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我才寫了一篇關于高彩禮的文章,在如今這個社會,彩禮水漲船高,只有越來越多,沒有越來越少的可能。
男方的父母,為找不到媳婦發(fā)愁,為高彩禮發(fā)愁,而女方的父母,卻將女兒當成商品一樣捂著,看誰家給的彩禮高,就嫁給誰。
這種只沖著彩禮去的婚姻,多少有點變了味,就像變相的買賣婚姻,也就是我們常常調侃的“賣女兒”。
高昂彩禮確實不應該繼續(xù)惡性發(fā)展下去了,這并不利于年輕人的婚姻,這幾年來,結婚率一直跑低,年輕人不是不想結婚,而是,沒錢結婚。
為人父母的,想著兒子早點結婚,早點抱孫,看著別人家的同齡人,孩子都會打醬油了,自己的兒子,卻還是光棍一個,做父母的,心里多少有些酸楚。
我姑媽就是這樣的心情。
她有一兒一女,兒子29,女兒31,按年齡算,兩個都是大齡青年了,都沒有結婚,換了哪個父母,都會著急,都會焦慮。
姑媽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表弟,這幾年來,輪著相親,都不知相了幾回了,每次不是他看上了別人,別人看不上他,就是別人看上了他,他又看不上。
一方面這樣挑來挑去,另一方面又因為彩禮啊嫁妝啊房子啊等問題沒有談妥,兩個人談了一兩個月,就談崩了。
姑媽逢人就嘆氣:“哎,我兒子要打光棍了,我沒有抱孫子的命咯?!?/span>
剛開始,親戚鄰居們還會安慰道:“子孫自有子孫福,緣分沒到,光著急也沒用?!?/span>
后來啊,姑媽抱怨的多了,別人也就免疫了,也就懶得安慰了。
表弟終于談了一個比較合適的女朋友,身高學歷相貌,家庭條件,都比較匹配。
唯一一點,女方家要求10萬彩禮,并且要有獨立的婚房,有錢就在外面買商品房,沒錢就要單獨準備一間房子給她婚后住。
姑媽家有兩層樓房,就將二樓全部劃給兒子兒媳婚后住,就當作他們的婚房,還特地裝修了一番。
現在這10萬彩禮,成了姑媽最頭疼的問題,表弟這幾年來工作不是很穩(wěn)定,賺的不多,每個月也就三四千塊,在老家那個十八線城鎮(zhèn)里,勉強只夠溫飽,房子裝修了一番后,就再也沒有存款了。
姑媽拿不出這么多錢來,眼看著兒子明年就30歲了,總不能一直讓兒子打光棍吧,大概是想得太多,姑媽的頭發(fā)逐漸發(fā)白了。看著都讓人唏噓,感嘆女方家,太過分了,怎么可以將彩禮定得這么高,這是賣女兒嗎?
姑媽甚至聯(lián)合一些親戚,找女方家長談判談判,但被女方家長怒懟了一番,羞愧難當地回來了。
這個婚事,就一直拖著,雙方都不肯讓步。
姑媽長吁短嘆,時而怒罵一下女方家:你女兒是寶貝嗎,我兒子才不稀罕呢;時而又感嘆,自己家沒那個本事。
不明就里的人,或許還會同情姑媽,站到她這一邊,為她的一片慈母心所感動。可是,當你知道她的“雙面孔”時,你便會吃驚,天啊,這個人做人怎么可以雙重標準。
姑媽的大女兒也就是表姐,今年已經31歲了,按道理,姑媽應該更為女兒擔憂才對。
更何況,在老家那些地方,女人過了28就不好嫁了,年輕的時候或許是你挑人家,過了這個年齡,就淪為別人挑你了。
現實就這么殘酷。
早幾年,不少媒婆來上門說親,可是姑媽都一口回絕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舍不得嫁女兒,別人配不上表姐呢。
一問才知,原來姑媽要求至少20萬彩禮才肯嫁女兒,否則,別想打她女兒主意。
早幾年,媒婆還會來回走動,現在,媒婆都不來了,一是年齡在這,二是姑媽根本不肯松口,真當自己的女兒是公主,不愁嫁呢。
姑媽這樣的母親,雙重標準,一方面為兒子娶媳婦要花費高彩禮而煩心,另一方面又渴望嫁女兒獲得高彩禮,這跟別人“賣女兒”又有什么區(qū)別?
我送她兩字:活該。
一下拖累了兩個孩子,都成為大齡青年。
社會學家李銀河在《李銀河說愛情》一書中說:“變相的買賣婚姻是以習俗的面貌出現的,就是說你不出這筆錢,你也可以不出,但是如果不出這筆錢,這個女人你就娶不到,她的父母不同意,潛規(guī)則不同意,社會習俗不同意?!?/span>
家里有一兒一女的家庭,將女兒的彩禮錢用來娶媳婦,甚至女兒的彩禮錢要高于兒子娶媳婦的彩禮錢,這就是變相的買賣婚姻,也就是“賣女兒”。
甚至更為不齒的是,還中間賺了差價,“賣了女兒”,不僅娶回了媳婦,還賺了一筆錢,這對于女兒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
像我姑媽這樣的父母,在這現實中很常見,在農村地區(qū)更是屢見不鮮。
變相買賣婚姻下的婚姻,沒有多少幸??裳?,因為兩個年輕人結婚不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而是金錢的基礎上,誰給得多,誰的條件符合要求,就跟誰結婚,這樣的婚姻,早已經變了味。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墳墓。
靠金錢換來的婚姻,婚后將一地雞毛,一旦爭吵,就免不了拿彩禮說事。最終,兩人過不下去了,也就離婚收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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