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金句:私事
私事別當公事
公事莫擾私事
真正自律之人
凡事懂得克制
標準用來律己
最好不要較真
朋友小李子,最近有點郁悶,原因是他的領導,最近總讓他去干一些“沒啥技術含量”的私活。
領導今天讓小李子幫忙拿個快遞,明天去給車子加一箱油,后天是送戶口本給他老婆……
這大哥簡直快拿小李子當家丁用了。
小李子對這件事情憤憤不平,同事們一起在陽臺抽煙的時候,他吐槽到:老子來這里是干工作的,不是給某些人當奴隸的!真是煩死了!
旁邊的同事老趙聽了小李子的抱怨說:兄弟,你這是生在福中不知福,領導讓你幫忙干很多私事兒,是要器重和提拔你了!你看別人想要這個機會,都輪不到呢!
聽了這番話,小李子有一點兒迷惑,領導讓他幫忙做很多私事,就是要器重和提拔他了嗎?
你覺得是不是這樣?
領導讓員工幫忙做私事,于理來說肯定是不合適。
原則上講,公司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付給員工工作報酬,是為了讓員工給公司干活的,不是給領導干私事的,崗位說明中“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是工作任務,不是私人事務。
但是于情來說,領導也是人,誰幫領導干了私事,領導對誰的印象肯定就更好一些,有什么好處和機會,干活的那位可能離得更近一些。
尤其是在內陸城市,很多時候“會來事兒”,比“有能力”還重要。
什么叫“會來事兒”?
有人說:領導的事,就是我的事,甚至要做得比自己的事還要上心。
有人開玩笑說:領導的爹,就是我爹;領導的媽,就是我媽;領導的老婆,那就是我嫂子(差點就出大問題了)……
領導家有啥活都“我”干,有好事還能輪不到“我”嗎?
還真不一定。
并不是每個領導都知恩圖報,有的領導,就是拿員工不當回事,覺得自己在領導的位置上,別人幫他做事是理所應當的,完全不知道回報。
前段時間在網上看了個案例。
吐槽者是個國企領導,這個領導總讓新來的某位下屬干活,公的私的都有。
最近這個下屬開始不認真了,領導不去反思有沒有給足利益,反而打算把活交給別人干,讓這個下屬體會一下“惹到領導的滋味”,要讓這個下屬失去“表現的機會”。
看了這位領導的自述,我覺得非常搞笑。
整天讓別人干活,還不給利益,難不成覺得自己給別人活干,是一種恩賜嗎?
心里多強大的人,能說出這么無恥的話?
言歸正傳:領導總讓小李子干私事,是要器重提拔他了嗎?
在我看來,還真有這種可能,畢竟找別人干活,就算是欠了人情,只要一個人有點良心,就會想方設法回報,如果連這點意識都沒有的人,也很難做到領導。
但是小李可以側面了解一下:以前有沒有同事幫領導干過私事?如果有的話,這些同事現在都咋樣了?
如果人家混得風生水起,那就啥都別說,沉下心來,領導交辦啥就干好啥。
而且口風要嚴一些,不要到處跟別人講“我給領導辦私事了”,不然傳到領導耳朵里,不但無功,反而有過。
口風不嚴的人,是難堪大用的。
如果給領導做過私事的人,現在都過得很差,簡直跟衛(wèi)生紙一樣——用過就丟,那還是找借口躲遠一點的好。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直接拒絕領導的要求,找各種借口搪塞過去,像這種人哪怕不想交好,面子上也要過得去。
如果碰上這樣的領導,還是早做打算得好,跟著人品不正的人,大概率也沒什么好下場。
當然了,如果有一天,小李子做上了領導,我個人的建議,是別拿私事當公事。
作為一個管理者,還是要自律一些,總求別人辦事,就欠了人情,是不利于管理工作的開展的。
不過這個理念,只可以用來律己,這個世界上,父母和領導,都是我們無法選擇的,強行要求領導改變,恐怕是要“吃不了兜著走的”。
你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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