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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jīng)濟匯編戎政典  第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jīng)濟匯編戎政典

 第二十卷目錄

 兵制部匯考六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六則 煬帝大業(yè)四則〉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龍朔一則 總章一則 中宗景龍三則 睿宗景云二則 元宗先天二則 開元十四則 天寶三則 肅宗至德一則 乾元一則 上元一則 寶應一則 代宗廣德二則 永泰一則 大歷六則 德宗建中三則 貞元八則 順宗永貞一則 憲宗元和十則 穆宗長慶二則 文宗太和一則 開成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光啟一則 昭宗景福一則 乾寧一則 天復一則〉
  后梁〈太祖開平一則〉
  后唐〈廢帝清泰一則〉
  后晉〈高祖天福一則 出帝天福一則 開運二則〉
  后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四則〉

戎政典第二十卷

兵制部匯考六

隋制,諸衛(wèi)軍官各分左右,皆置將軍,以分統(tǒng)諸府之兵。
《隋書·百官志》:左右衛(wèi)、左右武衛(wèi)、左右武候,各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并有長史,司馬,錄事,功、倉、兵、騎等曹參軍,法曹、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左右衛(wèi)、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衛(wèi)各八人。〉
左右衛(wèi),掌宮掖禁禦,督攝仗衛(wèi)。又各有直閣將軍六人。直寢十二人。直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衛(wèi)侍從。奉車都尉,六人。掌馭副車。武騎常侍十人。殿內將軍十五人。員外將軍三十人。殿內司馬督二十人。員外司馬督四十人。并以參軍府朝,出使勞問。左右衛(wèi)又各統(tǒng)親衛(wèi)。置開府。府置開府,一人。有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等曹參軍,法曹行參軍,各一人。又有儀同府。儀同已下,置員同開府,但無行參軍員。諸府皆領軍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每鄉(xiāng)團置團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衛(wèi)府,無直閣已下員,但領外軍宿衛(wèi)。
左右武候,掌車駕出,先驅后殿,晝夜巡察,執(zhí)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置。巡狩師田,則掌其營禁。右加置司辰師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領左右府,各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掌侍衛(wèi)左右,供御兵仗。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zhí)千牛刀;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備身,六十人。掌宿衛(wèi)侍從。各置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事,鎧曹行參軍各一人。
左右監(jiān)門府各將軍,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wèi)事。各置郎將,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四人。左右領軍府,各掌十二軍籍帳、差科、辭訟之事。不置將軍。惟有長史,司馬,掾屬及錄事,功、倉、戶、騎、兵等曹參軍,法、鎧等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十六人。又置明法,四人。隸于法司,掌律令輕重。
行臺省,則有尚書令,仆射,兵部、尚書及丞各一人。左右衛(wèi),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宮中禁衛(wèi)。各置長史,司馬及錄事,功、倉、兵、騎兵等曹參軍事,法曹、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四人。又各有直閣四人,直寢八人,直齋、直后各十人。
左右宗衛(wèi),制官如左右衛(wèi),各掌以宗人侍衛(wèi)。加置行參軍二人,而無直閣、直寢、直齋、直后等員。
左右虞候,各置開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長史以下如左右衛(wèi),而無錄事參軍員,減行參軍一人。
左右內率、副率,各一人,掌領備身以上禁內侍衛(wèi),供奉兵仗。又無功、騎兵、法等曹及行參軍員,馀與虞候同。有千牛備身八人,掌執(zhí)千牛刀;備身左右八人,掌供奉弓箭;備身二十人,掌宿衛(wèi)侍從。
左右監(jiān)門,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諸門禁。長史以下,同內率府,而各有直長十人。
高祖開皇八年,置壽春行省總兵五十馀萬。
《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八年十月,置淮南行臺省于壽春,以晉王廣為尚書令??偣芫攀?,兵五十一萬八千,皆受晉王節(jié)度。
開皇九年,詔除毀兵仗,頒木魚符于總管刺史。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九年四月,詔以兵可立威,不可不戢。禁衛(wèi)九重之馀,鎮(zhèn)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宜停罷,武力之子,俱可學文,人閒甲仗,悉皆除毀。閏月,頒木魚符于總管、刺史,雌一雄一。
開皇十年,詔罷新軍府,頒木魚符于京師。
《隋書·高祖本紀》:十年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宇縣瓜分,役車歲動,未遑休息。兵士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苞桑,恒為流寓之人,竟無鄉(xiāng)里之號。朕甚憫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tǒng)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冬十月,頒木魚符于京師。
開皇十三年夏四月癸未,制戰(zhàn)亡之家,給復一年。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開皇十五年,收天下兵器。
《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五年二月,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坐之。關中緣邊,不在其例。
開皇十七年,頒銅獸符。
《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七年冬十月,頒銅獸符于驃騎、車騎府。
煬帝大業(yè)二年,置都尉官,又增改左右翊衛(wèi)為十六府。
《隋書·煬帝本紀》:二年二月戊戌,置都尉官。
《通鑒》:大業(yè)二年,增改左右翊衛(wèi)為十六府。
大業(yè)五年,禁民閒兵器。
《隋書·煬帝本紀》:大業(yè)五年春正月,制民閒鐵叉、搭鉤、?刃之類,皆禁絕之。大業(yè)七年,以征遼東,親授節(jié)度分騎步隊伍,各以將領之。
《隋書·煬帝本紀》:大業(yè)七年,詔問罪遼左。夏四月庚午,至涿郡之臨朔宮。
《文獻通考》:大業(yè)七年夏,征遼東。眾軍將發(fā),御臨朔宮,親授節(jié)度。每軍大將、亞將各一人。騎兵四十隊。隊百人。
百人置一纛。十隊為一團,團有偏將一人。第一團,皆青絲連光甲、鐵具裝、青纓拂,建狻猊旗。第二團,絳絲連珠犀甲、獸文具裝、赤纓拂,建貔貅旗。第三團,白絲連明光甲、鐵具裝、素纓拂,建辟邪旗。第四團,烏絲連元犀甲、獸文具裝,建六駮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長鳴、中鳴等各十八具,柵鼓、金鉦各二具。后部鐃吹一部,鐃二面,歌簫及笳各四具,節(jié)鼓一面,篳篥、橫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

又步卒八十隊,分為四團。團有偏將一人。
第一團,每隊給青隼蕩幡一。第二團,每隊黃隼蕩幡一。第三團,每隊蒼隼蕩幡一。第四團,每隊烏隼蕩幡一。長槊楯弩等,各稱兵數(shù)。

受降使者一人。承詔慰撫,不受大將制。戰(zhàn)陣則為監(jiān)軍。
大業(yè)九年春正月,募民為驍果,置郎官以領之。秋八月,制驍果之家免賦役。
《隋書·煬帝本紀》:大業(yè)九年春正月丁丑,徵天下兵,募民為驍果,集于涿郡。辛卯,置折沖、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將官,以領驍果。八月甲辰,制驍果之家蠲免賦役。

