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fā)了醫(yī)學上的“廢用性萎縮”的帖子。
同仁留言,提到了"用進廢退”的概念。
接著又有人反駁說用進廢退這個觀點已經被達爾文的“自然選擇”論推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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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先說說用進廢退這個觀點是如何來的。
有一位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他在其《動物的哲學》中系統(tǒng)地闡述了他的進化學說(“拉馬克學說”)。
他有兩個主要法則:一是用進廢退;一是獲得性遺傳。
他認為這兩者既是變異產生的原因,又是適應形成的過程。
他的主要觀點是:
“物種是可以變化的,種的穩(wěn)定性只有相對意義。生物進化的原因是環(huán)境條件對生物機體的直接影響。
生物在新環(huán)境的直接影響下,習性改變、某些經常使用的器官發(fā)達增大,不經常使用的器官逐漸退化。
物種經過這樣不斷地加強和完善適應性狀,便能逐漸變成新種。而且這些獲得的后天性狀可以傳給后代,使生物逐漸演變?!?/span>
拉馬克學說的缺陷是:
在說明進化原因時,把環(huán)境對于生物體的直接作用,以及獲得性狀遺傳給后代的過程過于簡單化了,被認為是缺乏科學依據的一種推論。
說到生物進化,當然最容易想到的還是達爾文的物種進化論。
達爾文學說與拉馬克學說最大的區(qū)別是:
達爾文認為物種的進化不是按照生物的意愿,而是大自然的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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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很有名的長頸鹿做比喻:
長頸鹿為什么會有一個長長的頸?
按拉馬克學說,長頸鹿的祖先是矮的,因為要吃高的樹葉,就拼命"長'脖子,結果脖子長了,遺傳給下一代;
而用達爾文的觀點,就是長頸鹿有的高,有的矮。高的活下來,基因得以遺傳給下一代,就越來越高;而矮的,因為沒有食物而死亡,基因很難遺傳,所以最后消失。
其實,兩種觀點都有其局限性。
按拉馬克觀點的話,雖然身體改變了,但基因沒有改變,長再高也不會遺傳給下一代。如何解釋?
按照達爾文的觀點呢?
那就只能有一個前提,這個世界上的物種開始的時候應該是什么樣的形態(tài)都有,只是后來適者生存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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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隨著后來生命科學的不斷發(fā)展,關于生物進化,應該有了更多的解釋的可能。
自然界中,不只是環(huán)境在選擇物種,同時,物種本身也在適應環(huán)境。比如:基因突變,表觀遺傳學,等等。...
所以,更可能的是:多種因素的綜合,推動著自然界和生命現象的不斷發(fā)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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