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胡適和魯迅都是我國歷史上地位極高的文化領(lǐng)袖。
他們一個留美,一個留日,
學成回國后都投身新文化運動,
是我國新文化運動史上兩位標志性人物。
但他們的思想和主張并不一致,
胡適強調(diào)思想啟蒙,對社會改革并不重視;
魯迅則主張除了思想啟蒙,還要重視社會改革。
除了在《新青年》時期有過一小段時間共事外,
他們的人生軌跡幾乎沒有交集。
2、
不過在婚姻問題上,他們倒是有相同的經(jīng)歷,
都是包辦婚姻。
先說魯迅,他和妻子朱安的婚姻是母親決定的。
1901年,魯迅的母親看中了比魯迅大三歲,
性格溫順賢良的朱安,
在家族長輩的見證下,雙方家長訂下了婚約,
本來是要馬上完婚的,
因為此時的朱安已經(jīng)23歲,
在舊社會,朱安是超大齡女子了。
但這時候魯迅拿到了留學日本的獎學金,
以此為借口,對這門親事不滿意的魯迅推遲了婚期。
到了1906年,朱安已經(jīng)29歲,
婚期不能再拖了,
又因為有人風傳魯迅在日本娶了一個當?shù)嘏樱?/p>
焦急之下,魯迅的母親編了一個自己病重的借口,
逼魯迅回國完婚。
此前,魯迅曾在家書中提出一個愿望,
要朱安放腳,進學堂讀書。
母親和朱安都沒有同意,
認為這不合世俗倫理,
這讓魯迅很是不快,
對這門親事的抵觸又加重了一層。
不過面對母親騙自己回國完婚,
回國后知道真相的魯迅也沒有抵抗,
他十分配合地按傳統(tǒng)規(guī)矩和朱安完成了婚姻儀式,
只是沒有同房,
才過了三天,魯迅就又返回日本繼續(xù)完成學業(yè)。
留下朱安在家服侍母親。
3、
再說胡適,他和妻子江冬秀的親事也是由母親決定的。
14歲那年,胡適被江冬秀的母親看中,
也是通過家族中的長輩牽線做媒,
雙方家長定下了兒女親事。
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
是一個不識字的小腳女人。
后來胡適出國留學,
外面的世界讓他看到了新氣象,
包括比江冬秀更優(yōu)秀的異性,
不過胡適并沒有因此嫌棄江冬秀,
而是寫信回家鼓勵江冬秀放腳,讀書識字。
并不是胡適有多癡情,
他是感念母親一人撐起一個家的艱辛,
胡適6歲的時候,父親病故,
母親用自己單薄的身軀挑起全家的重擔,
不管日子多苦,她始終堅持讓胡適讀書上進,
和江冬秀訂親之后,母親就送胡適外出求學。
胡適也沒令母親失望,
他考取了第二批“庚子賠款”留學生,
于1910年到美國康奈爾大學留學。
1917年,胡適學成回國任北京大學哲學教授,
同年回到老家和江冬秀完婚。
對和江冬秀的婚姻,
胡適心里是不情愿的,
他在美國有自己的心上人,
但他不敢也不忍違逆母親,
在此之前,他曾寫信回家試探母親的意思,
想解除和江冬秀的婚約,
這個試探引發(fā)母親的強烈反對,
甚至以死相逼,
因為這時候的江冬秀為了照顧胡適身體不好的母親,
已經(jīng)提前住進胡家。
要是解除婚約,
江冬秀還怎么活,而胡家也將落下不好的名聲,
所以胡母才以死相逼,并限令他必須盡快回國完婚,
胡適只能退讓,他對美國情人說:
“母親催我回去完婚,我只能回國履行婚約了?!?/p>
不過對于婚禮,胡適提了一個要求:
不磕頭不拜堂,按西方的儀式辦。
這個要求讓母親犯難,沒想到江冬秀欣然同意,
原來此時的江冬秀在胡適早些年的書信鼓勵下,
早就識了字放了腳,
她儼然是一個新女性,對喝洋墨水回來的胡適,
她言聽計從。
結(jié)果他們那種封建包辦婚姻下的“西方儀式婚禮”,
竟一時轟動鄉(xiāng)里,頗有引領(lǐng)風尚之風范。
4、
魯迅和胡適的婚姻,
除了包辦這個共同點之外,
還有他們的妻子都是不識字的小腳女人,
他們都是在訂下婚約后出國留學。
他們都曾用書信的方式希望未來的妻子放腳,讀書識字。
不同的是,朱安拒絕了魯迅的提議,而江冬秀欣然接受胡適對自己的改造。
還有,為了讓他們回國完婚,
他們的母親一個謊說自己病重,一個以死相逼,
結(jié)果他們的母親都如愿以償,
但他們的兒媳婦,得到的是不一樣的婚姻結(jié)果。
5、
和魯迅完婚之后,再到魯迅回國,中國朱安守了13年的空房,
直到1919年,朱安才隨婆婆一起搬到北京和魯迅團聚,
此時的朱安更像是一個伺候魯迅一家的保姆,
魯迅僅對她提供飯票的義務(wù),而沒有夫妻的名份之實,
朱安依然只能過獨守空房的日子。
他們的關(guān)系,用魯迅對好友許壽裳的話說:
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yǎng)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簡而言之,魯迅對朱安的態(tài)度就是四個字:橫眉冷對。
而朱安一直在討好魯迅,有一次,魯迅說有一種點心很好吃,
朱安馬上說,就是好吃啊,我也吃過。
結(jié)果魯迅馬上露出一臉的厭惡,因為這種點心是日本的,中國沒有。
