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陸的政權(quán)機構(gòu)和職官可分為省、道、府、縣四級。在皇帝和中央管,轄下,層層統(tǒng)屬而達于基層。 一、省
清初,各省范圍不很明確,設(shè)有八個總督和十二個巡撫。后來又有變化,改為十五個巡撫,最后定為十八個巡撫。八個總督是:直隸總督住駐保定,也駐天津,轄直隸(今河北)省。兩江總督,駐南京,轄江蘇、江西和安徽三省。湖廣總督,駐五昌,轄湖北、湖南兩省。 兩廣總督,駐廣州,轄廣東、廣西兩省。云貴總督,駐昆明,轄云南、貴州兩省。陜甘總督,駐蘭州,轄陜西、甘肅兩省。四川總督,駐成都,轄四川省。
除行政區(qū)外,還設(shè)有漕運、河道兩種專職總督。漕運總督駐江蘇淮安,督辦漕糧運輸。河道總督兩處:一處為江南河道總督,駐江蘇清江浦(今淮陰市)。另一處為山東河南河道總督,駐山東濟寧。他們的任務(wù)是督辦黃河、運河堤防及疏通河道。
清初巡撫不是按省設(shè)置,而是派往有兵事的地方視察吏治,檢查民政。到了乾隆時期才固定為每省一員。全國十八省中有十五個省區(qū)設(shè)有巡撫,它們是:江蘇巡撫,駐蘇州;山西巡撫,駐太原;安徽巡撫,駐安慶; 山東巡撫,駐濟南; 廣西巡撫,駐桂林;河南巡撫,駐開封;云南巡撫,駐昆明; 貴州巡撫,駐貴陽; 湖北巡撫,武昌; 湖南巡撫,駐長沙;福建巡撫,駐福州;廣東巡撫,駐廣州; 陜西巡撫,駐西安;浙江巡撫,駐杭州;江西巡撫,駐南昌。
總督和巡撫都是省級最高長官,但總督轄一至數(shù)??;巡撫只管一省??偠郊娑疾煸河叶加枫暈檎?,加兵部尚書銜為從一品。巡撫兼右副都御史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所以總督比巡撫官階高,管轄范圍大,職權(quán)相應(yīng)為重,但巡撫不是總督的屬官,二者處于平等地位。
督、撫握有軍政大權(quán),總督標下有副將、參將等武官。巡撫標下有參將、游擊等武官。各省還設(shè)有提督學(xué)政,掌管學(xué)校政令,負責省內(nèi)的科舉考試等,凡有學(xué)政大事,與督、撫會商議定。
此外,還有二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雖與省級平行,但自從督撫制度建立后,二司長官實際上成了督撫的屬官。布政使俗稱藩臺,從二品,主管全省民政、田賦和戶籍等事項。按察使司俗稱臬臺,正三品,主管全省的司法、刑獄、監(jiān)察和驛傳。(歲寒齋主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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