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車船稅稅額標準
稅目 計稅單位 年基準稅額 備注
乘用車(按發(fā)動機汽缸容量(排氣量)分檔) 1.0升(含)以下 每輛 180元 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 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 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 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 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 3000元
4.0升以上的 4500元
商用車 大型客車 核定載客≥20人每輛 600元 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以上,包括電車
中型客車 核定載客10-19人每輛 480元
貨車 整備質(zhì)量每噸 96元 包括半掛牽引、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車等
掛車 48元
其他車輛 專用作業(yè)車 整備質(zhì)量每噸 96元 不包括拖拉機
輪式專用機械車 96元
摩托車 每輛 36元
據(jù)統(tǒng)計,按照新的稅額標準,從2012年起,全省摩托車和47%的乘用車車船稅每年可減少60元;全省掛車車船稅每頓可減少48元;大大減少了納稅人的負擔。同時,新的標準加大了對公共交通車船以及農(nóng)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nóng)村地區(qū)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享受四年免征收車船稅優(yōu)惠.
天津市車船稅稅額標準
稅目 計稅單位 車輛車船稅稅額標準(元)
乘用車(按發(fā)動機汽缸容量(排氣量)分檔) 1.0升(含)以下 每輛 27000%
1.0升以上至1.6升(含) 39000%
1.6升以上至2.0升(含) 45000%
2.0升以上至2.5升 90000%
2.5升以上至3.0升 180000%
3.0升以上至4.0升 300000%
4.0升以上 450000%
商用車 大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20(含)人以上) 每輛 114000%
中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shù)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96000%
貨車 整備質(zhì)量每噸 9600%
掛車 整備質(zhì)量每噸 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其他車輛 專用作業(yè)車 整備質(zhì)量每噸 9600%
輪式專用機械車 9600%
摩托車 每輛 12000%
車船稅法中,對乘用車的稅負,分別作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結(jié)構(gòu)性調(diào)整。天津市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將按照《辦法》所附的《天津市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執(zhí)行。最受市民關(guān)心、占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按發(fā)動機排氣量大小劃分為七檔,年基準稅額也從270元至4500元分為七個檔次征收。其中,4.0升以上的年基準稅額達到4500元,充分體現(xiàn)出天津市在促進節(jié)能減排、保護環(huán)境等方面的政策導向。記者對比國家規(guī)定的繳稅區(qū)間發(fā)現(xiàn),天津市7個檔次的年基準稅額一般都在國家標準最高額度的70%至85%之間。
上海車船稅稅額標準:
1.0升(含)以下每輛每年18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輛每年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每輛每年450元;
2.0升以上至2.5升 (含)每輛每年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輛每年15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每輛每年3000元;
4.0升以上每輛每年4500元。
此前,本市對核定載客人數(shù)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小型客車所執(zhí)行的車船稅稅額標準為每輛每年450元;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微型客車為每輛每年300元。
北京車船稅稅額標準:
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準稅額維持300元(減征后為250元);
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下調(diào)到420元(減征后為350元);
1.6升至2.0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維持480元(減征后為400元);
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900元(減征后為750元);
2.5升至3.0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1920元(減征后為1600元);
3.0升至4.0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3480元(減征后為2900元);
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5280元(減征后為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