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鐘書在《中國詩與中國畫》中發(fā)現(xiàn)了詩畫的不同批評標準,很有見地。其實,中國書(法)與中國畫也有不同的品第標準:“神”是中國書的最高、最優(yōu)品第標準,“逸”是中國畫的最高、最優(yōu)品第標準。
讓我們先從中國書法品第開始討論。
南朝梁代庾肩吾的《書品》將128名書家排列出九個層級,參照“九品論人”方式首開“九品論書”之先河。
書法品第還有另一種方式,即用特定價值概念標識層級,從而使不同層級的特點更加明確、具體,就像唐代張懷瓘的《書斷》和宋代朱長文的《續(xù)書斷》,均以“神”“妙”“能”分別指稱書品的三個層級;清人包世臣用“神”“妙”“能”“逸”“佳”將“國朝書品”劃分為五個層級;康有為則用“神”“妙”“高”“精”“逸”“能”將碑刻書品分為六個層級……如此等等。
就后一種品第方式而言,無論劃分幾個層級,用“神”或“神品”指稱最高層級是共同的。唐代李嗣真算是一個例外,他在“九品論書”之上另加“逸品”為最高層級,兩種書品方式混為一體,不倫不類;之所以如此,當然和他的道教信仰有關(guān),即用書法品第宣教“大道無為”之逸世理想,藝術(shù)的價值判斷遷就了宗教信仰,不足為訓。
如果這一描述大體符合史實的話,那么,中國書法與中國繪畫在品第標準方面也就形成了兩相對照:在繪畫品第中,多用“逸”來指稱畫之極品;特別是宋元之后,伴隨著文人畫的興盛,將“逸”或“逸品”作為繪畫評價之最高標準也就自然而然。這也就意味著,既往的書畫理論單純強調(diào)“書畫同源”“書畫一律”等共通性,是否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書畫之間的差異呢?殊不知二者的“相似”是以“相異”為前提的,忽略“相異”而侈談“相似”顯然是一種越位且有悖邏輯次第;更重要的還在于,書畫之“異”并非不言自明之理,“神”“逸”之別就觸及到迥然不同的價值標準,甚或是對兩種藝術(shù)很不相同的本質(zhì)規(guī)定,其中所蘊藉的奧秘至今尚未被發(fā)現(xiàn)。
中國書法品第何以常用“神”或“神品”、并非像畫品那樣常用“逸”或“逸品”指稱其最高層級、褒揚其最優(yōu)作品呢?最顯在的緣由當然是它的神學起源,晚商甲骨卜辭記錄就是明證;個中緣由在于,書寫之為藝術(shù),實則是對其神學出身的自我回望,書之極品也就被視為原初“神品”的再現(xiàn)。于此,書法藝術(shù)之其來有自,便成為了可見的、在場的對象;而“可見”與“在場”恰恰是意義的最佳模態(tài),當然也是書意、書寫之為藝術(shù)的充分理由。進一步說,“可見”與“在場”使書像表意成為可能,這是它和一般語言表意的很大不同:語言的聲音載體決定了表意本身(口語)是不可見的,而文字書寫及其超時空傳遞卻突破了這一局限。廣而言之,“可見”與“在場”,是包括書像表意在內(nèi)、所有圖像表意的共同特點。
那么,晚商甲骨卜辭作為我們所能眼見的最早的成熟漢字,因而也是迄今為止?jié)h字濫觴之唯一被坐實了證據(jù),后世的書寫藝術(shù)在哪些結(jié)點上可能引發(fā)神學出身的自我回望呢?或者說漢字的神學起源在何種意義上決定了后世書寫的價值認同?這就涉及到甲骨文與神學的血緣關(guān)系,正是這種關(guān)系決定了文字書寫的審美性。對此,我們至少可以從如下兩方面進行大體描述:1、伺神而生
用甲骨或蓍草預(yù)測吉兇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出現(xiàn),至商代晚期(約公元前1300——前1046年)趨向極盛,成了商王和貴族稽疑和決策之必須?!吨芤住は缔o上》:“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薄拜椤焙汀褒敗睂儆趦煞N不同的卜筮方式,“龜為卜,策為筮。”如果說蓍草筮和后來的周易及其易數(shù)有關(guān),那么,龜甲或獸骨占卜則直接導致了漢字的出現(xiàn),后者就是20世紀初被發(fā)現(xiàn)的甲骨文字。
