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當事人一審的民商事訴訟案件中,律師的具體工作不完全列舉如下:
一、接案階段
1、聽取當事人陳述,梳理基本案情
法律類型眾多,涉及刑法、民商法、行政法、國際法等,法律關系復雜,僅民商法就分為侵權、合同糾紛、公司相關糾紛、票據(jù)糾紛、勞動糾紛、物權糾紛、債權糾紛、執(zhí)行等。律師據(jù)此梳理基本案情成文,以通過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結果、因果關系等內容記載案件的過程,并初步了解當事人已有的證據(jù)情況,證據(jù)有無原件,初步核實證據(jù),以判斷案件事實情況。
2、確定訴訟時效
確定當事人的訴求在法律上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并告知當事人如何避免中斷訴訟時效。
3、確定管轄法院
該事項包括分析判斷當事人的訴求是否屬于法院管轄事項,如不屬于應當如何救濟。確定對案件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有哪些,結合當事人的訴求并通過相關司法判例確定選擇哪個法院管轄對委托的當事人更有利。
4、分析當事人提交的相關證據(jù)材料,梳理相關法律關系
對當事人發(fā)送的電子版證據(jù)材料或提供的紙質版證據(jù)材料的內容進行逐字逐句研讀與分析,以梳理案件的法律關系、對委托人有利的證據(jù)部分、對委托人不利的證據(jù)部分,初步確定案件的法律關系及初步的訴訟代理思路。
通過與當事人電話溝通或面談,從案件發(fā)生的時間、原因、人物、地點、方式等角度提問,提示當事人其遺漏的證據(jù)材料,如收據(jù)、電話錄音、轉賬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短信記錄、公安機關對此出具的材料、第三方鑒定機構或公證處等出具的相關材料等,并指導其收集及收集作為證據(jù)的要求。
6、分析案件情況,確定最終訴訟代理思路
根據(jù)當事人陳述及收集證據(jù)材料確定的案件情況,分析確定法律關系,并確定最終的訴訟代理思路。
7、查找確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
我國法律法規(guī)按效力級別分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監(jiān)察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地方法規(guī)、軍事法規(guī)。但可作為法院裁判依據(jù)的除該類法規(guī)外,還包括立法解釋、批準條約的決定、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其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件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文件、行業(yè)規(guī)范。律師需檢索找尋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鎖定請求權基礎。
8、查詢檢索類案的相關司法判例
查詢檢索與案件相關的已有法院的裁判文書,以確定具體的訴訟請求,并根據(jù)司法判例對案件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作出初步預判。因我國法院分為4級,分別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有判例眾多,且案件千差萬別,故該過程耗時較多。
9、告知當事人訴訟保全法律知識,供其決策是否申請訴訟保全
對當事人講解訴訟保全的知識,告知其訴訟保全的基本要求、訴訟保全的費用金額及費用承擔,分析訴訟保全的利弊,供其決策是否申請訴訟保全。
該階段結束后,如能達成委托代理關系,則進入代理起訴階段。
二、起訴階段
1、制作立案相關的法律文書
律師代理原告,立案階段需制作的法律文書主要包括民事起訴狀、證據(jù)目錄、證據(jù)材料,并準備原被告身份信息及原告對律師的委托代理手續(xù)。
2、指導當事人提供合法合規(guī)的材料
民事起訴狀需以當事人的身份提起,當事人需對民事起訴狀簽字或蓋章,法人作為原告的,還需提供法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律師需將應由當事人配合提供的材料及配合蓋章或簽字的材料發(fā)給當事人,當事人蓋章或簽字后交給律師。
