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每個真正讀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的讀者,都不會有太多閱讀的快感,因為真正偉大的作品,須是嚴肅的、痛苦的。讀罷此書,我想每位讀者都會因此而引發(fā)出對生命的追問和思考,書中主人公的情感糾葛、個人命運也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全書描述了托馬斯與特麗沙、薩賓娜與弗蘭茲這兩對主人公的情感糾葛。在靈與肉的分離下、在輕與重的選擇下,他們的愛情無疑是非常態(tài)的,他們的愛情觀也必然是背離了世俗的牢籠。
托馬斯和特麗沙是昆德拉筆下“必須活在愛人的目光下”的人。作為頹廢的知識分子形象的托馬斯,他的靈與肉在無奈的生存現(xiàn)狀下是分離的,他無法成為愛人目光下的“模范伴侶”,他對特麗沙的情感是復(fù)雜的,有憐憫、有愛。他對她的愛甚至違反了他對女人制定的規(guī)則,他娶特麗沙為妻,然而,托馬斯靈肉分離的想法卻絲毫不曾改變,他依然游離在眾多的情婦之間。這對于全心全意愛他并相信愛情是靈與肉統(tǒng)一的特麗沙而言,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傷害。特麗沙常常在極度不安的夢魘中醒來,經(jīng)常猜忌與懷有恐懼的想象。
后來,特麗沙和托馬斯因戰(zhàn)亂流亡到瑞士后,她依舊發(fā)現(xiàn)僑居的生活還是無法改變他,托馬斯依舊頻繁地接觸其他女人,無奈之下,留下一封信,自己回布拉格了。于特麗沙而言,她渴望的是一種“牧歌”式、沒有靈與肉分離的愛情,這與靈肉分離的托馬斯之間必然存在著一種無法調(diào)和的矛盾。他們的愛情也必然是一座束縛彼此的地獄,盡管他們彼此深愛著。他們都渴望從彼此的愛中尋到自身存在的意義,以他人的愛來證明自己生存的意義。
如果因愛之名而卻為彼此“造地獄”,如果愛情存在的意義只是為了證明自身存在的意義。這種愛情觀我是絕對無法贊同的,否則將是我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重。
愛情,不是彼此傷害、不是必須“活在愛人的目光”下。我贊同愛情對彼此帶來的某些約束,但無法接受愛情的到來就意味著自由的喪失。作為個體的人,我們的肉體與靈魂須是自由而獨立的,絕非是依附他人的,我們須找到個體存在的價值,找到個體靈魂的歸宿。托馬斯的靈肉分離論,特麗莎的靈肉統(tǒng)一觀,在對于愛情的基本論調(diào)上,他們是根本對立的,這樣的愛情,于彼此而言,都是傷害。
2、
書中的另一種愛情便是薩賓娜與弗蘭茲的愛情。對于他們之間的感情,兩個字便足以概括——背叛。薩賓娜的一生都是在無止休地背叛,她沖破了生命的重重束縛,不斷拋棄自我、變換角色。她與托馬斯之間的肉體糾葛是對社會現(xiàn)實的背叛,而對于弗蘭茲的背叛更是她輕盈生活的體現(xiàn)。她以背叛來抵抗媚俗,她選擇“避重就輕”,她渴望通過背叛找到靈魂的出處。
其實,薩賓娜對于世俗、對于愛情的背叛,于弗蘭茲而言,何嘗不是傷害呢。弗蘭茲為她放棄自己堅守的婚姻與忠誠,繼而他又發(fā)現(xiàn)自己對婚姻的執(zhí)著又是可笑的,至少,那份執(zhí)著不是薩賓娜需要的。
背叛,尤其是對愛情的背叛、或者是婚姻的背叛,我亦是難以接受。如果真的無法將靈肉統(tǒng)一于自己的伴侶,那應(yīng)告知對方、讓彼此自由,不可在婚姻的形式下做著肉體背叛的事。
可能,于藝術(shù)家而言,靈肉的分離,抑或是肉體的背叛是他們追尋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的某種方式,但于普通人而言,這種愛情觀或婚姻觀是無法普存于社會的。
輕盈的生活可能是每個生命個體本能的追求,但若因此而從生活的“重”中背叛出來,遵循自身最原始的渴求,這無疑是對社會和諧的沖擊與社會道德的傷害。
對于靈肉分離的愛情觀、生命中“輕盈生活”的價值觀,作為普通個體,我可以理解是對生命存在的探尋,但我實在是無法贊同。
人生的責任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但卻也是我們每個人都無法逃脫的,一旦我們逃離了,我們便會感受到足夠的輕松,但實際上,這“輕”卻是我們無法承受的。生命存在的意義不是對于負擔的逃脫與回避,而是在承受中去找到靈魂真正的歸所。
我們需要對自己忠誠,不需要以靈肉分離的方式去對抗現(xiàn)實,恰如自我傷害不是報復(fù)敵人的合理方式一樣。
愛情,有憐憫、有疼惜、有忠誠,還有責任。昆德拉說:“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贝蟾懦袚熑蔚膼矍椴攀亲钫鎸嵉拇嬖?。
結(jié)束了!原諒我深沉了一把!
我是獨舞,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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