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疾病①,外內皆掃。君、大夫徹縣②,士去琴瑟。寢東首于北牖
下③,廢床,徹褻衣④,加新衣,體一人⑤。男女改服。屬纊以俟絕
氣⑥。男子不死于婦人之手,婦人不死于男子之手⑦。君夫人卒于
路寢⑧。大夫世婦卒于適寢⑨。內子未命⑩,則死于下室(11),遷尸于
寢。士之妻皆死于寢(12)。
【今注】
①疾病:這里指病得很重,即將死亡。②徹:通“撤”,撤去。縣:通
“懸”,指樂器。古代諸侯堂下三面有樂器,稱判懸;大夫一面,稱特懸。③
牖:窗子。當依鄭玄注作墉。古時北面無窗。④褻衣:本指貼身衣,此指原
來身上穿的所有衣服。⑤體:四肢。⑥纊:絲錦。⑦此二句是說將死
時男子不用婦女服侍,婦女不用男子服侍。⑧路寢:正寢。⑨世婦:大夫
的嫡妻。適寢:適,通“嫡“,正寢。⑩內子未命:古代婦隨夫爵,卿大夫未在
太廟受過爵命,其妻稱內子。(11)下室:妻的寢室。(12)皆:統(tǒng)指有爵命及無
爵命的士妻。
【今譯】
病危之后,寢室內外都要打掃干凈。諸侯、大夫要把樂器撤
去,士把琴瑟收藏起來。病人睡在正寢的北墻下,頭朝東,不用床,
只用席條鋪在地上。為病人脫去身上的衣服,換上新做的衣服,四
肢都有一人抓住搖動,以防痙攣。主人主婦也都換成深衣。在病
人的口鼻前放些絲錦,用來觀察等待他斷氣。男子不死在婦女的
手里,婦女也不死在男子的手里。諸侯的夫人應死在丈夫的正寢
里,大夫的正妻應死在丈夫的正寢里。卿大夫如果沒有在太廟中
受過爵命,他們的妻子只能死在她自己的寢室里,死后把尸體移到
丈夫的正寢里。士的妻,不管有無爵命,都應死在丈夫的正寢里。
【經文】
復①,有林麓則虞人設階②,無林麓則狄人設階③。小臣復④,
復者朝服。君以卷⑤,夫人以屈狄⑥,大夫以玄赪⑦,世婦以襢衣⑧,
士以爵弁⑨,士妻以稅衣⑩。皆升自東榮(11),中屋履危(12),北面三號,
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13)。降自西北榮。
【今注】
①復:人始死時的招魂儀式。②林麓:指諸侯的封地內山林。虞人:掌
管山林的官。階:梯子。招魂儀式在屋上舉行,故需上屋之梯。③狄人:地
位較低的樂吏。④小臣:近臣。⑤卷:袞服,上畫有龍。⑥屈狄:即闕
狄,婦女禮服之一,刻繒為鳥羽之形,綴于衣上。⑦玄赪:玄衣赤裳,指玄冕
衣。⑧襢衣:亦作展衣,白色的婦人禮服。⑨爵弁:本指形似冕而無旒的
帽子,此指與爵弁相配套的衣服,用三十升布制成,玄衣纁裳。⑩稅(tuàn)
衣:亦作褖衣,有紅色滾邊的黑色深衣。(11)榮:屋檐兩端向上翹起的角。
(12)危:屋脊。(13)司服:職官名,掌管君王禮服。
【今譯】
諸侯死,舉行招魂儀式時,封邑內有山林,就由虞人安放登屋
的梯子;如果沒有山林,就由狄人安放梯子。由平日服侍的近臣招
魂,招魂的人身穿朝服。用以招魂的衣服為:公爵的諸侯用袞衣,
諸侯的夫人用屈狄禮服,大夫用玄衣赤裳,大夫的妻用展衣禮服,
士用爵弁服,士妻用禒衣。招魂的人從東南屋檐角上屋,走到屋脊
中央,而朝北長喊三聲,將招魂的衣服卷起來向前檐扔下,司服在
檐下接住。招魂的人從西北屋檐角下來。
【經文】
其為賓①,則公館復②,私館不復③;其在野,則升其乘車之左
轂而復④。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婦人復,不以袡⑤。凡復,男
子稱名,婦人稱字⑥。唯哭先復,復而后行死事。
【今注】
①為賓:出國聘問。②公館:所聘問國的公家館舍。③私館:卿大夫
的家廟。④轂:車輪中心的圓木,中貫軸。其一端出于輪外,所以能站人。
⑤袡(rán):有絳色滾邊的上衣,女子出嫁時所穿。⑥字:古時男女生而
有名,行冠禮或笄禮后,由賓取字。
【今譯】
到國外聘問時死亡的人,如果死在別國的公家館舍里,就舉行
招魂儀式;如果死在卿大夫的家廟里,就不招魂;如果死在野外路
途中,招魂的人就站在死者所乘車的軸頭招魂。招魂用的衣服,不
再穿到死尸身上,也不用來做斂衣。為婦女招魂用的衣服,不能用
她出嫁時穿的絳色滾邊的上衣。招魂時,死者是男,就喊他的名;
死者是女,就喊她的字。只有哭泣可以在招魂之前開始,招魂之后
才能辦喪事。
【經文】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①,婦人哭踴②。既正尸③,子坐于東
方④,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東方⑤。有司庶士哭于堂下⑥,北
面。夫人坐于西方。內命婦⑦、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⑧。外命婦
率外宗哭于堂上⑨,北面。
【今注】
①啼、哭:指悲哀程度不同。②踴:跺腳。③正尸:始死時尸在北墻
下,死后移尸至南墻窗下,尸體頭朝南。④坐:跪,屁股坐在腳后跟上。
⑤子姓:這里指除嫡長子外的男性子孫。⑥有司:幫助辦理喪事的官。庶
士:眾士。⑦內命婦:諸侯的世婦。⑧子姓:這里指女性子孫。⑨外命
婦:卿大夫之妻。外宗:與諸侯同宗的婦女。
【今譯】
死者剛斷氣的時候,他的兒子們都像嬰兒一樣嗚咽啼哭,兄弟
們號淘大哭,婦女則邊哭邊跺腳。等到死尸移到南墻窗下放正之
后就需排定哭位:諸侯的喪事,世子跪在尸體之東。卿大夫、父輩
及同輩的親屬以及男性子孫都站在尸東,世子的后面。幫助辦理
喪事的官和眾士站在堂下,面朝北哭泣。諸侯的夫人跪在尸體之
西,世婦、姑姑、姊妹、女性子孫都站在尸西,夫人的后面,卿大夫的
妻領著同宗的婦女站在堂上,面朝北哭泣。
【經文】
大夫之喪,主人坐于東方,主婦坐于西方①;其有命夫②、命婦
則坐,無則皆立。士之喪,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東方,主婦、姑、
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③。
【今注】
①大夫之喪,其父兄、子姓的哭位參照諸侯,省文而未言。主人:嫡長子
為喪主。②命夫:有爵命的士,其妻為命婦。③衾:覆蓋尸體的被子。
【今譯】
大夫之喪,其哭位是:嫡長子跪在尸東,嫡長婦跪在尸西;來哭
泣的士及士妻,有爵命的就跪著哭,沒有爵命的就站著哭。士死
喪,其哭位是:嫡長子、父輩及同輩的親屬、男性子孫都跪在尸東,
嫡長婦、姑、姊妹、女性子孫都跪在尸西。凡是在寢室里哭泣時,嫡
長子都要用兩只手托著覆蓋死尸的被子。
【經文】
君之喪,未小斂,為寄公①、國賓出②。大夫之喪,未小斂,為君
命出③。士之喪,于大夫不當斂則出。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
祍④,拊心,降自西階。君拜寄公、國賓于位⑤。大夫于君命,迎于
