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譜原有家規(guī)遺訓嚴明、詳至,近來修集,惟載學政公舊序一篇,而遺其條教,大失前賢貽謀至意。今查古本,略其文,撮其要,分類而列序之,句讀犁然,以便披賢自省,兼輿族眾常看常說之,夫不教而善者少,教而后善者多,故治家立訓。
門內(nèi)父母立教,教者必以正,毋偏私,毋護短,毋姑息,毋驕縱。兒女士農(nóng)工商,必有執(zhí)業(yè),兒成立,宜均平析爨,免日后紛爭。女幼亦可教以孝經(jīng)、論語、女訓諸書,使知禮法,長須嫁勿論財。
人子事親者,竭力承歡,先意將順,毋疾言倨色,毋憂愁忿怒,自不稱老,不言勞苦貧病,諱親之惡,怡聲熟諫,親之過必改,而止事不敢專,有善事不及告亦可專為出必告反必面親,老不遠游,游必有方,不越界定省,問侍必躬親勿怠,毋私蓄,自置飲食,父母疾痛求醫(yī)嘗藥不離臥榻,而撫摩之,不理他事,命之行即行,止則止,同其好惡,推而廣之。
夫婦主恩,和順吉,閨門嚴整,宴眠早起,夫促紡績,婦助耕作,家庭潔靜。
兄弟主義以禮讓為本,讓有馀千金,一介爭不足,一介千金,兄愛弟恭、異母幼弟,視若同胞,千金可置產(chǎn)業(yè),萬金難買兄弟。
宗族鄉(xiāng)黨,當敬老慈幼,尊賢讓能,恤孤哀寡,赒貧乏扶困,急患難,恕以待愚,不肖而教之,相助為善,息爭訟憤,毋為貴欺凌貧賤。
親戚以情義合,弗討便宜,弗趨富棄貧,厚道可久,毋優(yōu)克欺,乞貸結親不以勢利,不以貧薄悔諾,常懷故舊,不以小過小怨,棄之貧不責以禮,富貴不驕,恤其貧病,急其患難,和其爭訟,毋因事漁其利,欺詐負恩,輕忽者絕之,來而不往非禮也,周急莫繼富家,貧賤附富貴者,困而辱終無益。
朋友以道義合,親賢尊師,會文虛已,毋褻狎,毋挾己長,規(guī)過責善,諾不輕言,必踐知己,通財貧不責償,待親戚貧富一體。
立身自立,自重自愛,不欺人,不受人欺,不侮人,不受人侮,己過喜人說改過,務實事,事存善心,淡約寧靜,安貧守分,不暗損害人,正直直須斟酌,厚自責,外圓內(nèi)方惜福。
處世信實謙和,行禮貌,灑掃門庭潔而豐,待客道人善勸人,善輿人共行,善隱人惡,阻人為惡,毋當惡,寬以容人避兇人。
雜儀
古人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故凡為家長者,必先推己及人,秉公持正,別尊卑之等嚴,內(nèi)外之防,以禮律身,以恩御下,其視一家之,老幼奴仆,不啻若一身之手足,腹心饑而食之,寒而衣之,孤而恤之,病而醫(yī)之,勞者慰之,危者安之,善者喜之,毋疏其親,毋怠其眾,毋察察而明,母昏昏而暗。勿為姑息之仁,勿縱驕奢之子,勿拙壑而附丘,勿舍本而治末,然后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nèi),而家可齊矣。
人子之事親也,難志為養(yǎng)口體,次之是以德於無聲視形,雖造次顛沛之,頃亦不廢,其定省溫清之,禮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方,所習必有業(yè),居不主奧,坐不當廳,行不正道,立不中門,不問不敢對,不命不敢坐,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家事不得專恒,言不稱老,愛其所愛,敬其所敬,不計貲財而傷父母之心,不從妻子而違父母之命,可謂孝矣。
子婦有父母舅姑在上,不得私受姻親盒禮,及於私室烹飪自頤,如有患病生產(chǎn)者不拘此例。
父母有疾,無故不改離則,行不翔,言不惰,不御琴瑟,不赴宴游,笑不至哂,怒不至詈,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舍置馀事專以迎醫(yī),檢方合藥為務,其進湯藥,必親調而先嘗之,以防有害,病愈如初。
