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要談論正義,相對容易:與主題保持距離,將其抽象并簡化為一種理論,毫無結果地爭論著權利與需要、應得與平等之間的沖突。其他主題可沒有那么容易談論。我認為,其中最為困難的主題,是人類苦難這一可怕事實。哲學的快樂敢于面對悲劇的現(xiàn)實嗎?
這里,我們不妨猜想,哲學之所以追求形式化和“干癟”,是有其隱秘動機的。人類苦難就其本性而言,絕不會是“干癟的”?!罢軐W性”這一表達,通常被用以指稱一種通過思想處理不幸的能力,但是有了專業(yè)面貌的哲學卻不愿面對既困難又敏感的悲劇問題,在這方面的無能已經(jīng)臭名昭著。沒錯,有大量哲學文獻談論二戰(zhàn)中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這是近代最為恐怖的大規(guī)模悲劇和罪惡,但這類文章肯定不會出現(xiàn)在主流期刊上。但作為罪惡的一個例子,大屠殺引起了譴責和人類的自我審視,而不會像是在自然災害(地震、龍卷風、流行病肆虐)之后,唯有無可指責的可怕沉默。
為什么恐怖之事會發(fā)生在好人身上?我們應如何反思悲?。课覀儜绾螒獙膊『土钊祟j廢的意外?除了通常的陳腐話語和安慰之外,對于一個失去至愛或手臂或視力的人,我們哲學家能說些什么?當某個最終不可避免的悲劇發(fā)生在我們身上時,我們應如何生活,如何思考?我們全都遇到過或讀到過一些杰出的圣賢,在遭受了最慘痛的不幸后,仍欣然接納生活、應對從容,甚至不乏幽默。哲學能幫助我們做到這樣嗎?
米格爾·德·烏納穆諾正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前撰寫了他的經(jīng)典作品《生命的悲劇感》(The Tragic Sense of Life)。作為一個早期的存在主義者,烏納穆諾采取的是一種“非理性主義的”路線,反對對苦難和邪惡的哲學問題做任何科學或“客觀的”回答。他論證說,理性只能把我們導向懷疑論,它會讓生活失去意義。烏納穆諾堅持認為必須用信仰來反對理性。但是,信仰雖然是理性和絕望之外的選擇,卻難以擺脫理性的陰影,因此它也逃不脫懷疑論。
烏納穆諾發(fā)現(xiàn),無論如何全身心地激情投入,總還有理性攪在其中。我們無法忽視或否認不可擺脫的苦難和無法救贖的邪惡這些事實,最終也無法看透它們。有時,烏納穆諾認為面對這一“絕望”本身就是人類生活的意義。(后來,加繆主張生命的意義就是勇敢地面對“荒謬”。)賦予生命意義的,是一種反叛形式,即對理性的反叛,堅持要充滿激情地相信理性無法令我們相信的東西。生命的意義在激情中才能找到——浪漫的激情、宗教的激情、工作和游戲的激情,以及面對理性“知道”無意義的事情仍勇于獻身的激情。
很顯然我會認為,烏納穆諾像許多存在主義者一樣,過分夸大了理性與“心”之間的對立,因此也在終極意義問題上夸大了理性與信仰之間的對立。但我認為他如下的說法是對的:我們主要在自己最強烈的激情中尋找意義,也通過自己充滿激情的擔當創(chuàng)造意義。在我們的生活中,愛肯定有這樣的地位。我們的團體感、我們的正義激情、我們對工作的擔當——對于我們而言重要的,不應是工作所得(薪水、豐厚的報酬、他人的認可和名聲),而是工作本身、技藝和天分的展現(xiàn)、社會角色、擔當和責任。
