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之四小節(jié)委托加工物資
四、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
第三章流動資產之第三節(jié)存貨之第4小節(jié) 委托加工物資:
賬務處理:
委托加工發(fā)出物資時:
借: 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支付運雜費、加工費時:
借: 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加工完成收回驗收入庫時:
借: 原材料/庫存商品/周轉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例子】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物資(屬于應稅消費品)10萬件。按實際成本法核算。
假設: 該物質收回后用于對外銷售。
1 、1月20日,甲公司發(fā)出材料一批,成本6 000 000元。
委托加工發(fā)出物資時:
借: 委托加工物資 6 000 000
貸: 原材料: 6 000 000
2、 2月20日,支付丁公司加工費120 000元。支付應當繳納的消費稅660 000元。該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消費稅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15 600元。
委托加工發(fā)出物資時:消費稅
收回來用于繼續(xù)加工應稅消費品: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借方)
如果繼續(xù)加工:要這樣記賬:
借:委托加工物資 1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15 600
——應交消費稅 660 000
貸:委托加工成本 795 600
3、 3月4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往返運費10 000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900元。
支付運雜費、加工費時:
借: 委托加工物資 10 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 (進項稅額)900
貸:銀行存款 10 900
4、 3月6日,甲公司收回材料,已驗收入庫。假設: 該物質收回后用于對外銷售。
加工完成收回驗收入庫時:
借: 庫存商品 6 130 000(成本6 000 000 加工費120 000 運費 10 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6 130 000
注: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 消費稅可抵扣)應交消費稅 660 000
所以庫存商品這里就不加應交消費稅 660 000
***2 題如果拿回來直接銷售的,***消費稅收回來用于直接銷售: 物資成本
1 、1月20日,甲公司發(fā)出材料一批,成本6 000 000元。
借: 委托加工物資 6 000 000
貸: 原材料: 6 000 000
2、 2月20日,支付丁公司加工費120 000元。支付應當繳納的消費稅660 000元。拿回來直接銷售。消費稅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15 600元。
要這樣記:拿回來直接銷售,消費稅要計入物質的成本
借: 委托加工物資 780 000(加工費120 000 消費稅660 000元)
應交稅費——增值稅 (進項稅額)15 600
貸: 銀行存款 795 600
3、 3月4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往返運費10 000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900元。
支付運雜費、加工費時:
借: 委托加工物資 10 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 (進項稅額)900
貸:銀行存款 10 900
4、 3月6日,甲公司收回材料,已驗收入庫。假設: 該物質收回后用于對外銷售。
借:庫存商品 6 790 000(成本6 000 000 委托加工的成本 780 000 運費耗費 10 000)
貸:6 790 000
【多選題】: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丁公司加工應稅消費品,該產品收回后繼續(xù)加工,下列各項中,應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的有:(A、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B、支付給受托方的加工費)
A、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B、支付給受托方的加工費
C、支付給受托方的增值稅 (應該單獨記在應交稅費里。)
D、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該單獨記在借方)
【單選題】:甲公司和丁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人,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半成品,收回后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甲公司發(fā)出原材料實際成本210萬元。支付加工費6萬元。增值稅0.96萬元, 消費稅24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公司收回該半成品的入帳價值為( 216 )萬元。
1借: 委托加工物資210
貸: 原材料 210
2借:委托加工物資 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0.96
——應交消費稅 24
貸:委托加工成本 30.96
3借: 庫存商品 216(成本210 加工費6)
貸:委托加工物資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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