唐制,內外掌兵之職及親征命將之儀。
《唐書·百官志》:左右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從二品;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掌宮禁宿衛(wèi),凡五府及外府皆總制焉。凡五府三衛(wèi)及折沖府驍騎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職?;实塾?,則守諸門及內廂宿衛(wèi)仗。非上日,亦將軍一人押仗,將軍
,以中郎將代將軍,掌貳上將軍之事。左右驍衛(wèi)、左右武衛(wèi)、左右威衛(wèi)、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jiān)門衛(wèi)上將軍以下,品級同。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掌判諸曹、五府、外府稟祿,卒伍、軍團之名數(shù),器械、車馬之多少,小事得專達,每歲秋,贊大將軍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諸曹及五府之外府事,句稽抄目,印給紙筆。
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勛考、假使、祿俸、公廨、田園、食料、醫(yī)藥、過所。自倉曹以下品級同。
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衛(wèi)番第,受其名數(shù),而大將軍配焉。
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yǎng)。凡府馬承直,以遠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宮城者,給馬。冑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興繕、罰謫。大朝會行從,則受黃質甲鎧、弓矢于衛(wèi)尉。
奉車都尉,掌馭副車。有其名而無其人,大陳設則它官攝。駙馬都尉無定員,與奉車都尉皆從五品下。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zhí)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二十五人,從九品下。
親衛(wèi)之府一:曰親府。勛衛(wèi)之府二:一曰勛一府,二曰勛二府。翊衛(wèi)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一人,正五品上;親衛(wèi),正七品上;勛衛(wèi),從七品上;翊衛(wèi),正八品上??偹那Ь虐倭?。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帥二人,從六品上;每旅帥各有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將掌領校尉、旅帥、親衛(wèi)、勛衛(wèi)之屬宿衛(wèi)者,而總其府事;左右郎將貳焉。番上者,以名簿上于大將軍而配以職。武德、貞觀世重資蔭,二品、三品子,補親衛(wèi);二品曾孫、三品孫、四品子、職事官五品子若孫、勛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國公子,補勛衛(wèi)及率府親衛(wèi);四品孫、五品及上柱國子,補翊衛(wèi)及率府勛衛(wèi);勛官二品及縣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孫,補諸衛(wèi)及率府翊衛(wèi)。王府執(zhí)仗親事、執(zhí)乘親事,每月番上者數(shù)千人,宿衛(wèi)內廡及城門,給稟食。執(zhí)扇三衛(wèi)三百人,擇少壯肩膊齊、儀容整美者,本衛(wèi)印臂,送殿中省肄習,仗下,每番三衛(wèi)一人,為太仆寺引輅。其后入官路艱,三衛(wèi)非權勢子弟輒退番,柱國子有白首不得進者;流外雖鄙,不數(shù)年給祿稟。故三衛(wèi)益賤,人罕趨之。
左右驍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wèi)。凡翊府之翊衛(wèi)、外府豹騎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諸門,在皇城四面、宮城內外,則與左右衛(wèi)分知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zhí)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各一人,左郎將各一人,右郎將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帥各十人,隊正各二十人,副隊正各二十人。
左右武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wèi)。凡翊府之翊衛(wèi)、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zhí)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騎。
左右威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wèi)。凡翊府之翊衛(wèi)、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面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zhí)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wèi)。
左右領軍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wèi)。凡翊府之翊衛(wèi)、外府射聲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西面助鋪及京城、苑城諸門。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zhí)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wèi)。
左右金吾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宮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衛(wèi)及外府佽飛番上,皆屬焉。師田,則執(zhí)左右營之禁,南衙宿衛(wèi)官將軍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職。大功役,則與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給病坊。兵曹參軍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獵師。
騎曹參軍事,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yǎng)之事。
冑曹參軍事,掌同左右衛(wèi)。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槊于衛(wèi)尉。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zhí)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如驍騎衛(wèi)。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領府屬,督京城左右六街鋪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閣日,中郎將一人升殿受狀,衛(wèi)士六百為大角手,六番閱習,吹大角為昏明之節(jié),諸營壘候以進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門坊角,有武候鋪,衛(wèi)士、彍騎分守,大城門百人,大鋪三十人,小城門二十人,小鋪五人,日暮,鼓八百聲而門閉;乙夜,街使以騎卒循行囂謼,武官暗探;五更二點,鼓自內發(fā),諸街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
左右監(jiān)門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諸門禁衛(wèi)及門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于引駕仗及監(jiān)門衛(wèi),衛(wèi)以帳報內門。凡朝參、奏事、待詔官及傘扇儀仗出入者,閱其數(shù)。以物貨器用入宮者,有籍有傍。左監(jiān)門將軍判入,右監(jiān)門將軍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則率屬于衙門監(jiān)守。
長史,掌判諸曹及禁門,巡視出入而司其籍、傍。馀同左右衛(wèi)。兵曹參軍事兼掌倉曹,冑曹兼掌騎曹。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涖宮殿城門,皆左入右出。中郎將各四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左右千牛衛(wèi),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侍衛(wèi)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備身左右執(zhí)弓箭宿衛(wèi),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領備身左右升殿列侍。親射,則率屬以從。胄曹參軍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執(zhí)御弓箭者亦自備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則配以職,行從則兼騎曹。中郎將各二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供奉侍衛(wèi)。凡千牛及備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將軍領之,中郎將佐其職。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傳,聲不下聞者,中郎將宣告。諸衛(wèi)折沖都尉府,每府折沖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從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從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不。別將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長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從九品上。校尉五人,從七品下。旅帥十人,從八品上。隊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隊正二十人,從九品下。折沖都尉掌領屬備宿衛(wèi),師役則總戎具、資糧、點習,以三百人為團,一校尉領之。捉捕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問,不應則彈弓而向之,復不應則旁射,又不應則射之。晝以排門人遠望,暮夜以持更人遠聽。有眾而囂,則告主帥。
左右果毅都尉,掌貳都尉。每府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每隊正領兵五十人。左右羽林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三人,從三品。掌統(tǒng)北衙禁兵,督攝左右?guī)w騎儀仗。大朝會,則周衛(wèi)階陛。巡幸,則夾馳道為內仗。凡飛騎番上者,配其職。有敕上南衙者,大將軍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駕仗官與監(jiān)門奏覆,降墨敕,然后乃得入。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兼總騎曹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自倉曹參軍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執(zhí)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十人。左右翊衛(wèi)中郎將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將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帥十人,隊正二十人,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龍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tǒng)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掌同羽林軍。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zhí)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
左右神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tǒng)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傃们吧渖?。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zhí)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
左右神策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tǒng)軍各二人,正三品;將軍各四人,從三品。掌衛(wèi)兵及內外八鎮(zhèn)兵。護軍中尉各一人,中護軍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計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驅使官各二人。自長史以下,員數(shù)如龍武軍。
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號六軍。

