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清解里熱為主要作用的藥物,稱為清熱藥。
清熱藥性屬寒涼,具有清熱瀉火、解毒、涼血、燥濕、解暑等功效,主要用于高熱、熱痢、濕熱黃疸、熱毒瘡腫、熱性出血及暑熱等里熱證。
根據(jù)清熱藥的主要性能,可分為以下五類。
1.清熱瀉火藥 能清氣分熱,有瀉火泄熱的作用。適用于急性熱病,癥見高熱、汗出、口渴貪飲、尿液短赤、舌苔黃燥、脈象洪數(shù)等。
2.清熱涼血藥 主要入血分,能清血分熱,有涼血清熱作用。主要用于血分實(shí)熱證,溫?zé)岵⌒叭霠I血,血熱妄行,癥見斑疹和各種出血,以及舌絳、狂燥、甚至神昏等。
3.清熱燥濕藥 性味苦寒,苦能燥濕,寒能勝熱,有清熱燥濕的作用,主要用治濕熱證,如腸胃濕熱所致的泄瀉、痢疾,肝膽濕熱所致的黃疸,下焦?jié)駸崴碌哪蛄芾斓取?/p>
4.清熱解毒藥 有清熱解毒作用,常用于瘟疫、毒痢、瘡黃腫毒等熱毒病證。
5.清熱解暑藥 有清熱解暑作用,用于暑熱、暑濕病等。
使用清熱藥應(yīng)注意以下幾點(diǎn)。
1.清熱藥性多寒涼,易傷脾胃,影響運(yùn)化,對脾胃虛弱的患畜,宜適當(dāng)輔以健胃的藥物。
2.熱病易傷津液,清熱燥濕藥,又性多燥,也易傷津液,對陰虛的患畜,要注意輔以養(yǎng)陰藥。
3.清熱藥性寒涼,多服久服能傷陽氣,故對陽氣不足、脾胃虛寒、食少、泄瀉的患畜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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