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播放的武漢市電視問政短片,聚焦了部分村級組織軟弱渙散問題。武漢東湖風景區(qū)湖光村兩次換屆共花費40多萬元,已擔任村支書10多年的李宏念在2014年再獲連任,還有村民反映:“李宏念曾在公開場合說:‘村支書永遠是老子搞,老子不搞兒子搞,兒子不搞孫子搞!”這位村支書的說法讓人大跌眼鏡:小小村官,有什么能量在村里搞“世襲制”?
不可否認,基層治理面臨許許多多的復雜局面。比如一些鄉(xiāng)村地區(qū),許多村民尚未形成現(xiàn)代的政治參與觀;一些農村地區(qū)留守在村里的很多是老人與孩子……然而,這些情況都不是容忍村干部“世襲制”或者變相“世襲”的理由。如果縱容“世襲”,那么組織軟弱渙散問題將陷入怪圈。
一些搞“世襲”的村干部經(jīng)常有這樣的思維——我個人能力強,為村里的發(fā)展作出了貢獻,所以指定“接班人”很是理直氣壯。但就算村干部和他的親戚子弟能力出眾,但是“有能力”和通過正當合法的程序當選,顯然是兩碼事。況且,在“能人腐敗”現(xiàn)象層出不窮的當下,單憑個人能力遠遠不足以取得村民的信任。
盡管村官不是國家公務員,但至少他們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官員才有的公權力。那么,對村官的要求,就應以官員的標準。村官也應具有現(xiàn)代的政治素養(yǎng),敬畏手中的權力,決不能是村霸,對那些口吐狂言、手段毒辣的村官,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及時介入。不管如何,那些像“土皇帝”一樣的村官,哪怕其治下的鄉(xiāng)村發(fā)展再好,也是不適宜留在村官隊伍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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