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干之丙火生于各月取用詳解
1、正月丙火
(1)常理
丙生寅月,印星當(dāng)令;丙得長生,氣自旺盛。身強(qiáng)喜壬水相濟(jì),但寅木(印星)司權(quán),能化壬水(七殺),故又須見庚,發(fā)水之源;身強(qiáng)見壬庚兩透,富有定然;壬透庚藏,異途致富,富多貴少。
(2)變理
原局木多火塞,專用庚財(cái)破印,亦可致貴。丙火最忌戊己土晦火克水,丙日主旺極而用戊己土泄身者,一富罷了,難得持久。
若身弱者,當(dāng)用甲印,真神得用,富有必定,但仍要見壬為上格,甲木得壬,殺印相生,主貴。
壬多,殺強(qiáng)身輕(身偏弱),見戊制壬,得一二火助土,用食神制殺,大富大貴。身強(qiáng)方能用食傷,若殺強(qiáng)身弱用食傷,流氓之徒。
2、二月丙火
(1)常理
丙生卯用,印星當(dāng)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強(qiáng)。身強(qiáng)專用壬水,更須庚辛相助;壬庚丙皆透者,顯貴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功利;用壬,最忌丁來合、戊來制。
(2)變理
若柱中無壬癸水,身旺用己土泄身,傷官生財(cái),小富罷了。若然身弱,專用月令乙印,正氣印星,富有非輕;若以丙丁祿刃為助,敵殺則貴,分財(cái)主富,統(tǒng)以全局合作而定之。
3、三月丙火
(1)常理
丙生辰月,食神當(dāng)令,丙火漸強(qiáng),專取壬水,辰中戊土當(dāng)令,濁水不貴,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舍,必先觀戊己土是否透干而定;若土透干,有必要見甲。
(2)變理
身強(qiáng),專用壬水,水弱,以庚辛為輔尤妙,庚辛能泄日主之氣,食生財(cái),財(cái)滋殺,富有無疑。身弱,先取甲木,仍須壬輔,殺印相生,也主富有。
壬甲兩透,富有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功利。身強(qiáng),無壬用癸;身弱,無甲用乙,格式略遜,富有俱小。身強(qiáng)用食傷泄者,富多貴少。
4、四月丙火
(1)常理
丙生巳月,日元得祿,專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生發(fā)水源;調(diào)候?yàn)榧?,無壬用癸;這樣的合作略差,富有仍?。恢б娚曜?,亦有功利,亥子沖月,成中有敗。
(2)變理
四月之丙,炎威莫當(dāng);見庚壬兩透,無戊制壬晦丙,富有非輕;庚癸兩透,富多貴少。若滿盤皆金,不見比劫,為“火長夏天金疊疊”,大富之命;歲運(yùn)以西北為美,東南為殃。
若丁火出干,支見午刃,又得壬透,名“羊刃合殺”,威權(quán)顯赫。若身弱者,不外乎用甲印,理同三月,身弱用比劫亦可,敵殺則貴,分財(cái)則富,此乃命理常規(guī)。
5、五月丙火
(1)常理
丙生午月,為日元羊刃。身強(qiáng),專用壬水,庚辛為輔,庚壬兩透,富有雙全,見丁合、戊制,便為常人。
(2)變理
支見申金,內(nèi)有金水相生,得運(yùn)相濟(jì),亦可小發(fā)。若身強(qiáng)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貴,其余皆同四月。
四月、五月、六月夏火當(dāng)令,甚少身弱之理,如果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輔為貴,殺印相生,富有非輕。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局,反取午中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有非輕。柱無金水,支成火局,有甲乙透干相助,格成炎上,富有上格;運(yùn)轉(zhuǎn)東南為福,西北為殃。