寢門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親吊,則與之哭,不
逆于門外。夫人為寄公夫人出。命婦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當
斂,則為命婦出。
【今注】
①寄公:失去國土而居住在別國的諸侯。②國賓:來本國作客的諸侯。
出:出房迎接,或至門、或至庭。小斂以后,均需迎接。③君命:指本國國君
派來吊喪和送禮的使者。④扱(chā)祍:將衣襟下擺提起塞在腰帶里。
⑤位:寄公立于門西,國賓立于門東,喪主在庭中向其位而拜。
【今譯】
諸侯的喪事,在沒有小殮之前,遇有失地而寄居本國的諸侯和
在本國作客的諸侯來吊喪,喪主要出房迎接。大夫的喪事,在沒有
小殮以前遇有國君派來吊喪和送禮的使者,喪主要出房迎接。士
的喪事中,當大夫來吊喪時,只要不是正在小斂,喪主就要出房迎
接。喪主出房時,赤腳不穿鞋,衣襟下擺扱在腰里,雙手捶胸,從
西階下堂。諸侯之喪,喪主在庭中向寄公、國賓所站的方位而拜。
大夫之喪,喪主在寢門外迎接國君派來的使者,使者到堂上轉達國
君的旨意時,在堂下拜謝。士對于親自來吊問的大夫,只在西階下
面對著大夫哭泣,不到大門外迎接。國君的夫人出房迎接來吊問
的寄公夫人。大夫的命婦出房迎接國君夫人派來的吊問使者。士
的妻除了正在小斂的時候,都要出房迎接來吊的命婦。
【經文】
小斂,主人即位于戶內,主婦東面①,乃斂。卒斂,主人馮之
踴②,主婦亦如之。主人袒③,說髦④,括發(fā)以麻⑤;婦人髽⑥,帶麻于
房中。徹帷,男女奉尸夷于堂⑦,降拜。君拜寄公、國賓;大夫、士,
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⑧;大夫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內
子、士妻,特拜命婦⑨,泛拜眾賓于堂上⑩。
【今注】
①主人戶內,主婦東面:二句互文見義。小殮時尸在室內當門處,主人在
門內偏東,主婦在門內偏西,夾尸而立。②馮:即憑。憑之,憑尸,拉著尸身
上的衣服哭泣。詳本篇下文“君撫大夫”節(jié)。③袒:脫衣裸左臂。④說:
通“脫”。髦:古代幼兒下垂至眉的短頭發(fā),成人后則垂于兩邊,表示侍奉雙親
有孺子之心。父死則脫左髦,母死則脫右髦。⑤括發(fā):古代男子平時有髻,
父初喪,去髻散發(fā),用麻從腦后前繞交于額上,又反繞至頭頂束發(fā)。⑥髽
(zhuā):婦人遇齊衰喪服,亦去髻散發(fā),用麻束法,與男子括發(fā)同。⑦夷于
堂:把尸陳于堂上。⑧旁三拜:指對著士所站的方位拜三拜。⑨特拜:一
個一個分別拜。與下泛拜相對。⑩泛拜:向眾人籠統(tǒng)地拜,不一一拜謝。
【今譯】
將要小殮時,主人就位,在室門之內偏東,面向西;主婦在門內
偏西,面向東,于是進行小殮。小殮結束,主人撫尸哭泣跺腳,主婦
也是這樣。然后主人袒露左臂,脫去髦,用麻括發(fā);主婦到房東房
內改髻為髽,并系上麻腰帶。撤去幕帷,主人主婦幫著把尸體抬到
堂上放好,然后下堂拜賓客。國君拜寄居本國的諸侯和來做客的
諸侯。大夫和士,到來吊問的卿和大夫的面前一個一個拜謝;拜
士,只朝他們站的方位籠統(tǒng)地拜三拜。國君的夫人在堂上一個一
個向寄公的夫人拜謝;大夫的夫人和士妻,在堂上向命婦一個一個
拜謝,對士妻也是籠統(tǒng)地拜三拜。
【經文】
主人即位①,襲②、帶、绖、踴。母之喪,即位而免③。乃奠④。
吊者襲裘⑤,加武⑥,帶绖,與主人拾踴⑦。君喪,虞人出木、角,狄
人出壺⑧,雍人出鼎⑨,司馬縣之⑩,乃官代哭(11)。大夫,官代哭,不
縣壺。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燭(12),下二燭。大夫,堂上一
燭,下二燭。士,堂上一燭,下一燭。
【今注】
①即位:小斂后,主人之位在東階下。②襲:穿上衣服,因移尸前袒露
左臂。③母之喪,即位而免:母親的喪事,也有襲帶绖踴。免(wèn):用寬
一寸的布帶束發(fā),其形與括發(fā)相似。④奠:以食物供祭死者。此為小殮奠。
⑤襲裘:古人裘服之上有裼衣,裼衣之上加正服,吉事去正服之左袖,露出
裼衣,稱裼;兇事則掩裼衣,稱襲,亦稱襲裘。⑥武:冠圈。加武,加環(huán)绖于
冠圈。⑦拾踴:哭泣時輪流跺腳。其順序是主人先踴,次主婦,次吊者。
⑧壺:漏壺,古人用以計時的器具。⑨雍人:掌烹煮食品的官。鼎:用以燒
水。冬天水易冰,故以沸水加入漏壺。⑩縣:通“懸”。懸掛漏壺。(11)代
哭:一個接一個地輪流哭泣。(12)燭:火把,火距。
【今譯】
主人站在東階下的位置上,穿好左臂的衣服,然后系上腰帶和
首绖,哭泣跺腳。如果是母親的喪事,主人站在位置上,將“括發(fā)”
改成“免”,其他事情與父喪一樣。于是設小殮奠。從這時開始,來
吊喪的人要襲裘,帽子的冠圈上加環(huán)绖,哭泣時跟在主人主婦后面
跺腳。國君的喪事,虞人供應木柴和角制水杓,狄人提供漏壺,雍
人提供燒水的鼎,司馬負責懸掛漏壺,并安排屬下輪流號哭。大夫
的喪事,有屬下輪流號哭,但不用漏壺計時。士的喪事,有輪流哭
泣的人,但不是他的屬下。國君的喪事,堂上有兩根火炬,堂下也
有兩根火炬。大夫的喪事,堂上一根,堂下兩根。士的喪事,堂上
一根,堂下一根。
【經文】
賓出徹帷①??奘谔蒙?主人在東方,由外來者在西方②,諸
婦南鄉(xiāng)。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見人不哭。
其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賓于寢門內。其無男主,則女主拜男賓于阼
階下。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為后者不在③,則有爵者辭;
無爵者,人為之拜。在竟內則俟之,在竟外則殯葬可也④。喪有無
后,無無主。
【今注】
①賓出徹帷:鄭玄注以為此是君與大夫之禮,賓客出門后撤堂帷。士則
小殮后即撤帷。②由外來者:來吊喪的賓客。③為后者:繼承死者的兒
子。④殯:暫時淺埋在寢宮。
【今譯】
賓客出門,撤去堂上帷幕。在堂上對著死尸哭泣,主人在東
方,來吊喪的賓客在四方,婦人都在北方面朝南。婦人迎送客人不
下堂,即使有事下堂也不哭泣;男子出寢門見到人也不哭泣。拜謝
吊喪賓客,如果沒有主婦,男主人就站在寢門內向女賓代拜;如果
沒有男主人,女主人就在東階下向男賓代拜。如果做喪主的兒子
很幼小,就用喪衰裹住抱著,讓別人代拜。如果做喪主的后代不在
家,遇到有爵命的人來吊喪,就向他說明而不拜;如果吊喪者沒有
爵命,就由別人代拜。喪主不在家而在國內的,要等他回來主持喪
事;如果在國外,由別人代替主持喪事,棺柩入殯、出葬之事也不必
等他回來??傊?喪事可以沒有子孫主持,但不可以沒有主喪的
人。
【經文】
