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了司機,每天開車在北京的各公交車站瘋狂作案,專門盜竊乘客的手機。昨天,為這個扒手團伙提供接送服務的司機洪某,為了每天200元的報酬,雖然沒有參與偷竊,但也同以盜竊罪被公訴至東城法院。
其妻兒法庭外痛哭 昨天上午,洪某的六名親屬前來旁聽,因為洪某的妻子做過證,因此她和兒子不能旁聽,只能在庭外等候。當洪某被法警帶來時,洪某的妻兒頓時哭出聲來,試圖接近洪某,被法警制止。在開庭前的間隙,洪某的妻兒眼巴巴地站在門外,和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洪某(如圖)對視,庭外是妻兒的痛哭,而庭內(nèi)是洪某的抽泣。
公訴機關(guān)指控,今年3月1日,洪某和妻子拉著曲某等三人,到東三環(huán)、東四環(huán)等數(shù)個公交車站,曲某等三人到車站實施扒竊。當晚,三人在長虹橋附近車站作案時被反扒民警盯上。當三人得手后剛坐上洪某的車時,民警將車堵在某小區(qū)門口,曲某、洪某及其妻子張某被抓獲,其他兩名同伙趁機逃跑,民警當場在洪某的車內(nèi)搜出各式手機14部。
在民警審訊洪某時,洪某承認自己雖未下車偷竊,但是知曉曲某等三人以偷手機為生。洪某將這一情況告訴過妻子,妻子曾勸他趕緊收手,但每天200元的凈收入讓洪某并未停手。至案發(fā)時,洪某共收了曲某2200元錢,以及兩部贓物手機當做報酬。
庭上翻供最后又認罪 不過昨天庭審時,洪某突然翻供,堅稱自己直至被抓獲,都不知道曲某等人是偷手機的。“我就是開車的,以為他們是做買賣的。”洪某說,曲某曾在遼寧老家坐過他開的車。今年2月中旬,曲某給他打電話,說在北京做生意,租用他的車。洪某是文盲,不認識路牌,出發(fā)時還特意帶上了妻子。
此后的十多天里,洪某每天開車將曲某等三人送到車站后,就在附近小區(qū)等候。曲某得手后,就指揮他去下一個車站。雖然事實確鑿,但洪某不承認自己知道曲某等人是扒手,“他們說是‘倒手機’的,我懷疑干的不是好事。”在公訴人的多次詢問確認下,洪某仍然堅持以法庭的供述為準。
連洪某妻子的證言都證實洪某知曉為扒手開車,在證據(jù)面前,洪某在最后陳述時只得承認自己錯了,連連給法官和公訴人鞠躬,不住地說“謝謝”。但鑒于他的不認罪態(tài)度,公訴人建議對其從重量刑。法官未當庭宣判。
晨報首席記者 王彬/文
首席攝影記者 吳寧/攝
案外揭秘 扒竊團伙專偷手機 不論洪某是否認罪,但其行為,客觀上為曲某等三人的扒竊行為增加了機動性。在被抓獲的當天,民警從洪某的車上起獲了14部手機,價值近2萬元,經(jīng)與失主聯(lián)系,其中9部手機都是當天丟失。
而據(jù)洪某供述,他從2月19日就抵京為曲某等三人開車,由于曲某偷竊手機數(shù)目不告訴洪某,銷贓也背著洪某,在曲某不承認、另外兩名扒手也未歸案的情況下,十余天里該團伙扒竊的手機數(shù)目難以統(tǒng)計。
不過,曲某等人的扒竊手段也很容易識破,他們都是在公共汽車進站時,一人堵住車門假裝問路,另外兩人從左右盜竊被阻擋的乘客兜里的手機,最明目張膽的一次,一位正在聽音樂的女乘客的耳機中音樂戛然而止,一摸褲兜,發(fā)現(xiàn)手機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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