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被“北大留美高材生拉黑父母6年,12年不歸”的事件刷屏了。
王猛(化名)
高考理科狀元
本科北大、留美研究生
卻12年未回家過春節(jié)、與父母決裂6年
寫萬字書信控訴其“罪行”
……
王猛的文字里,滿是父母的“肆意操控”、“沖突”和“炫耀”,父母的過度關愛以及缺乏親情,讓他沒能樹立足夠的信心。
▲萬字長信的開頭部分文字
事件曝光后,有媒體報道,很多人有過寫“萬字長文”的沖動,認為“一些父母控制欲太強,應該反思”。
先放下對這件事中每個主體的“文化道德判斷”,王猛的遭遇,很多中國孩子是不是都“似曾相識”?“中國式家長”的控制欲,最直接地從對孩子的“言語暴力”中表現(xiàn)出來。那么,作為“新時代”的家長,哪些隱藏的“言語暴力”是需要我們?nèi)ヌ貏e留心、注意避免的?“言語暴力”給“王猛”們的人生可能產(chǎn)生多壞的影響?
本期家教心理專家
徐放蕾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浙江省婚姻家庭協(xié)會兼職副秘書長、杭州市婦聯(lián)優(yōu)秀志愿者
言語暴力,是父母控制或教導孩子的手段,是一種心理虐待或情緒傷害。許多成人回憶小時候爸媽的一句怒罵對自己的傷害,即使過了很久心還是很痛,甚至一輩子難忘。以王猛的父母為例,從類型和表現(xiàn)形式來說,“言語暴力”主要有四種:
全方位的看護
“你太小不能騎車”“你受不了當?shù)孛5母偁帯薄拔疫@都是為了你好”……王猛的父母用這些“黃金”理由,強迫他留在自己的單位中學,每到一處,就要找親戚熟人“照顧”。
把專制當權威
這一點會隱藏得比較深,不容易覺察到。父母表面上是無微不至的“關愛”,實質(zhì)是把專制當權威,弱化孩子的能力,在家庭教育中一味強調(diào)孩子的“順從”。這也是中國式親子關系很容易落入的“陷阱”,“孝順孝順”,是“順”就是“孝”還是可以“孝而不順”?
“順”的精髓就在于父母無上的權威,但抹殺獨立思考和關系處理能力的“順”,能讓孩子走多遠?王猛的父親把“我是你爹”掛在嘴邊就是為了時刻保持一種不平等關系。
高標準的要求
多少父母總拿“別人家的孩子”來挑剔,仿佛心里面那個完美小孩才是“親生的”?!澳憧春湍阋黄鹕蠈W的小蔣,脾氣好、成績好,工作也好……”,其實質(zhì)是父母把自己的欲望強加給孩子作為理想,更多的是在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欲望、可以炫耀的資本。
這樣家庭的孩子往往敏感,抗壓能力差。對外界的刺激特別敏感,其他人無心的話語也可能給他帶來傷害??箟耗芰Σ睿环值睦щy在他這里可能被放大到十分,遇到挫折時也很容易一蹶不振。
低溫度的接納
當王猛在學校被欺凌,整天陷入環(huán)境壓力,向父母求助的時候,父母卻無動于衷,不能感同身受,反而指責他,讓王猛感受不到家庭父母的關愛和溫暖。比如他因不會剝雞蛋遭到同學、親戚嘲笑多次,父母的反應總是:“這有啥大不了的”。
這種情況意味著對孩子自主意識的不斷否定、打壓,孩子很容易覺得“我都是錯的”“我不夠好”......結果會導致孩子自卑,自我否定。什么都由父母做主的同時,也失去了上進心,失去了對生活的興趣。
“言語暴力”除了體現(xiàn)父母的控制欲,往往還是一種“過度關愛”。而中國式親子關系中的“過度關愛”帶來的,是類似王猛這樣自卑、敏感、暴躁的孩子,雖然學業(yè)有成,卻難以發(fā)展正常的人際關系,甚至視父母給予的“過度關愛”為“過度控制”,在反叛過程中給父母下“最后通牒”。
當這種孩子尋求伴侶時,很容易繼續(xù)去尋求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要么被控制欲極強的人吸引,要么反客為主企圖控制其他人,等到為人父母,可能也會建立類似的親子關系,悲劇代代流傳……
王猛的萬字長文,可以當成父母的“反面教材”來看,了解“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
當然,前半段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問題,
后半段的自我成長還可以來彌補。
而王猛卻始終沒能用心理學專業(yè)修為
讓自己真正正視與父母的關系,
走出童年影響。
這一點,網(wǎng)友們也反思不少。
那么后面的問題來了。
如果王猛終于幡然醒悟,
跟父母理順了關系,
明白親情之“貴”,
那是大家都想看到的“大團圓結局”,
但如果他一直這么下去,
對父母避而不見,
父母就真拿他沒轍了?
本期法律專家
何嘉川
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家族財富傳承與婚姻事業(yè)部專職律師
我國法律、法規(guī)都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規(guī)定。因此王猛表示的“決裂”在法律上不成立,王猛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仍受法律保護和約束。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第21條、23條、24條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內(nèi)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的義務;
2.父母子女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3.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子女對父母有贍養(yǎng)扶助的義務;
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
王猛認為,其在幼年時沒有受到父母的保護,并受到了父母錯誤的撫養(yǎng)教育,但無論是否存在這些事實,都不能免除王猛作為子女對父母應盡的贍養(yǎng)扶助義務。
贍養(yǎng)扶助與撫養(yǎng)教育一樣,并不是給生活費,滿足了物質(zhì)條件就算是盡到義務,其更重要的是內(nèi)涵,即精神層面的有效溝通。
因此,從王猛的行為判斷,其已經(jīng)違反了《婚姻法》的法律規(guī)定,其父母可依法要求王猛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行為持續(xù),
可能觸犯其他法律規(guī)定
王猛的行為如再持續(xù),將會觸犯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guī)定:贍養(yǎng)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jīng)濟上供養(yǎng)、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8條規(guī)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jīng)??赐蛘邌柡蚶夏耆恕?梢哉f該法內(nèi)容是對贍養(yǎng)扶助義務的進一步明確。
從王猛的文,我們無法判斷其父母是否已經(jīng)達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所指的老年人為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但王猛的行為如再持續(xù)的,則遲早會進一步觸犯包括《刑法》在內(nèi)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
寫到這里,還想嘮叨一下法律之外的想法。記者采訪時王猛母親老劉說:“不管怎么樣,我們愛兒子,希望能跟他重新聯(lián)系起來。”老劉表達了作為父母最質(zhì)樸、最本真的想法。雖然每一代人對愛的理解和表達不同,但不能抹殺的是親人都是從心底希望自己愛的人過得好,需要找尋的只是愛互相傳遞的正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