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家主干論的支配下,王葆玹和陳鼓應先生就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系辭》,發(fā)表了新穎的意見。他們認為帛書《系辭》同今本《系辭》有巨大差異,帛書《系辭》早于今本《系辭》,較今本更近于《系辭》的原貌,今本《系辭》不見于帛本的部分系漢儒編纂時續(xù)貂而成,帛書《系辭》是戰(zhàn)國時期道家學派的傳本。[1]這些見解頗具有挑戰(zhàn)性和啟發(fā)性,但是,驗之帛書《系辭》和帛書易傳諸篇的內(nèi)容,筆者認為上說夸大了帛書《系辭》同今本《系辭》的差異,顛倒了兩者之間的關系,定錯了帛書《系辭》的學派性質(zhì)。帛書《系辭》是儒家而決非道家的傳本。下面,試從帛書《系辭》的祖本、帛書易傳諸篇的內(nèi)容、帛書《系辭》的思想構(gòu)架、周秦至漢初易學的源流四個方面進行論證。
一、從帛書《系辭》的祖本看
斷定帛書《系辭》為道家傳本的根據(jù)就在于帛書《系辭》與今本《系辭》有巨大差異。從已公布的帛書《系辭》的照片來看[2],今本《系辭上》只有“大衍之數(shù)”章不見于帛書。而《系辭下》第五章自“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至第十一章[3],除幾句外,基本不見于帛書《系辭》,它們有的見于帛書《易之義》,有的見于帛書《要》。這種差異是由于帛書《系辭》的抄寫引起的?還是其祖本原來就如此?這是很值得考證的。
帛書《系辭》沒有“大衍之數(shù)”章,很多人就以為“這一章是后加的”,“是西漢中期的作品”。[4]這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宋人有疑經(jīng)之風,對于《系辭》,歐陽修、葉適、程頤、張載、朱熹都有批評。這些議論,其中好些就是針對“大衍之數(shù)”章和其上下文來的。張載認為今本《系辭上》第十一章首句“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恐在”今本《系辭上》第九章的“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之處”。程頤《易說》認為今本《系辭》將此兩段話分載兩處,屬“簡編失次”,當作更移。朱熹《周易本義》據(jù)程說,將“天一……地十”句與“大衍”章的“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shù)二十有五,地數(shù)三十,凡天地之數(shù)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連在一起,皆移置“大衍之數(shù)五十”前。張載、程頤、朱熹為什么都認為今本《系辭》的這些章次有問題呢?他們運用的都是理校法,都是從這幾章的文義聯(lián)系出發(fā)的。
“大衍之數(shù)”章的“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shù)二十有五,地數(shù)三十,凡天地之數(shù)五十有五”并非信口之言,而是根據(jù)“天一……地十”說概括而成的。在“天一……地十”之數(shù)中,天數(shù)即奇數(shù),為一、三、五、七、九,剛好是“五”位,其和為“二十有五”;地數(shù)即偶數(shù),為二、四、六、八十,也剛好是“五”位,其和為“三十”?!疤鞌?shù)”和“地數(shù)”相加得出“天地之數(shù)”,剛好是“五十有五”。所以,這兩段話是密不可分的。如今本《系辭》,將“天一……地十”說置于“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和“子曰:夫《易》何為者也”之間,上不巴天,下不著地,人們根本就不理解其含義。而不交待“天一……地十”,劈頭就說“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凡天地之數(shù)五十有五”,人們也搞不清“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等從何而來。因此,只有將兩說連為一體,其文義才能上下貫通。由此可見,張、程、朱諸儒的理校,都是有道理的。無怪其后的治《易》者,往往都樂從此說。
