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wǎng)絡(luò))
關(guān)于小蟲的模樣,80后大多是不認(rèn)識的,因為它絕跡了。至于絕跡的原因,誰也說不清楚。有的說是洗衣粉的緣故,也有的說是生活水平提高了,衣服常洗常換的原因。
總而言之,小蟲的絕跡,無疑是天大的好事!
我說的小蟲是寄生在人和動物身上的吸血鬼——虱子。
對于虱子,70前的人們記憶是深刻的,因為誰都深受過其害。虱子繁殖快,7—8天就能繁殖一茬,一窩10多只。
它靠吸血生存,附在人身上安家落戶,繁衍后代生生不息。雖然食量不大,但每天在你身上竄來竄去,癢得人極其難受,誰能受得了?而且還能傳染疾病。
特別煩人的是,虱子的卵,大家都叫它蟣子。即使擠癟了,尸體附在衣縫上也很難去掉。雖然它不像胡楊那樣三千年不朽,也是經(jīng)久不爛,很煩人!
虱子還喜歡在毛發(fā)里生存,我們小時候都生過。留下的蟣子像糖葫蘆一串串的,更難去掉。
那時學(xué)校星期一都要檢查個人衛(wèi)生,重點看頭發(fā)。如果在頭發(fā)里檢查出蟣子來,要給班級扣分的,因此班主任格外重視蟣子。誰要檢查出來,決無好臉色。
記得我的同座二毛,被檢查出蟣子來,氣得老師拿剪子當(dāng)著全班的面,給她剪頭發(fā)。老師帶著氣剪,又著急上課,不小心一下剪到了二毛的耳朵。二毛的耳朵就滴吧滴吧地淌血,我們嚇得大氣都不敢出……
虱子這個物種,自古就有,據(jù)說武則天、慈禧太后都抓過它。
除掉虱子最簡便的做法,就是捉拿。那時好像捉拿虱子,是人們?nèi)粘1仨氉龅氖隆?/p>
農(nóng)村出工休息,脫掉衣服光大膀子拿虱子是常見的。當(dāng)然都是老年居多,年輕的顧及臉面,都是晚上在家里偷偷地拿。
對此,魯迅還曾在小說里提到過拿虱子,而且還有比賽,阿Q之類是甘愿輸?shù)舻摹?/p>
后來人們?yōu)橹品樱l(fā)明了虱子藥,比捉拿痛快多了!所謂的虱子藥,就是用粉筆沾上如同敵敵畏類的藥水。用粉筆抹到衣縫上,這藥人聞都受不了,何況蟲乎?那時人們也不顧及傷不傷皮膚了,只要能滅掉虱子,傷點兒皮膚又何妨!
由此又應(yīng)運而生快速賺錢的買賣,那時虱子藥很暢銷!我們校辦工廠就曾靠賣虱子藥掙了許多錢,給老師謀了許多福利。
虱子的絕跡,也是社會一大進步。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蟲就沒有生存空間了。人們勤洗勤換,都穿得干干凈凈,根本看不見虱子!
即使在農(nóng)村,穿衣也向干凈時尚發(fā)展,虱子的王國也不復(fù)存在。如今關(guān)于虱子的話題,只有記憶和感慨了!我們趕上了好社會,幸福指數(shù)蹭蹭上漲,哪還能再生那討厭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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