父母有過,必當下氣柔聲幾諫之,不聽則當起敬,起孝委曲,開陳雖至,撻而不怨,號泣隨之,必待其改而后已,庶幾不便父母陷於不義之地也。
卑幼之見尊長也,坐必起立,必旁行,必后對,必名有事則口,服勞訶責,則當俯受,不得并行,不得連坐,不得進而抗拒,不得退而譏訕,如有侮慢不恭,敢於犯上者,姑責之,責之不悛,告其父母,父母不懲,則稟諸家長,拿至公堂共責之。
尊長之於卑幼也,少則撫恤之,長則教訓之,賢則獎勸之,愚則啟迪之,不挾分以自尊,不恃大而凌小,勿以獨見而違眾,勿以辨說而必然中也,養(yǎng)不中才也,養(yǎng)不才斯可謂之賢父兄矣。
世間最難得者兄弟,故兄待弟當友,弟事兄當恭,不以財利之末,傷其手足之情,不以分爨之,故失其同胞之義,詩云,式相好矣,無相尤矣,兄弟之謂也。
子弟長成,婚姻既畢,宜早分居,使各就業(yè)。庶幾不致傷恩失義。古人有見於此,壯則授之以產(chǎn),所以兄弟怡怡,始終如一,后世慕尚義之名,有數(shù)世同居,千指共食者,求之唐虞三代皆無是也。
子孫之事祖父母,也當以孝順為本,子侄之事伯叔父,也當以恭敬為先,大功而下,緦麻以上,諸父姆姑及從堂昆弟姊妹皆宜愛敬親睦,各盡其當然之禮,不可視為途人薄其所厚,而失親,親之義也。
夫婦居室人之大倫,不可不慎也,須要相敬如賓,恩禮不失,但多溺於衽席之愛,易至褻狎,是以千輿外事,反禁其夫,以至上下不和,閨門揚丑,其禍可勝言哉。
諸婦在家,專習女工及主中饋,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禮,待妯娌以和,畜卑妾以恩,無故不出中門,無獨不得夜行,無主不得留客,無子不得令男仆,毋冶容,毋袒裼,毋遺送,毋干求庶幾,無慚德矣。
父母分產(chǎn),不拘多寡,務宜明書斗約,使諸子無得私議,所謂父母天地心,大小無厚薄者也,蓋人之常情,不患寡而患不均,故均夫貧,和無寡,安無傾。
子孫或有迭遭變故,而能守義安貧者,宗族間宜赒之,或有因公受害而致事,枉情冤者,宗族間必濟之,倘有眾事費用,亦當量情處置。
弟子毋得惑於邪說,受錄持齋,誦經(jīng)奉佛,及請巫治病立人,送星等項,悉皆妖罔之事,蓋命稟於天,天其可欺乎。
子孫繁衍,雖云藝術俱全,或耕或讀,或賣或商,或勞心或勞力,自有本分,生涯富而可求也,縱使貧窘之極,亦毋妄作非為,自取罪戾,輿夫門胥隸卒,出入衙門,僧道、娼優(yōu),甘心下賤,若此等輩,大為吾族之恥。
族內(nèi)有豪強貪暴,肆惡於眾者,皆宜委曲以勸之,勸之不改,則宜檢舉以懲之,蓋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易云履校滅趾無咎。
朋友五倫之一,以其道義相勉也,果有道義當親之,終身茍無道義而徒,以勢利酒席相輿者,子孫弗輿之交可也,故曰毋友不如己者,以其有損也。
子孫有出仕者,務要奉公勤政,實心為國,實心為民,如有不忠不愛,而以臟酷聞者,非吾家之子孫也。
子孫有貴顯者,不得加於宗族鄉(xiāng)黨,不許縱容子弟仆從,在外生事害民,而其處宗黨也,但以名分,不可因其富貴而加厚,因其貧賤而加薄也。
子孫於日食月食之,朝不可設宴延賓而為樂事。
奉延賓客,惟在禮敬,不宜肴饌太豐,猖狂痛飲,以致失儀敗度,及呼娼婦入席,怙惑子弟心志。
處鄰佑鄉(xiāng),曲惟在謙和,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可恃己之勢,以自強克人之財以自利,謀人之產(chǎn)以自豐,縱使爾欲既遂,他人何辜貽怒,造物家道弗延,雖使橫逆數(shù)加,亦當喻之以理,切不可勇斗,狠必不得已,訴之於官,猶得以辯其是非,若命名曲直既明,即已不可求勝於人,易云中訟吉,終訟兇言,其不可久也。