“大衍之數(shù)五十”一段,與“天一……地十”說也渾然一體的。所謂“大衍之數(shù)”實即“天地之數(shù)”,“五十”后脫“有五”二字。金景芳先生說:
“衍”者,推演?!按笱堋闭?,言其含蓋一切,示與基數(shù)之十個數(shù)字有別,蓋數(shù)之奇偶,分天分地,猶卦之兩儀,有—有--。衍成基數(shù),猶《乾》、《坤》等之八卦,只屬小成,而不足以應用者也。迨“參天兩地”而成“五十有五”,則可應用之以“求數(shù)”,“定爻”,“成卦”乃“成變化而行鬼神”,因以大衍名之。不然,則此處“五十”為無據(jù),而下文“五十有五”為剩語。[5]
高亨先生以金說為是,并進一步論證道:
《正義》引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數(shù)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爻之數(shù)(者當作?。蕼p之而用四十九。”足訂姚、董本作“大衍之數(shù)五十有五”。此言用《易經(jīng)》演算,備蓍五十五策,但只用四十九策。所以備五十五策者,下文曰:“凡天地之數(shù)五十有五。”此以天地之數(shù)定大衍之數(shù)也。所以余六策而不用者,以此六策標明六爻之數(shù)也。[6]
所以,無論從文義,還是從文獻出發(fā),“大衍之數(shù)”即“天地之數(shù)”都可謂有理有據(jù),應為定論。
“大衍之數(shù)”即“天地之數(shù)”,系從“天一……地十”說化出。這就告訴我們:有“天一……地十”說,就必然有“天地之數(shù)”說,有“天地之數(shù)”說,就勢必有“大衍之數(shù)”說。不然,不單“天一……地十”說為贅文,失去了上下聯(lián)系;“大衍之數(shù)”說也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帛書《系辭》雖無“大衍”章,但卻保存了完整的“天一……地十”說。由此可推知,帛書《系辭》的祖本定是有“大衍之數(shù)”章的。
李學勤先生曾經(jīng)指出“大衍之數(shù)”章的后部,內(nèi)容和形式都與《系辭》其他各章融合無間。[7]這是很有見地的。具體來說,“大衍之數(shù)”章的“成變化而行鬼神也”,“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與下文的“《易》有圣人之道四焉”章的內(nèi)容是密切相關的。這一章迭用四個“變”字,兩個“神”字,都是從“大衍之數(shù)”章化出。所謂“參伍以變,錯綜其數(shù);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shù),遂定天下之象”,正是對“大衍”筮法及其易理功能的概括?!皡⑽橐宰?,錯綜其數(shù)”指的就是“四營”、“十八變”;“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shù),遂定天下之象”云云,說的就是“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今本《系辭上》第十章的這些話,帛書《系辭》大致都還保留著。因此,從上下文的這些聯(lián)系看,帛書《系辭》的祖本應是有成就完整的“大衍之數(shù)”章的。
帛書《系辭》以“易曰:何校滅耳,兇”直接“君子見幾而作,不位冬日”,這樣,今本《系辭下》第五章“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至“吉之先見者也”一段就不見了。從帛書《系辭》的上下文義看,這一段話當存在于其祖本中。因為上文“善不責(積)不足以成名,惡不責(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也,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也,[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蓋也,罪大而不可解也?!兑住吩唬?何校滅耳,兇’”這一段是“明惡人”不積小善而積小惡,以致“為惡之極以致兇也”。大罪是積小惡所致,所以正義自然就從正面立論,提出“知機”的主張來。在沒有提出“知幾”的主張之前,就突然說“君子見幾而作,不位冬(終)日”之說,其祖本必定就得有“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一段。從文獻的記載看,今本《系辭》“子曰”這一段話,至少在漢初就存在了?!稘h書·楚元王傳》記穆生在楚王戊時曾將“子曰”這段話和“君子見幾而作”這段話連在一起,合稱為“《易》”,這說明我們的推論完全可信。