6、六月丙火
(1)常理
丙生未月,傷官當(dāng)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原局若屬火土兩旺者,用神仍不離壬庚,此即身強(qiáng)用財(cái)殺之理。若殺強(qiáng)身弱,仍用甲印,亦須見壬,殺印相生,富有之命。
(2)變理
未月火土皆為旺氣,若得強(qiáng)金泄土旺氣,傷官生財(cái),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強(qiáng),身弱不能任財(cái)也。
若原局土旺泄火,得甲乙透出,制土生身,名“傷官佩印”,運(yùn)轉(zhuǎn)北方潤局,大貴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氣,體用同宮,富有非輕。
7、七月丙火
(1)常理
丙生申月,財(cái)星當(dāng)令,丙火退氣,首在身強(qiáng)。若身強(qiáng),則專用月令申中之壬水,真神得用,富有非輕。
身強(qiáng)得一壬水透干,富有無疑,因有月令旺金生之。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財(cái)星當(dāng)令,財(cái)旺破印,故用甲印者,需配以比劫制財(cái)方妙。
(2)變理
財(cái)旺破印,見殺來調(diào)停亦可,故身弱見壬甲透干,必為官貴之士。若身殺兩強(qiáng),用食制殺,多主武貴。
若壬多見一戊,必為秉權(quán)之人。財(cái)多身弱,專用比劫者,主富,但丙生申月,申中有壬,則其不止一富,或又可得貴。
8、八月丙火
(1)常理
丙生酉月,財(cái)星當(dāng)令,首在身強(qiáng)才能任財(cái),支見寅巳午為美。
(2)變理
身強(qiáng)得壬透,富有分身;壬水暗藏,奶名小利。無壬用癸,但富有不久。壬癸不見,功名無份。身強(qiáng)用壬,若見戊制,轉(zhuǎn)為食神生財(cái),富而不貴。
若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貴。壬甲兩透,殺印相生,富有有準(zhǔn);財(cái)多身弱,用比劫助身者,富而不貴;因酉月純財(cái),不比申月藏有壬殺,兼可取貴。
9、九月丙火
(1)常理
丙生戌月,食神當(dāng)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灰心。身弱,取甲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養(yǎng)甲木。壬甲兩透,殺印相生,出于正途,富有功名;無壬用癸,異路功名。
(2)變理
若身強(qiáng),專用壬庚。若戊己不出干,不須配用甲木。若支成火局,干見比劫,則又須壬庚參用。若支無水,一片木火,成炎上格,但失時(shí),運(yùn)轉(zhuǎn)東南,仍可富有,運(yùn)入西北,必主孤貧。
10、十月丙火
(1)常理
丙生亥用,七殺當(dāng)令,火多則有利;根通寅午尤妙;身弱,專取甲木,月令有壬,殺印相生,富有有準(zhǔn)。
(2)變理
若壬水出干,又要見戊,但食神制殺,首要身強(qiáng),不然仍取印星化殺為美。若丙火支得祿刃,或成火局,專取月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富有非輕。
丙火以壬取貴,本忌戊已濁水,但十月丙弱壬強(qiáng),無甲透者,見戊已出干,專取己土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為富有奇格,運(yùn)轉(zhuǎn)南邊,必主貴顯。若干見辛,支見辰,又見水多,名“化合得時(shí)”,大貴之格。
11、十一月丙火
(1)常理
丙生子月,官星當(dāng)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強(qiáng)。若身強(qiáng)專取子中癸水為用,正氣官星,富有非輕。
