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寅月用丙,辰月用水。
若用庚金——是指旺木,是指卯月。若是寅、辰二月,則是以地支有雙寅、辰透乙雙見之所指。
若用現(xiàn)代之語法來敘述:
甲:甲日寅月,雖然是身強(qiáng),不能完全作身強(qiáng)可以托官之論,也不可克入
注:月支比劫不利財之說,而是須要以遷就五行調(diào)候。寅月尚有余寒。
比量推理——寅月有余冬之寒,巳月有余木之勢,申月有余火之溫,亥月有余金之勢。
這就是五行論命,與十神、日干論命之差異、兼顧余氣處。
乙:旺木——用庚者,其基本的條件,是什么才能算是旺。
在此節(jié)之中,若只是以旺字而言,即是——
寅月——甲祿在寅,可以認(rèn)為旺,但須要兼顧冬寒余勢,旺不旺是其次,縱然是旺祿之位,身強(qiáng)無丙暖木,也是枉然。
丙字成不成格,泄不泄身,俱皆是不重要之事。
卯月——甲刃在卯,并無氣候上之考慮,也就是沒有月令五行之考慮。但以日主五行而言,故此要用庚金伐強(qiáng)木。此說即是——羊刃駕殺。
辰月——是甲木余氣,仍然是有作旺木之可能,近代命學(xué),十分偏重于祿刃之強(qiáng),對于比劫之強(qiáng),就要模糊得多了。
在此間,明白指出——
甲日辰月,天干透甲乙,等同卯羊刃(或天干透乙地支兼寅)。
簡而言之,陽干在辰之余氣月,天干地支,各有二見甲乙比劫,等同羊刃。
余三種戌丑未余氣月,也應(yīng)可通用。即是——
丙日未月,干支透丙丁,或地支有巳字,等同丙午羊刃。
庚日丑月,干支透庚辛,或地支有申字,等同庚酉羊刃。
壬日辰月,干支透壬癸,或地支有亥字,等同壬子羊刃。
戊日戌月,干支透戊己,或地支有巳字,等同戊午羊刃。
此皆謂之旺,即可以用羊刃駕殺之理。
丙:一派庚辛,主一生勞苦,克子刑妻,再支會金局,非夭即貧。
一派庚辛——是指天干地支,天干三見庚辛,或是天透地藏一柱以上。
支會金局——此說有二種含義可以通達(dá)。
一:甲生寅月,即使年日時三會申酉戌金局,必有一字須隔柱。若是依取格局的三會、三合,則申酉戌三個字,中間只要有一字插入,則不能取作格局。
隔位之三會五行,雖然不能取格,卻以其五行的力量,只要天干有透出足以成格,嚴(yán)重影響一生夭貧。
二:三會金局——是指大運(yùn)、流年之三會。
此說若以十神、格局而言。那就是格局引至月支為絕地,為廢格。
申酉戌三會西方金,又透庚辛,必是七殺格,而引至月支寅字,是絕支,即是此三會煞局縱然成局,成格,亦是廢局。
另以一種格局的立場說法,也是一樣。
以天干多官煞,地支又會煞,即已可能形成從煞,以甲日寅月、日主當(dāng)令,身強(qiáng)不能從煞。不能從者——非夭即貧。
以上是克我。
?。?/strong>若無丙丁,一派壬癸,又無戊己以制之,名水泛木浮。主死無棺木。
一:若是五行論,將甲木想象成一塊巨木,壬癸水多,將巨木漂浮而去,不能擁有巨木了。此只可意會,丙丁是火,不是鐵鏈,如何又能因有丙丁,甲木就不漂浮。五行論,有其意會之長處,以及可以區(qū)分出十干十神之性格不同。仍然是需要十神作統(tǒng)一術(shù)詞之輔助認(rèn)別。
二:一派壬癸,是天干二三見壬癸,地支又有支藏之壬癸。
若以十神而言,那就是寅月建祿兼偏印格——偏印喜用財。
五行而言,是丙丁火,戊己土。以十神格局喜用而言,即是——偏印,用食神生財,為吉用,反之,沒有丙丁、戊己,即是偏印格逆用,無財,無食傷生財。
建祿格無財官,反而用水印。必又是常法所指——身強(qiáng)何勞用印。
二者建祿用印——即是身強(qiáng)何勞印之?dāng)」P。
此間有著一項附論之細(xì)節(jié)。所謂一派壬癸,天干必須壬癸俱皆有。也就是正印、偏印俱皆見天干。基于十神五行式,正印可扶日主,偏印無效扶日主,所謂印強(qiáng)一派之說,不可一派偏印,一定要明見正印,又見建祿,始可言身強(qiáng)何勞用印。
戊:或無庚金,有丁透,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傷官生財格。主聰明雅秀,一見癸水傷丁,但作厚道迂儒,或柱中多癸,滋助木神,傷滅丁火,其人奸雄梟險,曹操之徒,言清行濁,笑里藏刀。
一:木火傷官——必須日主當(dāng)令。癸水是可有可無,即使是有癸水,絕不可二三見。若是火當(dāng)令,則以調(diào)候用神癸水優(yōu)先。