君之喪,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殯,授大夫、世婦杖;子、大
夫,寢門之外杖①,寢門之內輯之②;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③,即
位則使人執(zhí)之;子有王命則去杖,國君之命則輯杖,聽卜,有事于尸
則去杖④;大夫于君所則輯杖,于大夫所則杖。大夫之喪,三日之
朝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杖⑤。大夫有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
輯杖。內子為夫人之命去杖,為世婦之命授人杖。士之喪,二日而
殯⑥。三日之朝,主人杖,婦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
于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殯則
杖⑦,哭柩則輯杖⑧。棄杖者,斷而棄之于隱者。
【今注】
①寢門:即指殯宮之門。②輯:提著杖而不以之拄地。③次:守喪的
地方。④有事于尸:葬以前奠而不用尸。葬后虞祭開始用尸。用尸祭,喪
主去杖。⑤室老:年老的家臣。⑥二日而殯:士之喪禮,凡計日,生者從
第二天計算。此云二日,則不計死之日。⑦哭殯:棺柩淺埋在殯宮期間,親
屬每日早晚哭泣。⑧哭柩:棺柩拉出殯宮,出葬之前的哭泣。
【今譯】
諸侯的喪事,死后第三天,孝子和諸侯的夫人開始用喪棒。第
五天,棺柩入殯以后,發(fā)給大夫及世婦喪棒。庶子和大夫,在殯宮
門外可以用喪棒拄地,到殯宮門內就只能提在手中不拄地;諸侯的
夫人和大夫的世婦,在守喪的地方可以以喪棒拄地,走上哭位時就
讓別人代拿著;嫡長子在接待天子派來吊喪的使者時要將喪棒丟
開,接待其他諸侯的使者時就將喪棒提著,聽取卜筮和用尸的祭祀
時就把哭喪棒丟開。大夫在嗣君居喪的地方應將哭喪棒提著,在
夫人居喪的地方可以拄著行走。大夫的喪事,死后第三天早晨,在
棺柩入殯以后,主人、主婦和年老的家臣都開始用喪棒。繼位的大
夫在接待國君派來的使者時丟開喪棒;接待來吊喪的大夫時就提
著不拄地。卿大夫的妻子在接待國君夫人派來的使者時丟開喪
棒,接待來吊喪的世婦時,讓別人代拿著。士的喪事,死了兩天就
入殯;第三天早晨,主人用喪棒,婦人也用喪棒。他們在接待國君
及夫人派來的使者時,和大夫一樣,將哭喪棒丟開;接待大夫及世
婦派來的使者時,也和大夫一樣。庶子也都用喪棒,但不帶著它走
上哭位。大夫和士在殯宮哭泣時可以杖拄地,啟殯后對著棺柩哭
泣時就提著不拄地。到除喪時就把喪棒折斷,丟棄在隱蔽的地方。
【經文】
君設大盤①,造冰焉。大夫設夷盤②,造冰焉。士并瓦盤,無
冰③。設床襢第④,有枕。含一床⑤,襲一床⑥,遷尸于堂又一床⑦,
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
【今注】
①鄭玄注說此節(jié)應在下“濡濯棄于坎”之下。大盤:大木盤。漢制為廣八
尺,長一丈二尺,深三尺。古代喪禮,仲春至秋涼之間,尸床下設盤盛冰,以防
死尸腐敗。②夷盤:形制比大盤略小。③無冰:士不用冰,尸床下放置兩
只瓦盤,內盛水。但《士喪禮》說君有賜冰,亦用夷盤。 ④?:露。第:床席
下所用竹簾。襢第,指床上只用竹簾,不鋪床,以便寒氣上透。⑤含:為死
尸口中充填谷米玉貝等物。⑥襲:給沐浴后的死尸穿衣。⑦遷尸于堂:
始死至小殮,均在室。小殮后遷尸至堂。
【今譯】
諸侯的尸床下有大盤,盛冰于其中。大夫的尸床下有夷盤,盛
冰于其中。士的尸床下用兩只瓦盤相并,里邊裝水而不用冰。尸
床上只用竹編的墊子不鋪席,有枕頭。飯含的時候用一張床,為尸
體穿衣時換一張床,尸體抬到堂上再換一張床。這些事,在諸侯、
大夫和士的喪禮中都一樣。
【經文】
始死,遷尸于床,用斂衾①,去死衣。小臣楔齒用角柶②,綴
足用燕幾③。君、大夫、士一也。
【今注】
①斂衾:大斂用的被子。②角柶:角制的匙,兩端屈曲如車軛,放在尸
口上下牙之間,防止尸體牙關緊閉,不便飲含。③綴:拘束、束縛。燕幾:平
常用的幾。在尸體沒有僵硬前用燕幾的腿卡住尸腳,使其端正。
【今譯】
死者斷氣之后,就把死尸搬到室中南窗下的尸床上,用大斂時
的裹尸被蓋住,脫掉斷氣時的衣服。近臣用角柶撐開尸口的上下
牙,用燕幾的腿卡住雙足。這些也是諸侯、大夫、士都一樣。
【經文】
管人汲①,不說繘②,屈之,盡階不升堂,授御者③;御者入浴。
小臣四人抗衾④,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⑤。浴用絺巾,
挋用浴衣⑥。如它日,小臣爪足⑦。浴馀水棄于坎⑧。其母之喪,
則內御者抗衾而浴⑨。
【今注】
①管人:掌理館舍的官。管通“館”。 ②說:通“脫”。?(yù):井上汲水
的繩索。③御者:平時侍奉的人。④抗:向上舉。⑤枓(zhǔ):舀水的
杓子。⑥挋(zhèn):揩拭。⑦爪足:剪去足趾甲。⑧坎:小土坑。⑨
內御者:女性奴婢之屬。
【今譯】
管人從井中汲水,不解開井瓶的繩子,而是曲繞在手中,捧著
井瓶上臺階,走到最高一級但不跨入堂內,把水交給御者。御者捧
起水進屋為死尸洗澡。四個近臣各拉一個被角把蓋尸被抬高,兩
個御者給死尸洗身子。尸床下用盆承水,用杓子將水澆在尸身上。
擦洗用細葛巾,揩干身子用浴衣,就像生前洗澡一樣。近臣給尸剪
足趾甲。洗過的水倒在兩階之間的小坑里。如果是母親死,那么
舉被子和擦洗等事都由女奴婢進行。
【經文】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①,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
粱。甸人為垼于西墻下②,陶人出重鬲③。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
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④,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
盤,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須。濡濯棄于坎⑤。
【今注】
①差:同搓。沐:洗頭水。搓沐:在水中搓揉谷米,取其泔水洗頭。②
甸人:為諸侯掌管田野的官。垼(yì):土灶。③陶人:制作陶器的官。鬲:
如鼎而小,三足中空,用以燒煮。此鬲將懸于重木之上,故稱重鬲。④廟:
指死者之寢,稱殯宮,亦稱廟。厞(fèi):隱蔽之外。⑤濡(nuán)濯:洗過的
臟水。
【今譯】
管人從井中汲水交給御者,御者在堂上用水淘米取泔水,諸侯
用粱米的泔水,大夫用稷米的泔水,士也用粱米的泔水。甸人在庭
中西墻下壘一個土灶,陶人供應燒煮的鬲。管人接過御者準備好
