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主要內(nèi)容是避諱、避諱學的界定、避諱和漢字的關(guān)系、避諱的形成原因等,史料豐富,分析詳細。
一、何為避諱
(一)避諱現(xiàn)象
所謂避諱,就是語言文字或生活中的禁忌,即出于畏懼、迷信、憎恨心理,或是由于禮制、政治等原因,在生活中不敢直接稱說某物或某人之名,在行為方式上也要回避相關(guān)名物的行為。
宋代有一州官名田登,忌諱名字的諧音“燈”字,舉州諱“燈”為“火”,上元時節(jié),州府發(fā)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這就是家喻戶曉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之由來。
唐高祖李淵的太祖名為李虎,唐時為避“虎”之名諱,諱“虎”為“豹”,成語“管中窺虎”也被改作“管中窺豹”,沿用至今。
連接鎮(zhèn)江和揚州的長江公路大橋,起初命名為“鎮(zhèn)揚大橋”,但“鎮(zhèn)揚”字面就有壓制、抑制揚州的意思,揚州人不接受。鎮(zhèn)江古名潤州,于是就命名為“潤揚大橋”?!皾檽P”既有現(xiàn)代氣息,又有歷史文化底蘊,皆大歡喜。
以上可見,使用漢字時必須考慮避諱問題,漢字和避諱關(guān)系密切。
(二)避諱的分類
1. 按照避諱產(chǎn)生的原因,可以把避諱分為三種類型:俗諱、惡諱和敬諱。
出于迷信或畏懼心理而諱用、諱言兇惡、不吉利字眼或其諧音的字,即俗諱。
至今民間還有這樣的避諱:梨不能分來吃,也不能送病人;鐘不能送給老人(“送鐘”與“送終”諧音);傘不能送給結(jié)婚的人(“傘”與“散”諧音)。
出于對某人或某物的厭惡憎恨心理而諱言、諱用其名的字,即惡諱。唐肅宗時,因憎恨安祿山,就改易了全國20多個帶“安”字的郡縣名:“安定郡”改為“保定郡”,“同安縣”改為“桐城縣”,等等。明人憎惡元人,于是諱“元”為“原”,將“元來”、“元籍”、“元任”、“元由”改為“原來”、“原籍”、“原任”、“原由”,沿用至今。
由于封建禮制禮俗的規(guī)定、約束,或出于敬重、畏懼等原因,人們在書面語中或口頭上不敢直呼君主、尊長的名字或其諧音的字,即敬諱。如東漢光武帝名“秀”,時人便諱“秀”為“茂”,將“秀才”改為“茂才”。
俗諱和惡諱合稱為忌諱。
2. 按照所避名諱的用字情況,避諱分為正諱、嫌名和偏諱。
如果只避和君主或尊長之名相同之字,叫避正諱。名字的同音或近音之字也要回避,叫避嫌名。對于二字之名,先秦時也只需避免二字連用,無須每字避諱。但到了唐代,二字之名也須避“偏諱”。
3. 按照避諱的不同對象,避諱分為國諱(廟諱)、官諱、家諱和圣諱。
國諱是指舉國臣民都必須遵循的避諱,即普天同避。本指皇帝及其宗族名字之諱,故又稱君諱、公諱;后來擴大,諱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號、帝后謚號、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
上行下效,很多地方官吏也大興避諱之風,即所謂的官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是典型的官諱例子。
家諱又稱私諱,是家族內(nèi)部遵守的回避父祖之名的行為。
所謂圣諱,就是封建時代圣人、賢者的名諱,以避孔子之名居多,還包括孟子、老子、黃帝、周公等。
二、如何進行避諱
(一)避諱的規(guī)則
對于適用避諱的時機和場合,以及違背所受的處罰,歷代都有相應(yīng)的禮制或法律規(guī)定,具體如下:
1. 嫌名不諱:不避諧音之字。
2. 二名不偏諱:二字之名不逐字避諱。
3. 同訓代換:以同義或近義之字代替。
4. 已桃不諱:不避遠祖的名字。
5. 已廢不諱:不避被廢黜者的名字。
6. 諱名不諱姓:只避名字,不避姓氏。
7. 詩書不諱:詩書經(jīng)典不避文字。
8. 臨文不諱:作文時不避文字。
9. 廟中不諱:祭祀時不避文字。
10. 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君王前直呼父親名字。
(二)利用漢字進行避諱的方法
漢字獨特的構(gòu)造和形、音、義蘊含的豐富信息為避諱提供了條件。自古至今,利用漢字進行避諱的方法很多,主要有省缺筆畫、拆字、析言、以其他漢字代替、改變漢字的讀音、空字、將避諱字和他字連寫、用避諱字的變體書寫、更換字序、托他人代寫諱字、將避諱字寫成草書、用黃紙或紅紙將諱字覆蓋12種。
1. 省缺筆畫。
即遇到須避諱的字,書寫時省寫筆畫。
(在《射雕俠侶》中,小龍女書寫楊過的名字時,會對“楊”字缺筆。)
2. 拆字。
為避某字,將該字拆成若干部件,或只取其中的一個部件加以使用。
3. 析言。
對于二字之名,依“二名不偏諱”之禮制,不連稱,而是分開以單字說出。
4. 以其他漢字代替。
將避諱的字用“諱”、“某”、“某甲”,或者以同義(近義)字或反義之字,又或者同音或音近之字、形似之字代替。其他還有以字代名,用其他漢字改稱。
例子:《史記·五帝本紀》中的“百姓昭明,合和萬國”,就是為避高祖劉邦的名諱,將“萬邦”諱作近義的“萬國”。打漁希望行船快,就稱箸(諧音“住”)為“筷(快)”。
古代尊輩對卑輩稱名,卑輩對尊輩只能稱字,平輩之間亦稱字,自稱只能以名。由于字是尊稱,所以“以字代名”就成了古人常用的避諱方法。
漢代呂后名雉,于是西漢時就將雉改稱為“野雞”。
5. 改變漢字的讀音。
秦始皇名嬴政,須避嫌名“正”,因此,農(nóng)歷的正月就改讀作“正(zhēng)月”。
6. 空字。
就是遇到須避諱的字,故意省去不寫,或者留空白,或作空圍“□”。
7. 將避諱字和他字連寫。
李延壽《北史》中為避唐高祖李淵名諱,把張大淵寫作“張奫”,即是此類。
8. 用避諱字的變體書寫。
也就是遇須避諱之字,不寫常用書體,而用其異體書寫。
9. 更換字序。
10. 托他人代寫諱字。
11. 將避諱字寫成草書。
12. 用黃紙或紅紙將諱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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