故此,論八字,不論以五行、十神等五五式中之哪一式,都是個案選取論式。寅月則近似十神五行,夏月則是純月令五行。
二:如原文所說,癸水傷丁火,不是指類似,取一杯水潑滅丁火,而是認(rèn)取為——甲木有癸水滋潤,有些像烤一張濕紙,不容易烤干,這種比喻,有著二項不確定之處。
注:甲:十天干性質(zhì)不同,而答案各異——
木怕濕,濕木不生火。
火怕無木,無木火不生。
金怕水火過盛。
土怕太虛,木制。
等等一一皆是很容易明白的,卻又是沒有妻財子祿之實質(zhì)可以帶入,更遑論流年之推論。
乙:十天干之性質(zhì),并不是很肯定論——諸如:三命通會載曰:
甲木乃十干之首,為棟為梁,到寅為離土之木——死木。
乙為繼甲之后,生生不已,在天為風(fēng),在地為木——活木。
故此,窮通寶鑒、抄本為了避免日干五行性之不確定,往往在常態(tài)上以月令五行優(yōu)先于日干五行。
己:若庚申、戊寅、甲寅、丙寅。一行金水運(yùn),發(fā)進(jìn)士。
造、寶二書均有列出這一個八字。這個八字的批語,卻不是以五行論而作批示,乃是依一般性的行文批導(dǎo)——也就是采用身格二停,兼四柱無沖,論以上這個八字庚申、戊寅、甲寅、丙寅——是屬易于推論之八字。
若是以月令五行,調(diào)候為先的立場,如此,甲生寅月,當(dāng)以丙、癸為調(diào)候。此造四柱天干,并沒有壬、癸透出,其所能生貴之根本推理是——
一:年、日——庚申、甲寅,正氣對沖,不要說是見之于八字本身,只要在流年,大運(yùn),四柱,單一庚申、甲寅,也主一年吉利。
在年、日相見,四十五年之困中奮發(fā)。
二:地支寅祿,則用神移至用庚為格局用神。
至于——原文又附加上——基于這個八字,是余春臺隨手附上,本有牽強(qiáng)。
不宜制了庚丁——那是附記于前文,無庚用丁,丁是陪襯,庚才是正意。
余氏是采用雙祿即是羊刃,不可另用食傷制庚煞。
或支成金局,多透庚辛,此又不吉,若無丙丁破金,必主殘疾——此即是格局五行之所指——會煞透煞,必主殘疾。
用了丙丁破金,只是講原則。意思是在七殺過多之下,但愿能以食神制煞,以取平衡。
這是雙軌五行,以丙調(diào)候單用于食神制煞之格局用神。
基本上,只是格局五行,造寶二書雖以調(diào)候為主,其中也是雜其他五行批文。
庚:或支成火局,泄露太過,定主愚懦,或有啾唧災(zāi)病,終身暗疾。
支成木局,得庚為貴,無庚必兇。若非僧道,男孤女寡。
支成水局,戊透為貴,如無戊制,不但貧賤,且死無棺木。
注:這三節(jié)原文,其一半是論月令五行,一半是論格局五行。
木火傷官,我泄過多——主愚疾。
全木無金——主孤。
全水印多——無土財則貧。
窮通寶鑒必抄本,多了一段——
書曰:甲木若無根,全賴申子辰。干得財煞透,平步上青云。
注:這一句書文,并不全以月令為主,而是以日主無根,全賴水印生扶日主。不是以水作夏季調(diào)候之用。
按:造寶二書——
一:基本上是月令五行為主,一般行文中,半數(shù)以上,仍然是用十神財官印等作為注釋。
其中格局順、逆用法,此書中并不明言,認(rèn)為讀者,必然已經(jīng)具備此中之原理。
二:不論神煞,原文不敘大運(yùn)。
三:主旨在于科甲功名,兼論五行疾病。
可能在當(dāng)時,中醫(yī)五行,與祿命五行,二者幾乎是可以并行并存的。
四:以用神為子,生用神為妻。
用神——包括調(diào)候、格局在內(nèi)。
但略傾向于格局之情勢。
辛:凡三春甲木,用庚者,土為妻,金為子,用丁者,木為妻,火為子。
注:依三春甲木,基本取用,以水火為月令五行調(diào)候,土金為格局五行。
余春臺使在補(bǔ)注之中,泰半以上皆是以十神、順逆用,身格二停為主,只不過特別強(qiáng)調(diào),五行性質(zhì)有根本性之差別。生克制化的過程,各家各宗俱皆相同。而五行性質(zhì),則有所差異。
若是專為標(biāo)榜出十干五行性質(zhì)不同之處,也有調(diào)候與格局上之不同。
譬如:甲日午月——木火傷官,為人仁厚——指性格而不指福業(yè)。
甲日午月——癸水調(diào)候,忌見偏財——以月令五行為重。
五行與十神,乃相為表里,不可偏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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