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杭州市公安局時的工作照
智勇?lián)]利劍 為民破大案(三)
十年心結一朝解
口述 盛繼芳
整理 李宏斌、陳明銘
盛繼芳,第十一屆浙江省政協(xié)常委、社法委主任,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曾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0年11月2日,市公安局鄭賢勝副局長給我打來一個電話,電話那頭他興奮地告訴我:“10年前萬向公園的殺人案破了,山東警方通過DNA檢驗認定了犯罪嫌疑人?!苯拥竭@個電話,我十分高興。10年前的“11·4”萬向公園特大搶劫殺人案沒有偵破一直是我的一個心結,是我在公安局長任上的一個遺憾,現(xiàn)在終于破案了。隔了一天,賢勝同志打給我第二個電話,他告訴我:“2名嫌疑人王廣斌、武凱已經抓獲,將于4日晚從濟南押解回杭?!?1月4日晚,押解犯罪嫌疑人的飛機在我現(xiàn)在工作的杭州蕭山國際機場降落。這一刻,我不禁想起了10年前的一幕。
2000年11月4日晚9時許,位于武林路與古新河之間的萬向公園內發(fā)生一起殺人案件,一對剛剛畢業(yè)參加工作的青年情侶左某、金某在公園約會時被犯罪分子殘忍殺害,2名被害人的手機、隨身聽等財物被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十分殘忍,左某身上被刺20多刀,鮮血浸透了衣服;金某頸上被砍的傷口深達頸椎,脖子幾乎被砍斷,只有一點皮連著。我到達現(xiàn)場時看到金某的脖子上還有血往外噴涌冒泡,十分慘烈。
這起案件發(fā)生在市政府大樓附近一個平時治安狀況很好的鬧市區(qū)公園內,又是在晚上人流還較多的時候,加上當時適逢新中國成立后的首屆西博會舉辦期間,杭州又剛被評為全國社會治安安全感第一的城市,公安部正在杭州進行群眾安全感的暗訪,我當即意識到這是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案件,發(fā)生在敏感時期、敏感地段,會產生很大的社會影響。
在案發(fā)后2小時召開的第一次案情通報會上,我與其他局領導立即作了部署,要求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城區(qū)各公安分局和市局有關業(yè)務部門也要齊心協(xié)力,爭取在短時間內有所突破。
警方連夜開展工作,在現(xiàn)場搜索中,發(fā)現(xiàn)了一連串從現(xiàn)場草地一直滴至體育場路混堂弄口的滴狀血跡,血跡點十分細小,只有針眼大小,每滴血跡間隔又很遠,每隔四五米才有一滴,幾乎很難發(fā)現(xiàn)。經檢驗,這不是2名被害人的血跡,警方分析這是犯罪分子作案過程中受了傷,帶傷逃跑中留下的。專案組還在體育場路的古新河橋欄桿上發(fā)現(xiàn)一滴甩狀血跡,分析罪犯有可能從這里往河里扔過東西。于是找來一塊磁力極強的打撈專用磁鐵,兩頭拴上繩子,在河道水面上來回拉網吸附,從河中打撈起一把匕首類兇器。經檢驗,這把匕首可以形成被害人身上的傷勢。后來,專案組還把發(fā)現(xiàn)匕首的這段古新河河水整個排干,專案民警踩著冰冷刺骨的淤泥,下河對河底逐塊進行摸撈,但沒有發(fā)現(xiàn)新的物證。
從古新河里打撈起來的作案匕首
在分析案件性質時,有同志提出,犯罪分子選擇在這么熱鬧的地點、人流還比較多的時段作案,不符合一般犯罪分子的作案規(guī)律,而且從作案手段上看必是想置人于死地,不能排除仇殺的可能。同時,被害人左某的爺爺提出,他在以前擔任村支書時曾涉及一樁經濟糾紛,而這一糾紛又涉及當時正在被調查的有關領導。左某的爺爺認為左某和金某的被害是“被人謀殺”,系被人雇兇殺害。
我指令專案組深入調查,判明案件性質。專案組通過反復踏勘現(xiàn)場,全面收集案發(fā)當時有關目擊者反映的情況,調查被害人生前行蹤,認定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排除了仇殺的可能性。專案組提出三點主要理由:一是被害人是2名剛從中專學校畢業(yè)的青年,自身社會關系簡單;二是2名被害人當天的主要活動是臨時安排的逛街,不存在有他人跟蹤后伺機作案的情況;三是犯罪分子劫取了2名被害人的手機、隨身聽等財物,符合搶劫案的性質特點。同時,專案組還分析認定這起案件為2人作案,并判斷流竄作案的可能性較大,犯罪嫌疑人不是很熟悉杭州的環(huán)境,其選擇萬向公園為作案地點以及左某、金某為作案目標,帶有一定的隨機性。因此我們要求專案組不要受到干擾,按照正確的偵查方向,堅定地深入開展工作。正是這種堅持,“11·4”案件的偵查工作沒有誤入歧途,也為以后的破案打下了基礎。