的洗頭水,放到土灶上燒煮;甸人用從寢室西北角隱蔽處拆來的柴
草燒火。煮好之后,管人將洗頭水遞給御者,御者為死尸洗頭。用
瓦盤承洗頭水,揩干頭發(fā)用布巾,就像生前洗頭一樣。近臣為死尸
修剪指甲和胡須。用過的洗頭水也倒入兩階之間的小坑內。
【經文】
君之喪,子、大夫、公子①、眾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
眾士食粥②,納財③,朝一溢米④,莫一溢米,食之無算⑤。士,疏食
水飲⑥,食之無算。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食之無算。大夫
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眾士疏食水飲,妻妾疏食水飲。士
亦如之。
【今注】
①公子:庶子。②眾士食粥:《唐石經》無“眾士”二字,阮元《??庇洝芬?錢大昕說眾士不在食粥之列,訂為衍字,今從之。③納財:鄭玄注:“謂食谷
也。” ④溢:容量單位,一又二十四分之一升為溢。⑤食之無算:指吃飯不
規(guī)定頓數(shù),餓了就吃。⑥疏食:粗糙的米飯。
【今譯】
諸侯的喪事,世子、大夫、庶子和眾士在開頭三天都不吃東西。
三天以后,世子、大夫和庶子只吃稀飯,每天所食的谷物數(shù)量,早上
一溢米,晚上一溢米,但不規(guī)定頓數(shù)。眾士吃糙米飯喝水,不規(guī)定
頓數(shù)。諸侯的夫人、大夫的世婦、眾士之妻也都是吃糙米飯喝水,
也不規(guī)定頓數(shù)。大夫的喪事,喪主、老家臣及子孫輩都吃稀飯,眾
士吃糙米飯喝水,妻妾也是吃糙米飯喝水。士的喪事也是如此。
【經文】
既葬,主人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婦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
也。練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①。食于篹者盥②。食
菜以醯醬③。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飲酒者,先飲醴酒④。
【今注】
①盛:指盛粥的器皿,如碗盂等。盥:洗手。②篹(suǎn):竹編的盛飯
器。古人吃飯用手抓,故須洗手。③醯:醋。④醴酒:甜酒,如今之酒釀。
【今譯】
死者出葬之后,喪主開始吃糙米飯喝水,不吃蔬菜和果品。為
諸侯、大夫、士守喪的人都一樣。守喪滿一年小祥祭之后開始吃蔬
菜和果品,守喪滿兩年大祥之后才開始吃肉。吃盛在碗里的粥不
需洗手,從飯籃里用手抓飯吃就要洗手。吃蔬菜可以用醋、醬腌
漬。開始吃肉的人,只能先吃干肉;開始飲酒的人,先喝甜酒。
【經文】
期之喪,三不食①;食,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
飲酒。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為母,為妻。九月之喪,食飲
猶期之喪也。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五月、三月之喪,壹不食,再
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叔母、世母②、故主③、
宗子,食肉飲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飲酒可也。
五十不成喪,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
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辟粱肉④,若有酒、醴則辭。
【今注】
①三不食:停食三頓。②世母:伯母。③故主:以前的國君。此指遷
居他國者。④粱:古代以粱為米中的精品。
【今譯】
服一整年齊衰喪服的人,只在開始時停食三頓;其后開始吃東
西,吃糙米飯喝水,不能吃蔬菜和果品;到三個月葬后,可以吃肉飲
酒。一年的喪服,在服喪期間自始至終不能吃肉、不能飲酒的人,
是指那些父親在世時為母親,以及為妻子服喪的人。服九個月大
功喪服的人,飲食規(guī)定與服齊衰一年的人相同。在葬后吃肉飲酒
時,不能與別人在一起作樂。五個月的小功喪服、三個月的緦麻喪
服,停食一頓或停食二頓都可以。從守喪開始到死者出葬期間,可
以吃肉飲酒,但不能邊吃邊與人作樂。為叔母、伯母、以前的國君、
宗子等人守喪時可以吃肉喝酒。規(guī)定只能吃粥的守喪期,如果吃
不下粥,可用菜羹佐餐;如果生病,可以吃肉飲酒。五十歲以上的
人服喪,不必事事都按規(guī)定;七十歲以上的人遇喪事,只要披麻帶
孝就行了,飲食沒有限制。死者出葬之后,如果國君賜給食物,就
接受下來吃。如果是大夫或父親的生前好友送來食物,也可以收
下來吃。送來的食物中即使有精美的粱米或肉,也不必避忌,但如
有燒酒、甜酒,應當辭謝不收。
【經文】
小斂于戶內,大斂于阼①。君以簟席②,大夫以蒲席,士以葦
席。小斂布絞③,縮者一④,橫者三。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皆
一。衣十有九稱⑤。君陳衣于序東⑥,大夫、士陳衣于房中,皆西領
北上。 絞、??不在列⑦。 大斂布絞,縮者三,橫者五;布??,二衾。
君、大夫、士一也。君陳衣于庭,百稱,北領西上。大夫陳衣于序
東,五十稱,西領南上。士陳衣于序東,三十稱,西領南上。絞、紟
如朝服。絞一幅為三⑧,不辟⑨。紟五幅,無紞⑩。
【今注】
①阼:阼階,即東階。②簟席:細篾席。③絞:扎緊尸身衣服的布帶,
分小殮絞、大殮絞。小殮絞橫一幅,縱三幅。大斂絞橫五條,縱三條。④
縮:縱。⑤稱:套,上衣下裳各一為一稱。⑥序:東堂與中堂的隔墻。序
東:即東堂。⑦紟(jīn):單被。⑧一幅為三:將一幅布析為三條。⑨
辟:將布端一析為二。小殮絞以整幅布為之,故兩端析為二,以便打結。大斂
絞以布條為之,故不辟。⑩紞:裝飾在被頭上的絲帶,如今之被頭巾。
【今譯】
小殮在寢室門內進行,大殮在當東階的堂上進行。小殮、大殮
用的席條,諸侯用細篾席,大夫用蒲席,士用蘆席。小殮用的布絞,
縱一幅,橫三幅。諸侯用絲質的錦被,大夫用白色綢被,士用黑色
布被,都是一條,小殮用十九套衣服。諸侯的小殮衣陳列在東堂,
大夫、士的小斂衣陳列在房中,都是衣領在西,從北面向南排列。
小殮絞和單被不在十九套之中。大殮用布絞,布絞縱三條,橫五
條;并用一條單被,二條夾被。這些是諸侯、大夫、士都一樣的。諸
侯的大殮衣陳列于庭中,用一百套,衣領在北,從西向東排列。大
夫的大殮衣陳列在東堂,用五十套,衣領在西,從南向北排列。士
