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靜
近幾年來,我和老公一直在做運輸工作,說白了就是往工地上送貨,所以我們的一日三餐也就基本上不在家吃了,哪里餓了哪里吃。
雖然是這樣說,可是有時候為了工地需要,餓著肚子堅持送貨也是常有的事。這不,今天中午就沒吃午飯去送貨了,到工地已經(jīng)下午一點多了,這時塔吊工還沒上班,所以我們就沒法卸貨(此貨需要塔吊卸),經(jīng)過一番打聽,這個工地上還有餐廳,可把我們夫妻倆樂壞了,“正好,咱還沒吃飯,肚子餓的咕咕叫,去餐廳吃完再卸車吧!”我建議說。
說著我們就向工地餐廳走去,此時太陽正毒,惡狠狠地發(fā)著白光,照得眼睛都直睜不開,水泥路面好似煎鍋,蒸發(fā)出來的熱量彌漫在空氣中簡直讓人窒息,于是我們快步走進餐廳。到廚房一看,絕大多數(shù)菜都賣完了,只還有幾樣:小瓜炒肉、菜花炒肉、涼拌黃瓜(加少許豬肝)、還有涼拌的龍須等。說是炒菜里有肉,也是象征性的零零星星幾小塊。
按照餐廳的賣法是:這樣的菜每份八塊錢一碗(這個碗就是我們平時吃飯用的碗,不大不小的),吃饅頭不要錢,開水隨便喝。于是我們就要了一份涼拌黃瓜,拿了三個饅頭。
這時老板娘就說了:“你們這樣買不行,你們得買兩份菜,要不饅頭就得給錢!”“買兩份菜我們吃不了,剩了就浪費了”,我說。老板娘接著說:“你沒見,人家都半碗半碗的往垃圾桶里倒”?!拔覀兂圆涣说沽司桶紫沽?,不如少買點,你們留在鍋里,那樣你們還能繼續(xù)再賣錢,饅頭我給錢”,我又說。
不知是餓過勁了還是天太熱的緣故,就這一份菜和三個饅頭我們還是勉強吃進去的,要是盛兩份菜,那絕對得倒掉一半!
回到家,我越想越覺得老板娘的話不對頭,她的話不正和人們提倡的“光盤行動”背道而馳嗎?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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