天下兵馬元帥、副元帥,都統(tǒng)、副都統(tǒng),行軍長史,行軍司馬、行軍左司馬、行軍右司馬,判官,掌書記,行軍參謀,前軍兵馬使、中軍兵馬使、后軍兵馬使,中軍都虞候,各一人。元帥、都統(tǒng)、招討使,掌征伐,兵罷則省。都統(tǒng)總諸道兵馬,不賜旌節(jié)。
行軍司馬,掌弼戎政。居則習蒐狩,有役則申戰(zhàn)守之法,器械、糧糒、軍籍、賜予皆專焉。
掌書記,掌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號令升絀之事。行軍參謀,關豫軍中機密。景龍元年,置掌書記。開元十二年,罷行軍參謀,尋復置。
節(jié)度使、副大使知節(jié)度事、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攴使、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jié)度副使十人,館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親事各一人,隨軍四人。節(jié)度使封郡王,則有奏記一人;兼觀察使,又有判官、攴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撫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攴度、營田、招討、經(jīng)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攴度使復有遣運判官、巡官各一人。節(jié)度使長總軍旅,顓誅殺。
觀察使、副使、攴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于州。
兵曹司共參軍事,掌武官選、兵甲、器仗、門禁、管鑰、軍防、烽候、傳驛、畋獵。
參軍事掌出使、贊導。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二品;長史一人,從三品;司馬二人,從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正八品下;醫(yī)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上。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別駕一人,正四品下;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從八品上;醫(y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下都督府,都督一人,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下;文學一人,從八品下;醫(y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zhèn)戍、糧稟,總判府事。
大都護府,大都護一人,從二品;副大都護二人,從三品;副都護二人,正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三人,正八品下。上都護一人,正三品;副都護二人,從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上。都護掌統(tǒng)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
上鎮(zhèn),將一人,正六品下;鎮(zhèn)副二人,正七品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中鎮(zhèn),將一人,正七品上;鎮(zhèn)副一人,從七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鎮(zhèn),將一人,正七品下;鎮(zhèn)副一人,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每鎮(zhèn)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軍鎮(zhèn),二萬人以上置司馬一人,正六品上;增倉曹、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不及二萬者,司馬從六品上,倉曹、兵曹參軍事正八品上。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從八品下。中戍,主一人,從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鎮(zhèn)將、鎮(zhèn)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禦。凡上鎮(zhèn)二十,中鎮(zhèn)九十,下鎮(zhèn)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倉曹參軍事,掌儀式、倉庫、飲膳、醫(yī)藥、付事、句稽、省署鈔目、監(jiān)印、給紙筆、市易、公廨。中鎮(zhèn)則兵曹兼掌。兵曹參軍事,掌防人名帳、戎器、管鑰、馬驢、土木、謫罰之事。按《唐書·禮樂志》:軍禮?;实塾H征。纂嚴。前期一日,有司設御幄于太極殿,南向。文武群官次于殿庭東西,每等異位,重行北向。乘黃令陳革輅以下車旗于庭。其日未明,諸衛(wèi)勒所部,列黃麾仗。平明,侍臣、將帥、從行之官皆平巾幘、褲褶。留守之官公服,就次。上水五刻,侍中版奏請中嚴。钑戟近仗列于庭。三刻,群官就位,諸侍臣詣閤奉迎。侍中版奏外辦?;实鄯溘?,御輿以出,即御座。典儀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中書令承旨敕百寮群官出,侍中跪奏禮畢?;实廴胱詵|房,侍臣從至閤。乃禷于昊天上帝。前一日,皇帝清齋于太極殿,諸豫告之官、侍臣、軍將與在位者皆清齋一日。共日,皇帝服武弁,乘革輅,備大駕,至于壇所。其牲二及玉幣皆以蒼。尊以太尊、山罍各二,其獻一?;实垡扬嫺?,諸軍將升自東階,立于神座前,北向西上,飲福受胙。將軍之次在外壝南門之外道東,西向北上。其即事之位在縣南,北面,每等異位,重行西上。其奠玉帛、進熟、飲福、望燎,皆如南郊。其宜于社,造于廟,皆各如其禮而一獻。軍將飲福于太稷,廟則皇考之室。其凱旋,則陳俘馘于廟南門之外,軍實陳于其后。其解嚴,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再拜以退,而無所詔。其馀皆如纂嚴。若祃于所征之地,則為壝再重,以熊席祀軒轅氏。兵部建兩旗于外壝南門之外,陳甲冑、弓矢于神位之側,植槊于其后。尊以犧、象、山罍各二,饌以特牲?;实鄯溘停撼既址?,三獻。其接神者皆如常祀,瘞而不燎。其軍將之位如禷。其軷于國門,右校委土于國門外為軷,又為瘞埳于神位西北,太祝布神位于軷前,南向。太官令帥宰人刳羊。郊社之屬設尊、罍、篚、冪于神左,俱右向;置幣于尊所。皇帝將至,太祝立于罍、洗東南,西向再拜,取幣進,跪奠于神。進饌者薦脯醢,加羊于軷西首。太祝盥手洗爵,酌酒進,跪奠于神,興,少退,北向立,讀祝。太祝再拜。少頃,帥齋郎奉幣、爵、酒饌,宰人舉羊肆解之,太祝并載,埋于埳。執(zhí)尊者徹罍、篚、席、駕至,權停。太祝以爵酌酒,授太仆卿,左并轡,右受酒,祭兩軹及軓前,乃飲,授爵,駕轢軷而行。其所過山川,遣官告,以一獻。若遣將出征,則皆有司行事。賊平而宣露布。其日,守宮量設群官次。露布至,兵部侍郎奉以奏聞,承制集文武群官、客使于東朝堂,各服其服。奉禮設版位于其前,近南,文東武西,重行北向。又設客使之位。設中書令位于群官之北,南面。吏部、兵部贊群官、客使,謁者引就位。中書令受露布置于案。令史二人絳公服。對舉之以從。中書令出,就南面位,持案者立于西南,東面。中書令取露布,稱有制。群官、客使皆再拜。遂宣之,又再拜,舞蹈,又再拜。兵部尚書進受露布,退復位,兵部侍郎前受之。中書令入,群官、客使各還次。
高祖武德元年,始置軍府,改銀菟符為銅魚符。
《唐書·高祖本紀》:武德元年九月,始置軍府。按《兵志》:高祖初起,開大將軍府,以建成為左領大都督,領左三軍,燉煌公為右領大都督,領右三軍,元吉統(tǒng)中軍。發(fā)自太原,有兵三萬人。及諸起義以相屬與降群盜,得兵二十萬。武德初,始置軍府,以驃騎、車騎兩將軍府領之。析關中為十二道,曰萬年道、長安道、富平道、醴泉道、同州道、華州道、寧州道、岐州道、豳州道、西麟州道、涇州道、宜州道,皆置府。
《冊府元龜》:高祖初為唐王,頒銀菟符干諸郡。武德元年九月,改銀菟符為銅魚符。
武德三年,改諸道為軍,置將副以督耕戰(zhàn),統(tǒng)于車騎府。
《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兵志》:三年,更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元戈軍,醴泉道為并鉞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西麟州道為苑游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jié)軍;軍置將、副各一人,以督耕戰(zhàn),以車騎府統(tǒng)之。按《冊府元龜》:唐高祖武德三年七月壬申,詔曰:天生五材,司牧資其器用。武有七德,撥亂所以定功。故黃帝垂衣,尚有阪泉之戰(zhàn)。放勛光宅,猶稱丹浦之師。禁暴安人,率繇茲道。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莫此為先。是以周置六軍,每習蒐狩。漢增八校,畢選驍雄。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蠻。
宄不萌,虔劉息志。自季葉凌替,軍政湮亡,卒列不修,旌旗雜伍。符籍之內,空有調發(fā)之名。逗撓之閒,竟無討襲之用。遂使戎狄放命,盜賊交侵,戰(zhàn)爭多虞,黔黎殄喪。朕受天明命,撫育萬方,爰自義師,克成帝業(yè)。至如超乘之士,莫匪百金。彀騎之才,豈唯七萃。今雖關塞寧謐,荒裔肅清,伊雒猶蕪,江湖尚梗。役車未息,戎馬載馳,武備之方,尤宜精練。所以各因部校,序其統(tǒng)屬,改授鉦鼓,創(chuàng)造徽章。取象天官,定其名號,庶使前茅后勁,類別區(qū)分。玉帳絳宮,刑德允備。蹈茲湯火,譬諸椒蘭。大定戎衣,止戈斯在。于是置十二軍,分關內諸府以隸焉。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元戈軍,醴泉道為井鉞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麟州道為苑游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jié)軍。時帝以天下未定,實資武力,將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故興此制也。每軍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督以耕戰(zhàn)之務。自是士馬精強,無敵于天下矣。
武德六年,廢十二軍。已,又復之,軍置將軍一人。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兵志》:六年,以天下既定,遂廢十二軍,改驃騎曰統(tǒng)軍,車騎曰別將。居歲馀,十二軍復,而軍置將軍一人,軍有坊,置主一人,以檢察戶口,勸課農(nóng)桑。又按《兵志》:初,高祖以義兵起太原,已定天下,悉罷遣歸,其愿留宿衛(wèi)者三萬人。高祖以渭北白渠旁民棄腴田分給之,號元從禁軍。后老不任事,以其子弟代,謂之父子軍。按《突厥傳》:帝始兼天下,罷十二軍,尚文治,至是以鹵患方張,乃復置之,以練卒蒐騎。
太宗貞觀 年,始置北衙七營。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貞觀初,太宗擇善射者百人,為二番于北門長上,曰百騎。以從田獵。又置北衙七營,選材力驍壯,月以一營番上。
貞觀十年,始定府兵之制。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太宗貞觀十年,更號統(tǒng)軍為折沖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諸府總曰折沖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號,而關內二白六十有一,皆以隸諸衛(wèi)。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為上,千人為中,八百人為下。府置折沖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為團,團有校尉;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火有長?;饌淞W馬。凡火具烏布幕、鐵馬盂、布槽、鍤、钁、鑿、碓、筐、斧、鉗、鋸皆一,甲床二,鐮二;隊具火鉆一,胸馬繩一,首羈、足絆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縢皆一,麥飯九斗,米二斗,皆自備,并其介冑、戎具藏于庫。有所征行,則視其入而出給之。其番上宿衛(wèi)者,惟給弓矢、橫刀而已。凡民年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而射者為越騎,其馀為步兵、武騎、排?手、步射。每歲季冬,折沖都尉率五校兵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為步隊十,騎隊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諸校皆斂人騎為隊;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舉。左右校擊鼓,二校之人合噪而進。右校擊鉦,隊少卻,左校進逐至右校立所;左右擊鉦,少卻,右校進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復擊鉦,隊還,左校復薄戰(zhàn);皆擊鉦,隊各還。大角復鳴一通,皆卷幡、攝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舉,隊皆進;三通,左右校皆引還。是日也,因縱獵,獲各入其人。其隸于衛(wèi)也,左、右衛(wèi)皆領六十府,諸衛(wèi)領五十至四十,其馀以隸東宮六率。凡發(fā)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與折沖勘契乃發(fā)。若全府發(fā),則折沖都尉以下皆行;不盡,則果毅行;少則別將行。當給馬者,官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錢二萬五千。刺史、折沖、果毅歲閱不任戰(zhàn)事者鬻之,以其錢更市,不足則一府共足之。凡當宿衛(wèi)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五百里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簡留直衛(wèi)者,五百里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甲十番,外為十二番,亦月上。
貞觀十二年,始置左右屯營。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二年,始置左右屯營于元武門,領以諸衛(wèi)將軍,號飛騎,其法:取戶二等以上、長六尺闊壯者,試弓馬四次上、翹關舉五、負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復擇馬射為百騎,衣五色袍,乘六閑駁馬,虎皮韉,為游幸翊衛(wèi)。
高宗龍朔二年,始取府兵為衛(wèi)士。
《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龍朔二年,始取府兵越騎、步射置左右羽林軍,大朝會則執(zhí)仗以衛(wèi)階陛,行幸則夾馳道為內仗。武后改百騎曰千騎。
總章元年十二月,置安東都護府,總兵二萬人,以鎮(zhèn)撫之。
《唐書·高宗本紀》:總章元年二月壬午,李績敗高麗,克扶馀、南蘇、木底、蒼巖城。九月癸巳,李績敗高麗王高藏,執(zhí)之。十二月丁巳,俘高藏以獻。
《通鑒綱目》:總章元年十二月,分高麗五部百七十六城,六十九萬馀戶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縣。置安東都護府于平壤,以統(tǒng)之。擢其酋帥有功者,為都督、刺史、縣令,與華人參理。以薛仁貴檢校安東都護,總兵二萬人以鎮(zhèn)撫之。
中宗景龍元年,改羽林千騎為萬騎,分左右營。
《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景龍元年九月,改左右羽林衛(wèi)千騎為萬騎,仍分為左右。景龍二年,朔方總管張仁愿筑三受降城。
《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初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境,時默啜悉眾西擊突騎,張仁愿請乘虛奪取漠南地,于河北筑三受降城,首尾相應,絕其南寇之路,以拂云祠為中城,距東西城各四百馀里,于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度山畋牧,減鎮(zhèn)兵數(shù)萬。仁愿建城,不置壅門守具?;騿栔H试冈唬罕F進取,寇至,當并力出戰(zhàn)。回首望城者,斬之,安用守備,生其退恧之心也。其后常元楷為總管始筑壅門。
景龍四年八月,詔以萬騎補外官,更置飛騎。
《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云云。
睿宗景云元年,改左右羽林衛(wèi)為羽林軍。
《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八月癸卯,改左右羽林衛(wèi),依舊為羽林軍。
景云二年,改左右屯衛(wèi)宗衛(wèi)名
《唐書·睿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八月庚午,改左右屯衛(wèi)為左右威衛(wèi),左右宗衛(wèi)率府為左右司禦府。
元宗先天元年,以左右龍武軍分日更上。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元宗以萬騎平韋氏,改為左右龍武軍,皆用唐元功臣子弟,制若宿衛(wèi)兵。是時,良家子避征戍者,亦皆納資隸軍,分日更上如羽林。
先天二年,詔府兵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又敕諸州團練兵馬令刺史押掌。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先天二年正月,敕河北諸州團結兵馬,皆令本州刺史押掌。按《唐書·兵志》:先天二年詔曰:往者分建府衛(wèi),計戶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guī)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征鎮(zhèn)者,十年免之。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冊府元龜》:先天二年正月,元宗詔曰:往者皇運伊始,戎政肇修。兩置軍旅,初分府衛(wèi)。計戶充兵,才足周事。遂使二十一入募,六十出軍。既憚劬勞,咸規(guī)避匿。不有整革,將何置理。其天下衛(wèi)士,取年二十五以上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頻經(jīng)征鎮(zhèn)者,十年放出。自今以后,羽林飛騎并于衛(wèi)中簡補。又敕河北諸州加團練兵,令州刺史押掌。
開元五年,置天兵軍八萬于并州。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五年七月,張嘉貞上言:突厥降者,散居太原以北。請宿重兵以鎮(zhèn)之。乃置天兵軍于并州,集兵八萬,以嘉貞為天兵軍大使。
開元六年,詔府兵六歲一簡,募士宿衛(wèi)。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元宗開元六年,始詔折沖府兵每六歲一簡。自高宗、武后時,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寖壞,番役更代多不以時,衛(wèi)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衛(wèi)不能給。宰相張說乃請一切募士宿衛(wèi)。
開元八年二月,敕促軍府衛(wèi)士歲限,使百姓更迭為之。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八年二月壬子,敕以役莫重于軍府一為衛(wèi)士,六十乃免,宜促其歲限,使百姓更迭為之。
開元九年,詔諸道募兵,令州軍勘實存亡,給牒,本貫破除。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元九年十月,詔曰:如聞諸道兵募丁,防年滿應還,或征役處分,及在路死者,不得所繇牒報本貫,無憑破除。仍有差科親鄰受弊,宜令今年團日,勘責同行火隊的知實死,即與破除。自今以后,每有募丁放歸,令州軍具存亡夾名牒本貫。
開元十年,罷邊兵二十萬,始募兵充宿衛(wèi)。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開元十年秋,張說巡邊討康待賓馀黨,平之。先是緣邊戍兵常六十馀萬。說以時無彊寇,奏罷二十馀萬,使還農(nóng),始募兵充宿衛(wèi)。初諸衛(wèi)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其家不免雜徭,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張說建議,請召募壯丁充宿衛(wèi),不問色役,優(yōu)為之制。逋逃者,必爭出應募。上從之。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隸諸衛(wèi),更番上下。兵農(nóng)之分,自此始矣。
開元十一年,取京兆諸郡及白丁為長,從宿衛(wèi),號曰彍騎。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華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長從兵,共十二萬,號長從宿衛(wèi),歲二番,命尚書左丞蕭嵩與州吏共選之。明年,更號曰彍騎。又詔:諸州府馬闕,官私共補之。今兵貧難致,乃給以監(jiān)牧馬。然自是諸府士益多不補,折沖將又積歲不得遷,士人皆恥為之。
《冊府元龜》:開元十一年十一月,詔曰:同華兩州精兵所出地資輦轂,不合外支。自今已后,更不得取同華人充兵防。又敕宜于京兆、蒲、同、岐、華等州府兵內及白丁中簡一十二萬人名為長,從宿衛(wèi),準五尺入例,一年兩番,州縣不得更議雜驅使。仍令尚書左丞蕭嵩,與本州官長同揀擇以聞。
開元十二年,詔取京旁州府士,以補羽林闕騎。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開元十二年,詔左右羽林軍、飛騎闕,取京旁州府士,以戶部印印其臂,為二籍,羽林、兵部分掌之。末年,禁兵寖耗,及祿山反,天子西駕,禁軍從者裁千人。
開元十三年,始以彍騎分隸十二衛(wèi)。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三年二月乙亥,初置彍騎,分隸十二司。按《唐書·兵志》:十三年,始以彍騎分隸十二衛(wèi),總十二萬,為六番,每衛(wèi)萬人。京兆彍騎六萬六千,華州六千,同州九千,蒲州萬二千三百,絳州三千六百,晉州千五百,岐州六千,河南府三千,陜、虢、汝、鄭、懷、汴六州各六百,內弩手六千。其制:皆擇下戶白丁、宗丁、品子彊壯五尺七寸以上,不足則兼以戶八等五尺以上,皆免征鎮(zhèn)、賦役,為四籍,兵部及州、縣、衛(wèi)分掌之。十人為火,五火為團,皆有首長。又擇材勇者為番頭,頗習弩射。又有羽林軍飛騎,亦習弩。凡伏遠弩自能施張,縱矢三百步,四發(fā)而二中;擘張弩二百三十步,四發(fā)而二中;角弓弩二百步,四發(fā)而三中;單弓弩百六十步,四發(fā)而二中:皆為及第。諸軍皆近營為堋,士有便習者,教試之,及第者有賞。
開元十五年,制諸道團結民兵防秋。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十五年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為邊患,令隴右道及諸軍團兵五萬六千人,河西道及諸軍團兵四萬人,〈府兵廢行一切之法,團結民兵,謂之團兵〉又徵關中兵萬人,集臨洮。朔方兵萬人,集會州,防秋。至冬初,無寇而罷。伺鹵入寇,互出兵,腹背擊之。開元十六年,改彍騎為羽林飛騎,立長征兵分番酬勛法。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十六年春二月,改彍騎為羽林飛騎。十二月,立長征兵分番酬勛法。
〈目〉敕長征兵,無有還期,人情難堪。宜分五番,歲遣一番還家洗沐,五年酬勛五轉。

