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帝王如何產生? 孟維 西周“周公制禮”的“禮”中,有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建立了明確的宗法制。宗法制最重要的是確立權力的傳承。周王稱天子,天子的嫡長子一系稱為“大宗”,其他的兒子稱為“小宗”,獲得封地。在兒子們的封地內,也是嫡長子稱“大宗”,其他兒子稱“小宗”,獲得封邑,稱為“卿大夫”,以此類推。權力的繼承明確了嫡長子繼承制,它的核心內容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王后生的兒子為嫡,王后沒有兒子,則以后宮中身份最尊貴的女人生的兒子為貴。諸侯國的權力傳承也是如此。 立嫡立長是權力世襲制的產物。自禹私下傳子,開創(chuàng)家天下以后,夏、商兩個朝代都沒有解決好繼承權的問題。時而“兄終弟及”,時而“父死子承”,時而爭斗于“立賢”和誰“賢”誰“惡”。由于王位傳承上的混亂,造成了王朝內部的激烈爭斗,時?;ハ鄽垰?。從而削弱了王朝的威信和正當性,也削弱了王朝的實力。商王朝最后一任統(tǒng)治者帝辛,雖然依據“傳嫡不傳長”的原則得到了王位,但他的不算嫡出的哥哥微子就不甘心沒有繼承到王位,時常算計和反對帝辛,最后跑到了敵國周國那里去當了“帶街黨”,幫著敵國滅掉了自己的國家。
周公旦總結了前朝的經驗,制定了嚴格的宗法制度,權力傳承立嫡立長,以解決繼承權上的爭斗。
五帝時期帝位的傳承,就是傳給當時王國內德望最高、最有功績的人,而不僅限于兒子了。比如堯傳位給舜,舜轉位給禹。但禹在治理大洪水的過程中,強化了國家的權力,也就是強化了“帝權”,禹在死時就改變了公舉制,不需要經過上層貴族們的同意,直接傳位給兒子啟了。啟死后再直接傳位給啟的兒子。公舉制遂變成了世襲制。
在世襲制里,王位的傳承以血緣為依據,德是次要的。這就造成了一些沒有什么德望的君主上位,既不英明也沒有能力,結果是內部紛爭不斷,外患不已,形成一個動蕩的社會。有的君主甚至驕奢淫逸,殘暴人民,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如夏的最后一位君主桀,商的最后幾任帝等。
但是,在世襲制里,比起出現(xiàn)昏王,更可怕的是王位繼承權的混亂,因為文明發(fā)展到奴隸制社會,私有權擴大了,私有財產增大了,貴族的生活普遍變得驕奢淫逸,并且形成了利益集團,王位的所謂“舉賢”,更變成了血淋淋的爭斗,對王朝的破壞力更大。
兩害權其輕,周公制定的宗法制中就嚴格按“立嫡立長不立賢”的宗法。在文明發(fā)展的路上,在那個奴隸制和封建制并存的時代,比起前朝,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在中華文明以后的三千多年封建社會中,王位帝位的傳承,“立嫡立長”都是利大于弊的首選。
西周第十位君主周厲王姬胡在位時期,對人民橫征暴斂,違背周人共同享有山林川澤以利民生的典章制度,將之收歸國有專營,借以剝削人民。人民生活困苦,于是在公元前842年,爆發(fā)了“國人暴動”,周厲王逃離鎬京。
王朝沒有了王怎么辦?在鎬京的王室貴族們搞起了“共和制”,由兩個頭面貴族共同執(zhí)政,“行天子事”,名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后,厲王死,他們歸政于周宣王。史書上沒有記載“共和期間”發(fā)生什么大事,大約百姓安定了,他們照章執(zhí)政,不想多事。
這種情況在古羅馬文明中也出現(xiàn)過。古羅馬文明開始于王政,約在公元前8世紀 至公元前6世紀。王政時代最后一位王暴虐無道,被憤怒的羅馬人趕走,于是古羅馬文明在公元前509年變成了由羅馬貴族掌權的羅馬共和國,采取共同執(zhí)政的“共和制”政體。直到公元前48年,朱利斯·尤里烏斯·愷撒宣布為終身獨裁官,后來的羅馬文明就成為皇帝統(tǒng)治下的帝國制。
古羅馬文明中的“共和”制比我們中華文明中的“共和制”晚了三百多年。只是他們的存在的時間長,我們的存在的時間短而已。
西周的“共和制”順帶產生了一個偉大的付產品,從共和元年起,中國歷史開始有了明確紀年。所有以后的中國歷史都按編年記載的清清楚楚。
中華文明進入了一個有人記載自己的編年史的時代,這在世界文明史上也是最早、最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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