今本的“顏氏之子”段也不見于帛書“系辭”,帛本的祖本是否有“顏氏之子”段呢?筆者認為很有可能有。因為這一段前的“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帛書本基本還保存著。孔子對“顏氏之子”的稱贊,正是“萬夫之望”的具體化;而“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與“君子見幾而作,不位(俟)冬(終)日……介于石,毋用冬(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物(微)知章(彰)”有著意義的聯(lián)系?!坝胁簧疲磭L不知”正是“知微”、“知幾”的表現(xiàn);“知之,未嘗復行也”正是“知彰”所致,正是“見幾而作,不位(俟)冬(終)日”的典型行為。所以,帛書《系辭》有“君子見幾而作”一段話,其祖本也當有“顏氏之子”段。
今本《系辭下》第九章帛書本只存有“是與非,則下中教(爻)不備。初,大要存亡吉兇則將可知矣”幾句。按“下”字疑誤。如果“下”是指初爻的話,稱其“不備”,則與“初大要存亡吉兇則將可知矣”矛盾;如說其是指上爻,似乎聞所未聞,殊不可通。帛書既然提到了“中爻”如何如何,自然也得提初和上。由此可知,帛書的祖本至少也得存有今本的“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一段。
今本《系辭下》第九章“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以下不見于帛書《系辭》,而見于帛書《易之義》[8],論者多以此非出于《系辭》之證。其實,我們分析一下《易之義》所載,就會得出截然相反的結(jié)論:
……修道,鄉(xiāng)物巽德,大明在上,正其是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占[9],危哉!□□不當,疑德占之,則易可用矣。子曰:知者觀其緣(彖)辭而說過半矣。易曰: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瞿(懼),近上。近也者,嗛(謙)之謂也。易曰:柔之為道也,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若[中]也。易曰:“三與五同功異立(位),其過[不同,三]多兇,五多功,[貴賤]之等……
這一段告訴我們兩個問題:第一,《易之義》所載今本《系辭》語,并非出于《易之義》作者自己的論述,而是《易之義》作者引用他書之說?!兑字x》將今本的“知者觀其彖辭而說過半矣”稱為“子曰”,將“二與四同功而異位”云云三次稱為“易曰”,這只能說明它系從《系辭》引用而來。因為《系辭》一直被人們認定為孔子所作,其地位相當于“經(jīng)”。如果說《易之義》引用的不是《系辭》,而是其它書,此書既能稱引為“子曰”,又能被稱“易曰”,恐怕是非常困難的。如此說來,早在帛書《系辭》抄寫之前,這些內(nèi)容就存在于《系辭》之中了。
第二,從上下文看,“鄉(xiāng)物巽德,大明在上,正其是非,則……”顯然就是《系辭下》第九章的“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一段。這段話帛書《系辭》盡管殘缺了“若夫雜物撰德,辯”幾字,但“是與非,則下中教不備”幾字尚存。這就說明今本《系辭》不見于帛本《系辭》而見于帛書《易之義》、《要》的部分,并非像人們所想象的那樣,是原本《系辭》所無,為漢儒編纂時“從《易之義》和《要》中抽離出來而添補進去的”。這樣,據(jù)《易之義》和《要》的稱引而否定其系原始《系辭》所有的理由就不能成立了。
