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一點——
1.通常認為存在作為直接存在的東西,是沒有真理性的假象。
但黑格爾認為,“假象”并非空無所有、完全無物,而是一種被揚棄的存在。
他借助鏡面反射原理提出“反思”范疇。“事物的直接存在,以此說來,就好象是一個表皮或一個帷幕,在這里面或后面,還蘊藏著本質(zhì)。
2. Wesen(本質(zhì))是Sein(助動詞/存在)的過去式。本質(zhì)(Wesen)是自己“過去了的存在”(Gewesen)?!胺彩沁^去了的,并不是抽象地被否定了,而只是被揚起了,因此同時也被保存了。”
我們常說:“凡物莫不有一本質(zhì)”,意思是說,事物真正地不是它們直接所表現(xiàn)的那樣。
所以要想認識事物,僅僅從一個質(zhì)反復(fù)轉(zhuǎn)變到另一個質(zhì),或者僅僅從質(zhì)過渡量、從量過渡到質(zhì),那是不行的。
反之,事物中有其永久的東西,這就是事物的本質(zhì)。
3. “本質(zhì)”一詞已包含有超出有限的意義。對于稱“上帝為最高的本質(zhì)”觀點:第一,上帝不是有限事物;第二,“最高的”是有限事物的范疇,不適宜稱呼“唯一的本質(zhì)”的上帝。
4. 本質(zhì)與現(xiàn)象的同一性。人們常常將“本質(zhì)”范疇予以抽象的使用,而于觀察事物時,將事物的本質(zhì)認作獨立自存,與事物現(xiàn)象的特定內(nèi)容毫不相干。黑格爾反對脫離現(xiàn)象而孤立地看待本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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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山東體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師:講授本科生《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以及研究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自然辯證法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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