盡管這起案件系流竄作案,破案條件有限,破案難度很大,但我鼓舞專案組民警振奮士氣,告訴他們“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專案組堅定破案決心,向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廣泛發(fā)布協(xié)查,派出多支協(xié)查工作組赴線索來源地開展工作,并多次在全國和杭州媒體上懸賞征集線索。專案組還重點開展了尋找河中打撈起的那把匕首來源的工作,通過大量的查訪工作,最終查到,這把匕首是廣東陽江一家沒有工商登記的廠家生產的,流向市場的有270把。專案組用了整整4個多月的時間,找到了大部分同型號刀具的去向,只有10多把沒有找到去向。
在“11·4”案件偵破過程中還有這么一個插曲。當時專案組向全國各地廣泛發(fā)布協(xié)查,線索不斷地從全國各地傳過來,一有線索過來,專案組就立即派人前往查證。其中,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抓住了2名聾啞嫌疑人,交代了與“11·4”案件現(xiàn)場及作案過程十分相似的情況,于是南陽警方認為這2名聾啞嫌疑人就是“11·4”案的作案嫌疑人,甚至開了慶功會、在報紙上作了宣傳,說是破了杭州萬向公園的“11·4”殺人案。但我們將2名聾啞嫌疑人帶回杭州后,經過深入細致的查證,他倆并不是“11·4”案的兇手。正是以這種認真負責、嚴謹細致、一絲不茍的工作態(tài)度,專案組查證了一條又一條線索,排除了一個又一個偏差;也正是這種依法辦案、重事實、重證據(jù)的工作作風,沒有造成錯漏和冤假錯案。
在我擔任公安局長期間以及之后的張鴻建、吳鵬飛、柯良棟三位公安局長任上,“11·4”專案組始終沒有撤,專案工作始終沒有停,10年來專案民警的足跡遍布了全國20多個省市。鄭賢勝等其他局領導還多次親自接待和上門看望被害人家屬,通報案件偵查工作情況。
2000年的時候,DNA技術在公安工作中的應用還剛剛起步,但杭州公安已頗具前瞻意識,在“11·4”案件中,專案組及時提取了滴落在外圍現(xiàn)場的嫌疑人血跡DNA樣本。10年后,這幾滴血在此案的偵破中發(fā)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11月2日,在濟南市公安機關的協(xié)助下,通過對濟南一起打架案件嫌疑人王廣斌(山東濟南人)的DNA比對,發(fā)現(xiàn)王廣斌就是“11·4”案件的兇手之一,“11·4”案件終于取得重大突破。接著,逃匿10年之久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武凱(山東濟南人)也迅速被濟南警方抓獲。王廣斌、武凱萬萬沒有想到,潛逃了整整10年,竟然還是被警方抓住,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2010年11月4日晚,也就是萬向公園“11·4”特大殺人搶劫案的被害人10周年祭日,王廣斌、武凱被專案組民警從濟南押解回杭,沉積10年的萬向公園“11·4”血案成功告破。
萬向公園命案兩名殺人嫌犯被押解回杭
后來,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余偉民支隊長給我打來電話,向我講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經過。據(jù)2名犯罪嫌疑人交代,2000年11月3日他們到杭州游玩,因手頭沒錢而起意搶劫殺人,作案后的第二天便逃離杭州。犯罪嫌疑人的交代表明,當初我們對這起案件性質的判斷、對犯罪嫌疑人的刻畫以及對作案過程的分析都是準確的。犯罪嫌疑人的最終落網和“11·4”案件的最終攻破,也解開了這個深藏在我心里長達10年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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