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3:——讎6351:校對;??薄?/p>10、只[祗] 0246:——祇4050:地神。
11、寧[甯] 0312:——甯7442: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12、揚[飏] 0368:——飏6607: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13、夾[袷] 0402:——袷5000:用于維吾爾等民族穿的長袍。
14、曲[麴] 0424:——麴7748: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15、同[仝] 0426:——仝6513: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16、伙(夥)0475:——夥7669:<文>多。
小議:
‘夥7669’這個規(guī)范字,可真是多余。從‘<文>多’來看,它不用于現(xiàn)代白話文。也就是說,它是今天規(guī)范的,且今天不用的規(guī)范字。如果不嫌多,不嫌麻煩,字典中還有很多可以照此規(guī)范的類似漢字。到那時‘通用規(guī)范漢字’,可以由8105增加到一萬多個。
17、克(剋)0675:——剋4134:打人;訓斥。
18、蘇[甦] 0677:——甦7335: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19、村[邨] 0682:——邨6530: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20、泛[氾] 0865:——氾6517: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21、坤[堃] 0964:——堃7226: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22、蘋(蘋)1004:——蘋7841:一種蕨類植物,也說四葉菜或田字草。
23、奔[犇] 1049:——犇7384: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24、和[龢] 1131:——龢8095: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25、欣[?] 1158:——?6549: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26、征(徵)1159:——徵5962:中國古代五聲音階之一。
27、徑[逕] 1163:——逕6745: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對照表》是: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28、爐[] 1238:——7006:用于科學術語,指一種人造放射性元素。
29、線[缐] 1336:——缐7459: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30、厘[釐] 1448:——釐7982: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31、鐘(鍾)1528:——鍾7679:用于姓氏人名。
32、修[脩] 1560:——脩7014:<文>干肉;‘束脩’的省稱,指學生給老師的酬金。
33、潔[絜] 1663:——絜7282:用于姓氏人名;比較,衡量。
34、捍[捍] 1792:——捍6522:用于捍格,<文>相互抵觸。
35、哲[喆] 1802:——喆7294: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36、秘[祕] 1949:——祕6906: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37、借(藉)1955:臨時用別人的財物;憑借;假托。
——藉 3390:⑴jí踐踏、凌辱;盛多、雜亂。⑵jiè襯墊;用于慰藉,安慰。
38、俯[] 1966:——7399: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39、資[貲] 2039:——貲6981:計量;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40、假[叚] 2337:——叚6907: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41、績[] 2486:——6932: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42、綠[菉] 2498:——菉7133:用于地名,如梅菉在廣東;也用于姓氏人名。
43、搜[蒐] 2528:——蒐7313:草名,即茜草;春天打獵。
44、渺[淼] 2755:——淼7371: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45、碗[椀] 2881:——椀7332:用于科學技術術語,如橡椀。
小議:
從‘碗[椀]’來看,通用規(guī)范漢字不該隨椀就椀,科學技術術語也不該這么霸道。相反,科學技術術語應該采用通用規(guī)范漢字‘碗’,即‘橡碗’。不會因為‘橡碗’使科學技術術語失去科學內涵。
此處好像是刻意隨彎就彎。是不是因為科學技術術語是不可更改的,與之有關的字也是神圣不可觸碰的?
46、溪[谿] 3012:——谿7959:用于姓氏人名;用于勃谿。指家庭成員之間爭吵。
47、管[筦] 3123:——筦7545: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48、澄[澂] 3299:——澂7816: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49、札[劄] 3532:——劄7692:中醫(yī)指針刺;用于目劄,中醫(yī)指眼皮時時眨動的病癥。
50、坂[阪] 3653:——阪3640:用于地名,如大阪,在日本。(《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地名。)
小議:
為了日本一個地名,‘阪’由異體改為正體,擠進‘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
我認為,對此可以有多種選擇:一是將‘大阪’改為‘大坂’;二是不改變‘大阪’,但是,‘阪’不列入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三是采用阪3640。最糟糕的就是這第三選擇。它違背了通用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的宗旨,不符合信息時代語言生活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其實,中國的簡化字不應該一涉及外國就失去章法。城市的名稱或名字,不是不可更改。例如,韓國的首都漢城改為首爾。相比之下,‘大阪’改為‘大坂’,并不會使‘通用’和‘規(guī)范’的漢字系統(tǒng)傷筋動骨,閃腰岔氣。
51、咤[吒] 4226: ——吒6531:用于姓氏人名。(《對照表》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
52、惡()1829:——7519:化學名詞用字,如‘二英’。
53、鄔3621:用于地名,如:鄔聚,在河南;尋鄔,在江西,現(xiàn)在改為‘尋烏’。
小議:
‘尋鄔’在江西改為‘尋烏’,‘鄔聚’在河南,不可改為‘烏聚’嗎?