但是這里,悲劇和苦難就登場了。如果生命的意義是我們所創(chuàng)造的意義,那就得認識到我們的激情和計劃有著致命的偶然性。它們沒有任何必然性。實際上,我們自身也沒有必然性。恰如加繆和烏納穆諾兩個論證的那樣,我們的擔當終究是有限的,對于“為什么”的問題不存在最終的答案,一切都結束于死亡(根據(jù)這兩位作者的說法,即“人的歸宿”)。在這里,烏納穆諾發(fā)現(xiàn),自己在突然爆發(fā)的絕望與無邊的放肆中難以抉擇。我們要求不朽,或與上帝同一。(“要么一切,要么全無!”)在較為理性的言辭中,烏納穆諾只是提倡宗教——他自己就皈依了天主教。但悲劇是真實且不可否認的,無論我們做什么、如何“飛躍”。
加繆像烏納穆諾一樣,將顯而易見的事實轉變?yōu)橐环N英雄姿態(tài)。他稱之為“保持荒謬的活力”和“反抗”。西西弗斯“帶著不屑和挑釁”向著處罰他的諸神揮舞著拳頭,因此同時既肯定又超越了他的荒謬處境。
在這種準理性、特別存在主義的態(tài)度中,有某種既美好又病態(tài)的東西。向上帝或諸神揮舞著弱小的拳頭,極其鮮活地突顯了人性,既徒勞無功,又充滿意義。當然,這些行為沒有帶來任何可想象的不同,改變的只是我們自己的態(tài)度。我們理性的、更為合理的哲學心靈會抵制這種荒謬的姿態(tài),而簡單地主張生命確實是有意義的,即便只是因為(關于生命意義的)哲學問題本身有些過頭且沒有意義。換句話說,生命的意義恰恰在于欠缺,在于不去認真對待這一問題。但是,烏納穆諾和加繆(還有薩特)高妙和富有啟示的地方,正在于既拒絕忽視這一問題,又不因這一答案陷入絕望。他們挑起了一種不可解決的張力,這種張力不在于理性與激情,而在于我們充滿激情的擔當,與我們明確地意識到即使如此,自己的生命最終也不是操控在自己手里。
我認為,存在主義者最令人欽佩的地方在于,他們堅定地認為不可用哲學的毯子來掩蓋最棘手的問題,也不可用哲學的鑷子苛察它們??嚯y與死亡都是真實的。我們計劃的最終挫敗,是不可避免的。愛不僅意味著失去的可能性,而且若不考慮那些浪漫的幻想,還意味著這種失去的不可避免性。我們試圖把自己對生命的愛與在不安的哲學意識中對未來的恐懼,結合在一起。
苦難是不可否認的。耽于其中同樣沒有必要,但若哲學并非是不可承受的輕盈或“干癟”,那就必須試圖與不可避免之事講和。簡而言之,苦難有其意義,因為生活有意義。表面上看,悲劇似乎摧毀了這一意義。那么,悲劇可能有意義嗎?
首先,我們不必像烏納穆諾那樣走那么遠,先來清除一些哲學假設好了。在真實生活中,正義和理性都有其限制。在抽象層面上,我們可能堅持認為,德性應有報酬,惡習該有懲罰,傲慢要有報應;但在現(xiàn)實層面上,我們知道生命并不公平,不幸也會落在無辜者和有德者身上,兒童會因自然災害而夭折,人們在“期限未到”前死去,有時這種死亡發(fā)生在難以獲得的成功即將到手之際,而壞人也常常興旺發(fā)達,有時殺了人還能逍遙法外。當然,惡行確實得到報應時,我們會有一種略帶愧疚感的滿足,而善行奇跡般得到獎酬時,我們也會感到無私的歡愉,但我們不會裝作事情總是如此,或認為世界終究是公正的。唯有在哲學和神學中,我們才敢于主張——或直接假定——一切發(fā)生的事情都有個解釋,可以給出理性的說明,或隱藏著這樣的要求,即應該存在這樣一個理性的說明。我們知道,生命中壞事總是有的。此時我們所珍視的理性也就顯示了較為尷尬的面相:我們有能力也很樂意將它理性化。恰如尼采所說,即使用糟糕的理由來解釋宇宙,也比根本沒有解釋好得多。
“能說什么呢?”在某種意義上確實是對極度不幸的恰當回應,因為面對巨大的人類悲劇,語詞和觀念似乎沒什么作用。但是,在另一種意義上,又必須說些什么,即使只是安慰和同情,也至少意味著在努力去理解不幸,從中讀出某種意義。在此,哲學就有其實際的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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