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03月12日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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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加深
“代言人”算是個新詞兒吧,如今的名牌產(chǎn)品,基本都有名人做代言,名人憑借自身的知名度為產(chǎn)品做宣傳,產(chǎn)品也憑借名人的知名度而家喻戶曉。書法是一門藝術(shù),一旦與經(jīng)濟掛鉤,也就有了商品的性質(zhì),書法的好壞是一碼事,書法家的知名度又是另一碼事,所以書法界素有“書法名人”和“名人書法”的說法。
不可否認,自古至今也有既是名人同時也是書法名人的。如宋徽宗、毛澤東等,他們首先是帝王或領(lǐng)袖,還有比這個地位更能使人成為名人的嗎?同時他們的書法也別具一格,獨樹一幟。但這樣的人并不多。書法名人是專以書法著稱的人,如王羲之、懷素、鄧石如等,他們之所以著名,主要是憑借書法而非其他才能;名人書法是指名人的書法,如魯迅、茅盾、唐國強、張鐵林、徐靜蕾、趙本山等,他們都是不同領(lǐng)域的名人,所以他們寫的字被稱為名人書法。一般說來,書法名人的書法寫得都應(yīng)該不錯,而名人書法則不一定都好了。
即使都是書法名人,知名度也不一樣,甚至有天壤之別。書圣王羲之的大名,當然主要是得益于其自身的書法藝術(shù)水平,然而如果沒有歷史上兩位帝王的極力推揚,“書圣”的桂冠也不一定能戴在這位右軍將軍的頭上。這兩位帝王,分別是南朝梁武帝蕭衍和唐太宗李世民。
我們還沒見過哪個名牌產(chǎn)品是帝王親自代言的吧?更何況王羲之最為典型的兩位帝王代言人不處于同一個朝代,其間相隔近百年。尤其需要強調(diào)的是,他們只給王羲之做代言,其他書法家無一人享受過如此隆恩。如此看來,王羲之“一口氣上五樓”,那絕對是“不費勁兒”,書圣的大名,自然非王羲之莫屬了。
我們先考察一下梁武帝之前王羲之的書法地位。南朝宋虞和《論書表》云:“漢魏鐘(鐘繇)、張(張芝)擅美,晉末二王(王羲之和王獻之)稱英?!绷撼骸豆沤駮u》云:“張芝驚奇,鐘繇特絕,逸少(王羲之)鼎能,獻之冠世。”這就是后來孫過庭《書譜》中提到的“古之四賢”,可見王羲之當時的地位是第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王獻之的書名在宋齊之間曾一度超過其他人,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啟》說“比世皆尚子敬(王獻之)書”,甚至到了“海內(nèi)非惟不復(fù)知有元常(鐘繇),于逸少亦然”的程度。也就是說,王羲之還曾坐過第四名的位置。
梁武帝《觀鐘繇書法十二意》中,一改此前的排序,認為“子敬之不迨逸少,猶逸少之不迨元?!?將王羲之的地位提高到王獻之之前。在《古今書人優(yōu)劣評》中又說“王羲之書字勢雄逸,如龍?zhí)扉T,虎臥鳳闕,故歷代寶之,永以為訓(xùn)”,加之內(nèi)府大量收藏王羲之書法,并制作成副本供給王室子弟臨習(xí),王羲之的地位被大大提前了。
唐建國后沿襲梁代遺風(fēng),太宗李世民不僅廣泛收集王羲之書法,而且親撰《晉書·王羲之傳》,將王羲之提到了書壇第一位。為了突出王羲之,唐太宗不惜貶低其他人,尤其是不惜貶低王獻之。大致意思是說,張芝的書法失傳了,鐘繇的書法有瑕疵,王獻之的毛病更嚴重,是些啥玩意兒啊?其他人就更不必說了。只有王羲之的書法達到了盡善盡美的程度,總之咋看咋好。唐太宗的金口玉言,著實在很長時期內(nèi)左右了后人的書法審美思想。尤其是后來《蘭亭序》殉葬昭陵的故事,更是為王羲之書法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王羲之繼而也成了千年的書壇話題和焦點。
這種現(xiàn)象后來其實一直延續(xù),宋代的帝王們也紛紛推重王羲之,我國第一部官刻法帖——北宋的《淳化閣帖》中,二王作品幾乎占了一半,究其原因,誰能說這與前代兩位帝王的代言沒有關(guān)系呢?
(本文作者為山東大學(xué)歷史文化學(xué)院教授、副院長,系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