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泗湖山鎮(zhèn)東安垸村發(fā)生一起命案。接警后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據調查,受害人陳某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身上有多處刀傷,而嫌疑人正是其子吳某康!
經初步審訊,警方了解到,吳某康弒母原因竟只是因為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目前,嫌疑對象吳某康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看著這里,有網友不淡定了:
有網友表示:只要涉及主觀犯罪,就不應該有年齡的界定。不然小孩犯了罪,家長總以他還是個孩子為由,不去承擔責任,甚至護著,越發(fā)的讓青少年肆無忌憚的去實施犯罪。這樣不是為孩子好,恰恰是害了孩子。建議國家建立對犯罪少年家長問責制,并成立青少年監(jiān)獄;當然可以對未成年人更人性化,但要讓他(她)們嚴重領會犯罪帶來的不良后果!
也有網友表示:這就是溺愛孩子的結果。所以說,孩子不能溺愛過度,溺愛過度孩子就會不服管教,等孩子養(yǎng)成習慣,你想管都管不了了。甚至于在孩子養(yǎng)成習慣的時候,即使犯錯了也覺得理所應當。你再去管教孩子,孩子就會十分的抗拒。因此,在教育孩子這一方面,一樣不要溺愛,科學的教育方式才是對孩子負責。
還有網友表示:這個孩子不是慣壞了,是不服母親管教嚴厲,打他引發(fā)的血案!其實孩子在六七歲的時候可以揍他,上學之后慢慢用語言溝通!十歲以上你還揍他,這就有點兒過了!還有就是不能老揍,要揍就揍一回狠的,讓他三天起不來炕,讓他記住教訓!這樣才會有效果!
中國有句古語:“慣子如殺子”。雖然不知道弒母悲劇發(fā)生的具體原因,但小編個人認為,溺愛孩子必然不可取,溺愛孩子會對寶寶身心發(fā)展產生消極的影響。也并不是說在孩子犯錯之后又打又罵,這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fā)展也十分不利。當寶寶出現問題之后,建議家長積極引導,而不是置之不理或者粗暴解決。這樣才有利于寶寶身體、心理全面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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