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勞動者維權意識的提高,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事少了,但是少繳保險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著。勞動者由于對相關法律的認知程度不同,對少繳保險的態(tài)度也不同。有些人認為,只要交了就行,他們對少繳少得的事并不十分了解;有些人知道少繳會少得,但是出于害怕失去工作的無奈,不敢向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有些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勞動者的這些心理,大幅降低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盡可能少繳保險金。
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工資收入總額應包括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等,還包括實物性工資收入。
不屬于工資性收入的內容包括: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按規(guī)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的創(chuàng)造發(fā)明獎等??梢杂脗€通俗簡便的方式來記憶,那就是:差旅費補助、外出誤餐補助和獨生子女費。
算一下自己的上一年收入吧,看看被少繳了多少?
聯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