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這篇文字的說明 《明實錄》是明代歷朝官修的編年體史書,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資料,具有重要史料價值,是研究明代歷史的基本史籍。記錄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實,其中建文朝實錄附于《太祖實錄》中,景泰朝實錄附于《英宗實錄》中。全書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書,系以朝廷諸司部院所呈繳的章奏、批件等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員收輯的先朝事跡做補充,逐年記錄各個皇帝的詔敕、律令,以及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大事而成。無標點藍本取來自社科院為《明實錄》版。 以本人淺陋的功底,標注標點、日期、人名僅為朋友們方便閱讀。并表達對開創(chuàng)歷史的先人及研究史實的今人的敬意。望能為從事地方志,人物志,分類志、今日話當年的朋友提供便利。 拋磚引玉,全無章法。歡迎指正。 望版主、編輯,高抬貴手,明實錄流傳于世,源于手抄。清末至今逾百年,尚未有完整的標點及人名備注版,確為憾事。為其標點、校正、勘誤則大費周章,且頗為費時。一日完成一卷,尚需10年之時。能過則過,功德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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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十七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丁卯(1554年十二月初一 公元1554-12-24)
○朔陜西階州地震
○升總督陜西三邊兵部左侍郎賈應(yīng)春為右都御史兼右侍郎,寧夏總兵姜應(yīng)熊為都督同知,巡撫王夢弼為右副都御史仍各賞銀三十兩,纻絲二表里。僉事潘玙等副總兵孫朝等俱升一級。初套虜數(shù)萬人屯寧夏山后,先遣精騎五百余出掠紅井。應(yīng)熊等戒將士固守紅井,以綴虜師。而密遣兵繞出虜后,薄其營。虜大驚亂,我兵斬首一百四十級;奪馬一百余匹。至是巡按御史吉澄上首功狀。兵部請錄諸臣功因言副總兵崔麒前逮問未決亦宜宥免。得旨麒仍候問明奏處。余如議。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戊辰(1554年十二月初二 公元1554-12-25)
○秦寧朵顏福余三衛(wèi)夷人都督只兒挨等差頭目升合兒等及都指揮主蘭臺等各來朝貢馬,宴賚如例。
○崇信伯費煒卒,賜祭葬如例。
○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傅頤為陜西按察使。
○錄三年內(nèi)廠衛(wèi)緝訪及鎮(zhèn)撫司理刑功。蔭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黃錦弟侄一人及掌錦衣衛(wèi)事左都督陸炳一子俱為百戶;右都督朱希孝一子為所鎮(zhèn)撫;升錦衣衛(wèi)署指揮僉事掌鎮(zhèn)撫司事萬文明為指揮同知;千戶李隆為署指揮僉事;旗校等各升一級。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庚午(1554年十二月初四 公元1554-12-27)
○慈孝獻皇后忌辰, 奉先殿行祭禮。遣東寧伯焦棟祭 顯陵。
○四川播州宣慰使楊烈差長官都春等來朝貢馬,給賞如例。
○蔭禮部左侍郎吳山子一惺,順天巡撫兵部右侍郎吳嘉會子蒙俱為國子生以三年考滿也。
○令浙江按察司副使陳宗夔、陜西左布政使孔天胤右布政使何其高閑住各坐貪污,為巡按御史孫慎、吉登所紏也。
○蔭故提督兩廣兵部右侍郎應(yīng)槚孫崇元為國子生。