由上可知,帛書《系辭》同今本《系辭》的差異,大多在其祖本時是不存在的。為什么會造成這種局面呢?筆者認為主要是由抄寫疏漏和任意改動原文而致。如今本《系辭下》第十二章的“夫乾,天下之至鍵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帛本掉了“天下之健也”,卻保留了“天下[之至]順也”。顯然,這不能說原本無“天下之至健也”。
今本《系辭上》第十二章的“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yè)”,帛書《系辭》作“為而施之胃之變,誰而舉諸天下之民胃之事業(yè)”。有人懷疑此“誰”字“可能會是整理拼合時補上的”[10]。筆者目驗過原件,“誰”字處有一黃帛補丁,帛的質(zhì)地、顏色全同于所補之帛,不可能為后人所補。當系抄者抄漏了“推而行之謂之通”一句,后來發(fā)現(xiàn)想補上,但空位太少,涂改了一下,也只勉強補上了“誰而”二字,只好作罷。
今本《系辭上》第五章“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圣人同憂”,帛本作“圣者仁勇,鼓萬物而不與眾人同憂”。細看照片,帛書“仁”下尚有兩個小字,左為“壯”,右為“者”?!皦选睘榻癖尽安亍弊种?,“者”為“諸”字之借??磥聿瘯某哒J為原文的觀點不對,似乎貶低了圣人,因此將圣人提前,突出其“仁勇”而不同于眾人之特點。但寫完后,又發(fā)現(xiàn)沒有完全利用好原文的材料,故在“仁”字下補上這兩個小字。所以,帛書的抄者如果不是看到了與今本相同的文字的話,就決不會有如此奇怪的行文。從前后文看,道理也是如此。這一段是泛論道,“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的,都是道。所以“顯”的,“藏”的,“鼓”的,“同憂”的也應指道。帛書前文同于今本,也講“仁”,也講“用”,所以這里的“仁勇”自然應指道。改成了“圣者”,不但“壯(藏)諸勇”不通,“鼓萬物”更成問題??追f達《正義》云:“言道之功用能鼓動萬物,使之化育,故云'鼓萬物’;圣人化物不能全'無’以為體,猶有經(jīng)營之憂。道則虛無為用,無事無為;不與圣人同用有經(jīng)營之憂也。”因此,從易理看,從行文言,我們只能說帛本的這一段話是對今本語意的篡改。
了解帛書抄者的這種疏漏和任意處理原文的習慣,我們對帛書《系辭》與今本《系辭》的差異就不會感到奇怪了。從這種表面上的差異出發(fā),認為帛書本就是原始的《系辭》,將今本《系辭》不見于帛本的視為漢儒所添補,這都是不合符事實的。
二、從帛書易傳其它篇的內(nèi)容看
將帛書《系辭》說成是道家學派的傳本,從帛書易傳諸篇的內(nèi)容及其編成方式來看,顯然是不能成立的。
帛書易傳共六篇。第一篇為《二三子》,無篇題,共36行,約2,600余字?!抖印酚涊d的是孔子與“二三子”之間對于《周易》卦爻辭意義的討論。其形式是“二三子”發(fā)問,孔子答難。有一半篇幅是討論乾坤兩卦卦爻辭之義,另一半則論及蹇、鼎、晉等十六卦。這種重視乾坤兩卦的思想同今本《易傳》的《系辭》、《文言》是一致的?!抖印方狻兑住酚幸货r明特色,就只談德義,罕言占筮。這一特點,與《論語·子路》所載孔子“不占而已”說是完全一致的?!抖印匪涊d的孔子易說充滿了敬天保民、舉賢任能、進德修身的思想。如其解坤卦上六爻辭說:
《易》曰:“龍戰(zhàn)于野,其血玄黃?!笨鬃釉唬捍搜源笕酥畯V德而施教于民也。夫文之孝,采物畢存者,其唯龍乎?德義廣大,法物備具者,見文也。圣人出法教以道(導)民,亦猶龍之文也,可謂“玄黃”矣,故曰“龍”
“廣德”即推廣仁德,“法教”即德義之教。這種以德教民、以德導民說,與孔子“為政以德”、“道以之政”、“道之以德”(《論語·為政》)說是很吻合的,是一種明顯的儒家政治學說。
其解晉卦卦辭說:
孔子曰:此言圣王之安世者也。圣人之正(政),牛參弗服,馬恒弗駕,不憂(擾)乘牝馬……圣人之立正(政)也,必尊天而敬眾,理順五行,天地無困,民[人]不傷,甘露時雨聚降,剽(飄)風苦雨不至,民也相酌以壽。
“尊天而敬眾”說,帶有很強的“神道設教”和民本主義傾向,顯然,這也只能歸之于儒家思想之列。
其釋坤卦六四爻辭說:
易曰:“聒(括)囊,無咎無譽”。孔子曰:此言箴小人之口也。小人多言多過,多事多患,□□可以衍矣。而不可以言箴之。其猶“聒囊”也,莫出莫入,故曰“無咎無譽”。二厽(三)子問曰:獨無箴于圣[人之口乎?孔子曰:]圣人之言也,德之首也。圣人之有口也,猶地之有川?。ㄘG)也,財用所繇(由)出也;猶山林陵澤也,衣食家物[所]繇(由)生也。圣人壹言,萬世用之。惟恐其不言也,有何箴之?
