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86例相互誤診分析
【摘要】目的:探討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相互誤診的原因。方法對相互誤診的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共86例進行回顧分析,討論誤診的原因。結(jié)果確定86例中精神分裂癥37例,心境障礙49例。86例中第1次住院時誤診者28例,其他均為在2次或2次以上住院時被誤診。結(jié)論單純以有分裂樣癥狀來診斷精神分裂癥和單純以有情感癥狀來診斷心境障礙是不合適的,須從發(fā)病癥狀及病程演變特點進行分析,以防診斷失誤。
【關鍵詞】精神分裂癥;心境障礙;誤診
臨床精神醫(yī)學和法醫(yī)學工作者由于受到傳統(tǒng)經(jīng)驗診斷的影響,在診斷精神分裂癥和心境障礙時,相互誤診是經(jīng)常性的現(xiàn)象。自2001年我國制定了《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并應用于實際工作中以來,這種失誤雖有所減少,但仍時有發(fā)生。這給臨床工作和司法鑒定工作帶來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筆者對2001年5月~2005年8月間在我院遇到的兩者誤診的病例進行回顧分析研究,以探討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相互誤診的原因。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86例患者均為我院2001年5月~2005年8月間住院患者。每例患者均為發(fā)病2次或2次以上,曾分別診斷為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者。其中男47例,女39例;年齡范圍:16~58歲,平均(37.2±14.6)歲。
1.2方法
對上述病例,由3位具有副高以上技術(shù)職稱的醫(yī)師,以中華醫(yī)學會精神科分會制定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進行再診斷。以再診斷的結(jié)果作為標準,對照判斷以往診斷失誤的分布情況進行回顧分析。
2.結(jié)果
通過上述方法再診斷后,確定86例中精神分裂癥占37例,心境障礙占49例。其中第1次住院時誤診者28例,其他均為在2次或2次以上住院時被誤診。
3.討論
3.1心境障礙誤診為精神分裂癥
通過回顧分析發(fā)現(xiàn):本組資料中37例心境障礙誤診為精神分裂癥時,仍以情感癥狀為主導癥狀,同時出現(xiàn)一些分裂樣癥狀。以往診斷時忽視了情感癥狀,而過分強調(diào)分裂樣癥狀,這是造成診斷失誤的主要原因之一。這就提示我們僅研究橫斷面的精神癥狀不足以準確診斷或鑒定。另外,因為同一種或幾種精神癥狀可以在不同的疾病中出現(xiàn),故單純以有無分裂樣癥狀來鑒別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是對疾病的概念認識不足、絕對化及對某些癥狀的誤解,這是造成誤診的又一原因。過去診斷躁狂癥或抑郁癥的經(jīng)驗和概念,是單純以有無明顯的“三主征”為準,當患者出現(xiàn)幻覺、妄想或邏輯障礙等所謂分裂樣癥狀時,不論其“三主征”如何明顯,也一律劃歸于精神分裂癥。本組資料中將心境障礙誤診為精神分裂癥的病例數(shù)占誤診病例總數(shù)的56.98%,由此可見這種傾向的嚴重性。
近年來許多醫(yī)務、法醫(yī)工作者,對心境障礙診斷過低,而精神分裂癥的診斷呈嚴重擴大化,造成這種診斷偏差的原因是對疾病的概念認識不一致,以及對疾病的臨床現(xiàn)象學研究不深入。從20世紀70年代至今,許多資料從不同的角度研究所謂“分裂性”癥狀在心境障礙與精神分裂癥鑒別診斷中的地位,認為“分裂性”癥狀并非精神分裂癥的專有癥狀[1]。這些癥狀諸如:幻覺、妄想、思維形式障礙等,在很多精神障礙如:器質(zhì)性精神病、心境障礙等都可以出現(xiàn)。在臨床上發(fā)現(xiàn)患者存在這些癥狀時,必須對疾病的過程詳加了解、密切觀察,以確定它們是在何種背景上出現(xiàn)。WHO組織的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Schneider一級癥狀可見于23%的典型躁狂癥和16%的典型抑郁癥。DSM-Ⅳ中明確規(guī)定:如有情感癥狀必須在精神病性癥狀之后出現(xiàn),或持續(xù)時間明顯較短,否則就不能診斷為精神分裂癥。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將情感低落誤認為是情感淡漠。情感淡漠是情感普遍而深刻的變化,這種情感變化并不限于外在的表情、言語和行為,更重要的是患者主觀上沒有什么情感體驗;抑郁癥患者表現(xiàn)出情感低落、呆板、遲鈍時,并非沒有內(nèi)心的體驗,而是由于極度憂傷而抑制了整體的精神活動,故其無法通過言語來表達這種體驗,而當癥狀緩解后,患者是能夠描述當時的內(nèi)心體驗的[2]。如能了解這些情形并把握這些原則,那么對減少心境障礙誤診為精神分裂癥是大有幫助的。
3.2精神分裂癥誤診為心境障礙
與前述的情況相反,也有將精神分裂癥誤診為心境障礙的,其比例也不小,在本組資料中其占誤診總數(shù)的43.02%。精神分裂癥也可有情感癥狀,尤其當患者情緒低落并有自殺的意念或行為時,更要考慮抑郁癥的可能性。精神分裂癥的情感癥狀大多數(shù)不足以達到診斷心境障礙的標準,就通常情況而言,精神分裂癥患者雖出現(xiàn)自殺意念或行為,但在精神檢查中其訴說不出抑郁的心境、自殺意念或行為往往是受到幻覺或妄想癥狀的影響而產(chǎn)生的。情感癥狀是以分裂樣癥狀為背景,當分裂樣癥狀緩解時,情感癥狀也隨之消失。
本組有37例精神分裂癥誤診為心境障礙,其原因是對心境障礙的描述性定義理解不透。這些病例雖存在心境障礙的某些癥狀,但并非以情感癥狀為主導癥狀,表現(xiàn)的是不協(xié)調(diào)的精神運動性興奮或抑制。
3.3建立正確診斷的工作方法
目前精神分裂癥與心境障礙均無特異的診斷方法。我們應從實際工作出發(fā),廣泛收集病史,從臨床癥狀的表現(xiàn)及其演變特點綜合分析,嚴格掌握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才能避免診斷失誤。精神分裂癥的診斷主要依據(jù)臨床特點,即建立在臨床觀察和描述性精神病理學的基礎上。心境障礙的診斷應主要建立在對癥狀學(橫斷面)與病程(縱向)的分析之上[3]。另外,在遇及以情感癥狀為主要臨床表現(xiàn)的非典型病例時,在排除其他精神障礙如器質(zhì)性精神障礙之后,應首先考慮心境障礙,待排除后再考慮診斷為精神分裂癥,這有助于減少診斷、鑒定的失誤。
【參考文獻】
1.江開達.情感性精神病臨床現(xiàn)象學.中國神經(jīng)精神病學雜志,1986,2:17.
2.顧牛范.王祖承.精神醫(yī)學進修講座,第3版.上海:上海醫(yī)科大學出版社,1999,208-210.
3.沈漁.精神病學,第4版.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2001,3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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