○戶部覆:刑部右侍郎陳儒言委官勘實大同屯地定為上中下分。數(shù)上等起徵本色,中等折色七錢,下等三錢。山西、河南民運銀量地之遠近險易,以定本色折色之例,兵馬按伏防御出百里之外,過五日者許支行糧。臨陣對敵,遭罹鋒刃者雖在五日百里內(nèi),亦準支給。其副總兵馬登駐營近地冒支行糧。游擊高尚古折支軍餉多所乾沒。宜論治如律,詔俱依擬尚古奪俸半年,登下所司逮至京問。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辛未(1554年十二月初五 公元1554-12-28)
○升南京太仆寺卿高耀為順天府府尹。
○廣西道御史黃國用言 皇上近因霖雨為災(zāi)議興 陵京諸處工役事非得已,但京師比當水旱疾疫之后,民力困竭,物價騰踴。商人畏買辦之艱,車戶病載運之苦。往往毀家鬻具以逃閭,并蕭然可為太息且各工計費不下數(shù)百萬。而工部貯庫之銀不及三分之一上下。公私困匱,至此若將各工并舉,恐民愈不堪,工亦難以就緒。不若酌量緩急,姑擇其一二要重者,并力興工。余俟豐年以次及之。庶國計民生兩無所妨。御史陰秉晹、徐紳亦以為言。得旨各工先盡見在物料修理, 山陵橋路,余如議漸舉。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壬申(1554年十二月初六 公元1554-12-29)
○以冬深無雪遣文武大臣、英國公張溶等祭禱各宮廟。是日禮部類奏災(zāi)異 上報曰:災(zāi)異屢見,仁愛下垂。朕敢不仰承 天意。爾內(nèi)外臣工未宜一以歸上,須分理有責。若能同寅恤民和衷乃職,豈無感動。即今禱雪之日為始,各青衣辨事九日思省。以誠勿但白已。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癸酉(1554年十二月初七 公元1554-12-30)
○永康候徐源卒賜祭葬如例。
○升南贛巡撫右副都御史談愷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wù)兼理巡撫。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甲戌(1554年十二月初八 公元1554-12-31)
○罷百官臘宴。
○詔遣原募山東御倭兵還。自采淘港之敗,東兵遂不振。會主將李逢時等被逮皆郁思歸稍自引去。總督張經(jīng)請下有司追捕。兵部言此輩俱系北土烏合之兵,驅(qū)之蘇松水澤之地固非其宜。今不如悉放遣之。詔可。
○命調(diào)永順宣慰司彭明輔、保靖宣慰司彭藎臣各帥所部土兵三千人前赴蘇松剿賊。先是總督張經(jīng)議調(diào)廣西狼兵及湖廣民兵尚未至,而蘇松自十月后新倭繼至者又萬余人。經(jīng)至是告急,因復(fù)以調(diào)兵。請許之。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乙亥(1554年十二月初九 公元1555-01-01)
○以蘇州被倭?xí)毫顫G野鈔關(guān)收折色一年
○兵部覆巡按直隸御史徐紳三議
一、議簡兵。謂邇者京營兵既冗,而又增募至四萬人。中間多老弱冒替者宜精簡,而時練之,厚以衣糧。俟秋防有警,量遣征戍。
一、議備倭。謂倭賊嘗以設(shè)伏取勝,不系兵眾寡。今蘇松常三郡民兵軍余及諸路所調(diào)募者殆四五萬眾。而兵多無制,何以克敵?請自今嚴行守臣簡練本處壯快沙民,使之人自為戰(zhàn)。因汰去客兵之無用者,其供億諸費。或以應(yīng)天、徽寧池太、廬州、安慶、滁和、廣德等府州所屬民壯、弓兵于十分之內(nèi)其六存留,守御其四暫免應(yīng)役。每名輸工食銀七兩二錢給軍、或以南京兵部積貯船料銀暫借二十萬兩。俟事寧漸次補償。
一、議修邊。謂比歲霪雨為災(zāi),各邊塞垣傾圮。亟宜修葺而司計告匱。請以山東、河南兩班民兵汰去一班,但留三千壯者入衛(wèi)。其余每名徵其原派工食銀三十六兩輸以修邊。仍將徐邳入衛(wèi)民兵一體折徵暫行二年。
得旨允行。南兵部銀準借十萬兩各處,民壯弓兵今提編三十五年折銀如紳原擬之數(shù),其余均徭不分銀力二差,俱納銀一兩。送各軍門充餉。