“此言箴小人之□也”一段,據(jù)《說苑·敬慎》、《孔子家語·觀周》、《太公·金匱》記載,系孔子觀周所見到的太廟前金人之銘。定縣八角廊四十號漢墓所出竹簡《儒家者言》中也有“之為人也多言多過多事多患也”之句。[11]孔子觀周為孔子中年時事,其晚年治《易》,取金人之銘入于其《易》說,是很自然的。而這種重圣人之言而箴小人之口的言論,與儒家的主張也是合拍的。所以,不論從事跡的記載還是從思想的內(nèi)容來說,《二三子》無疑是儒家的《易》說。
帛書易傳的第三篇為《易之義》,該篇共45行,約3,100字。《易之義》以“子曰”的形式解《易》,其內(nèi)容大致可分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闡述陰陽和諧相濟是《易》之精義;第二部分是歷陳各卦之義,其解釋多從卦名入手;第三部分是《說卦》的前三章,但“天地定位”四句,卻根據(jù)帛書卦序作了改動;第四部分闡述乾坤之德和乾坤之詳說;最后部分摘引今本《系辭下》的第六、七、八、九章。
《易之義》無疑屬于儒家《易》說。第一從形式上看,它完全屬于“子曰”,至少當日孔門后學所傳孔子之語,不可能視為道家之說。第二,它大量摘引了《系辭》、《說卦》之語,這些評論,就連道家傳本說者也承認它們具有強烈的儒家色彩。第三,它稱“湯武之德”,追述了文王和《周易》的關系。如說:
子曰:鍵(乾)六剛能方,湯武之德也。
子曰:易之用也,段〈殷〉之無道,周之盛德也??忠允毓Γ匆猿惺?,知(智)以辟(避)患……文王之危,知史記(?)之數(shù)書(者),孰能辯焉?
“湯”指夏桀而建立殷商的成湯,“武”指滅商紂而建立周朝的周武王,從乾“六剛能方”中引申出湯武革命之義,認為《周易》中蘊藏著周文王的政治智慧和憂患意識,這正是儒家的語言。第四,它的許多思想觀點與后來的儒家之說相合。如其解乾卦九二爻辭說:
易[曰]:“見龍在[由,利]見大人”。子曰:君子之德也。君子齊明好道,日自見以待用也。見用則動,不見用則靜
這實際就是“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說。又如其說:
天氣作……其寒不凍,其暑不曷(渴)。易曰:“履霜,堅冰至?!弊釉唬簩O(遜)從之謂也。
這段話又見于董仲舒《春秋繁露·基義》:
天之氣徐,[不]乍寒乍暑,故寒不凍,暑不暍;以其有余徐來,不暴卒也?!兑住吩唬骸奥乃獔员w言遜也?!比粍t上堅不踰等,果是天之所為,弗作而成也;人之所為,亦當弗作而極也。
董仲舒所引《易》,即《坤·文言》,其說曰: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兑住吩唬骸奥乃?,堅冰至”,蓋言順也。
而《文言》這一段話又與《韓非子·外儲說右上》所記子夏說同:
子夏曰:“《春秋》之記臣殺君,子殺父者,以十數(shù)矣。皆非一日之種也,有漸而以至矣。”
董仲舒說揉合了《易之義》和《文言》之言,而《文言》說又同于子夏說《春秋》語,孔子以包含《易》、《春秋》在內(nèi)的六經(jīng)教弟子,所以《易之義》說同董仲舒說、《文言》有聯(lián)系,而《文言》說又同子夏語近同,是一點也不奇怪的。
帛書易傳的第四篇是《要》,該篇有篇題,并記字數(shù)“千六百卌(四十)八”,共24行?!兑菲懊嬗?行殘缺,剩余部分大致為三段。第一段為今本《系辭下》第五章的后半部分,第二段記載孔子晚年好《易》并與子貢論《易》之事,第三段記孔子與“二三子”論《周易》損、益二卦之義。《要》篇為儒家《易》說相信人們不會有異議,問題就是其記載的真實性是否可靠。對此,我們可以進行一些簡單的考證。
