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
地名篇
字源演變
說文解字
“壦”xūn,形聲字,從土雚聲,'壦’字目前最早見于包山楚簡。東漢《說文》小篆未收錄此字。土,多與土制品、地貌、地名有關(guān);雚,喙部或頸部延長的鳥(雈)。造字本義:地名,今湖南汨羅市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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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楚簡2.83:“冬
之月壬戌之日,[?羅阝]1之壦里人湘
,訟羅之廡[?宀或](域)之
者邑人[?疋阝]女,胃(謂)殺衰昜公合,偒之妾叴[?輿止]。”
注釋:1.[?羅阝]又稱羅,古國名?!稘h書·地理志》:“江沱出西,東入江是也,其故地故羅國,蓋羅徙也。羅故居宜城西山,楚文王又徙之於長沙,今羅縣是也?!?div style="height:15px;">
備注:此段楚簡中的內(nèi)容歸屬于文書類竹簡中的《疋獄》,文書類竹簡是若干獨立的事件或案件的記錄,都是各地官員向中央政府呈報的文件。《疋獄》即記獄,是關(guān)于起訴的簡要記錄。引起訴訟的事情有殺人(殺兄、殺弟、殺妾)、逃亡(部屬亡)、反官、土地糾紛(征田、[?貝乘]田、不分田、葬于其土)、強占妻妾、繼承權(quán)之爭、執(zhí)法不公等。
此段楚簡描述地是:“羅國壦里人起訴羅國廡域的女子[?疋阝]殺死'昜’及其女性奴隸?!?,楚國行政區(qū)劃分為州、邑/[?宀或]/敔、里、縣/郡、封邑,順序暫不清楚,其中的'壦’指地名。
目前,除了包山楚簡中所看到的'壦’外,僅有南朝·梁《玉篇》提及,釋為“古文壎字?!?,古人認為'塤、壎、壦’互通。'熏’是一種用火烤的物件,并未限制其材質(zhì);'員’是用鼎口指代'圓形’的指事字。'塤’可以表義為土制帶圓孔的事物,與陶笛接近;但'壎’只能表義為'用火烤的土制品’,其中的'火烤’為常態(tài),故不能作為樂器名;'壦’可以表義為有外沿兒的土制品,但于陶笛這一事物來說,很牽強。因此,個人認為'壦’字不應與樂器'塤’互通,并且,此字的讀音應作huān或guàn。
古文釋義
【玉篇】古文壎字。註詳十四畫。
圖片:六叔
文章:六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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