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10:38:26作者:來源: 深圳之窗綜合 |
發(fā)表評論積分入戶:
積分入戶是深圳市為方便外來務工人員入戶而推出的一項新舉措,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申報工作2010年9月30日啟動,符合申報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選擇單位申報或個人申報方式申請積分入戶。
《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操作指引(2010年度)》《關于開展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特別提醒:
請有入戶愿望的外來務工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盡早申報。凡符合《關于發(fā)布深圳市企業(yè)招調員工實施辦法的通知》申報條件的,既可根據該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申請招工入戶,也可選擇積分招工入戶,但不能同時選擇兩種形式申請入戶。
申報時間:
(一)申報信息時間:2010年9月30日——2010年10月31日
(二)信息預審、公示和下達計劃指標時間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5日
(三)申報材料時間:2010年11月15日——2010年12月6日
申報條件:
凡在深圳市外未就業(yè)、無工作關系,并已在我市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納入我市就業(yè)登記、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按照《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積分達到60分以上的,均可按積分方式申請辦理招工入戶。
辦理流程
申報信息→信息預審和公示→審核個人信用→下達計劃指標→提交書面材料→受理、審批→辦理結果→后續(xù)事項
申報方法:
單位申報或個人申報
注: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既可以通過本人所屬的已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qū)勞動部門辦理招調工立戶登記的用人單位申請辦理招工入戶,也可以個人身份委托深圳市職業(yè)介紹中心代為申辦招工入戶手續(xù)。
深圳市職業(yè)介紹中心:
辦公電話:0755-82132920、82132980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八卦嶺612棟勞動就業(yè)大廈
注:作為全市個人申辦積分入戶的代理機構,深圳市職業(yè)介紹中心在“十一”黃金周期間正常工作,接受個人申辦委托。
A:單位申報
擬積分入戶員工可以自主填報自己的基本信息后提交工作單位,再由工作單位提交政府招調工業(yè)務部門,也可由工作單位直接申報個人信息。
1、個人填報、單位提交
擬積分入戶員工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
http://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申辦”的“積分入戶個人條件測評”(網址
http://zdg.sz12333.gov.cn/zdgOutWeb/labor/person/scorelogin.jsp),輸入身份證、姓名和個人社保電腦號,進入人員信息填報頁面,填寫完畢后,點提交,選擇符合的政策條款和申報單位。員工信息填報后,需要跟工作單位經辦人聯系,通過單位審核,由單位經辦人提交給政府招調工業(yè)務部門審核。
企業(yè)立戶通過后,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
http://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申辦”的“招調員工企業(yè)申報系統(tǒng)” (
http://zdg.sz12333.gov.cn/zdgOutWeb/step1.jsp),點擊“機構登陸”,輸入賬號和密碼、驗證碼后,進入系統(tǒng),點菜單“積分入戶申報”,再點“查詢待審核人員”按鈕,查詢本單位員工自主申報的信息,點人員列表中“信息審核”鏈接,審核員工自主申報的信息,對于錯誤的信息,經辦人可以修改,確認無誤后,點“提交”,選擇符合的政策條款。
2、單位直接提交信息
單位經辦人也可以為員工填寫人員信息,點“手工錄入積分入戶人員”填寫擬招員工信息,填寫完畢,點“提交”。
B:個人申報
擬積分入戶員工可以自主填報自己的基本信息后提交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再由個人申報代理機構提交政府招調工業(yè)務部門,也可由委托的個人申報代理機構直接申報個人信息。
1、簽訂代理協議
擬招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審查后雙方簽訂《個人委托市外招工代理協議》。
2、申報信息
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認為擬招員工符合個人申報基本要求的,擬招員工應當如實填寫《個人申報市外招工信息采集表》,個人申報代理機構受理并進行網上申報。
注:網上信息需經單位或個人代理機構點擊提交政府招工業(yè)務部門審核后,信息申報工作方完成。
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招工審查表》
(二)《深圳市招工登記表》
(三)失業(yè)人員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深圳市招調人員入戶體檢表
(五)學歷證書
(六)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和勞動保障卡(驗原件,收復印件)
(七)已婚擬引進人員配偶材料
(八)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九)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雇用備案表(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競賽文件及獲獎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一)廣東省委、省政府或省內陸級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榮譽證書
(十二)國家專利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三)深圳市房地產權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四)廣東省內其他地市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收原件)
(十五)深圳市獻血證明(收原件)
(十六)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義工服務積分申請表(收原件)
(十七)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驗原件,收復印件)
(十八)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詳細請查閱
《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操作指引(2010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