無論蓍草筮還是甲骨卜,都屬于原始宗教之巫術(shù)?!跋仁ネ踔允姑裥艜r日,敬鬼神,畏法令也”;巫術(shù)之所以試圖使民眾相信所卜時日為“吉”(或“兇”),就是要他們“敬鬼神,畏法令”,相信占卜結(jié)果和“敬鬼神,畏法令”密不可分,巫術(shù)是手段,“敬鬼神,畏法令”是目的。于是,為了“使民信”,就需要將占卜內(nèi)容傳播開來,僅僅為巫師和帝王所知顯然是不夠的。于是,巫師在審視和判斷灸紋之后,最重要的任務(wù)就應(yīng)是將“神意”記錄下來。毫無疑問,相對“口口相傳”的信息傳達,被文字記錄下來的神旨顯得更加準確無誤,也更適宜廣泛傳播,更便于恒久保存。就此而言,甲骨文實則是伺神而生——伺應(yīng)神的召喚、記錄神的意旨,為神而生、為神所用,以便神意得到準確、廣泛、迅速地傳播,“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span>
為了強化“敬”和“畏”的心態(tài),巫術(shù)過程設(shè)置了一系列儀式,從而使其區(qū)別于一般的民間算命,后者的直率和簡約弱化了信仰的敬畏感。宗教及其儀式則完全不同,信仰的“儀式感”所營造的就是敬畏神圣的靈暈。甲骨文字就是在這種宗教氛圍中孕育出來的表意符號,從而使其在萌生的源初,就烙下了神圣和神秘的胎記。
甲骨占卜首先要對甲骨進行整治,然后施以“鑿”“鑽”,使甲骨出現(xiàn)形狀不同的槽穴和凹巢。占卜時卜師(貞人)用火柱在“鑿”或“鑽”處燒灼,然后觀察甲骨上出現(xiàn)的卜字形裂紋(卜兆),以此來判斷所卜事物的吉兇。刻畫在甲骨上的卜辭就是這一過程的記錄,包括署辭(記述甲骨來源等)、兆辭(記述卜兆次第及狀況等)、前辭(敘辭,記述占卜時間和主持人姓名)、貞辭(問辭,記述卜問之事)、占辭(記述王或卜人觀察卜兆后作出的判斷)、驗辭(記述卜問之事應(yīng)驗的情況)等五方面內(nèi)容。記錄甲骨卜辭的刻畫符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甲骨文字”。換言之,甲骨文實則是整個活動過程的記錄和再現(xiàn),宗教的神圣性和神秘感一應(yīng)凝聚在了被刻畫的文字中。
這就是漢字的最初生成及其語境——萌生于求神、問神的巫術(shù)活動,旨在記憶卜兆過程及其所表征的神意以供史鑒。也就是說,漢字的產(chǎn)生并非《周易·系辭》所言是為了替代“結(jié)繩記事”,至今我們尚未發(fā)現(xiàn)旨在俗用而創(chuàng)制文字的實證,將文字的發(fā)明歸結(jié)為俗世之用(替代“結(jié)繩記事”),顯然是一種主觀臆測,是甲骨文尚未發(fā)現(xiàn)之前的合理想象。當然,如果具體分析一下“結(jié)繩記事”,首先是先人的一種“計數(shù)”活動,這倒是和蓍草筮而不是和龜甲卜相關(guān)的技術(shù)。蓍筮和龜甲卜屬于兩股道上的跑車,會有相互影響,但又屬于完全不同的路數(shù)。
值得注意的是,龜甲占卜中,“神的旨意”并沒有“明說”,只是一系列灸紋在表征;灸紋經(jīng)過卜師的辨識和解讀,無言的神意(灸紋表征)被“翻譯”成了人的語言,然后再用有規(guī)律的符號將這些“譯文”刻錄下來。也就是說,根據(jù)現(xiàn)有史料,我們只能做出這樣的判斷:文字的創(chuàng)制主要是為了保存問神活動和灸紋所表征的神意。這也是“史官”和官府檔案的起源。在這一意義上,可將甲骨文看做先民記錄整個求神、問神活動的字符,也是晚商君王“天人交通”的符號遺存。最早大量出土甲骨刻辭的安陽殷墟,就被史家認定為當時殷王的“檔案庫”。