○湖廣四川守臣誘擒龍?zhí)栋矒崴九岩?/span>黃俊及其黨李仲實等,俊子中詣軍門降施州平。初俊據(jù)支羅洞寨貪暴不法,以睚眥殺人坐告系獄。會白草番反,中因為父請,貰罪立功及自求為副安撫。黃軏后指揮杜過入其賄,為言于軍門許之。俊出益驕乃與中及群盜李仲實等逆命橫行。四川奉節(jié)云陽萬縣間官軍捕之,反為所敗。至是副使熊逵、參議萬文朝、僉事陳其樂等計擒俊與仲實等。俊死獄中,中懼肉袒,詣同知田助降。執(zhí)俊余黨譚景雷等自贖,撫按官以聞。 上從部議俊追戮梟示,仲實等論斬,中免死謫戍,過等俱下御史問。逵等各賞銀十五兩,一表里。助與府縣官各賞銀十兩。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丁丑(1554年十二月十一 公元1555-01-03)
○夜月犯畢宿。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戊寅(1554年十二月十二 公元1555-01-04)
○京城內(nèi)外盜起。兵部以聞。 上曰:“京師多盜,巡捕官不加意緝捕。每私以軍馬倩人騎坐,玩法罔戒。其令巡視科道、協(xié)管主事、參將等官嚴核之?!?/span>
○錄三十二年延綏等鎮(zhèn)搗巢獲功。陣亡被傷官軍楊正等九百二十七人,及浮圖峪石門村等處獲功死事官軍張文學(xué)等八百七人。各升賞有差。
○詔原任貴州總兵沈希儀、松潘副總兵何卿亟帥家丁赴蘇松軍門侯用。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己卯(1554年十二月十三 公元1555-01-05)
○巡按御史黃季瑞勘上三十二年山西失事守臣功罪。 上從部議,下老營堡守備高尚古及太原參將杜承勛等六十五員于御史問。千戶郭承恩等十七員準贖。升賞有功指揮王世忠等八員及優(yōu)恤死事者俱如例
○居庸關(guān)把總楊淳獲奸細猾尚,守備太監(jiān)賈堪以聞。詔斬尚升淳、堪各一級。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庚辰(1554年十二月十四 公元1555-01-06)
○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吳岳為湖廣按察使 。
○升太仆寺少卿黃懋官為本寺卿 。
○蔭授故大學(xué)士張孚敬子遜膚為中書舍人。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辛巳(1554年十二月十五 公元1555-01-07)
○貞惠安和景皇后忌辰,遣都督僉事王朝用祭 陵寢。
○河南右布政使陶欽夔以疾求去,上不候命即。歸撫按官劾其擅離官守。因及在任不法狀。詔革職閑住。
○改浙江分巡領(lǐng)兵僉事羅拱辰為寧紹臺三府兵備專住紹興,從巡按御史趙炳然奏也。
○兵部覆上總督張經(jīng)條陳:
一、查復(fù)備倭舊政。言國初備倭之法,久廢不修。其最急者在勾補逃軍。乞即于見在數(shù)內(nèi)選取趫健余丁,習(xí)水戰(zhàn)者,各令收伍食糧。
一、總會水戰(zhàn)兵船。言倭寇入擾,其船必由海洋,其來必由浙東。請合浙之東西,江之南北各把總兵船為一體。每總以其半為游兵,半為守兵。倘賊入本總則并力截殺,入他總則守兵回守信地,而令游兵追捕。與他總互相策應(yīng)。其浙江之視蘇松。江南之視江北,亦如之有自分彼,此縱賊深入者,查所從來,治罪。
一、編立本地主兵。言諸路調(diào)兵勞費不貲,而吳浙間耆民、沙民、鹽徒、礦徒類皆可用。請于各府所屬州縣二百里以上者,編兵三百名。二百里以下,二百名。或均徭編派、或各里朋出每兵一名定銀十二兩,如自有丁壯鄉(xiāng)民準其應(yīng)役,否則徵銀募兵。
一、議設(shè)海防職守。言吳淞江口及黃浦一帶皆通海要路。兵船既設(shè),統(tǒng)領(lǐng)無人。請于蘇松各增設(shè)海防同知一員,而以水利通判并入巡鹽。其青村所福山港亦各增設(shè)把總一員守之。
一、議置游兵防護。言比歲倭賊焚燒糧船數(shù)多。乞動支南京戶部募兵銀兩,遣官于徐邳間召募驍勇一千五百人。付將官周于德領(lǐng)之,俾其沿河哨護。