還有一回,朱安看魯迅冬天沒有棉褲穿,便為他做了一條,
朱安還擔心魯迅不要,背著他塞到他的衣柜中,
沒想到還是被魯迅發(fā)現(xiàn)了,他直接把棉褲扔掉。
后來發(fā)展到魯迅連話都不和朱安說。
他們結(jié)婚多年一直沒孩子,魯迅的母親就問朱安怎么回事,
朱安只能老實地說:
大先生(魯迅)碰都不碰我,連一句話都不和我說,我又怎么會有孩子?。?/span>
言語間是一個女人無限的悲涼。
魯迅橫眉冷對朱安,在外面,他則被另一個女子征服,
可以說,魯迅是家里紅旗黯淡,外面獨鐘一人。
這一人就是許廣平,
魯迅和許廣平的戀愛故事大家都知道,
他們是師生戀,在北京相識,
起初他們是以書信的方式交往,
后來隨著交往的深入,許廣平對魯迅萌發(fā)愛意,
并開始主動追求,她甚至公開在報刊上發(fā)表對魯迅愛的宣言,
她要“不畏懼人間冷暖,與魯迅攜手并進,向愛的方向疾馳”。
魯迅最終被許廣平的勇敢打動,他說:你戰(zhàn)勝了,從此我只愛你一個人。
1927年10月,他們在上海開始同居生活,
兩年之后,他們的兒子周海嬰出生。
有一年,許廣平給魯迅織了一件毛背心,
魯迅穿著很合身,他很高興地說:真暖和,冬天的棉襖可以省了。
而早些年朱安曾給他做棉褲,卻被他直接扔掉,
魯迅果然做到了對許廣平“從此我只愛你一個人”。
但他們只有同居之實,沒有婚姻之名。
對魯迅和許廣平的事,
朱安是知道的,她無力改變這一切,
她唯一能做的是接受,并繼續(xù)盡兒媳的本份服侍魯迅的母親。
朱安就這樣郁郁一生,于1947年去世,享年69歲。
6、
江冬秀呢,婚后第二年,
她就跟胡適到了北京,做起名副其實的全職太太。
有關(guān)江冬秀和胡適的軼事很多,總體歸納起來,
他們之間的夫妻關(guān)系就是一句話:胡適怕老婆。
胡適曾調(diào)侃自己是“怕太太委員會的委員長”。
他還用三句話形容自己從年輕到老年的怕老婆歷程:
太太年輕時是活菩薩,怎好不怕;
中年時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
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
其實,江冬秀年輕的時候就是母夜叉,
最狠的一次是胡適出軌要離婚,
胡適出軌的對象叫曹誠英,
曹誠英是胡適三嫂的妹妹,
在胡適和江冬秀的婚禮上,她是伴娘,
兩個人由此相識,后來發(fā)展成情人關(guān)系,
曹誠英還懷了胡適的孩子。
胡適和曹誠英
這事被徐志摩傳到了北京,
江冬秀也知道了,她怒火中燒,說了一句很形象的話:
丈夫丈夫,一丈以內(nèi)才是夫,果然啊,才分開就出鬼(軌)了。
胡適看到事情敗露,決意攤牌離婚,
沒想到江冬秀一聽,二話不說轉(zhuǎn)身走進廚房,
出來之后,她一手抱著他們的兒子,一手舞著菜刀說:我和你拼了,一家老小死了干凈!
胡適被江冬秀的舉動嚇得面如土色,馬上就服軟了。
從此,胡適再不敢和江冬秀說離婚的事,他只能讓曹誠英打掉孩子,
當然,胡適也沒把自己拈花惹草的毛病改了,
后來據(jù)說和她情人關(guān)系的還有陳衡哲、徐芳、洛維茨以及陸小曼。
不過,要說對胡適最癡心的情人,當屬他在留美期間邂逅的韋蓮司。
胡亂回國完婚之前對美國情人說:
“母親催我回去完婚,我只能回國履行婚約了。”
這個美國情人就是韋蓮司,
韋蓮司比胡適大5歲,出生于美國一個知識分子家庭,
她對胡適似乎有一種先天的好感,胡適對她也非常迷戀,
但最終胡適屈從于母親的壓力,還是辜負了韋蓮司。
這對韋蓮司的打擊是巨大的,她在給胡適的信中說:
你宣告結(jié)婚,對我來說,那是多么巨大的割舍,
我們在精神上根本老早就已經(jīng)結(jié)婚了,
你回國而去,我就整個崩潰了。
不過韋蓮司并沒有因此恨胡適,相反依然一往情深,
后來胡適到美國講學包括出任駐美大使,
韋蓮司都投入全身心協(xié)助,從講稿到著裝,她都一一把關(guān),
甚至有一次有人追求她,她都要征求胡適的意見。
她也和江冬秀成了朋友,
在江冬秀生日時十分用心地送了一套鐫刻有“冬秀”的銀質(zhì)餐具。
胡適夫婦和韋蓮司(右二)在一起
1962年胡適去世的時候,韋蓮司專門拿出所有的積蓄,
用于胡適著作的出版和翻譯。
可以說,和魯迅相比,在妻子和情人之間,
胡適成功地做到了外面彩旗飄飄,家里紅旗不倒,
9年之后,為胡適獨身一生的韋蓮司也離開人世,享年86歲。
史上最癡情的情人,韋蓮司絕對是其中之一。
而江冬秀也一生圓滿,她活到1975年,享年85歲。
7、
胡適和魯迅這兩位新文化運動的大師級人物,
對他們的評價是否過褒或過貶,世間和時間自會給出答案。
他們一個向左,一個向右,
就連在對待自己的包辦婚姻上面,也是大相徑庭。
他們的大相徑庭,
也決定了兩個中國傳統(tǒng)女人不同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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