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三十六計》,通篇所云都是扼其數(shù)、術(shù)至要,展論謀、用之法的。所謂數(shù)、術(shù)至要,就是明強弱,察長短,趨利避害,密施機謀。強弱是實力對比,比之方為有數(shù),數(shù)則蘊生謀術(shù);謀術(shù)因勢而異,施之機密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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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金蟬脫殼”、“樹上開花”、“李代桃僵”等,所言都是避害之典,施之有驚無險;“拋磚引玉”、“無中生有”、“遠交近攻”、“假癡不癲”等等,更有深韜遠略,耐人品味無窮。凡此種種,詼詭奇譎,藏于數(shù)、術(shù)之中;狡詐欺蒙,寓計韜晦略亦然。
謀之術(shù),出自虛實;用之法,在于奇正。歷史上被后人譏諷為“紙上談兵”將領(lǐng)的趙括:“雖讀兵法,不知變通,只能學舌”,到頭來為將出征慘敗長平。
《三十六計》以史為鏡,運用陰陽變理,虛實奇正,言謀授計,輔之典故。足以見,用兵之道,并非易學自得,尚需領(lǐng)悟虛實,活用奇正。
在《孫子兵法》中,孫子把虛實運用,比作“致人而不致于人”,對虛實作有二解:一則“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攻其所必救”,把攻擊的鋒芒指向敵人最空虛處,攻其要么無法救急,要么被之調(diào)動。
二則“形人而我無形”,“所與戰(zhàn)之地不可知”,“形兵之極,至于無形”,用示虛的方法誘騙敵人暴露企圖,而自己卻不露形跡,給敵人造成捉摸不定的心態(tài),使其處處防備,實兵虛散。
《三十六計》各套計策,無一不在虛實之間進行謀劃。例如首計:“瞞天過海,本來天之大,要瞞是瞞不了的。
但是,此計可用人們“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的癖性,實而示之以虛,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疑兵亂謀,攻必為上,使欲蓋彌彰,難以達成的行動,成為“瞞天過海”的奇跡。繼之再思解語:“太陽,太陰”,方悟其中的奧妙。
對于奇正之說,孫子亦有著述:“戰(zhàn)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又論“凡戰(zhàn)者,以正合,以奇勝”,奇正含義頗廣,如:先發(fā)制人為正,后發(fā)制人為奇;正面強攻為正,側(cè)翼迂回為奇;明戰(zhàn)為正,暗襲為奇;常規(guī)戰(zhàn)法為正,特殊戰(zhàn)法為奇,等等。奇正相互對立,又相互聯(lián)系,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zhuǎn)化。
《三十六計》之八:“暗渡陳倉”,漢將韓信為成“東征”之舉,明修棧道,陽謀示敵,佯裝舊途出師;實際韓信已率軍暗抄小路遷回陳倉,奇兵突襲,一舉打敗章邯,平定三秦。
試想,假若楚霸王項羽能及時識破韓信陽謀中的陰謀,將計就計,早作防范,那漢軍迂回陳倉不僅難以出奇制勝,而且還會遭至楚軍滅頂之災(zāi)的奇襲。
由此可見,奇正之術(shù)在于出其不意,攻其不備。敵之察,奇而非奇;敵之疏,正能出奇。
《三十六計》作為詭道之術(shù),其許多計謀,還具有多重性,比如,十三計:打草驚蛇,既可作“觀彼動靜而后焉”的戰(zhàn)場偵察術(shù);又可通過“打草”來“驚蛇”,探其虛實,進而達成“引蛇出洞,聚而殲之的攻擊術(shù);還可作為隱蔽企圖、防止因小失大的行動悖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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