一、筑立沖要城堡。言瓜州京口乃留都屏障,宜于對峙之處,創(chuàng)建城郭,修置水關(guān)。俾運道悉由中行。及浙之北關(guān),松之蒲泉亦各筑二堡,屯兵戍守。其經(jīng)費下守臣酌議。
一、申明賞罰條格。言我兵御敵有陸戰(zhàn)、水戰(zhàn)、生擒、奪回之異。賊兵臨我有夥,賊零賊從賊首惡之殊,宜各分別行賞,統(tǒng)領(lǐng)官亦各照部下功罪以為賞罰。其俘賊系獄者亟會訊處決,毋容久系,以防內(nèi)變。詔允行。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癸未(1554年十二月十七 公元1555-01-09)
○禮部以禱雪未應(yīng),請令百官齋戒。順天府官祈禱。 上曰:“朕欽天命,奉天時事上玄,膺洪佑,不敢自負自茲,冬未雪不容不禱,朕不敢要速劾于神。況夏秋雨水過多,但五榖之精乃寶也。朕誠不可自廢,今舉祈報醮典其令百官齋戒停常封三日。該府率屬,虔禱勿怠?!?/span>
○升南京光祿寺卿汪尚寧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提督四夷館太常寺少卿郝良臣為南京太仆寺卿。
○兵部覆奏刑部侍郎陳儒劾大同宣府總兵吳瑛、劉大章黷貨不法;參將朱云漢縱寇殃民。請戒飭大章,而下瑛、云漢于巡按御史問。得旨:大章降俸三級姑留策勵供職。所劾罪狀今巡按御史勘奏,余如擬。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甲申(1554年十二月十八 公元1555-01-10)
○革河南按察司副使茅坤職閑住,以巡按御史陳善治追論其先任廣西僉事時貪淫不職故也。
○論擒獲奸細哈答兒虎喇赤功賞都督陸炳銀幣官校各升級有差。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丁亥(1554年十二月二十一 公元1555-01-13)
○升江西左布政使汪宗元為應(yīng)天府府尹。
○兵部尚書聶豹等言:國家財賦大半仰給東南比者倭寇作難。調(diào)兵、選將、設(shè)官、增備三年。于茲始設(shè)提督于浙江等處,繼加提督于蘇松,巡撫又設(shè)總督兼理,將官自副參守把而下增置二十余員,調(diào)募客兵近自徐邳、山東,遠至廣西、湖廣所費各不下巨萬、又起原任總兵沈希儀、何卿各帶家丁打手一千,自是大兵四集,滅賊有期,顧在督撫諸臣協(xié)謀共濟耳。
臣聞御夷之道,守備為先,攻戰(zhàn)次之。故唐臣陸贄謂中國與夷狄各有所長,不可勉于所短而敵其長,宜用所長以乘其短。是以修封疆,守要害、塹蹊隧、壘軍營、謹禁防、明斥堠。務(wù)農(nóng)以足力,練卒以蓄威。寇小至則遏其沖,大至則邀其歸。據(jù)險以乘之,多方以誤之,使其勇無所施。眾無所用,掠則靡獲,攻則不能進,有腹背受敵之虞。退有首尾難救之患,此萬全之術(shù)也。
今江南州縣既鮮城郭,村居又缺墩堡,則封疆不修;各通海地方,守衛(wèi)官軍名存實亡,則要害不守;江南居民散處水濱,依江海者鼓楫可至,依腹里者舍舟可通,則蹊隧未塹;各衛(wèi)軍卒兵甲朽鈍,遇敵則奔,則軍營未壘;通番下海律有明條,今閩浙勢豪私造巨舟與賊交易,稍一厲禁怨讟朋興。自巡撫朱紈不得其死,法網(wǎng)遂撤,則禁防不謹;三壤雖存,鞠為茂草,孤村相望,幾絕炊煙,則民不得務(wù)農(nóng);進退無紀,功罪不明,則軍不蓄威。
三四倭奴梃刃而至,官兵數(shù)百相顧披靡。而蘇松沿海居民又每負貨賊所以覬厚利,是民借寇以生,而寇反資糧于我。安望能遏其沖與邀其歸耶。又開賊據(jù)崇明諸沙反據(jù)險待我,賊在月浦交戰(zhàn)彼且設(shè)伏,出奇多方誤我。又將虜去丁壯,髡黥入黨,絕其歸路,而各州縣又不能為之招諭處分,中間斃于矢石之下,含冤江海之中者不知其幾。凡此數(shù)者,皆我失其所長,而賊顧乘我所短也。
自非大加懲創(chuàng),亟圖撲滅,臣恐后患益甚。況蘇松密邇留都襟帶,江淮萬一搖動梗塞為患不細。乞申飭督撫嚴行守令,預(yù)筑城堡,掘抗塹,整軍置械,固守要害,團練土著,招撫脅從。其與各副參守把等官明賞罰之條,厲交通之禁。兩司及府州縣官可用者留之,不可用者調(diào)之去之,甚者以軍法從事。至于督撫罔功,則巡按御史核實紏劾容臣等從實參究。以章憲典如此庶,上下相維,臂指相使,東南不足憂矣。