的大殮衣陳列在東堂,用三十套,衣領在西,從南向北排列。大殮
用的絞和單被的質料與朝服一樣。大殮絞用的布條是一幅布分為
三條,每條的兩端不再裁開。單被用五幅布拼縫,沒有縫在被頭的
絲帶。為死者裹小斂衣時,祭服不能倒放。
【經文】
君無襚①。大夫、士畢主人之祭服。親戚之衣,受之不以即
陳。小斂,君、大夫、士皆用復衣復衾②。大斂,君、大夫、士祭服無
算;君褶衣褶衾③,大夫、士猶小斂也。 袍必有表④,不?;衣必有
裳,謂之一稱。凡陳衣者實之篋,取衣者亦以篋。升降者自西階。
凡陳衣不詘⑤,非列采不入⑥,絺、绤、纻不入⑦。
【今注】
①襚:賓客送給死者的衣被。②復衣復衾:里面鋪有絲絮的衣被。
③褶衣褶衾:里外雙層的衣被。④袍必有表:袍為深衣制,無裳相配,故袍
上加罩衣,合成一套。⑤詘(qū):折疊。⑥列采:正統(tǒng)的顏色,即青赤白
黑黃。⑦絺:細葛布。绤:粗葛布。纻:苧麻織成的布,較稀疏。
【今譯】
諸侯小殮時不用賓客送的衣被。大夫和士要把自家的祭服用
完。親屬贈給死者的衣服,收下來不必陳列。小殮時,諸侯、大夫、
士都是用鋪有絲絮的棉衣棉被。大殮時,諸侯、大夫、士所用祭服
沒有規(guī)定,盡其所有;諸侯用夾衣夾被,大夫、士與小斂一樣。作為
斂衣的袍子必須配上罩衣,不能單獨一件袍子;上衣必須配有下
裳,這樣才叫做一稱。陳列殮衣都要裝在箱子里,從陳列處取衣也
是連箱子拿走,拿衣服的人從西階上下堂。陳列的衣服不能折疊,
平擺在箱子上,衣服不是正統(tǒng)的色彩不陳列,細絺布、粗葛布以及
纻麻布做的衣服也不陳列。
【經文】
凡斂者袒,遷尸者襲①。君之喪,大胥是斂②,眾胥佐之。大夫
之喪,大胥侍之③,眾胥是斂。士之喪,胥為侍,士是斂④。小斂大
斂,祭服不倒,皆左衽⑤;結絞不紐⑥。斂者既斂必哭。士與其執(zhí)事
則斂,斂焉則為之壹不食。凡斂者六人。
【今注】
①遷尸者襲:指助辦喪事者,主人遷尸時袒。②胥:鄭玄注:“胥,樂官
也,不掌喪事。胥當為祝,字之誤也?!边@一節(jié)的胥均當為祝。③侍:本為服
侍,引申為監(jiān)視。④士:此為喪祝之屬下。⑤左衽:右襟掩于左襟之上,
與生時右衽不同。⑥紐:系結方法,猶今之打活結。
【今譯】
凡是為死者小殮、大殮的人都袒露左臂,殮后穿好衣服再搬動
死尸。諸侯的喪事,大祝親自裝殮,眾祝在旁邊做助手。大夫的喪
事,大祝到場監(jiān)察殮事,眾祝動手裝殮。士的喪事,祝到場監(jiān)察殮
事,他的屬下動手裝殮。小殮、大殮,祭服不倒放,所有的殮衣都是
右襟在左襟之上。系絞都是死結不用活結。裝殮死者的人在裝殮
完畢之后必須哭泣。喪祝屬下的士參與喪事的就幫助裝殮,幫助
裝殮就要為此停食一頓。參加裝殮的一共六個人。
【經文】
君錦冒黼殺①,綴旁七②。大夫玄冒黼殺,綴旁五。士緇冒赪
殺,綴旁三。凡冒,質長與手齊,殺三尺。自小斂以往用夷衾③,夷
衾質殺之裁猶冒也④。
【今注】
①冒:韜尸的口袋,分上下兩截,上截從頭往下套,稱“質”,也稱“冒”;下
截從腳往上套,稱“殺”。黼:畫成的白黑相間的斧文。②綴旁七:冒之質、
殺只縫合一頭和一邊。另一條邊上綴有帶子以對結。諸侯上下共用七對布
帶,大夫五對,士三對。③夷衾:小斂后覆尸及殯后覆棺的被子。其大小與
常衾同,但花紋分為上下兩截,故下句云“質殺之裁猶冒也”。④裁:規(guī)格,
指布料及長度、圖案、顏色。
【今譯】
諸侯用的冒,上半截是織錦的,下半截畫有斧頭圖案,旁邊有
七對結帶。大夫用的冒,上半截為玄色,下半截畫有斧頭圖案,旁
邊有五對結帶。士用的冒,上半截黑色,下半截淺紅色,旁邊有三
對結帶。凡是韜尸的冒,上截的質長度與手齊,下截的殺長三尺。
死尸從小斂以后用夷衾覆蓋,夷衾的布料及顏色、圖案、長度和冒
一樣。
【經文】
君將大斂,子弁绖①,即位于序端②;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
西③,北面東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婦尸西④,東面;外宗房中
南面⑤。小臣鋪席,商祝鋪絞⑥、紟、衾、衣,士盥于盤上,士舉遷尸
于斂上⑦。卒斂,宰告,子馮之踴⑧,夫人東面亦如之。
【今注】
①弁绖:皮弁上加環(huán)绖。環(huán)绖是麻繩圈。大斂時未成服,故用弁绖。
②序端:東序南端。③堂廉:中堂南邊側。楹西:東楹之西。楹,堂中的大
柱子,東西各一。④命婦:即下文之“內命婦”,指諸侯之世婦。⑤外宗:
諸侯宗內婦女。房:指西房。諸侯之寢有東西房。⑥商祝:熟悉殷禮的祝。
⑦斂:鋪好的大殮衣。⑧馮:憑尸,抱住尸體,伏在上面哭。
【今譯】
諸侯的喪事,將要大斂時,世子戴皮弁加環(huán)绖,走到東序南端
的位置上,面向西;卿大夫走到堂南邊側、東楹之西的位置,面向
北,從東向西排列;父輩和同輩的親屬在堂下庭中,面向北;夫人、
命婦在死尸西,面向東;同宗的婦女站在西房中,面向南。近臣在
堂上當東階的地方鋪好席條。商祝先鋪大斂絞,再依次鋪設單被、
夾被、大斂衣。喪祝的屬士在盤上洗手,把死尸抬到鋪設的衣服
上。大斂完畢,諸侯的總管向世子報告,世子跪到尸旁抱尸哭泣并
站起來跺腳;夫人在尸西,面向東,也是如此。憑尸完畢,才將尸體
放入棺內。
【經文】
大夫之喪,將大斂,既鋪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門
右①。巫止于門外②。君釋菜③。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
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婦尸西東面。
遷尸,卒斂,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撫之,主人拜稽顙④。
君降,升主人馮之,命主婦馮之。士之喪,將大斂,君不在⑤,其馀
禮猶大夫也。
【今注】
①門右:門內西邊。門東為主位。國君至,主人須讓出主位。②巫止
于門外:陸德明《經典釋文》云:“巫止,本或作'巫止門外’,'門外’衍字?!比话?今本亦通,故不改。③釋菜:祭祀門神。④拜稽顙:喪禮中最重的拜禮,
叩頭至地。⑤君不在:士喪,國君不親臨。
【今譯】
大夫的喪事,將要舉行大殮,已經鋪好絞、單被、夾被和殮衣
時,國君來了,主人就到大門外迎接。主人先進門,站在西邊等國
君進門,跟隨國君來的巫就停在門外。國君先祭門神,祝在國君之
前進門,走上堂,國君站到中堂東墻南端;卿大夫站到堂南邊側、東
楹之西,面向北,從東向西排列;主人站在房外,面向南;主婦站在
尸西,面向東。然后把死尸抬到殮衣上,大斂完畢,諸侯向國君報
告,主人下堂,面朝北站在堂下。國君撫摸一下死尸,主人跪下行
拜稽顙禮。國君下堂后,命令主人升堂憑尸,又命令主婦憑尸。士
的喪事,將要舉行大殮時,國君不親臨視斂,其他禮節(jié)都和大夫一
樣。
【經文】
