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只有同情才能讓我們維持自由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你認為讓-雅克·盧梭怎樣都行,但你不能否認他就是知道怎么寫東西?!渡鐣跫s論》——這篇政治論述使作者被家鄉(xiāng)日內(nèi)瓦驅(qū)逐,也為作者贏得了巴黎先賢祠的一個席位——也許不是盧梭最有意思的文本,甚至不是他意義最深遠的一本。但是,正是這本書比任何其他的都更為促進了法國大革命的爆發(fā)。可悲的是,在使隨之而來的恐怖正當化中,它也是罪魁禍首。
盡管它提出的基本思想仍然吸引著大家的興趣,但大家很久以來已經(jīng)普遍認為《社會契約論》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政治統(tǒng)治和立法的唯一合法形式需要完全反映全體居民的意愿,這個原則的想法似乎一廂情愿得荒謬。如此的思想和感情的一致性在一個家庭里都極少發(fā)生,遑論在一個國家的全體居民中。
但是,讀者總是不斷地回顧開頭的那句話,它就像巫師的彈珠球一樣在讀者頭腦中磕磕碰碰,不斷得分、連線。這句話本身修辭上的力量無邊無際。事實上,它的力量到了這樣一種程度——許多人都質(zhì)疑,這句話也許實際上什么意義都沒有。
我第一次讀到這句話是在我讀《社會契約論》的很久以前。那是在《獨立報》(the Independent)杰出的原創(chuàng)的周六雜志副刊上末尾的“英雄與惡人”(Heroes and Villains)專欄里奧布萊恩(Conor Cruise O'Brien)寫的一篇文章里,說起來都是上世紀80年代了。
盧梭就是奧布萊恩眼中的惡人。《社會契約論》開頭的論述,在他看來,和這個相似的思想相比沒有更多的含義了:“羊是生而食肉的,但卻無往不在吃草。”人并不是生而自由的——他的論證簡單來說就是這樣——卻是被人為創(chuàng)造的保護人類權(quán)利的制度體系解放的。
我漸漸地意識到,這件事有趣的一點就在于,盧梭也許會同意他。不是關于的羊的那部分,而是這個事實:正是人類的制度體系解放了人類。因為僅僅在某種意義上,《社會契約論》的著名命題——限制人類自由的枷鎖源于不民主的統(tǒng)治形式,建立的法律既不是人們想要的,也沒有經(jīng)過他們的同意——是前瞻的。但在另一層意義上,它回顧了盧梭的前作《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盧梭視這本書為《社會契約論》論證的基礎(事實上也是他所有作品的基礎)。
正是在這本書里盧梭第一次提出了隨后被廣泛誤解的概念——高貴的野蠻人。現(xiàn)代人是從一種動物狀態(tài)演化而來的——這種原型達爾文思想當然對同時代的讀者產(chǎn)生了深深的震撼,但遠遠比不上如下的想法震撼:自然狀態(tài)的野蠻人本質(zhì)上是一種比現(xiàn)代社會的人們更快樂、更少墮落的造物。
自然狀態(tài)的人,就像動物一樣,和他的欲望是匹配的——即是說,他對并不需要的東西沒有欲望,換言之,對沒有欲望的東西他也不需要。換句話說,他對周圍世界的感知嚴格地適應于滿足他對生存和繁衍的需求,而并沒有被當今社會專門經(jīng)營的欲望所奴役:那些物件和配備的價值僅在于它們能讓別人在某種意義上看見我們。盧梭提出,現(xiàn)代人是分裂的主體性(a divided subjectivity)的受害者。他們散布著無序和不快,卻深信自己是在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動。
這里的關鍵是,自然狀態(tài)下的人缺乏個性化(individuation),從而也無法把他自己的個人需求從他的共同體里區(qū)分出來。然而,他擁有的東西是盧梭所謂的“完善性”(perfectibilité)——后來的達爾文稱之為適應變化的能力。正是通過這進化過程,人類意識變得個性化,其欲望也超越了他被賦予的范圍。
只有到了這個階段,我們才能恰當?shù)卣f人類成為一種道德自由(morally free)的存在(相比我們現(xiàn)在,這在盧梭的時代更重要)。也正是在這個階段,人類墮落了——人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優(yōu)先,與共同體利益相悖,把欲望理解為那些他僅需要來增強自身力量以凌駕他人之上的東西。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個論述于是乎只是部分有關政治。更深一層來說,這是一個對人類的概念(與動物不同)很基礎的兩分法(dichotomy)的論述:人類基本自由的硬幣的另一面,正是人類的奴役。換言之,人是自由的,正是因為他易受奴役影響。對盧梭而言,維持硬幣兩面之間的關系,不讓奴役完全掌控局勢(盡管他很可能認為現(xiàn)在已經(jīng)太晚了)的東西,是我們自然狀態(tài)的殘留物:最重要的人類本性——同情或憐憫。
《社會契約論》的基本思想是建立這樣的政治制度:讓同情法則為立法提供基礎。雖然在現(xiàn)實政治實施中結(jié)果是災難性的,但這仍然是個美麗的想法,我們理應給予注意,而非僅僅做做表面文章(lip service)。我們應該優(yōu)待能發(fā)展同情的互動形式(比如盧梭的最愛,音樂)——這個思想仍然很到位(spot on)。撇開其他不談(if nothing else),他對達爾文進化論的先見也值得尊敬。而且,羊并非生而食肉,然而人——至少在我們還敢說出來的時候——是生而自由的。
參考:《社會契約論》,(法)盧梭著,何兆武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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