3、復印、掃描起訴立案的相關材料
法律規(guī)定,原告起訴時需按被告人數(shù)提供提供全套訴訟材料副本,故除提交給法院一套材料外,還需按被告人數(shù)另行準備材料。律師需打印/復印證據(jù)材料、將錄音證據(jù)轉化為文字版并將錄音刻錄至光盤等。
4、到法院立案及提交立案材料
立案材料準備齊全后,律師出發(fā)到法院,到法院取號,排隊交立案材料,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后返回(或在法院網(wǎng)站完成網(wǎng)上立案,審批通過后快遞全套紙質立案材料)。
三、庭前階段
1、與當事人溝通是否對債務人的信息進行調查
委托人的目的是為了追回款項或獲得賠償?shù)?,該目的的實現(xiàn)與債務人的償債能力相關,當事人必然咨詢是否需對債務人的財產情況進行調查,律師需解答并給出建議。
2、告知當事人出庭要點
在案件開庭前,律師需與當事人溝通確認當事人是否參加庭審,如參加,律師需告知當事人庭審流程及注意事項,包括需攜帶的材料、開庭地點、到達時間、庭審流程、庭審中如何應對法官的提問等注意事項。如不參加,則溝通庭審中原告方需出具的證據(jù)原件如何提供與保管問題。
3、制作律師自己的開庭筆錄
根據(jù)案件情況與證據(jù)情況,律師需預判對方的抗辯理由、我方如何答辯、雙方的爭議焦點、法官可能對我方提出的問題及如何回答、對方可能對我方提出的問題及如何回答、我方需向對方提出的問題、我方是否愿意調解、我方能接受的調解方案是什么等。
四、庭審階段
1、參加案件庭審
律師需按法院傳票要求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案件的開庭審理,如雙方達成調解,則在法院簽署調解筆錄,后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如無法達成調解,則法院開庭審理。
2、對被告提供的證據(jù)質證
對被告提交法院的證據(jù)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證明目的等角度進行質證,以期能讓法院對對方提交的對委托人不利的證據(jù)不予認可。
3、發(fā)表庭審辯論意見
從法律法規(guī)、法理分析等角度,論證說明我方的主張合法合規(guī),對方的抗辯與事實及法律不符,從而達到法院支持我方主張的目的。
五、庭后階段
1、根據(jù)法院通知再次參加庭審
如案件復雜或法官認為有必要,會通知第二次或第三次開庭,律師需到庭參加。
2、向法院快遞補充提交證據(jù)材料
在庭審中,如被告方提出新的抗辯或證據(jù),律師主張有證據(jù)對此抗辯或證據(jù)進行否定,法官會要求律師于庭審結束后限期提交。律師需在法官要求的時間內按證據(jù)材料的格式準備后快遞或送至法院。
3、向當事人告知庭審情況
當事人如果未參加庭審,案件庭審結束后,律師需將案件庭審情況,包括對方提交的證據(jù)、雙方爭議焦點、法官的傾向性意見、對方是否同意調解、對方提出的調解方案、是否會有第二次庭審等情況告知當事人,同時告知當事人如后期再無庭審,案件預計出判決書的時間。
4、向法院快遞提交代理詞
庭審結束后,律師需根據(jù)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材料、庭審情況等,分析研究相關判例,制作案件的代理詞,并快遞或遞交至法院,以期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5、跟進案件審判進展,將判決書及時給當事人
向法院快遞代理詞后,律師需時刻與案件審判法官保持溝通,了解案件審判情況。同時,在法院出具案件的判決書后及時將判決書給當事人。
6、與當事人溝通案件判決結果與應對方案
律師在收到案件判決書知曉判決結果后,需及時告知當事人,并就判決結果與當事人溝通討論,從法律與事實的角度分析該結果是否合法合規(guī),并對當事人是否上訴提出建議,供當事人決策。
以上為民商事案件一審階段律師在代理當事人訴訟過程中的一般工作情況,具體工作需根據(jù)案件復雜情況、管轄法院遠近情況、管轄法院的不同材料要求、審判法官的辦案要求等有所不同。
民商事訴訟案件的二審程序與一審基本一致,律師的工作因有一審對案件事實、證據(jù)材料、法律檢索、案例研究的基礎,工作量一般會相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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