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卻是更好的選擇
人的記憶非常奇妙,所有的愛恨情仇、恩恩怨怨,點點滴滴都會存在內(nèi)心某個角落。 許多人都有這樣的體驗,想忘記 一段情或一個人,開始新的生活, 但無論如何都做不到。
記得看過一份英文報導(dǎo),說專家通過研究戀人血液的化學(xué)反應(yīng)發(fā)現(xiàn),人的愛情其實只能持續(xù)一年。超過一年後, 戀人之間就再難有之前那種激情, 之所以還在一起,是因為習(xí)慣了相互依賴。
這一發(fā)現(xiàn)說出來大概打破了很多浪漫主義者的夢幻,因為他們嚮往永恆不變的愛情。 還有一篇文章,說要忘記自己曾經(jīng)愛過的人,需要四年。四年之後, 人就會遠離愛人的影子,輕輕鬆鬆踏上新的征途。看上去這一推論很荒謬,但回頭想想,可能許多人都會同意。四年,是一段好長的歲月, 不管當(dāng)初如何愛得死去活來,經(jīng)過四年後,人已經(jīng)有意無意地淡化了所有的影子。 與這種「四年淡忘」論相反,有流行歌曲說愛情、愛人的難忘,像張國榮的《當(dāng)愛已成往事》, 歌裏唱道:「縱然記憶抹不去/愛與恨都還在心裏」,「忘了痛或許可以/忘了你卻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離去/你始終在我心裏」。
這些還真的不是矯揉造作,因為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個永遠揮之不去的影子。每每有什麼似曾相識的場面,就會觸動心裏一段往事。
也許把「情」字看透也就明白了。 「情」字經(jīng)常與「緣」字連在一起, 如「情緣深淺」。可以說,人與人之間,都是由緣分所致。如果這麼看, 那個遠去的愛人或那段已經(jīng)飄走的愛情,就是由於緣起緣滅了。
緣分盡了的時候,就實在沒有必要苦苦抓住過去不肯忘記。真正明白「緣」字的人,心胸會更為豁達。 「緣」字的左邊是「絲」,就像絲線一樣把人纏住,而當(dāng)絲線斷了的時候,就該是人離開的時候。 這一切,都是註定,所以何必再去為往事傷心?忘卻不是更好的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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