開元十七年,以奉先三府兵馬供宿衛(wèi)。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七年十一月丙申,制奉先縣同赤縣,以所管萬三百戶供陵寢,三府兵馬供宿衛(wèi)。
開元二十二年,移平海軍于海口。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二年九月辛巳,移登州平海軍于??诎仓?。
開元二十五年,詔募丁壯充邊軍。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二十五年五月癸未,敕以方隅底定,令中書門下與諸道節(jié)度使,量軍鎮(zhèn)閒劇利害,審訃兵防定額,于諸色征人及客戶中,召募丁壯長充邊軍,增給田宅,務加優(yōu)恤。
《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五年五月癸未,詔曰:自天下一統(tǒng),方隅底定。烽亭既廣,徭戍轉增。朕永念征夫,無忘旰食。是用懷柔異俗,賓禮戎臣。二十五年于茲矣。今欲小康戎旅,大致升平,減停征徭,與人休息。諸方將相,三事公卿,宜協(xié)朕心,勉成良算。宜令中書門下與諸道節(jié)度使,各量軍鎮(zhèn)閒劇,審利害,計兵防健兒等,作定額,委節(jié)度使放諸色征行人,內及客戶中,召募取丁壯情愿充健兒,長任邊軍者,每歲加于常例,給田地屋宅,務加優(yōu)恤,使得存濟。每年逐季,本使具數(shù)報中書門下。至年終,一時錄奏,長駕遠馭,事藉經(jīng)久無害。始慮之謀,以規(guī)茍且之利。
開元二十六年,析左右羽林置龍武軍。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六年冬十月,析左右羽林軍置左右龍武軍,以左右萬騎營隸焉。
天寶元年,分置十節(jié)度經(jīng)略使以備邊。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通鑒》:天寶元年正月壬子,分平盧別為節(jié)度,以安祿山為節(jié)度使。是時天下聲教所被之州三百二十一,羈縻之州八百。置十節(jié)度經(jīng)略使,以備邊。安西節(jié)度撫寧西域統(tǒng)龜茲、焉耆、于闐、疏勒四鎮(zhèn),治龜茲城兵二萬四千。
焉耆治所,在安西府東八百里。于闐,在南二千里。疏勒,在西二千馀里。

北庭節(jié)度,防制突騎施、堅昆,統(tǒng)瀚海、天山、伊吾三軍。屯伊西二州之境,治北庭都護府,兵二萬人。
突騎施牙帳,在北庭府西北三千馀里。堅昆,在北七千里。瀚海軍,在北庭府城內,兵萬二千人。天山軍,在西州城內,兵五千人。伊吾軍,在伊州西北三百里甘露川,兵三千人。

河西節(jié)度,斷隔吐蕃、突厥。統(tǒng)赤水、大斗、建康、寧寇、玉門、墨離、豆盧、新泉八軍,張掖、交城、白亭三守捉。屯涼、肅、瓜、沙、會五州之境,治涼州兵七萬三千人。
赤水軍,在涼州城內,兵三萬三千人。大斗軍,在涼州西二百馀里,甘肅二州界兵七千五百人。建康軍,在涼州西二百里,兵五千三百人。寧寇軍,在涼州東北千馀里。兵八千五百人。玉門軍,在肅州西二百里,管兵五千二百人。墨離軍,本月氏國在瓜州西北千里,管兵五千人。豆盧軍,在沙州城內,管兵四千三百人。新泉軍,在會州西北二百里,管兵千人。張掖守捉,在涼州南二百里,管兵五百人。交城守捉,在涼州西二百里,管兵千人。白亭守捉,在涼州西北五百里,管兵千七百人。唐制,大曰軍,小曰守捉,趙珣聚米圖經(jīng),自甘州西至肅州五百里,自肅州西至瓜州四百五十里,自瓜州西至沙州二百八十里,自沙州西至伊州四百里。會州東至鹽州八百里,西至涼州六百里,南至宋鎮(zhèn)戎軍一百四十里,北至靈州六百里。

朔方節(jié)度捍禦突厥統(tǒng)經(jīng)略豐安、定遠三軍,三受降城、安北單于二都護府屯,靈、夏、豐三州之境,治靈州兵六萬四千七百人。
經(jīng)略軍在靈州城內,兵二萬七百人。豐安軍在靈州西黃河外百八十里,兵八千人。定遠軍在靈州東北二百里,黃河外,兵七千人。西受降城在豐州北,黃河外八十里,兵七千人。安北都護府治,中受降城黃河北岸,兵六千人。東受降城在勝州東北二百里,兵七千人。振武軍在單于都護府城內,兵九千人。

河東節(jié)度與朔方掎角,以禦突厥,統(tǒng)天兵、大同、橫野、岢嵐四軍、云中守捉屯、太原府忻、代、嵐三州之境,治太原府兵五萬五千人。
天兵軍在太原城內,兵三萬人。大同軍在代州北三百里,兵九千五百人。橫野軍在蔚州東北一百四十里,兵三千人。岢嵐軍在嵐州北百里,兵一千人。云中守捉在單于府西北二百七十里,兵七千
七百人。忻州在太原府北八十里,兵七千八百人。代州至太原五百里,兵四千人。嵐州在太原府西北二百五十里,兵三千人。

