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的離婚家庭里,有些帶著孩子再嫁的母親,為了讓孩子更好的融入繼父的家庭,也為了讓繼父對非親生的孩子產生責任感,母親會將孩子的姓氏改成繼父家的姓氏。但一旦改姓,往往會激怒孩子的生父,生父會認為既然孩子不跟著我姓了,那撫養(yǎng)費我也可以不支付了。
那么問題來了,因為孩子不隨自己姓了,就拒絕支付撫養(yǎng)費,可以嗎?
不可以,這樣做違法。
為什么違法?
首先,只要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不會因為離婚了就改變法律上的親子關系,父親對未成年孩子自始至終負有法定撫養(yǎng)義務,無法免除。
其次,只要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不會因為改了姓就改變了法律上的親子關系,無論孩子跟誰姓,父親對未成年孩子都負有法定撫養(yǎng)義務,無法免除。
事實上,因為孩子不跟自己姓就拒絕支付撫養(yǎng)費,是很荒唐的事情。我國絕大多數(shù)的孩子都是跟隨父親姓,不跟隨母親姓,但眾多的母親并沒有因為孩子不跟隨自己姓就放棄撫養(yǎng)孩子。
當然,維系父親和孩子之間的親情紐帶,其實本質上就是靠傳宗接代。所以我國法律對于男性傳宗接代的心理還是做了充分的照顧。怎么照顧的呢?對于離婚的家庭,母親給孩子改姓完全可以,但必須經過生父同意,如果沒有經過生父同意私自改姓成功的,生父有權要求戶籍管理部門把孩子的姓再改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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