鋪絞、紟,踴。鋪衾,踴。鋪衣,踴。遷尸,踴。斂衣,踴。斂
衾,踴。斂絞、紟,踴。君撫大夫,撫內命婦①。大夫撫室老,撫姪
娣②。君、大夫馮父、母、妻、長子,不馮庶子。士馮父、母、妻、長
子、庶子。庶子有子,則父母不馮其尸。凡馮尸者,父母先,妻子
后。君于臣撫之③。父母于子執(zhí)之。子于父母馮之。婦于舅姑奉
之。舅姑于婦撫之。妻于夫拘之。夫于妻,于昆弟,執(zhí)之。馮尸不
當君聽。凡馮尸,興必踴。
【今注】
①內命婦:諸侯的世婦、妃妾之較貴者。②姪娣:隨妻而嫁的媵妾。妻
之侄女稱姪,妻之妹稱娣。③撫:憑尸為撫尸哭泣的總名,所扶之處皆為當
尸心之衣,可分為撫、執(zhí)、憑、奉、拘等幾種。撫是以手撫摸,執(zhí)是抓緊不放,憑
是抱住尸體并伏在上面哭泣,奉是雙手捧住,拘是牽扯尸衣。
【今譯】
主人、主婦在大斂時,鋪絞和單被,要跺腳;鋪夾被,要跺腳;鋪
大斂衣,要跺腳;抬尸體,要跺腳;給尸體斂衣,要跺腳;包裹夾被,
要跺腳;捆扎絞和單被,要跺腳。諸侯撫摸大夫的尸衣,撫摸世婦
的尸衣。大夫撫摸老家臣的尸衣,撫摸媵妾侄娣的尸衣。諸侯和
大夫對父、母、嫡妻、長子要抱尸哭泣,但不抱住庶子的尸體哭泣。
士對父、母、妻、長子、庶子,都抱住尸體哭泣。庶子有兒子,他的父
母就不抱尸哭泣。凡是抱住尸體哭泣,父母先哭,然后輪到妻和
子。凡憑尸的方式:國君對臣下是撫摸尸衣;父母對兒子是緊抓著
尸衣;兒子對父母是抱住尸衣;媳婦對公婆是雙手捧住尸衣;公婆
對媳婦是撫摸尸衣;妻對丈夫是牽拉尸衣;丈夫對妻、對兄弟是緊
抓住尸衣。凡憑尸,親屬不能抓住國君撫摸過的地方;凡憑尸,站
起來的時候都要跺腳。
【經文】
父母之喪,居倚廬①,不涂②,寢苫枕塊③,非喪事不言。君為
廬,宮之④。大夫、士,襢之⑤。既葬,拄楣⑥,涂廬,不于顯者;君、
大夫、士皆宮之。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于隱者為廬。既葬,與人
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今注】
①倚廬:倚木于殯宮門外東墻上,用茅草覆蓋的棚子。②不涂:不用泥
土涂抹。③苫:用稻草編成的席條。塊:土塊。④宮之:倚廬之外有布
帷,如宮墻。⑤襢:顯露,不用布帷。⑥拄楣:將倚廬著地的一邊用短柱
撐高。楣:當屋檐的橫木。
【今譯】
為父母守喪的人,住在靠墻倚搭的茅棚里,不用泥土涂抹;睡
在稻草編的席條上,用土塊做枕頭,不說與喪事無關的話。諸侯住
的倚廬外用布帷遮隔,如宮墻。大夫、士居住的倚廬外沒有遮隔,
敞露著。死者出葬以后,把倚廬著地的一邊用短柱和橫木撐高,并
涂上泥土,但有門的一邊不涂。這時候,諸侯、大夫、士住的倚廬都
可以用布帷圍起來。凡不是嫡長子,守喪的地方,從死者沒下葬之
前,就在隱蔽的地方搭設茅棚。死者下葬以后,守喪者有事可與別
人站在一起。諸侯只能談及天子的事情,而不談自己國家的事情;
大夫和士只說國事,不談家事。
【經文】
君,既葬,王政入于國;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
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帶①,金革之事無辟也②。既練,居堊
室③,不與人居。君謀國政,大夫、士謀家事。既祥,黝堊④。祥而
外無哭者;禫而內無哭者⑤,樂作矣故也。禫而從御;吉祭而復
寢⑥。
【今注】
①弁、绖、帶:此合大夫、士言之。士喪服以冠,大夫喪服以弁。既葬卒哭
以后,麻绖、麻帶換成葛绖、葛帶。②金革之事:兵戎征戰(zhàn)之事。辟:通
“避”。征戰(zhàn)之事,國家安危所系,故不待喪畢。③堊室:用土坯壘砌的小
屋,不涂泥土,在殯宮門外東檐下。服齊衰者所居。卒哭之后,服齊衰者居寢
室,服斬衰者在練祭后遷居于內。④黝:黑色。此指平治殯宮地面為黑色。
堊:白色土。此指粉飾殯宮墻壁。⑤禫(dàn):除喪服的祭禮,在死后第二
十七個月舉行。⑥吉祭:四時之祭,宗廟常祭,故謂吉祭。
【今譯】
諸侯死而下葬以后,天子的政令可下達到這個侯國,卒哭之
后,就要聽從天子征召。大夫、士死而下葬之后,國君的政令可下
達到封地;卒哭之后,守喪者雖然還有喪冠和葛绖、葛帶在身,但對
征戰(zhàn)的召令是不能逃避的。為父母守喪,練祭以后住到用土坯壘
砌而不粉飾的小屋里,不與別的人一起居住。國君可以謀劃國事,
大夫、士可以謀劃家事。大祥祭之后,可將殯宮的地面整治成黑
色,將墻壁刷白。大祥祭以后,殯宮門外就無哭泣的人;禫祭以后,
殯宮之內就無哭泣的人,因為演奏音樂也可以了。禫祭以后可以
讓妻妾服侍;禫祭之月如逢到四時的吉祭,就回到自己的寢室里居
住。
【經文】
期居廬①,終喪不御于內者,父在為母②、為妻齊衰期者③。大
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內。婦人不居廬,不寢苫;喪父母,既
練而歸;期、九月者,即葬而歸。公之喪,大夫俟練④,士卒哭而歸。
大夫、士,父母之喪⑤,既練而歸;朔月忌日,則歸哭于宗室⑥。諸
父⑦、兄弟之喪,既卒哭而歸。父不次于子,兄不次于弟。
【今注】
①廬:倚廬。②為母:為母本應服齊衰三年,因父親在世,改為一年,但
守喪居倚廬,不居堊室。③為妻齊衰期:嫡子為妻、士之庶子為妻服此服,
父在、父沒以杖與不杖為別。④大夫俟練:此大夫及下句之士,均指與國君
異姓者。如同姓而有服,則大夫須終喪,士練而歸。⑤父母之喪:指大夫、
士在為國君守喪時又遇父母之喪。⑥宗室:宗子之家,即殯宮。⑦諸父:
伯父、叔父。
【今譯】
服喪一年而住倚廬,并且在守喪期間自始至終不讓婦女侍寢
的規(guī)定,只限于父親健在時為母親以及丈夫為妻子服齊衰一年的
人。服用大功布做成的喪服,服期為九個月的人,都是開始三個月
內不讓婦人侍寢。婦人守喪不住倚廬,不睡草編的席條。婦人遇
到自己父母的喪事,就在娘家舉行了小祥祭后回夫家;如果娘家是
一年或九個月的喪服,那就在出葬之后回夫家。為國君守喪,異姓
之大夫等到小祥祭之后回家,士等到卒哭之后回家。大夫、士如果
是庶子,在嫡長子家為父母守喪,等到小祥祭后可以回家,但逢到
每月初一,或是父母的忌日,都要到嫡長子的家里去哭泣。為伯
父、叔父、哥哥守喪,到卒哭之后就可回家。父親不在庶子家里搭
棚守喪,哥哥不在弟弟家里搭棚守喪。
【經文】
君于大夫、世婦,大殮焉①;為之賜,則小殮焉。于外命婦,既
加蓋而君至②。于士,既殯而往;為之賜,大殮焉。夫人于世婦,大
殮焉;為之賜,小殮焉。于諸妻③,為之賜,大殮焉。于大夫、外命
婦,既殯而往。
【今注】
①大殮焉:大殮時到場。②加蓋:大殮后蓋上棺蓋。③諸妻:世婦以
下的妻妾。
【今譯】
國君在大夫、世婦舉行大殮時到場;如果另加恩寵,就連小殮
時也到場。對大夫的命婦,在棺材加蓋后,國君才到場。對士,通
常是入殯之后國君才去,如果另加恩寵,就在大殮時到場。國君的