范陽節(jié)度,臨制奚契丹,統(tǒng)經(jīng)略威武、清裔、靜塞、恒陽、北平、高陽、唐興、橫海九軍屯,幽、薊、媯、檀、易、恒、定、漠、滄九州之境,治幽州兵九萬一千四百人。
經(jīng)略軍在幽州城內,兵三萬人。威武軍在檀州城內,兵萬人。清裔軍在媯州城內,兵萬人。靜塞軍在薊州城內,兵萬六千人。恒陽軍在恒州城東,兵六千五百人。北平軍在定州城西,兵六千人。高陽軍在易州城內,兵六千人。唐興軍在漠州城內,兵六千人。橫海軍在滄州城內,兵六千人。

平盧節(jié)度鎮(zhèn)撫室韋、靺鞨,統(tǒng)平盧、盧龍二軍、榆關守捉、安東都護府屯、營、平二州之境,治營州兵三萬七千五百人。
平盧軍在營州城內,兵萬六千人。盧龍軍在平州城內,兵萬人。榆關守捉在營州城西四百八十里,兵三千人。安東都護府在營州東三百里,兵八千五百人。

隴右節(jié)度備禦吐蕃,統(tǒng)臨洮、河源、白水、安人、振威、威戎、漠門、寧塞、積石、鎮(zhèn)西十軍、綏和、合川、平裔三守捉、屯鄯廓洮河之境,治鄯州兵七萬五千人。
臨洮軍在鄯州城內,兵萬五千人。河源軍在鄯州西百二十里,兵四千人。白水軍在鄯州西北二百三十里,兵四千人。安人軍在鄯州界星宿川西,兵萬人。振威軍在鄯州西三百里,兵千人。威戎軍在鄯州西北三百五十里,兵千人。漠門軍在洮州城內,兵五千五百人。寧塞軍在廓州城內,兵五百人。積石軍在廓州西百八十里,兵七千人。鎮(zhèn)西軍在河州城內,兵萬一千人。綏和守捉在鄯州西南二百五十里,兵千人。合川守捉在鄯州南百八十里,兵千人。平夷守捉在河州西南四十里,兵三千人。

劍南節(jié)度,西抗吐蕃,南撫蠻獠,統(tǒng)天寶、平戎、昆明、寧遠、澄川、南江六軍,屯益、翼、茂、當、巂、柘、松、維、恭、雅、黎、姚、悉十三州之境,治益州兵三萬九百人。
團結營在成都府城內,兵萬四千人。天寶軍在恭州東南九十里,兵千人。平戎軍在恭州南八十里,兵千人。昆明軍在巂州南,兵五千一百人。寧遠軍在巂州西,兵三百人。澄川守捉在姚州東六百里,管兵二千人。南江軍,兵三百人。翼州,兵五百人。茂州,兵三百人。維州,兵五百人。柘州,兵五百人。松州,兵一千八百人。當州,兵五百人。雅州,兵四百人。黎州,兵千人。姚州,兵三百人。悉州,兵五千人。

嶺南五府經(jīng)略綏靜裔獠統(tǒng),經(jīng)略清、海二軍、桂、容、邕、交四營,治廣州兵萬五千四百人。
經(jīng)略軍在廣州城內,兵五千四百人。清海軍在恩州城內,兵二千人。桂府,兵千人。容府,兵千一百人。邕府,兵千七百人。安南府,兵四千二百人。

此外,又有長樂經(jīng)略,福州領之,兵千五百人。東萊守捉,萊州領之,東牟守捉,登州領之,兵各千人。凡鎮(zhèn)兵四十九萬人。
《考異》曰:此兵數(shù),唐歷所載也。舊紀:是歲,天下健兒、團結、彍騎等,總五十七萬四千七百三十三。此蓋止言邊兵,彼并京畿諸州彍騎數(shù)之耳。

馬八萬馀匹。
安西馬二千七百匹,北庭瀚海軍馬四千二百匹,天山軍馬五百匹,伊吾軍馬三百匹,河西赤水軍馬萬三千匹,大斗軍馬二千四百匹,建康軍馬五百匹,寧寇玉門軍共管馬六百匹,墨離軍馬四百匹,豆盧軍馬四百匹,朔方軍馬三千匹,豐安軍馬一千三百匹,定遠軍馬二千匹,西受降城馬千七百匹,中受降城馬二千匹,東受降城馬千七百匹,振武軍馬千六百匹,河東天兵軍馬五千五百匹,云中守捉馬二千匹,大同軍馬五千五百匹,橫野軍馬千八百匹,范陽經(jīng)略軍馬五千四百匹,威武軍馬三百匹,清裔軍馬三百匹,靜塞軍馬五百匹,平盧軍馬四千二百匹,盧龍軍馬五百匹榆關守捉馬百匹,安東府馬七百匹,隴右臨洮軍馬八千匹,河源軍馬六百五十匹,白水軍馬五百匹,安人軍馬三百五十匹,威戎軍馬五十匹,漠門軍馬二百匹,寧塞軍馬五十匹,積石軍馬三百匹,劍南團結營馬千八百匹,昆明軍馬二百匹。

開元之前,每歲供邊兵衣糧費,不過二百萬。天寶之后,邊將奏益兵浸多,每歲用衣千二十萬疋,糧百九十萬斛,公私勞費,民始困苦矣。
安西衣賜六十二萬疋段,北庭衣賜四十八萬疋段,河西衣賜百八十萬疋段,朔方衣賜二百萬疋段,河東衣賜百二十六萬疋段,糧五十萬石,范陽衣賜八十萬疋段,糧五十萬石,平盧失衣糧數(shù),隴右衣賜二百五十萬疋段,劍南衣賜八十萬疋段,糧七十萬石。
天寶八載,彍騎法廢,折沖諸府無兵。李林甫請停上
下魚書。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自天寶以后,彍騎之法又稍變廢,士皆失拊循。八載,折沖諸府至無兵可交,李林甫遂請停上下魚書。其后徒有兵額、官吏,而戎器、馱馬、鍋幕、糗糧并廢矣,故時府人目番上宿衛(wèi)者曰侍官,言侍衛(wèi)天子;至是,衛(wèi)佐悉以假人為童奴,京師人恥之,至相罵辱必曰侍官。而六軍宿衛(wèi)皆市人,富者販繒綵、食粱肉,壯者為角抵、拔河、翹木、扛鐵之戲,及祿山反,皆不能受甲矣。初,府兵之制,居無事時耕于野,其番上者,宿衛(wèi)京師而已。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于府,將歸于朝。故士不失業(yè),而將帥無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漸、絕禍亂之萌也。及府兵法壞而方鎮(zhèn)盛,武夫悍將雖無事時,據(jù)要險,專方面,既有其上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以布列天下。然則方鎮(zhèn)不得不彊,京師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勢使然者,以此也。
天寶十四載,詔河南置白亭管軍,又募京城十萬眾為天武軍。
《唐書·元宗本紀》:十四載十一月丁丑,榮王琬為東討元帥,高仙芝副之。按《舊唐書本紀》:十四載十一月甲申,以京兆牧、榮王琬為元帥,命高仙芝副之,于京城召募,號曰天武軍,其眾十萬。
《冊府元龜》:天寶十四載,詔河南置白亭管軍武士,健兒五千人,馬一千匹。
肅宗至德二載,置左右神武軍及射生手。
《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肅宗赴靈武,士不滿百,及即位,稍復舊補北軍。至德二載,置左右神武軍,補元從、扈從官子弟,不足則取它色,帶品者同四軍,亦曰神武天騎,制如羽林??傇槐毖昧?。又擇便騎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亦曰供奉射生官,又曰殿前射生手,分左、右?guī)?,總號曰左右英武軍?br>乾元元年,李輔國,請選羽林騎士五百人徼巡,以李揆諫罷之。
《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乾元元年,李輔國用事,請選羽林騎士五百人徼巡。李揆曰:漢以南、北軍相制,故周勃以北軍安劉氏。朝廷置南、北衙,文武區(qū)列,以相察伺。今用羽林代金吾警,忽有非常,何以制之。遂罷。
上元元年,置神策軍于陜州。
《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上元中,以北衙軍使衛(wèi)伯玉為神策軍節(jié)度使,鎮(zhèn)陜州,中使魚朝恩為觀軍容使,監(jiān)其軍。初,哥舒翰破吐蕃臨洮西之磨環(huán)川,即其地置神策軍,以成如璆為軍使。及安祿山反,如璆以伯玉將兵千人赴難,伯玉與朝恩皆屯于陜。時邊土陷蹙,神策故地淪沒,即詔伯玉所部兵,號神策軍,以伯玉為節(jié)度使,與陜州節(jié)度使郭英乂皆鎮(zhèn)陜。其后伯玉罷,以英乂兼神策軍節(jié)度。英乂入為仆射,軍遂統(tǒng)于觀軍容使。
《資治通鑒》:上元元年初,哥舒翰破吐蕃于臨洮西關磨環(huán)川,于其地置神策軍。
《會要》:天寶十三載,哥舒翰,以前年收九曲,請以其地置洮陽郡,郡內置神策軍,去臨洮郡二百里。