《要》篇云:“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橐”,對此,其弟子子貢頗為不解,提出責難,孔子答道,《周易》“有古之遺言焉,予非安其用也”,“我觀其德義耳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涂而殊當者也”。他認為《周易》包含著周文王興周滅紂的政治智慧,說“文王仁,不得其志以至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避)咎,然后《易》始興也。予樂其知之……”孔子老而好《易》之事,見于《史記·孔子世家》和《田敬仲完世家》,司馬遷不過改“老”為“晚”、改“好”為“喜”罷了。而《論語·述而》又載“子曰:加我數(shù)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12]所謂“加我數(shù)年”,可知孔子說此語時年當在五十以后,意思是說如果多有幾年時間,我從五十起學《易》,就可以不犯大的錯誤了??芍藶榭鬃油砟曜坊谥裕c“老而好《易》”說正好互相證明??鬃印袄隙谩兑住贰保迂曔M行責難,認為夫子有違“它日”之教。這一記載從時間上來說,是很相吻合的?!妒酚洝た鬃邮兰摇穼ⅰ巴矶病兑住贰币欢沃糜隰敯Ч荒昕鬃託w魯之后,而據(jù)《左傳》,子貢此時正在魯國。至哀公十五年冬,子服景伯前往齊國,子貢為介。第二年四月孔子逝世,子貢批評哀公的致誺,隨后為孔子廬墓六年。[13]可見孔子“老而好《易》”時,子貢隨侍在側(cè),是完全可能的。子貢對孔子的責難,與文獻所載子貢的性格也是相符的。《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子貢利口巧辭,孔子常黜其辯?!庇终f子貢“喜揚人之美,不能匿人之過”。這些個性,光從《論語》的記載上看是不大清楚的,只有比照《要》篇,才會知道太史公為何會作此評。至于“觀其德義”、以為《周易》中蘊含著文王之德,對于主張“不占而已”的孔子來說,是其好《易》的唯一合理的解釋。
《要》篇所記“孔子繇《易》至于損益一卦,未尚(嘗)不廢其書而(嘆)……”之事,又見于《淮南子·人間》、《說苑、敬慎》、《孔子家語·六本》等。《要》篇載孔子說以為“損益之道,足以觀天地之變,而君者之事已”,以為“有君道焉”;《淮南子·人間》孔子語則說“益損者,其王者之事與”?!兑菲d孔子戒“門弟子”、“二三子”以損益之道,《說苑、敬慎》則說是孔子告子夏??鬃右浴拔褰?jīng)”教人,《要》篇孔子除稱《易》外,又道及《詩》、《書》、《禮》、《樂》。這些都說明《要》篇所記孔子事跡是可信的,必為其后學、弟子之傳。
《繆和》、《昭力》為帛書易傳的第五、第六篇?!犊姾汀?0行,約5000字;《昭力》尾題字數(shù)“六千”,實14行左右,約1000字。所以其“六千”當為《繆和》、《昭力》的總字數(shù)?!犊姾汀贩謨刹糠?,第一部分記繆和、呂昌、吳孟、莊但、張射、李羊向先生問《易》,先生作答之事。第二部分記載一些易說和歷史事件,其中提到了孔子和子貢、湯、比干、段干木與魏文侯、吳王夫差、越王勾踐、荊王與左史倚相、荊莊王與沈尹權(quán)(戍)諸事,屬于引史證《易》之類?!墩蚜Α敷w裁與《繆和》第一部分同,記昭力向先生問《易》,先生為之解,論及“《易》有卿大夫之義”、“《易》有國君之義”、“君卿之事”等。從總體上而言,《繆和》、《昭力》仍是儒家《易》說。
帛書《系辭》是帛書易傳的第二篇。除《系辭》和《易之義》處的上述諸篇《易傳》之文,于豪亮先生稱之為“卷后佚書”,認為“總的說來,佚書宣揚的是儒家思想”。[14]這一判斷跟我們以上對《二三子》、《易之義》、《要》、《繆和》、《昭力》的分析完全是一致的。
