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前395年-前338年),中國戰(zhàn)國時代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wèi)國國君的后裔,姬姓,故稱為衛(wèi)鞅,又稱公孫鞅,后封于商,后人稱之商鞅。在秦國執(zhí)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法家后學將商鞅言行與史載匯編成《商君書》。西漢的司馬遷著《史記》時,立商鞅的單獨傳記——《商君列傳》;另外王蘧常撰寫《秦史》時,將商鞅和其門客尸佼合立于《公孫鞅傳》。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后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被萃跽J為公叔已經(jīng)病入膏肓,語無倫次,于是皆不采納。公叔轉(zhuǎn)而告訴商鞅,并要他趕快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王不采信老丞相用他之言也不會采信殺他之言,所以并沒有立刻離開魏國。 公叔痤死后,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帶李悝的《法經(jīng)》到秦國去。通過景監(jiān)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后升大良造。
徙木立信
秦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nèi)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zhàn)斗,實行連坐之法”。開始推行革新時,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豎立一木,并告知:“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賞賜十金。”秦民無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頭搬到城門,果然獲賞五十金,從此宣示與開展孝公變法,史稱“徙木立信”。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稱贊商鞅的詩中以“一言為重百金輕”,來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刑上大夫
后來,太子犯法,商鞅認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劓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軍敗魏國公子卬將軍,魏割河西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鄙眺币蚬Ψ庥谏淌逡亍?
連坐法
商君之法設連坐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顿Y治通鑒》記載:“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論囚,渭水盡赤。為相十年,人多怨之?!鼻貒F族多有怨言。
耕戰(zhàn)
商鞅在秦國建立了延續(xù)百余年的國策——‘耕戰(zhàn)’。商鞅告訴秦人,生活中只有最主要的兩件事:耕田和打仗。商鞅認為,只有強大的農(nóng)業(yè)才能支持不斷擴大的戰(zhàn)爭。同時期的西方,亞歷山大大帝有5萬人的軍隊,羅馬軍團最為強盛的時候也不過幾十萬人,而秦國到了秦始皇時代,已經(jīng)能夠負擔一百萬人的龐大軍隊[1]?!妒酚洝飞险f,正是耕戰(zhàn)策略最終成就了秦國一統(tǒng)天下的抱負。
車裂處死
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應當“歸十五都,灌園于鄙”、“不貪商于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君之出也,后車載甲,多力而駢協(xié)者為驂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鄙眺辈宦?。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駟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jié)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顯示了商鞅立法之效果。
后來商鞅回到商邑,集聚邑兵攻鄭(今陜西華縣),秦王發(fā)兵討之,商鞅戰(zhàn)敗于澠池被斬于軍陣之中。商鞅的尸體被運回咸陽被秦惠文王在彤處以“車裂之刑”,滅商鞅之族。
商鞅變法對秦的國勢強盛,進而統(tǒng)一六國,建立一統(tǒng)天下的秦王朝,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商鞅代表了當時新型地主階級的利益,他推行的變法遭到秦國老氏族的反對,最后被殘害。
但是,歷史上對于商鞅采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進行快速改革,也頗多質(zhì)疑。例如,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就曾指責商鞅說:“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shù),挾持浮說,非其質(zhì)矣。”
商鞅認為人性本惡,必須承認人之惡性,治理國家要以治惡來作為國家政策之根本,如《商君書》提到的“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強”《商君書·去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商君書·弱民》。
同時,商鞅貶斥儒學,強調(diào)法制平等和懲戒規(guī)范,而輕視對人民的恩賜,因為其認為法外無恩,任何的獎賞懲罰必依據(jù)于法律,歷來被主張“禮樂治國”、“綱常倫理”的儒家所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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