及安祿山反軍使成如璆遣其將衛(wèi)伯玉留屯于陜累官至右羽林大將軍。八月庚午,以伯玉為神策軍節(jié)度使。
寶應元年,代宗即位,以射生軍為寶應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代宗即位,以射生軍入禁中清難,皆賜名寶應功臣,故射生軍又號寶應軍。
代宗廣德元年,以魚朝恩屯陜兵為神策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廣德元年,代宗避吐蕃幸陜,魚朝恩舉在陜兵與神策軍迎扈,悉號神策軍。天子幸其營。及京師平,朝恩遂以軍歸禁中,自將之,然尚未與北軍齒也。
廣德二年,以魏博為天雄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二年春正月,以魏博為天雄軍從田承嗣之請也六月罷河中節(jié)度及耀德軍
永泰元年,置代北軍,以神策軍為左、右?guī)姟?br>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六月,代州置代北軍。按《唐書·兵志》:永泰元年,吐蕃復入寇,魚朝恩又以神策軍屯苑中,自是寖盛,分為左、右?guī)?,勢居北軍右,遂為天子禁軍,非它軍比。朝恩乃以觀軍容宣慰處置使知神策軍兵馬使。
大歷二年,詔潼關置兵三千。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春正月己巳,詔潼關置兵三千。
大歷四年,以好畤、麟游、普潤,隸神策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大歷四年,以京兆之好畤,鳳翔之麟游、普潤,皆隸神策軍。大歷五年,以興平、武功、扶風、天興隸神策軍,置北軍獄。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五年,復以興平、武功、扶風、天興隸神策軍,朝廷不能遏。又用愛將劉希暹為神策虞候,主不法,遂置北軍獄,募坊市不逞,誣捕大姓,沒產(chǎn)為賞,至有選舉旅寓而挾厚貲多橫死者。朝恩得罪死,以希暹代為神策軍使。是歲,希暹復得罪,以朝恩舊校王駕鶴代將之。
大歷六年,置肅戍軍,又置靜塞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六年春正月戊寅,于鄜州之析城置肅戍軍。八月戊申,于輪臺置靜塞軍。
大歷七年,詔諸道歲報軍數(shù),又置永平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大歷七年正月,詔諸道軍數(shù),每于歲冬申報。十二月辛未,滑州置永平軍。
《冊府元龜》:代宗大歷七年正月丙辰,詔諸道軍數(shù),每年秋末冬首一申,春夏不須申,其官健逃亡,非承正制敕,不得輒召募。
大歷九年,置義寧軍。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大歷九年六月隴州華亭縣置義寧軍。
德宗建中二年,移西京防秋兵鎮(zhèn)關東,更汴宋軍名曰宣武。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三月,移京西防秋兵九萬二千人以鎮(zhèn)關東。
《通鑒綱目》:二年正月,更汴宋軍名曰宣武。
建中三年,以易、定、滄州為義武軍。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三年五月,以易、定、滄州為義武軍。
建中四年,令節(jié)度都團練觀察使子弟,出奴馬裝鎧從征。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神策軍使,德宗即位,以白志貞代之。是時,神策兵雖處內,而多以裨將將兵征伐,往往有功。及李希烈反,河北盜且起,數(shù)出禁軍征伐,神策之士多斗死者。建中四年下詔募兵,以志貞為使,蒐補峻切。郭子儀之婿端王傅吳仲孺殖貲累巨萬,以國家有急不自安,請以子率奴馬從軍。德宗喜甚,為官其子五品。志貞乃請節(jié)度、都團練、觀察使與世嘗任者家,皆出子弟馬奴裝鎧助征,授宮如仲孺子。于是豪富者緣為幸,而貧者苦之。神策兵既發(fā)殆盡,志貞陰以市人補之,名隸籍而身居市肆。及涇卒潰變,皆戢伏不出,帝遂出奔。初,段秀實見禁兵寡弱,不足備非常,上疏曰:天子萬乘,諸侯千,大夫百,蓋以大制小,十制一也,尊君卑臣彊干弱枝之道。今外有不庭之寇,內有梗命之臣,而禁兵不精,其數(shù)削少,后有猝故,何以待之。猛虎所以百獸畏者,爪牙也,爪牙廢,則狐豚特犬悉能為敵。愿少留意。至是方以秀實言為然。及志貞等流貶,神策都虞候李晟與其軍之他將,皆自飛狐道西兵赴難,遂為神策行營節(jié)度,屯渭北,軍遂振。
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guī)麨樽笥疑癫哕?,射生左右?guī)麨榈钋白笥疑渖姟?br>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guī)麨樽笥疑癫哕姡刂帽O(jiān)勾當左右神策軍,以寵中官,而益置大將軍以下。又改殿前射生左右?guī)坏钋白笥疑渖?,亦置大將軍以下?br>按《資治通鑒》:二年八月初,上與李泌議復府兵。泌因為上歷敘府兵,自西魏以來興廢之由。且言府兵平日皆安居田畝,每府有折沖領之。折沖以農(nóng)隙教習戰(zhàn)陳,國家有事徵發(fā),則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參驗發(fā)之。至所期處,將帥按閱,有教習不精者,罪其折沖,甚者罪及刺史。軍還,則賜勛加賞,便道罷之,行者近不踰時,遠不經(jīng)歲。高宗以劉仁軌為洮河鎮(zhèn)守使,以圖吐蕃,于是始有久戍之役。武后以來,承平日久,府兵浸墮,為人所賤,百姓恥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又牛仙客以積財?shù)迷紫?,邊將效之,山東戍卒多赍繒帛自隨,邊將誘之寄于府庫,晝則苦役,夜系地牢,利其死而沒入其財。故自天寶以后,山東戍卒,還者什無二三,其殘虐如此,然未嘗有外叛內侮,殺帥自擅者,誠以顧戀田園,恐累宗族故也。自開元之末,張說始募長征兵,謂之彍騎,其后益為六軍。及李林甫為相,奏諸軍皆募人為之,兵不土著,又無宗族,不自重惜,忘身徇利,禍亂遂生。至今為梗向,使府兵之法,常存不廢,安有如此下陵上替之患哉。陛下思復府兵,此乃社稷之福,太平有日矣。上曰:俟平河中,當與卿議之。九月丁亥,詔十六衛(wèi)各置上將軍,以寵功臣。改神策左右?guī)麨樽笥疑癫哕?,殿前射生左右?guī)麨榈钋白笥疑渖姡髦么髮④姸?,將軍二人?br>貞元三年,改殿前左右射生軍為左右神威軍,李泌議復府兵,又以西域人隸神策軍。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三年,詔射生、神策、六軍將士,府縣以事辦治,先奏乃移軍,勿輒逮捕。京兆尹鄭叔則建言:京劇輕猾所聚,慝作不常,俟奏報,將失罪人,請非昏田,皆以時捕。乃可之。俄改殿前左右射生軍曰左右神威軍,置監(jiān)左右神威軍使。左右神策軍皆加將軍二員,左右龍武軍加特軍一員,以待諸道大將有功者。自肅宗以后,北軍增置威武、長興等軍,名類頗多,而廢置不一。惟羽林、龍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總曰左右十軍矣。其后京畿之西,多以神策軍鎮(zhèn)之,皆有屯營。軍司之人,散處甸內,皆恃勢陵暴,民閒苦之。自德宗幸梁還,以神策兵有勞,皆號興元元從奉天定難功臣,恕死罪。中書、御史府、兵部乃不能歲比其籍,京兆又不敢總舉名實。三輔人假比于軍,一牒至十數(shù)。長安奸人多寓占兩軍,身不宿衛(wèi),以錢代行,謂之納課戶。益肆為暴,吏稍禁之,輒先得罪,故當時京尹、赤令皆為之斂屈。
《資治通鑒》:貞元三年六月,上復問泌以復府兵之策。對曰:今歲徵關東卒戍,京西者十七萬人,計歲食粟二百四萬斛。今粟斗直百五十,為錢三百六萬緡。國家比遭饑亂,經(jīng)費不充,就使有錢,亦無粟可糴,未暇議復府兵也。上曰:然則奈何,亟減戍卒歸之,何如。對曰:陛下用臣之言,可以不減戍卒,不擾百姓,糧食皆足,粟麥日賤。府兵亦成。上曰:茍能如是,何為不用。對曰:此須急為之,過旬日,則不及矣。今吐蕃久居原會之閒,以牛運糧,糧盡,牛無所用。請發(fā)左藏惡繒染為綵纈,因黨項以市之,每頭不過二三匹,計十八萬匹,可致六萬馀頭。又命諸冶鑄農(nóng)器糴麥種,分賜沿邊軍鎮(zhèn)募戍卒,耕荒田而種之。約明年麥熟,倍償其種。其馀據(jù)時價五分增一,官為糴之。來春,種禾亦如之。關中土沃而久荒,所收必厚。戍卒獲利,耕者浸多,邊地居人至少,軍士月食官糧粟麥,無所售,其價必賤。名為增價,實比今歲所減多矣。上曰:善。即命行之。泌又言:邊地官多闕,請募人入粟以補之,可足今歲之糧。上亦從之。因問曰:卿言府兵亦集,如何。對曰:戍卒因屯田致富,則安于其土,不復思歸。舊制,戍卒五年而代,及其將滿,下令有愿留者,即以所開田為永業(yè),家人愿來者,本貫給長牒,續(xù)食而遣之。據(jù)應募之數(shù),移報本道。雖河朔諸帥,得免更代之煩,亦喜聞矣。不過數(shù)番,則戍卒土著,乃悉以府兵之法理之,是變關中之疲弊為富強也。上喜曰:如此,天下無復事矣。泌曰:未也。臣能不用中國之兵,使吐蕃自困。上曰:計將安出。對曰:臣未敢言之。俟麥禾有效,然后可議也。上固問,不對。泌意欲結回紇、大食、云南,與共圖吐蕃,令吐蕃所備者多,知上素恨回紇,恐聞之不悅,并屯田之議不行,故不肯言。既而戍卒應募,愿耕屯田者,什五六。
《通鑒綱目》:三年,停西域使者廩給,分隸神策軍。初,河隴既沒于吐蕃,安西北庭及西域使人,在長安者,歸路阻絕,皆仰給于度支。李泌知其有妻子田宅,不欲歸命,停其給,凡四千人,皆詣政府訴之。泌曰:此皆從來宰相之過,豈有外國使者,留京師數(shù)十年,不聽歸乎。今當假道回紇,各遣歸國。不愿者,當于鴻臚自陳授,以職位給俸祿。人生當乘時展用,豈可終身客死乎。于是無一人愿歸者。泌皆分隸神策兩軍,禁旅益壯,歲省五十萬緡。
貞元七年,定神威神策六軍訟事例。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七年春三月辛巳,詔神威、神策六軍將士自相訟,軍司推劾;與百姓相訟,委府縣推劾;小事移牒,大事奏取處分,軍司、府縣不得相侵。
貞元十年,敕,五丁許二丁居軍,馀差以條限。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年,京兆尹楊于陵請置挾名敕,五丁許二丁居軍,馀差以條限,由是豪強少畏。
貞元十二年,初置左右護軍中尉監(jiān)、中護軍監(jiān)。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二年六月乙丑,初置左右護軍中尉監(jiān)、中護軍監(jiān),授宦官。按《唐書·兵志》:十二年,以監(jiān)勾當左神策軍、左監(jiān)門衛(wèi)大將軍、知內侍省事竇文場為左神策軍護軍中尉,監(jiān)勾當右神策軍、右監(jiān)門衛(wèi)將軍、知內侍省事霍仙鳴為右神策軍護軍中尉,監(jiān)右神威軍使、內侍兼內謁者監(jiān)張尚進為右神威軍中護軍,監(jiān)左神威軍使、內侍兼內謁者監(jiān)焦希望為左神威軍中護軍。護軍中尉、中護軍皆古官,帝既以禁衛(wèi)假宦官,又以此寵之。
貞元十四年,詔左右神策置統(tǒng)軍。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四年,又詔左右神策置統(tǒng)軍,以崇親衛(wèi),如六軍。時邊兵衣饟多不贍,而戍卒屯防,藥茗蔬醬之給最厚。諸將務為詭辭,請遙隸神策軍,稟賜遂贏舊三倍,由是塞上往往稱神策行營,皆內統(tǒng)于中人矣,其軍乃至十五萬。按《鄭絪傳》:絪,入為起居郎、翰林學士,累遷中書舍人。德宗自興元還,置六軍統(tǒng)軍視六尚書,以處功臣,除制用白麻付外。又廢宣威軍,益左右神策,以監(jiān)軍為中尉。竇文場恃功,陰諷宰相進擬如統(tǒng)軍比。絪當作制,奏言:天子封建,或用宰相,以白麻署制,付中書、門下。今以命中尉,不識陛下特以寵文場邪。遂著為令也。帝悟,謂文場曰:武德、貞觀時,中人止內侍,諸衛(wèi)將軍同正賜緋者無幾。自魚朝恩以來,無復舊制。朕今用爾不謂私,若麻制宣告,天下謂爾脅我為之。文場叩頭謝。更命中書作詔,并罷統(tǒng)軍用麻矣。明日,帝見絪曰:宰相不能拒中人,得卿言乃悟。
