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普蘭的奉勸下,德蒙于1608年又提倡了一次遠征,并取得圣勞倫斯河地域的商業(yè)把持權,由尚普蘭率隊前去。這次,尚普蘭沿著卡蒂埃當年的門路來到了圣勞倫斯河邊的魁北克,在這塊俯瞰大河的陡峭高地上創(chuàng)建了第一個永世性殖民居住地,也由此創(chuàng)建了加拿大的第一個都會:魁北克。此地依山靠水,交通方便,陣勢險要猶如自然要塞。尚普蘭在此建起一座木頭營壘,又與本地的印第安人修睦,并四出勘察地理。“新法蘭西”殖民地今后誕生。
法國人遠涉重洋來到這塊新大陸,不畏艱苦開創(chuàng)殖民奇跡,其目標可用三個以G字母開頭的英文單詞表述:Gold、God、Glory,即黃金、天主、慶幸。此三者組成了新法蘭西殖民地汗青的一條緊張生長線索。新法蘭西的“金子”并不是貴金屬,而是在歐洲很值錢的皮毛買賣。在加拿大的很多山林湖泊河道之地生存著大量的皮毛動物:河貍。
在險些沒有什么商品經濟的印第安人看來,這些動物的皮毛沒有什么代價,因而對歐洲人大量網絡皮毛深感稀罕,1634年,魁北克的一位法國教士聽到印第安人這么說:河貍皮可以辦到統(tǒng)統(tǒng)事變,可以換打水壺、斧頭、刀劍和面包,總之,什么都可以換到;這位印第安人乃至諷刺歐洲人竟用12把美麗小刀調換一張河貍皮,的確是發(fā)狂了。不外,做成這筆買賣的歐洲販子肯定會是笑瘋了,由于他轉手就可以在歐洲市場上獲取成百倍的利潤。
皮毛商業(yè)本小利大,從歐洲人到來之后耐久不衰,漸漸成為大宗商業(yè)。最初,只管皮毛商業(yè)誘人,并出現幾家皮毛商業(yè)公司,但由于地距迢遙天氣不宜等一些條件限定,前去加拿大的歐洲移民寥若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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