李零先生說:“古書從思想醞釀,到口授筆錄,到整齊章句,到分篇定名,到結(jié)集成書,是一個長過程。它是在學派內(nèi)部的傳習過程中經(jīng)眾人之手陸續(xù)完成,往往因所聞所承各異,加以整理方式不同,形成各種傳本,有時還附以各種參考資料和心得集會,老師的東西和學生的東西并不能分得那么清楚?!盵15]這一認識完全合符帛書易傳的實際。帛書易傳各篇都稱引孔子之說,從《二三子》孔子與二三子的對答,《系辭》和《易之義》的“子曰”,《要》篇所記孔子與子贛(貢)、二三子之事,到《繆和》、《昭力》記先生和繆和、昭力等人論《易》屢稱孔子來看,它確實是儒家學派內(nèi)部所流傳的一個易學論文集。它上承孔子,中經(jīng)二三子,下至先生和繆和、昭力等后學,從思想醞釀到口授筆錄,經(jīng)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它雖然以孔子說《易》為主,但最后兩篇又記載了“先生”的《易》說,這位傳《易》于繆和、昭力等人的“先生”,從其解《易》的思想、方法以及屢稱孔子和其弟子事跡來看,無疑是七十子的后學,其說雖不等于孔子,但其淵源無疑出于孔子。帛書易傳的編成,很可能就出自這位先生的門弟子之手,如繆和、昭力之類。帛書易傳以記敘孔子及其弟子易說的《二三子》、《系辭》、《易之義》、《要》居前,以記敘先生和繆和、昭力等人論《易》事的《繆和》、《昭力》居后,而且《繆和》的后一部分中又匯集了不少易說和歷史故事,正是其宗孔附驥的表現(xiàn)。所以從帛書易傳的內(nèi)容和編成方式來看,不能不說它是儒家之說。如果視帛書易傳的這種整體性不顧,單單認定其中的帛書《系辭》為道家的傳本,這就太不合情理了。因此,從帛書易傳諸篇總的思想傾向和編成方式來看,帛書《系辭》不可能不是儒家之說。
注釋:
[1]王葆玹:《從馬王堆帛書看〈系辭〉與老子學派的關系》,《道家文化研究》第一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陳鼓應:《馬王堆出土帛書〈系辭〉為現(xiàn)存最早的道家傳本》,《哲學研究》1993年第2期。
[2]傅舉有、陳松長編著:《馬王堆漢墓文物》,湖南出版社,1992年。
[3]依朱熹《周易本義》所分,下同。
[4]張政烺:《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考古學報》1980年第4期。
[5]金景芳:《易通》,上海:商務印書館,1945年。
[6]高亨:《周易大傳今注》,524、525頁,濟南:齊魯書社,1979年。
[7]李學勤:《帛書〈系辭〉略論》,《齊魯學刊》1989年第4期。
[8]陳松長、廖名春:《帛書〈易之義〉釋文》,《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9][非]、[則]這兩字,我剛從帛書碎片的照片中找出。該殘片共兩行字,第一行有始和另一字,剛好可補上《易之義》的“贊□□冬以為質(zhì)”中的兩個殘缺之字;“非、則”則可接在“正其是”后。
[10]黃沛榮:《馬王堆帛書〈系辭傳〉校讀》,《周易研究》1992年第4期。
[11]《〈儒家者言〉釋文》,《文物》1981年第8期,15頁。
[12]“易”又異讀為“亦”,近人多以此否定孔子與《易》有關,其說不可信。具體論證可見李學勤:《“五十以學《易》”問題考辯》,載《周易經(jīng)傳溯源》,長春出版社,1992年。
[13]李學勤:《從帛書〈易傳〉看孔子與〈易〉》,《中原文物》1989年第2期。
[14]于豪亮:《帛書〈周易〉》,《文物》1984年第3期。
[15]李零:《出土發(fā)現(xiàn)與古書年代的再認識》,香港:《九州學刊》3卷1期,1988年12月。
原載《哲學研究》199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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