貞元十九年,以北軍地密不許擅入。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故事,京城諸司、使、府、縣,皆季以御史巡囚。后以北軍地密,未嘗至。十九年,監(jiān)察御史崔薳不知近事,遂入右神策,中尉奏之,帝怒,杖薳四十,流崖州。
貞元二十年,置唐昌軍。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十年冬十月甲辰,于景州南皮縣置唐昌軍。
順宗永貞元年,以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行營節(jié)度使。
《唐書·順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順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軍兵柄,乃用故將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諸城鎮(zhèn)行營兵馬節(jié)度使,以奪宦者權,而不克。
《資治通鑒》:永貞元年五月,以右金吾大將軍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諸城鎮(zhèn)行營節(jié)度使。甲戌,以度支郎中韓泰為其行軍司馬,王叔文自知為內外所憎疾,欲奪取宦官兵權以自固。藉希朝老將,使主其名,而實以泰專其事,人情不測,其所為益疑懼。
憲宗元和元年,詔葬陣亡將士,稟其家。
《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元年十月甲子,減劍南東西川、山南西道今歲賦,釋脅從將吏。葬陣亡者,稟其家五歲。
元和二年,停左右羽林軍月番,省神武軍,及上總計天下兵數(shù)。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二月丙寅,左右羽林軍應管月番,飛騎,總五千六百一十三人,并停。按《唐書·兵志》:元和二年,省神武軍。
《資治通鑒》:元和二年,李吉甫撰《元和國計簿》,上之總計天下兵,仰給縣官者八十三萬馀人,比天寶三分增一。大率二戶資一兵,其水旱所傷,非時調發(fā),不在此數(shù)。
元和三年,合左右神威軍為天威軍,敕停畿汝將士,尋復東都防禦兵。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三年春正月戊申,罷左右神威軍,合為一,號天威軍。五月甲午,敕東都畿、汝州都防禦使及副使宜停,所營將士三千七百三十人,隨畿、汝界分留守及汝州防禦使分掌之。八月庚申,復置東都防禦兵七百人。按《唐書·兵志》:三年,廢左右神威軍,合為一,曰天威軍。
元和四年,中書敘錄諸道將士總數(shù)。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憲宗元和四年四月,中書敘錄諸道將士,總八十八萬五千人,舉大數(shù),其邊遠未至者亦有焉。
元和五年,以丹陽軍,并為鎮(zhèn)海軍。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五年十一月戊戌朔,浙西奏當鎮(zhèn)舊有丹陽軍,今請并為鎮(zhèn)海軍,從之。
元和八年,廢天威軍,分隸左右神策軍。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八年八月乙巳,廢天威軍,并入神策軍。按《唐書·兵志》:八年,廢天威軍,以其兵騎分隸左右神策軍。及僖宗幸蜀,田令孜募神策新軍為五十四都,離為十軍,令孜自為左右神策十軍兼十二衛(wèi)觀軍容使,以左右神策大將軍為左右神策諸都指揮使,諸都又領以都將,亦曰都頭。
元和十年,募三河子弟衛(wèi)宮城。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年十二月,東都留守呂元膺請募置三河子弟以衛(wèi)宮城。元和十二年,葬淮西戰(zhàn)士,又置子弟義軍。
《唐書·憲宗本紀》:十二年冬十月,葬淮西戰(zhàn)士,稟其家。
《冊府元龜》:元和十二年正月辛酉,河東節(jié)度使張弘靖奏準詔置子弟兵三千。又按《冊府元龜》:元和十二年三月,義武軍節(jié)度使陳楚新置子弟義軍一萬,請衣及賜,可之。
元和十三年,停納課戶一千八百人衣糧。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三年十二月辛亥,敕左右龍武軍六軍及威遠營應納課戶,共一千八百人,衣糧并停。元和十四年,烏重引奏請所管州兵還,刺史從之,并詔諸道節(jié)使,俱罷所領兵馬。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十四年夏四月丙寅,詔:諸道節(jié)度、都團練、防禦、經(jīng)略等使所管支郡,除本軍州外,別置鎮(zhèn)遏、守捉、兵馬者,并合屬刺史。如刺史帶本州團練、防禦、鎮(zhèn)遏等使,其兵馬額便隸此使。如無別使,即屬軍事。其有邊于溪洞接連蕃蠻之處,特建城鎮(zhèn),不關州郡者,不在此限。
《冊府元龜》:元和十四年四月,橫海節(jié)度使烏重引奏:臣以河朔地,能抗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見。所管刺史,失其權與職分,反使鎮(zhèn)將領事。若刺史各得職分,又有鎮(zhèn)兵,則節(jié)度使雖有安祿山、史思明之奸惡,豈能據(jù)一州為反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不奉朝命者,只以奪刺史權與縣令職守,而自作威福。臣所管德、棣、景三州,已舉公牒,各還刺史職事,應在州兵,并令刺史收管。從之。
穆宗長慶元年,簡留浙東等道防秋兵甲,令淮南等道召募兵馬備邊。
《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正月壬寅,夏州節(jié)度使奏浙東、湖南等道防秋兵不習邊事,請留其兵甲,歸其人。靈武節(jié)度使李聽奏請于淮南、忠武、武寧等道防秋兵中取三千人衣賜月糧,賜當?shù)雷哉倌家磺灏偃笋R驍勇者以備邊。仍令五十人為一社,每一馬死,社人共補之,馬永無闕。從之。二月乙酉,天平軍節(jié)度使馬總奏:當?shù)酪姽苘娛咳f三千五百人,從去年正月已后,情愿居農(nóng)者放,逃亡者不捕。先是,平定河南,及王承元去鎮(zhèn)州,宰臣蕭俛不顧遠圖,乃獻銷兵之議,請密詔天下軍鎮(zhèn),每年限百人內破八人逃死,故總有是奏。
長慶二年,詔瘞戰(zhàn)亡者,稟其家。
《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八月,詔瘞汴、宋、鄭三州戰(zhàn)亡者,稟其家三歲。
《冊府元龜》:長慶二年八月,誅李?,汴州平。下詔以官軍陣亡將士,并?為亂以來,有潛謀效順,誠節(jié)可嘉,并因此遇害者,并委本軍審勘其姓名事跡,申奏,當與甄獎及加褒贈。仍令本軍優(yōu)賞其家,三年不停衣糧。并委所在州縣為收葬,量事致祭。及將士有因戰(zhàn)陣傷損尤甚,以至殘廢者,各委本軍厚加優(yōu)恤,仍勿停衣糧。其經(jīng)戰(zhàn)陣處,所有賊中遺骸,并委所在州縣,隨事收埋,勿令暴露。
文宗太和四年,振武置云伽關,加鎮(zhèn)兵。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太和四年秋七月,振武置云伽關,加鎮(zhèn)兵千人。
開成二年,以史元忠奏,賜各道新銅魚。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成二年十二月,幽州節(jié)度使史元忠奏:當管八州,準門下牒,追刺史右魚各一只。臣勘自天寶末年,頻有兵戈,并多失墮。伏祈各賜新銅魚??芍?。
懿宗咸通五年,發(fā)兵戍邕州。
《唐書·懿宗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五年,發(fā)徐州兵三千人戍邕州
僖宗乾符元年,敕發(fā)長武等道兵,赴劍南行營。
《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乾符元年十二月,西川節(jié)度使高駢奏:奉敕抽發(fā)長武、鄜州、河東等道兵士赴劍南行營者。伏以西川新軍舊軍差到已眾,況蠻蜑小丑,必可枝梧。今以道路崎嶇,館驛窮困,更有軍頓,立見流移,所謂望一處完全而百處俱破。且兵不在眾而在于和,其左右神策長武鎮(zhèn)、鄜川、河東所抽甲馬兵士,人數(shù)不少,況備辦軍食,費損尤多。又緣三道藩鎮(zhèn),盡扼羌戎,邊鄙未寧,望不差發(fā)。如已在道路,并請降敕勒回。
光啟元年,置左右神策十軍。
《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四月乙卯,以開府儀同三司、右金吾衛(wèi)上將軍、左街功德使、齊國公田令孜為左右神策十軍使。時自蜀中護駕,令孜召募新軍五十四都,都千人,左右神策各二十七都,分為五軍,令孜總領其權。
昭宗景福二年,以宗室典禁兵,屯興平。
《唐書·昭宗本紀》不載。按《兵志》:景福二年,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議以宗室典禁兵。及伐李茂貞,乃用嗣覃王允為京西招討使,神策諸都指揮使李鐬副之,悉發(fā)五十四軍屯興平,已而兵自潰。茂貞逼京師,昭宗為斬神策中尉西門重遂、李周
,乃引去。
乾寧元年,詔諸王召收禁軍亡散,益置殿后四軍,號曰安圣、捧宸、保寧、安化。
《唐書·昭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乾寧元年,王行瑜、韓建及茂貞連兵犯闕,天子又殺宰相韋昭度、李溪,乃去。太原李克用以其兵伐行瑜等,同州節(jié)度使王行實入迫神策中尉駱全驩、劉景宣請?zhí)熳有疫撝?,全驩、景宣及子繼晟與行實縱火東市,帝御承天門,敕諸王率禁軍捍之。捧日都頭李均以其軍衛(wèi)樓下,茂貞將閻圭攻筠,矢及樓扉,帝乃與親王、公主幸筠軍,扈蹕都頭李君實亦以兵至,侍帝出幸莎城、石門。詔嗣薛王知柔入長安收禁軍、清宮室,月馀乃還。又詔諸王閱親軍,收拾神策亡散,得數(shù)萬。益置安圣、捧宸、保寧、安化軍,曰殿后四軍,嗣覃王允與嗣延王戒丕將之。
天復三年,廢左右神策軍,置六軍,十二衛(wèi),總六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以宰相領之。
《唐書·昭宗本紀》:天復三年正月辛未,崔引判六軍十二衛(wèi)事。按《兵志》:三年,茂貞再犯闕,嗣覃王戰(zhàn)敗,昭宗幸華州。明年,韓建畏諸王有兵,請皆歸十六宅,留殿后兵三十人,為控鶴排馬官,隸飛龍坊,馀悉散之,且列甲圍行宮,于是四軍二萬馀人皆罷。又請誅都頭李筠,帝恐,為斬于大云橋。俄遂殺十一王。及還長安,左右神策軍復稍置之,以六千人為定。是歲,左右神策中尉劉季述、王仲先以其兵千人廢帝,幽之。季述等誅。已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誅宦官,宦官覺,劫天子幸鳳翔。全忠圍之歲馀,天子乃誅中尉韓全誨、張弘彥等二十馀人,以解梁兵,乃還長安。于是悉誅宦官,而神策左右軍由此廢矣。諸司悉歸尚書省郎官,兩軍兵皆隸六軍,而以崔引判六軍十二衛(wèi)事。六軍者,左右龍武、神武、羽林,其名存而已。自是軍司以宰相領。及全忠歸,留步騎萬人屯故兩軍,以子友倫為左右軍宿衛(wèi)都指揮使,禁衛(wèi)皆汴卒。崔引乃奏:六軍名存而兵亡,非所以壯京師。軍皆置步軍四將,騎軍一將。步將皆兵二百五十人,騎將皆百人,總六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乃令六軍諸衛(wèi)副使京兆尹鄭元規(guī)立格募兵于市,而全忠陰以汴人應之。后又以宰相裴樞判左三軍,獨孤?lián)p判右三軍,向所募士悉散去。全忠亦兼判左右六軍十二衛(wèi)。及東遷,唯小黃門打毬供奉十數(shù)人、內園小兒五百人從。至谷水,又盡屠之,易以汴人,于是天子無一人之衛(wèi)。昭宗遇弒,唐乃亡。
《冊府元龜》:昭宗天復三年五月,宰臣崔引奏募置左右軍士共六千六百人。從之。

