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18 08:46:00作者:郭樹合林茂 新聞來源:正義網(wǎng)
霸占公共停車位 非法收取停車費
2021年11月15日,由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韓某尋釁滋事案一審宣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韓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追繳違法所得。
韓某、李某系母女。2018年以來,女兒李某采用吵鬧、蹲守、錐形桶阻攔等方式長期霸占濟寧市任城區(qū)某商務樓及銀行門前的6個公共停車位,利用該地醫(yī)院、學校聚集,停車位緊張的現(xiàn)狀,采取喊車拉人在此停車的方式,每輛車收取5元至20元不等的停車費,牟利約5萬元。自2020年11月開始,韓某協(xié)助女兒李某在該位置占用車位收費。其間,該母女二人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曾多次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拘留。
檢察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李某、韓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93條之規(guī)定,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某、韓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過程中韓某系從犯。2021年11月15日,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就案件的事實、證據(jù)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fā)表意見。被告人李某、韓某作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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