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正五品:廳級減,從五品:副廳級加,正六品:副廳級減,從六品:縣處級加,正七品:縣處級,從七品:副縣處級。
官員品級,公元220年(黃初元年),魏國認為漢朝的社會不但用人風氣不好,而且制度也不規(guī)范和完善,于是由侍中尚書陳群負責制定了“九品官人之法”,這就是有名的“九品中正制”,把被選的官員按其家世、才能、道德修養(yǎng),由高到低分成九個品級,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從此中國的官員進入了量化分類制度。到了唐朝,文官的品階又有很詳細的規(guī)范,品還是九個品,但品中又有階的分別,如正五品上,正五品下,從五品上,從五品下。一品不分從,二品、三品只分正從,四品正從之中又分上下階,所以由“正一品(三師、三公)”開始到最后的一級“晉中之窗從九品下(下縣尉)”總共是九品三十等,相差懸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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