夫人在世婦大殮時到場,如果另加恩寵,就連小殮時也到場。對其
他妻妾,只有在另加恩寵時才參加她們的大殮。對大夫和大夫的
命婦,在入殯之后才去。
【經文】
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使人戒之①。主人具殷奠之禮②,俟
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巫止于門外,祝代之先。君釋菜于門
內。祝先升自阼階,負墉南面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執(zhí)戈立于
前,二人立于后,擯者進④,主人拜稽顙。君稱言⑤,視祝而踴⑥。
主人踴。大夫則奠可也;士則出俟于門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
奠,主人先俟于門外。君退,主人送于門外,拜稽顙。
【今注】
①戒:告知。②殷奠:大奠,供品豐盛。③墉:墻。此指堂北房南之
墻。④擯者:贊相喪禮并傳達賓主言辭的人。⑤稱言:向喪主說些慰問
的話。⑥視祝而踴:祝是君的相禮者,君看著祝的示意而踴。
【今譯】
大夫、士死而入殯之后,國君要去吊喪,就先讓人去通知喪家。
喪主備辦大奠之禮,在大門外等候??吹絿塑嚨鸟R頭時,主
人就先進門,站在西邊。隨來的巫停在門外,祝代替巫在前面領
路。國君進門祭祀門神。祝先從東階上堂,背靠著北墻面朝南站
立。國君走到東階上方的位置,二個近臣手里拿著戈站在國君前
面,另外二個站在后面。擯者將主人領到堂下,向國君行拜稽顙
禮。國君說些慰問的話,并根據(jù)祝的示意跺腳,主人也哭泣跺腳。
這時,如果喪家是大夫,就可以供奠死者。如果是士,喪主就到門
外去等著拜送國君,國君命他返回設奠他才返回設奠。供奠完畢,
喪主先到門外等候。國君離開時,主人送到門外,行拜稽顙禮。
【經文】
君于大夫疾,三問之;在殯,三往焉。士疾,壹問之;在殯,壹往
焉。君吊,則復殯服①。夫人吊于大夫②、士,主人出迎于門外,見
馬首,先入門右。夫人入,升堂即位③。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于
下④。夫人視世子而踴⑤。奠如君至之禮。夫人退,主婦送于門
內,拜稽顙;主人送于大門之外,不拜⑥。
【今注】
①復殯服:恢復入殯時未成服的服飾,孔穎達說是苴绖、免、布深衣。
②夫人吊:夫人吊喪的禮節(jié)與上文君吊同,此處約略言之。③升堂即位:夫
人也站在阼階上。④下:指東階之下。⑤世子:二字有誤,依上文“視祝
而踴”則當為“女?!?。今譯文用“女?!?。⑥不拜:喪無二主,主婦已拜,故
主人不拜。
【今譯】
大夫死前生病期間,國君去探望三次;死及入殯后,再去三次。
士生病期間,國君去探望一次;死及入殯后,再去一次。入殯后,國
君去吊喪,死者親屬都要恢復入殯時的喪服。國君夫人去給大夫、
士吊喪,主人要出大門迎接,看見夫人所乘車的馬頭后,就進門站
在西邊。夫人進門,從東階上堂站在東階上方的位置上。主婦從
西階下堂,到東階下行拜稽顙禮。夫人根據(jù)女祝的示意跺腳。喪
家設奠供死者與國君來吊喪的禮節(jié)一樣。夫人離開時,主婦送到
門口,不出門,行拜稽顙禮;主人送到大門外邊,但不拜。
【經文】
大夫君①,不迎于門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眾主人南
面,婦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婦之命、四鄰賓客,其君后
主人而拜②。君吊,見尸柩而后踴。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
殷奠,君退必奠。
【今注】
①大夫君:大夫的家臣稱大夫為大夫君。②其君后主人而拜:大夫君
讓主人立于其后,而代主人拜之,主人不拜。
【今譯】
大夫的家臣死后,大夫去吊喪,喪主不到大門外迎接。大夫進
門走到堂下東階前的位置,面朝西。喪主站在他南邊,面朝北,其
他兒子站在喪主的北面,面朝南,婦女都在房中就位。大夫吊喪
時,如果有國君的使者、命夫命婦的使者,或是四鄰賓客來吊喪,大
夫就叫喪主站在身后,自己代為拜謝。國君吊喪,見到死尸或棺柩
才跺腳。大夫、士在國君來吊喪前沒有得到通知,因此沒有備辦豐
盛的大奠之禮,到國君離開以后,一定要備辦奠禮。
【經文】
君大棺八寸①,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
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君里棺用朱綠②,用雜金
鐕③。大夫里棺用玄綠,用牛骨鐕。士不綠。君蓋用漆,三衽三
束④。大夫蓋用漆,二衽二束。士蓋不用漆,二衽二束。君、大夫
鬊爪實于綠中⑤。士埋之⑥。
【今注】
①大棺:最外層的棺。由外及里,其次為屬,其次為椑。②綠:段玉裁
說當為“?”(diào)字,即棺內壁的襯里,用絲質的縑。 此節(jié)綠字皆當作?。
③鐕(zān):釘子。雜金釘:舊說為金釘和象牙釘,有人據(jù)《尚書·禹貢》“金
三品”解為金釘、銀釘、銅釘。④衽:連結棺壁與棺蓋的榫頭,兩頭大中間
小,俗稱“小腰”。束:革帶,將棺蓋與棺身捆緊。⑤鬊(shùn):梳理下來的
亂頭發(fā)。爪:指甲。⑥埋之:埋在兩階間的小坑中。
【今譯】
諸侯最外層的大棺厚八寸,第二層的屬厚六寸,第三層的椑厚
四寸。上大夫最外層的大棺厚八寸,里邊的屬厚六寸。下大夫最
外層的大棺厚六寸,里邊的屬厚四寸。士只有一層棺,厚六寸。諸
侯最里層的棺的內壁用大紅色的縑作襯里,雜用金釘、銀釘、銅釘
釘在棺內壁。大夫里邊一層棺的內壁用玄色的縑作襯里,用牛骨
釘釘住。士的棺內壁沒有襯里。諸侯的棺蓋與棺壁之間用漆填
縫,兩側各有三個小腰榫頭連接,再用三道革帶捆緊。大夫的棺蓋
和棺壁之間用漆填縫,兩側各有兩個小腰榫頭連接,再用兩道革帶
捆緊。諸侯和大夫的亂頭發(fā)及指甲放在棺內襯里中。士的亂頭發(fā)
和指甲埋在兩階間的小坑中。
【經文】
君殯用輴①,欑至于上②,畢涂屋③。大夫殯以幬④,欑置于西
序⑤,涂不暨于棺⑥。士殯見衽⑦,涂上。帷之⑧。熬⑨,君四種八
筐⑩,大夫三種六筐,士二種四筐,加魚臘焉(11)。
【今注】
①輴(chūn):運載棺柩的車子,狀如床而無腳,前后有長軸作為車輪,亦
稱軸、軸?。 其上四周有欄桿者稱輴;有一轅,轅上刻龍者稱龍輴,天子所用。?與載柩至墓地的柩車不同。 ②欑(cuán):積聚,叢集。 欑至于上:棺柩四
周用木料堆壘到與棺柩等高。上面再堆成兩注屋頂?shù)男螤?。③?指殯。
④幬:棺衣,棺罩,形如方頂蚊帳。⑤欑置于西序:棺柩靠近中堂西墻,三
面用木料堆壘,上部斜倚于西墻。⑥暨:及。涂不暨于棺:只涂殯的上部,
棺柩以下不涂。⑦士殯見衽:掘地為坑,深與棺壁齊,小腰榫頭在地平面之