當然,甲骨文中也有一些文字與占卜無關(guān),如干支、記事等,但是數(shù)量很少,可將其視為神學記錄的旁逸、外延或挪用;換言之,我們所能看到的甲骨文并非它的早期實存,它已經(jīng)歷了漫長的歷史演化,已開始從神學功用旁逸、外延、挪用到俗世生活中??傊?/span>文字的俗世功能(代替“結(jié)繩記事”之類),應(yīng)當是次要的、衍生的、后繼的;伺神所用,即記錄和保存問神過程以及神的旨意等,才是漢字創(chuàng)制的根本動因。在甲骨文發(fā)現(xiàn)之前,無論《周易·系辭》還是許慎的《說文解字·敘》,都是從現(xiàn)實功用解釋漢字的起源是可以理解的;甲骨文發(fā)現(xiàn)之后,漢字起源說應(yīng)該有根本性的改變,明確“為神學所用”才是它的第一動因。對此,學界既不可以繼續(xù)沿用舊說,也不可以保持沉默或語焉不詳。
其實,文字的神學由來并非甲骨文所獨有,蘇美爾的楔形文字(丁頭字)、埃及的圣書字等,與甲骨文并稱世界三大古文字,同樣和當時兩河流域的原始宗教密切相關(guān)。某些流傳至今的民族文字也是這樣,例如我國納西族的東巴文,目前存留下來的文獻主要也是宗教方面的內(nèi)容,同樣可以推測其源頭活水的宗教性質(zhì)??磥恚淖制鹪从谠甲诮叹哂衅毡樾?。就此而言,漢字正是因其較好地延續(xù)了神學傳統(tǒng),才得以在自身發(fā)展中演化出書寫的藝術(shù)。
2、神意象形
許慎用“依類象形”總括漢字的最初構(gòu)形規(guī)律,可謂切中肯綮,盡管他當時并沒有看到甲骨文。就現(xiàn)在我們所見甲骨文而言,“依類象形”確實是“初造書契”的主要方法。《尚書·洪范》:“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克,曰貞,曰悔……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本鯙榱嘶啥⒉敷呷恕澳嗣敷摺?,無論龜甲占卜還是蓍草筮卜,卜兆有似雨者,有似雨止者(霽);有似陰暗者(蒙),有似氣落者(驛);有時兆相交錯者(克),或內(nèi)卦(貞)和外卦(悔)有異,“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君王舉事若有“大疑”,首先是自己的謀慮,次之咨詢卿士及庶人,最后由卜筮決之。這樣可以贏得人心和順、大同而終于吉。一言以蔽之,占卜的兆相是決定性因素:兆相既然是神語、神意,將其保存下來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描摹它的形象。這就是漢字最初的神學起源——依照占卜兆相進行描摹。
至于許慎“依類象形”,就是依照物類的外形造字,漢字已經(jīng)游離了它的神學源初,俗世應(yīng)用成為了它的主要方面。就此而言,“依類象形”就是使字形與字義具有某種相似性,后人的“六書”說、“三書”說等不過是這一規(guī)律的進一步細分。這就是漢字構(gòu)形的“象意”屬性。總之,就其神學起源而言,“初造書契”就是對“神意”的摹仿。日本學者白川靜的“神圣漢字”說,就是對這一問題的系統(tǒng)研究和有力論證,恕不贅述。
總之,漢字是由卜筮坼紋演化而來。從卜筮坼紋到圖畫文字、再到我們今天見到的甲骨文,后者依次賡續(xù)于前者,是對前者(卜筮坼紋)的模仿、再模仿,從而決定了漢字書寫的神性,無論古今皆然,書寫藝術(shù)尤甚。
就此而言,一切怪書、丑書等“書法耍弄”,都是對神靈的褻瀆;沒有敬神、純情的心態(tài)去書寫,休想抵達書之真諦。
人文學術(shù)之中外鏡鑒
文藝理論之鑠古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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