會感激君主嗎?
不一定。
太子可能會盼望著君主早死,自己好早早登基,以免產(chǎn)生變數(shù);
君主立太子后,還會毫無防備地喜愛太子嗎?
不一定。
因為君主,會擔(dān)心太子篡位。
因此,韓非子認為,治理國家,一定要彰明法律禁令,要嚴(yán)格執(zhí)行賞罰規(guī)定。
只有這樣,人民才會服從管教。
正因如此,韓非子比法家前輩們更加注重馭臣之術(shù)。
他說:
“術(shù)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zé)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zhí)也?!?/section>
只可惜,韓非子因得不到重用,只能著書立說,他的理論沒有用于實踐。
韓非子的遺憾,李斯幫他完成了,并最終幫助秦國統(tǒng)一了六國。
正因為后期的法家過于激進,司馬遷才說法家:
“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
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yán)而少恩”?!?/section>
正如司馬遷所說,法家不可長用。
果然,只存在了14年,秦朝就被人民推翻了。
雖然秦朝滅亡了,但發(fā)展了幾百年的法家思想并沒有隨之消亡,只是以一種更加隱秘的方式存在,連漢宣帝都承認,漢朝是“霸王之道雜之”。
人類種族最穩(wěn)定的因素,莫過于世代相傳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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