上。⑧帷之:諸侯、大夫、士的殯都用布帷圍起來。⑨熬:炒熟的谷物。
放在棺柩周圍,引誘蟲蟻,不致侵犯棺柩。⑩四種:黍、稷、稻、粱。下文“三
種”則去稻,“二種”則又去粱。(11)魚、臘:干魚、干肉。
【今譯】
諸侯的殯是將棺柩放在輴車上,四面用木料壘起來,上面堆成
屋頂形狀,整個屋都用泥涂抹。大夫的殯,將棺柩放在西墻下,用
棺衣罩在棺上,三面用木料壘起來,上部斜倚于西墻。涂抹時,自
棺以下不涂。士的殯,將棺淺埋在地下,但地面上看得見小腰榫
頭,棺上鋪木,用泥涂抹。殯都用布帷圍起來。炒熟的谷物,諸侯
用四種,分裝八筐;大夫用三種,分裝六筐;士用二種,分裝四筐。
每只筐上都放上干魚、干肉。
【經文】
飾棺①:君龍帷②,三池③,振容④。黼荒⑤,火三列,黼三列。素
錦褚⑥,加偽荒⑦。纁紐六⑧。齊⑨,五采五貝。黼翣二⑩。黼翣二,
畫翣二(11),皆戴圭(12)。魚躍拂池(13)。君纁戴六(14),纁披六(15)。
【今注】
①飾棺:棺及柩車的裝飾,出葬行于道路及墓壙中用之。②帷:圍在棺
柩四周的帳帷。③池:棺柩上方的方格竹簾,蒙以青布,懸于荒下。折邊向
下形如承溜,叫池。四周均有折邊者叫四池,天子棺飾用之。諸侯三池,有前
及左右,缺后。④振容:池下懸絞繒為飾,柩車行時則振動,故名。⑤荒:
棺飾頂部的布幕,中央隆起。黼荒:荒的邊緣為黑白相間的斧文。⑥褚:棺
罩。⑦偽:當作“帷”。⑧紐:連結帷和荒的帶子。⑨齊:荒中央隆起的
頂,其形大概與寶塔頂端的葫蘆相似。⑩翣:形似方扇。以木為框,蒙以
布。漢制寬三尺,高二尺四寸,其上兩角高起有飾物,柄長五尺。柩車在道,
使人持之以遮護柩車,柩入壙則樹于棺四周。(11)畫翣:翣上畫云氣。(12)
戴圭:翣的兩上角用圭為飾。(13)魚躍拂池:池上懸掛小銅魚,車行振動如跳
躍。(14)戴:將棺柩捆在柩車上的帶子,棺飾的框架也用此固定。(15)披:以
整幅布為之,一端系于戴,一端伸出棺飾之外。使人牽持,防止行進時棺柩傾
斜。
【今譯】
出葬時裝飾棺柩:諸侯用畫有龍的帷帳,三面有折邊的竹簾,
折邊下懸掛絞繒。棺柩上方是邊緣有斧文的荒幕,荒幕中央畫有
三列火文、三列“亞”字文。白錦做的棺罩,棺罩的外面是帷帳和荒
幕。帷和荒用六對絳色的紐帶連結?;哪恢醒胗袀€葫蘆頂,葫蘆
頂上有五條彩繩披散下來,每條彩繩上有五個貝殼。二面畫有斧
文的翣,兩面畫有“亞”字文的翣,兩面畫有云氣的翣,翣的兩上角
都裝飾著圭。竹簾的折邊上懸掛著小銅魚,柩車行進時銅魚就跳
躍不停。諸侯用六條絳色帶子將棺柩與柩車捆在一起,還有六條
伸出棺飾外的披。
【經文】
大夫畫帷,二池①,不振容。畫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
纁紐二,玄紐二。齊,三采三貝。黻翣二,畫翣二,皆戴綏②。魚躍
拂池。大夫戴,前纁后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③,一池,揄絞④。
纁紐二,緇紐二。齊,三采一貝。畫翣二,皆戴綏。士戴,前纁后
緇,二披用纁。
【今注】
①二池:方格竹簾前后有折邊,或說有左右而無前后。②戴綏:用五彩
羽毛做裝飾。③布帷布荒:以白布為帷荒,無畫飾。④揄絞:用青絞繒蒙
在池上,不使振動。孔穎達說上文大夫不振容也用此揄絞。
【今譯】
大夫的棺飾,四周用畫有云氣的帷帳,兩邊有折邊的竹簾,折
邊下不懸掛絞繒。棺柩上方是邊緣畫有云氣的荒幕,荒幕中央畫
有三列火文,三列“亞”字文。白錦做的棺罩。帷荒用兩對絳色的
和兩對玄色的紐帶連結。荒幕頂上的葫蘆有三條彩繩披散下來,
每條彩繩上穿三個貝殼。二面畫有“亞”字文的翣,二面畫有云氣
的翣,翣的兩上角都用五彩羽毛作裝飾。竹簾的折邊上掛著小銅
魚,柩車行進時就跳躍不停。大夫用來捆扎柩車的戴,前面是絳
色,后面是玄色,牽持棺柩的披也是前面絳色,后面玄色。士的棺
飾,用白布帷帳白布荒幕,方格竹簾只有前面折邊,絞繒蒙在折邊
上。連結帷與荒的紐帶兩對是絳色,兩對是黑色。荒幕頂部的葫
蘆有三條彩繩披散下來,每條彩繩只有一個貝殼。只有二面畫有
云氣的翣,翣的兩上角都用五彩羽毛作裝飾。士用來捆扎柩車的
帶子是前面絳色,后面黑色,伸出來的兩條披都是絳色。
【經文】
君葬用輴①,四綍②,二碑③,御棺用羽葆④。大夫葬用輴,二
綍,二碑,御棺用茅⑤。士葬用國車⑥,二綍,無碑,比出宮,御棺用
功布⑦。凡封⑧,用?去碑負引。君封以衡⑨,大夫、士以咸⑩。君
命毋嘩,以鼓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
【今注】
①輴:鄭玄說當為“輇”。輇,沒有輻條的車輪,以整塊木頭做成。下文
“大夫葬用?”亦當改。 ②綍:繩索,牽引柩車時稱“引”,系于柩用以下葬則
稱“綍”。③碑:用來懸棺入壙的大木頭,上有孔,樹于墓壙前后,繩索從孔
中穿過,先將棺柩懸至壙之上方,然后慢慢放入壙內。④御:指揮。羽葆:
木棒上端捆扎著羽毛,用來指揮拉柩車的人向左向右。⑤茅:木棒上端扎
有白茅,功用與羽葆同。⑥國車:鄭玄說“國”字當作“輲”。因“輲”亦作
“團”,與“國”字形近而誤。⑦功布:木棒上端系有功布。⑧封:通“窆
(biǎn)”,下棺入壙。下文二“封”字同此。⑨衡:用大木從棺束下穿過,綍
系于大木兩端,使棺柩平穩(wěn)下降。⑩咸:同“緘”,就是棺束。
【今譯】
諸侯出葬用輇車載柩,下棺入壙時用四根繩索,豎兩根大木做
碑,指揮柩車用羽葆。大夫出葬用輇車載柩,下棺時用兩根繩索,
豎兩根大木做碑,指揮柩車用白茅。士出葬用輇車載柩,下棺時用
兩根繩索,沒有碑,柩車出了宮門后,才用扎有大功布的木棒指揮。
凡是下棺入壙,將繩索穿過碑上端的孔,拉繩索的人背對著碑向離
開碑的方向牽拉,使棺徐徐下壙。諸侯下棺時,用一根大木頭穿在
束棺的革帶下,四根繩索分別在木頭兩端。大夫、士下棺時,繩索
直接扣在束棺的革帶上。諸侯下棺時,指揮的人命令大家不要喧
嘩,聽著鼓點拉繩下棺。大夫下棺時,就命令不要哭泣。士下棺
時,正在哭泣的人要互相勸止。
【經文】
君松槨①。大夫柏槨,士雜木槨。棺槨之間,君容柷②,大夫容
壺,士容?③。君里槨④、虞筐⑤。大夫不里槨。士不虞筐。
【今注】
①槨:在棺外,棺柩入壙后壘無數(shù)木段于四周,不預先制成整體,即所謂
“黃腸題湊”。②柷(zhù):木制的樂器,方二尺四寸。參見《王制》注。③
壺、?:都是盛酒的容器,壺容一石,?容五斗。 ④里槨:在槨的內壁加襯
里。⑤虞筐:未詳。
【今譯】
諸侯用松木槨,大夫用柏木槨,士用雜木槨。棺槨之間的空
隙,諸侯可以放得下柷,大夫可以放得下壺,士可以放得下?。 諸
侯的槨內壁有襯里,并有虞筐。大夫的槨不加襯里,士的槨沒有虞
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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