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歷史需了解 “兇宅”引糾紛
故事主人公:劉博遠
年齡:39周歲
學歷:研究生
工作:公司經(jīng)理
持有房產(chǎn):北京海淀區(qū)三居室
買房心得:二手房歷史必須要了解
中國的住宅風水歷來備受重視,因而如有差池,不僅會影響到自身的運勢走向,也會對家人帶來一些不好的潛在因素。很多人可能會把風水歸為迷信,但是我認為風水是我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如今的社會仍然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即便之前我并沒有太重視風水在我們生活所產(chǎn)生的影響,但通過這次采訪確實令我對風水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和認識。
初次見到劉先生,內(nèi)斂沉穩(wěn) 外圓內(nèi)方,言談舉止有條不紊確實令我印象深刻,或許多年的職場生涯使他養(yǎng)成了做事掌握分寸的習慣,禮節(jié)性的問候之后,劉先生慢慢開始描述他的這所房子給他和他的家人帶來的“噩夢”。
在去年三月初,為了女兒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劉先生通過中介公司花費約六百萬元從孫女士手中購置了一套位于海淀區(qū)的三居室房產(chǎn),“辦好過戶后,我們一家人真的是歡天喜地的搬入新家,女兒也特別喜歡我為她布置的小屋,本來以為我們一家三口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了,但奇怪的事在之后的日子里接二連三的發(fā)生了。”劉先生話鋒猛然一轉(zhuǎn),讓我也不禁打了個寒顫,心里暗想難道恐怖片里的情節(jié)此刻就要展開了嗎?
顧不得我做片刻遐想,劉先生繼續(xù)說:“住進新居大概一個月之后,我便開始做惡夢,起初我和妻子說時,她還安慰我是不是最近工作太勞累神經(jīng)緊張了。可是后來我們的女兒也總是被惡夢驚醒,哭著叫爸爸媽媽,我開始隱約感到這房子不太對勁?!贝藭r,我聽得也是心跳加速,毛骨悚然。
“后來,我向中介和孫女士征詢房屋的詳情,他們均向我表示,房子沒出過問題,弄得我也是沒辦法,只好半信半疑?!?/p>
“那最后您是怎么得知實情的呢?”我急忙追問道?!澳且彩乔珊?,我妻子和鄰居一起去買菜,兩個人互相聊家常,鄰居問我妻子怎么會買這個房子,我妻子當時很警覺就問鄰居這房子是不是出過事,鄰居也很不解告訴我妻子以為我們?nèi)抑肋@屋子里死過人。"我看到劉先生的臉上仍有些許心有余悸的表情,“妻子回家之后就跟我說了,第二天我們就去找中介質(zhì)問他們?yōu)槭裁床豢蠈ξ覀冋f實話,還有之前的房主,這不是坑人嗎!"
確實,在我們中國人的觀念里對于死過人的房子是很忌諱的,更不要說還住在里面。我看出劉先生此刻的語氣有些激動,“房子我們是不會再住了,所以我找之前的房住和中介協(xié)商解決退房問題。但是房主居然告訴我,雖然房間內(nèi)死過人,但是房屋并不影響使用,拒絕退房。我當時很氣憤,就一紙訴狀把他們告上了法院?!?/p>
后來,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房屋買賣的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賣房人應如實披露房屋的實際情況。雖然房屋內(nèi)發(fā)生非正常死亡時間客觀上未就房屋的實際使用價值產(chǎn)生影響,但該情況會影響購房者的心理感受包括恐懼、忌諱等,從而造成房屋交易價值降低,構(gòu)成了房屋的重大瑕疵,是影響房屋買賣合同訂立的重大事項。孫女士故意隱瞞房屋內(nèi)曾發(fā)生過兇案的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合同的簽訂亦違反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構(gòu)成欺詐,法院判決支持了劉先生的訴訟請求。
后記
買新房本來是一件值得合家歡慶的事情,碰上“兇宅”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想告訴各位購房者,在買房簽訂合同之前,應多方面通過居委會、派出所、周圍鄰居、社區(qū)論壇等了解房屋情況,以避免誤買“兇宅”。
另一方面,如果不小心買到“兇宅”,我們也可以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quán)益,《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quán)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quán)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變更或者撤銷。在實際交易中,大部分的房屋買賣雙方并不認識,部分不誠信的賣房者規(guī)避房屋曾發(fā)生的問題,對于買房者而言處于信息不對等的狀態(tài),在此情況下,買房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補充條款,就“兇宅”問題約定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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