若身強(qiáng)、殺亦強(qiáng),見壬殺出干,則須見戊,食神制殺,富有必定。身弱,不可無甲出干化殺生身;若無甲木,功利皆虛。
(2)變理
殺強(qiáng)身弱,無甲化殺、無戊制殺,專取己土傷官混壬,亦可得貴。若得甲透出,己土混壬培木,富有非輕。
若支得一寅,內(nèi)藏甲丙,亦主衣祿。丙火無根,壬殺太旺,無印生身、無食傷制殺,作棄命從殺格論,運(yùn)走西北,富有非輕。
12、十二月丙火
(1)常理
丙生丑月,傷官當(dāng)令;丙氣被泄,身弱為慮。身弱專取甲木為用,又須見火(比劫)暖局。凡生于三冬之命,取印為用者,首要有火(比劫)暖局,不然濕木無焰,木火無相生之象。故身弱見甲丙兩透,富有定然?;蚣淄付б娨缢纫蛔忠嗉选?nbsp;
(2)變理
若身強(qiáng),喜壬庚;身強(qiáng)見己泄秀,無甲乙克破,主聰明伶俐,但性格傲慢,可得奶名小利;因火土傷官失令,格式難取大貴。
十天干之丁火生于各月取用詳解
1、正月丁火
(1)常理
丁生寅月,正印當(dāng)令,母旺子相,日元頗強(qiáng);若八字身強(qiáng),原局甲木多則簡單導(dǎo)致火塞,喜見庚來劈木,故見庚甲兩透,病重得藥,自然富有;無庚破甲,名“身旺無依”,非貧即夭。
(2)變理
身強(qiáng),庚壬并透為財(cái)官格,雖可富有,但合作非佳,非上格也。若身強(qiáng)而水更強(qiáng),殺強(qiáng)于身,用己土食神制殺最妙,主異路功名。
若透壬又得寅時(shí),無庚為破格,若丁壬化木得時(shí),則富有非輕。支成火火局,無滴水相濟(jì),又見甲木出干,為假炎上格,因不得時(shí),僅主衣祿;運(yùn)喜東南,忌西北。若身弱,專取月令甲木為用,或得庚甲兩透,劈甲引丁。
2、二月丁火
(1)常理
丁生卯月,偏印當(dāng)令;不懼身弱,最怕母慈滅子,木多火塞;身強(qiáng)印多,先取庚金;春月木旺金弱,般配以己土輔之。
(2)變理
身強(qiáng)用庚,忌見乙庚齊透,貪合破格,即為常人。丁火昭融,其性柔中,若非旺極,不喜壬官,單用癸殺,運(yùn)轉(zhuǎn)西北,亦主大貴。
若然身弱,要見甲庚,無庚不能劈甲,無甲不能引丁;總歸,二月丁火,身弱見庚甲,富有必定;一透一藏,亦有功利。
3、三月丁火
(1)常理
丁生辰月,傷官當(dāng)令,辰土泄火,身弱為慮;身弱,專取用庚,劈甲引丁,為弱丁之特殊用法;甲庚齊透,富有定然,甲透庚藏,亦為儒透;庚透甲藏,奶名小利。
(2)變理
若見戊己出干,泄弱丁火,有甲出制,小貴可圖。若木印太多,則又要見庚為上,以財(cái)破印,異途致貴。
若水(殺)太多,殺多身弱,非貧即夭;有甲化殺生身,或支見巳午寅字為佳;干透戊己,用食制殺,也可富有。
4、四月丁火
(1)常理
丁生巳月,劫財(cái)當(dāng)令,丁仗丙威,火氣自旺。身強(qiáng),用癸為上,用壬次之;水弱,又喜庚辛發(fā)水之源。總歸,四月之丁,身強(qiáng)見金水兩透,富有定然。
(2)變理
若柱見丙火出干,名“丙奪丁光”。若見己庚出干,支藏壬癸,食神生財(cái),富而不貴。若庚辛出干,原局無水,身財(cái)兩旺,用神有氣,亦可致貴。
丁火柔中,火縱旺亦不能作炎上格論;若見甲丙出干,名“甲引丁光”,相似炎上格,運(yùn)入東南,五福三多。身弱,專用月令丙火,真神得用,富有非輕;用甲印不為上格,因用神失令、無力之故。
5、五月丁火
(1)常理
丁生午月,月令得祿;身強(qiáng)專用壬庚,庚壬兩透,富有雙全;得一癸透,名“獨(dú)殺當(dāng)權(quán)”,主權(quán)職武貴。
(2)變理
用壬癸見戊制、已混,或見甲木出干,泄水生火,忙碌常人。若原局金水太旺,身弱,取月令午中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有非輕。
6、六月丁火
(1)常理
丁生未月,食神當(dāng)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氣,身弱,見庚甲兩透,劈甲引丁,丁火自強(qiáng);但體用非旺,也僅屬小富小貴。
