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
弘一法師格言
1、有才而性緩定屬大才,有智而氣和斯為大智。
2、臨事須替別人想,論人先將自己想。
5、處逆境心須用開拓法,出順境心須用收斂法。
8、心志要苦,意趣要樂,氣度要宏,言動要謹。
9、無事時戒一偷字,有事時戒一亂字。
10、大著肚皮容物,立定腳跟做人。
11、自家有好處,要掩藏幾分,這是涵育以養(yǎng)深;別人不好處,要掩藏幾分,這是渾厚以養(yǎng)大。
12、謙退是保身第一法,安詳是處世第一法,涵容是待人第一法,恬淡是養(yǎng)心第一法。
13、逆境順境看襟度,臨喜臨怒看涵養(yǎng)。
14、事當快意處須轉,言到快意時須住。
15、殃咎之來,未有不始于快心者。故君子得意而憂,逢喜而懼。
16、花繁柳密處撥得開,方見手段;風狂雨驟時立得定,才是腳跟。
17、人當變故之來,只宜靜守,不宜躁動。即使萬無解救,而志正守確,雖事不可為,而心終可白。否則必致身敗,而名亦不保,非所以處變之道。
18、心思要縝密,不可瑣屑;操守要嚴明,不可激烈。
19、聰明者戒太察,剛強者戒太暴。
20、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21、以恕己之心恕人,則全交;以責人之心責己,則寡過。
22、識不多則多慮,威不足則多怒,信不足則多言。
23、緩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禍。
24、處難處之事愈宜寬,處難處之人愈宜厚,處至急之事愈宜緩。
25、論人當節(jié)取其長,曲諒其短;做事必先審其害,后計其利。
26、凡一事而關人終身,縱確見實聞,不可著口;凡一語而傷我長厚,雖閑談嬉戲,慎勿形言。
27、任難任之事,要有力而無氣;處難處之人,要有知而無言。
28、恩怕先益后損,威怕先松后緊。
29、修己以清心為要,涉世以慎言為先。
30、毋以小嫌疏至戚,毋以新怨忘舊恩。
31、群居守口,獨坐防心。
32、盛喜中勿許人物,盛怒中勿答人書。
33、喜時之言多失信,怒時之言多失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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