一個‘鄔’簡化為‘烏’,另一個‘鄔’則不可簡化。這就造成一種怪像:‘鄔’既不規(guī)范,也不通用。
54、豳6222:古地名,在今陜西旬邑西南,也作‘邠’。
——邠6542:用于地名,如邠縣,在陜西,現(xiàn)在改為‘彬縣’。也作姓氏。
小議:
彬縣就在今陜西旬邑西南,可見,‘豳’與‘彬縣’的距離是多么近!然而,‘邠’可變,‘豳’卻不可變,何也?由‘豳’也作‘邠’和‘邠縣’改為‘彬縣’來看,‘豳’早已被世人棄之不用。若不是《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把它‘規(guī)范’進來,它絕不會成為‘通用規(guī)范’漢字。事實上,即使把它列入‘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也免不了被人撂在一邊不用!
55、周[赒]1192:環(huán)繞、循環(huán);完備、完善;星期;朝代名;接濟。
——赒7372:同‘周’,接濟。
小議:
如果把‘接濟’從‘赒’的義項中去掉,只留下“同‘周’”,赒仍含有周中‘接濟’的內容。因為,赒與周完全相同,‘赒’就失去‘規(guī)范’的意義了。因此,這個規(guī)范字不但徒有虛名,還給通用規(guī)范字造成混亂。
56、戮[剹]6019:殺。
《現(xiàn)代漢語詞典》注解:1、戮:殺;殺戮。
2、戮(勠):<書>并;合:戮力。
【戮力同心】齊心合力,團結一致。
57、勠7615:<文>合力;齊力。
【提示】‘勠’不再作為‘戮’的異體字。
小議:
‘戮’只有一個義項:‘殺’。
這時,[戮力同心]不但沒有‘齊心合力,團結一致’的意義,還涉嫌違反‘語言文字法’。因為,在這里它已經(jīng)不通用、不規(guī)范了。而原來的異體字‘勠’從幕后走到前臺,成了‘通用規(guī)范’的。從此,“‘勠’不再作為‘戮’的異體字”。在[勠力同心]里的‘勠’才是正兒八經(jīng)的‘通用規(guī)范漢字’。
這樣做究竟是為什么,有什么好處?但愿此處的以勠代戮不是臨時起興、短命的規(guī)范。
只要我們翻開字典就會看到,一個字有多個含義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為什么這個‘戮’不可兼項?
就《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這個范圍看,是對不同的字采取不同的規(guī)則,還是采取統(tǒng)一規(guī)則,這是個必須慎重對待的大事兒。
58、圐7369:圙7677:用于圐圙kūluè,蒙古語音譯,指圈起來的草場,今多譯作‘庫倫’。
小議:
既然是“今多譯作‘庫倫’”,‘庫倫’就應該是規(guī)范的。而‘圐圙’就應該棄之不用。我們不知道為何這樣糾結?難道今后只有用‘圐圙’才對,再用‘庫倫’就不規(guī)范了嗎?
在前51項中,有36項中的繁體(異體)字,以‘用于人名’、‘用于地名’、‘可用于地名’、‘用于姓氏人名’、‘可用于姓氏人名’、‘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的名義,劃定在‘通用規(guī)范漢字’里。從表面上看,這些不同的名義似乎預示著專家們一絲不茍的嚴謹文風??墒?,事實上我們看到:
1、對于一個字,既有‘用于’,又有‘可用于’,我們只好認為‘用于=可用于’,其中的‘可’是可有可無,有也五八、沒也四十。
2、‘用于人名’=‘可用于姓氏人名’,如畢昇。因為,用于=可用于,所以,人名=姓氏人名。從‘如畢昇’來看,‘姓氏人名’里邊可能沒有姓氏,只有人名;或者,只有人名沒有姓氏。
3、這里的‘用于人名’,應該是過去的人名用字。這些現(xiàn)代不常用的繁體、異體字不應該復活。即使有人喜歡它,并且用于自己的名字,也不必非要把它拉進‘通用規(guī)范漢字’里。
4、這里的‘用于姓氏人名’,可能是既含有姓氏,又含有人名;也可能只含有姓氏,或者只含有人名。作為通用性、規(guī)范性的標準,不應該有這種含混的敘述。姓氏和人名沒有共性。姓氏是必須延續(xù)的,人名是不必規(guī)定的。古人用過的名字,未必就是今人的必須;今人用過的名字,也不是后人的必須。即使你把它規(guī)范進來了,他也不一定就真的采用。如果想要規(guī)范,還不如規(guī)定哪些字不可用于人名。例如,異體字,有簡化字的繁體字等等,都不該作為后人的名字。
我認為,這些字就是給‘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攙進一些雜質。有這些字的存在,‘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就增加一些不通用、不規(guī)范,它只有增加混亂的作用。
如果真的把姓氏和人名分開,省去人名用字,這36項也許就都沒有了。字表中的8105減去36就是8069個漢字。如果把其它的字再作‘規(guī)范’取舍,弄好了‘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就是8000字。這8000字看起來沒有8105那么精準,可是實際上它才是更精準好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