(2)變理
若戊己出干,泄弱丁火,可專取甲木,用印制食生身;原局燥熱者,需配一兩點(diǎn)癸水。若身強(qiáng),可取癸庚,財(cái)滋弱殺,貴而有權(quán)。若身強(qiáng)見庚辛透干,有食神生財(cái),格式轉(zhuǎn)富,運(yùn)入西北,可小富。
7、七月丁火
(1)常理
丁生申月,財(cái)星當(dāng)令;若身弱,須以丙丁巳午為助,格式主富。若身強(qiáng),專用月令金水,真神得用,富有有準(zhǔn)。
(2)變理
凡丁火身弱,多以庚甲取貴,有庚劈甲,方能引丁;次取丙火,若身弱得庚甲丙齊透,大貴之命。
因取庚金劈甲引丁,又懼庚財(cái)當(dāng)令破印太過,故般配以丙火,分配得宜。身弱用甲,無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要有丙火曬乙木為美,主富多貴少。
8、八月丁火
(1)常理
丁生酉月,財(cái)星當(dāng)令;身弱,甲庚丙齊透,大貴。有甲有丙,富有有份;無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火弱而難長明,富有不久。
(2)變理
若原局水多,癸水出干,殺強(qiáng)得己土出制,食神制殺,富有上格;但丁火有必要地支有根,不然克泄交加,貧賤兇夭之命也。若身強(qiáng),又要見壬癸透干,月令自有旺財(cái)生殺,富有定然。
9、九月丁火
(1)常理
丁生戌月,傷官當(dāng)令,土泄火氣,身弱為慮,見戊己出干晦火泄身,專取甲木,制土生身,為“傷官佩印”,若地支見一兩點(diǎn)壬癸滋甲潤局則更美。
(2)變理
若身傷兩強(qiáng),見庚辛出干泄土,真神得用,又富又貴。原局火木太多,丁火轉(zhuǎn)旺,則又以庚壬為用,富有可求。
原局土多,不見甲印、壬官,為“傷官傷盡”,格式變?yōu)椤凹诜w格”,富有上格。寒土喜火,取丙丁為用,歲運(yùn)亦喜南邊。
10、十月丁火
(1)常理
丁生亥月,官星當(dāng)令;身弱,專用甲木,即“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之理。原局最要有丙,不然濕木無焰,木火無相生之象。
(2)變理
無甲用乙,但乙為枯草,氣微力弱,富有不久。丁火見丙,或支成火局,丁火轉(zhuǎn)強(qiáng),反取月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功名如草芥。
丁火強(qiáng),而壬癸更強(qiáng),可取戊土為制,傷官制殺,亦有權(quán)貴之名。總歸,十月之丁,丙丁疊見亦有利,地支通根則更美。
11、十一月丁火
(1)常理
丁生子月,七殺當(dāng)令。身弱,專取甲木,但不可無丙暖局,不然濕木無炎,甲不生丁;丙甲兩透,富有定然。
若兼庚透,得庚劈甲組合,大富大貴。身弱,地支見巳午火,或得天干比劫助身敵殺,水火堅(jiān)持,無木引通者終非上格。
(2)變理
若身殺兩強(qiáng),水火適當(dāng),則取戊己制殺為上格。用食傷者,首要身強(qiáng),此乃命理常規(guī)。身弱,壬透合丁,暗化木氣,癸透有戊合,暗輔火氣,奶名小利。若殺弱身強(qiáng),則取月令七殺為用,真神得用,富有非輕。
12、十二月丁火
(1)常理
丁生丑月,食神當(dāng)令,身弱,用甲引丁,用丙暖甲,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
(2)變理
丑土食神當(dāng)令,如見戊已出干,泄弱日元,不可無甲印制食生身,原局亦不可無丙暖局。若身強(qiáng),反取癸辛為用,財(cái)來滋殺,貴而有權(quán)。癸辛皆為月令旺氣,真神得用,可取貴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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