男子非有疾晝不居於內(nèi),非致齋夜不宿於外。
岳父受女婿拜,母舅受外甥拜皆立而扶之,如受恩未深者可答二禮,若外孫則立而受之可也。
子孫不許賭博,不許宿娼,不許游俠,違者重治之。
奴仆當有恩以扶之,有威以制之,忠信可托者重其祿,能干家事者次之,專務欺詐弄權犯上者逐之。
衣食以備饑寒,不過取其飽暖而已,故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輿議也,豈以華麗為哉。
延師傅,在家閑人不得到館對坐偶語,以妨功課,亦不許子弟陪出看戲輿夫博奕游玩等事。
子弟為學,不可徒習文藝,必先教以存心,圣賢千言萬語,不過欲人存心而已,存心即是養(yǎng)性至命,凡所謂誠正修齊治乎之道,不外是矣,只此存心二字世人尚不能盡,又要添上許多工夫,如何做得,是以道愈遠而愈晦矣,蓋心一不好是血氣用事,喜怒哀樂愛惡欲七情之發(fā),皆不得其正心,有則理明,而幾蜜,氣定而神清,自然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非是強制之也,人心本體原是員神不滯活潑潑的,故既曰操則存,又曰出入無時,莫知其鄉(xiāng),方是實學是以戒憤乎,其所不規(guī)者,慎此也恐懼乎,其所不聞者懼此也,孟子所謂求放心,陽明所謂致良知皆此存心之學也,能存其心則窮,而獨善其身達而兼善天下自無所處而不當矣。
幾起造房屋必用排柚實柱,壯固堅牢,不可疊升架斗,雕木椿花,及用裘門棟桶鉆棟偷等式,亦不得似官廳廟宇多作臺榭亭觀,其木料純用杉樟最為長久之計,雖造墳庵由鋪亦必擇其可以安身之地,故雖富貴之家,不出數(shù)代,多有子孫移居之者,茍不擇地其禍可勝言哉。
歲旦一家男婦俱夙興,男子先齊至公堂,拜天地,乃參家廟,退后婦人亦齊至,參廟事畢,齊登堂賀歲,男婦先拜父母舅姑,皆立而受之,次拜親伯叔父,但還揖而已,次拜親仍叔姆,亦還萬福而已,外此而從堂伯叔,則婦人不必見兄弟對拜,夫婦入房亦對拜,親嫂叔伯弟婦見亦再拜,免見則已。
族內(nèi)伯叔兄長,背后亦當稱之,不得道其名諱。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君子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故日進於高明之地、小人以小善為無,盡而弗為,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故日流於污下之輩,性相近也,習相遠耳,子孫能於善惡二字早辯之,則舜之分,圣狂之路,便見明白矣。
天有時,地有利,是以高黍下稻,各相其宜,耕耘者莫辭胼胝之勞,收獲者不致狼戾之耗,量入為出,謹身節(jié)用,以為仰事俯育之,貴則無不得所者矣。
器用宜從儉約,不可飾以金玉,爭奇競巧,最為誨盜之,故圣人制器,倘象以為民生之計,未當作無益以害有益也,夫何玉杯象箸,自召吊民伐罪之,師金鋪壁,當釀成亡國滅身之禍,子孫好玩器者,可不猛省於斯乎。
雞豚貓犬鴨牛羊等畜,人家所不可無者也,自宜養(yǎng)之,以充庖廚之用,以供賓客之需,老者食用,可以無饑矣。至於鶻鸚鵡等禽,好聞敗事,鹿兔猿猴等獸,狼子野心,養(yǎng)之果何益乎?
風水之說不必拘泥,必存天理者,然后可以得地理也,縱有吉地佳城或設謀以奪之,或截脈以葬之,損人利己則喪善欺天矣,天其肯佑之乎,此也謂地吉而葬多兇,終無一發(fā)者也,嘗見人有盜他人之墩而葬之者,若有地理陰靈,必殛之矣,豈能庇生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