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懷先烈,從來都是十分神圣的精神盛舉。規(guī)格越高,越能震撼人心。
當年,孫中山創(chuàng)立中華民國,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tǒng)不久,便親自前往廣州,組織10萬民眾,以“國禮”的崇高形式,祭奠在廣州“三·二九”起義中英勇捐軀的七十二英烈。
正是從那一刻起,廣大民眾記住了孫中山慷慨激昂的雄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在擲地有聲的英雄吶喊聲中,人人為之熱血沸騰。
10萬民眾祭奠英烈的雄渾背影,匯聚成巍巍聳立的精神山脈,在中國歷史舞臺久久不曾淡去。
而在西方國家,以“國家行為”祭奠烈士,更是不勝枚舉。
英國陣亡將士紀念日,女王會率領(lǐng)王室全體成員,和全國民眾一起,紀 念戰(zhàn)爭中犧牲的軍人與平民。
以色列陣亡將士紀念日,總統(tǒng)則率領(lǐng)國防軍,和全體國民佇立默哀,并通過鳴笛向陣亡將士致敬。
美國陣亡將士紀念日,現(xiàn)役軍人和老戰(zhàn)士會排成長長的隊伍前往墓地,鳴槍向陣亡將士致意……
凡此種種,可謂烈士幸甚,國家亦幸甚。
然而,時間進入21世紀初年,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番令人揪心的景 象:清明時節(jié),公祭烈士的活動已經(jīng)鮮有所聞,成為“精神奢侈品”。
烈士陵園里的座座墳塋前,往往只有烈士家人前來掃墓的寥寥身影。有的烈士墓因失去親人聯(lián)系,長年無人祭掃,在濛濛細雨中孤獨無依。
烈士是國家的英雄,而不是哪一家的私人英雄。然而,現(xiàn)實卻是“歌舞升平尋常事,國家英雄受冷遇”。反差如此刺眼,讓我們心中酸楚、口頭無語。
烈士捐軀赴國難,國家理應厚遇之。筆者以為,以“國家行為”祭奠先烈,方能告慰那成千上萬的地下英靈。
這是因為,并非只有烈士家人才是烈士后人。在這片烈士用鮮血和生命澆鑄而成的和平土地上,每一個享受陽光和自由空氣的當代中國人,都是烈士的后人,都是烈士的傳人。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你公然崇敬什么,公開反對什么,一旦上升至“國家行為”,就會變得旗幟鮮明,必然能夠引導整個社會的風氣和潮流。
大力發(fā)展經(jīng)濟建設(shè),不應成為我們對先烈出現(xiàn)“集體失憶”的理由。辯證法告訴我們:物質(zhì)文明和精神文明,必須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沒有英雄情結(jié)的民族,必然是矮小的民族。英雄缺席的時代,必然是精神庸俗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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