得旨各處調(diào)兵將至,張經(jīng)其督率守臣區(qū)畫戰(zhàn)守克期蕩平若復(fù)怠緩重罪不宥。此歲題請海道江防聚兵等事有司漫不修舉,其令浙直巡按御史稽實以聞。豹初盛稱南北戰(zhàn)功,請 上謝玄受賀遂階一品,及是以警報日聞恐被譴責,故為此言脫己責云。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戊子(1554年十二月二十二 公元1555-01-14)
○命南鎮(zhèn)撫司管司事指揮使許玚、指揮僉事郭朝廉俱僉書錦衣衛(wèi)事。
○覆論遼東寧前失事罪以參將郭世勛守備不設(shè)謫戍邊,守備李尚文應(yīng)援觀望降二級。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己丑(1554年十二月二十三 公元1555-01-15)
○大風(fēng)揚塵四塞。
○代府吉陽王聰注薨,賜祭葬如例,謚恭順。
○浙江巡按御史胡宗憲奏上十月至十一月倭寇自健跳所分掠紹興各縣官兵前后擒斬三百余人。請錄巡撫都御史李天寵、原任參將俞大猷、副使陳宗夔、陳應(yīng)魁等功。詔先賞天寵等銀幣其所獲功,次下御史再勘。
○太保兼太子太傅總督京營戎政平江伯陳圭卒,賜祭葬如例,贈太傅謚武襄。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庚寅(1554年十二月二十四 公元1555-01-16)
○升南京鴻臚寺卿楊大章為南京光祿寺卿。
○南京通政司右參議盧宗哲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
○升山東右布政使馬森為江西左布政使。
○倭寇陷青村所。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壬辰(1554年十二月二十六 公元1555-01-18)
○升吏部文選司郎中劉大實為太仆寺少卿。
○山東按察使魏良貴為山東右布政使。
○廣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張堯年為貴州按察使。
○陜西道御史孫裒劾奏南京兵部右侍郎鮑象賢貪刻著聞不堪留鑰重寄,吏部覆言象賢歷撫三鎮(zhèn),所在有聲。今論其貪黷未審虛實,請暫令回籍聽勘。從之。
○福建福州府地震。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癸巳(1554年十二月二十七 公元1555-01-19)
○戶部覆刑部右侍郎陳儒奏以各鎮(zhèn)屯田責之分。巡僉事管理以各省起運;宣大糧草責之巡撫;催督發(fā)循環(huán)簿于管糧郎中,以便稽查。建倉廒于朔州等處,以儲民運。將大同犒賞地一千五百七十余頃徵收本折給軍。俱從之。
○命鎮(zhèn)遠侯顧寰總督京營戎政,武定侯郭守乾僉書中軍都督府事。
○增設(shè)整飭昌平等處兵備僉事一員駐昌平,從總督楊博奏也。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甲午(1554年十二月二十八 公元1555-01-20)
○英國公張溶、安平伯方承裕、左都督陸炳請賜乘肩輿。 上皆許之,后不為例。
○以廬州、淮安二府災(zāi)荒,準改折預(yù)徵本色馬匹三分之一。
○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丙申(1554年十二月三十 公元1555-01-22)
○歲暮,行大祫禮于太廟,命成國公朱希忠代
○以明日元旦節(jié),遣恭順侯吳繼爵、長寧伯周大經(jīng)、彭城伯張熊、武定侯郭守乾分祭 八陵。都督僉事沉至祭 恭仁康定景皇帝。都督僉事王朝用祭 孝潔皇后 哀沖 莊敬二太子。中官祭 恭讓章皇后各陵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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