后梁

太祖開平元年,赦軍士逃亡為盜者。
《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按《通鑒綱目》:開平元年十一月,赦軍士逃亡為盜者。初,梁主在藩鎮(zhèn),用法嚴,將校有戰(zhàn)沒者,所部兵悉斬之,謂之拔隊斬,士卒多亡。乃命軍士皆文其面,以記軍號,逃輒執(zhí)之,無不死者。由是亡者皆聚山澤為盜。至是赦其罪,聽還鄉(xiāng)里,盜減什七八。

后唐

廢帝清泰三年,置水軍五都。
《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清泰三年七月,置水軍五都,以董思鐸、馬暉、何溫、安韜、史希儼為指揮使,尹居璠為都指揮,起鄴城,先是范延光進軍攻城,以濠水闊,溺兵士。故立此軍。

后晉

高祖天福二年,吳置騎兵八軍,步兵九軍。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鑒》:天福二年正月,吳齊王置騎兵八軍,步兵九軍。
出帝天福八年,置興捷、武捷等十馀軍。〈按《五代史》出帝以天福七 年六月即位,仍稱天福。至九年,改元開運〉《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鑒》:天福八
年九月,河東節(jié)度使劉知遠知景延廣,必致寇,而畏其方用事,不敢言。但益募兵,奏置興捷、武捷等十馀軍,以備契丹。
開運元年,敕天下籍鄉(xiāng)兵,號武定軍。
《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鑒》:開運元年三月,敕天下籍鄉(xiāng)兵,每七戶出兵械共資一卒。四月丙戊,詔諸州所籍鄉(xiāng)兵,號武定軍。凡得七萬馀人。時兵荒之馀,復有此擾,民不聊生。
開運二年,更命武定軍曰天威軍。
《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鑒》:春正月,更命武定軍曰天威軍。。

后周

太祖廣順元年,詔選諸州勇壯赴京師,發(fā)虎捷軍守禦河陽陜州。
《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廣順元年五月戊子,河陽李暉言:奉詔,置水軍五百。詔諸州于州兵內,選勇壯并家屬赴京師。十月,以寇侵軼平陽,遣中使分押虎捷兵士赴河陽、陜州守禦。
世宗顯德元年,大簡諸軍,拔其精銳,及募天下壯士,選為殿前諸班。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鑒》:世宗即位,既敗北漢兵于高平,謀肅軍政。初,宿衛(wèi)之士累朝相承,務求姑息,不欲簡閱,恐傷人情。由是羸老者居多,但驕蹇不用命,實不可用。每遇大敵,不走則降,其所以失國亦多。由此,帝因高平之戰(zhàn),始知其弊。謂侍臣曰:凡兵,務精不務多。今以農(nóng)夫百,未能當甲士一,奈何浚民之膏澤,養(yǎng)此無用之物乎。且健懦不分,眾何所勸。乃命大簡諸軍,精銳者升之上軍,羸者斥去之。又以驍勇之士,多為諸蕃鎮(zhèn)所蓄,詔募天下壯士,咸遣詣闕。命太祖皇帝選其尤者,為殿前諸班。其騎步諸軍,各命將帥選之。由是士卒精強,近代無比。征伐四方,所向皆捷,選練之力也。
《冊府元龜》:世宗顯德元年十月,謂侍臣曰:侍衛(wèi)兵士,累朝已來,老少相半,強懦不分。蓋徇于人情,不能選練。今春,于高平,與劉崇及蕃軍相遇,臨敵有指揮不前者,茍非朕親當堅陳,幾至喪敗。況百戶農(nóng)夫,未能贍得一甲士,且兵在精不在眾,今已令一一點選精銳者,升在上軍。怯弱者,任從安便,庶期可用,又不虛費也。侍臣咸曰:若非陛下天縱睿謀,無以有此英斷。先是,自用兵以來,勛武得志。至于偏裨之閒,鮮舉雄勇,率以親舊互用,有懦怯不能自奮者,其行伍可知矣。上案兵于高平,睹其退縮,慨然有懲革之意。顯德四年,立懷德軍。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資治通鑒》:顯德四年四月,分江南降卒為六軍,三十指揮,號懷德軍,顯德。五年,賜淮南行營招收,馬軍號曰雄健,步軍號曰武健。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顯德五年五月壬午,賜淮南行營招收馬步軍,號馬軍曰雄健,步軍曰武健。
顯德六年,廢銅魚。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世宗顯德六年三月癸酉,敕銅魚之設,雖載前編,原其始初,蓋防偽濫。今諸道牧守,每遇除移,并特降放制書,又何假于符契。如聞請納,頗是煩勞。宜易前規(guī),罷茲虛器,其銅魚并宜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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