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樓記
范仲淹 〔宋代〕
慶歷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乃重修岳陽樓,增其舊制,刻唐賢今人詩賦于其上,屬予作文以記之。
予觀夫巴陵勝狀,在洞庭一湖。銜遠山,吞長江,浩浩湯湯,橫無際涯,朝暉夕陰,氣象萬千,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前人之述備矣。然則北通巫峽,南極瀟湘,遷客騷人,多會于此,覽物之情,得無異乎?
若夫霪雨霏霏,連月不開,陰風(fēng)怒號,濁浪排空,日星隱曜,山岳潛形,商旅不行,檣傾楫摧,薄暮冥冥,虎嘯猿啼。登斯樓也,則有去國懷鄉(xiāng),憂讒畏譏,滿目蕭然,感極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瀾不驚,上下天光,一碧萬頃,沙鷗翔集,錦鱗游泳,岸芷汀蘭,郁郁青青。而或長煙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躍金,靜影沉璧,漁歌互答,此樂何極!登斯樓也,則有心曠神怡,寵辱偕忘,把酒臨風(fēng),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是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時而樂耶?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乎!噫!微斯人,吾誰與歸?
時六年九月十五日。
范仲淹
范仲淹(989年-1052),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蘇州吳縣。北宋時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學(xué)家。
范仲淹先祖是唐朝宰相范履冰,世居邠州。范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范仲淹得知家世,傷感不已,毅然辭別母親,前往南都應(yīng)天府(今河南商丘)求學(xué),投師戚同文門下。數(shù)年寒窗生涯后,范仲淹已博通儒家經(jīng)典的要義,有慷慨兼濟天下的抱負。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以“朱說”之名,登蔡齊榜,中乙科第九十七名,由“寒儒”成為進士。范仲淹苦讀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后歷任興化縣令、秘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權(quán)知開封府等職,因秉公直言而屢遭貶斥。
宋夏戰(zhàn)爭爆發(fā)后,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任陜西經(jīng)略安撫招討副使,采取“屯田久守”的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此間有詞《漁家傲·塞下秋來風(fēng)景異》。西北邊事稍寧后,宋仁宗召范仲淹回朝,授樞密副使。后拜參知政事,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發(fā)起“慶歷新政”,推行改革。不久后新政受挫,范仲淹自請出京,歷知邠州、鄧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宋仁宗親書其碑額為“褒賢之碑”。后累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魏國公,謚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
范仲淹繼承和發(fā)展了儒家正統(tǒng)的教育思想,把“興學(xué)”當(dāng)作是培養(yǎng)人才、救世濟民的根本手段。在《上執(zhí)政書》中,范仲淹明確提出“重名器”(慎選舉、敦教育),把當(dāng)時科舉以考試取人、而不在考試之先育人,比之為“不務(wù)耕而求獲”,主張“勸學(xué)育才”,恢復(fù)制舉并使之與教育相銜接。慶歷年間主政時,范仲淹再次提出“復(fù)古興學(xué)校,取士本行實”,著力改革科舉考試制度、完善教育系統(tǒng)、加強學(xué)堂管理,各地亦奉詔建學(xué),地方學(xué)堂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時謂“盛美之事”。
師資選材上,范仲淹提倡明師執(zhí)教、經(jīng)實并重。范仲淹注重對教師的培養(yǎng)和選拔,把“師道”確立為教育的重心,他推薦的名師胡瑗、李覯等,皆為北宋著名的教育家。教學(xué)內(nèi)容上,范仲淹提倡“宗經(jīng)”,以儒家經(jīng)典培養(yǎng)能通達“六經(jīng)”、悉經(jīng)邦治國之術(shù)的人才。同時注意兼授諸算學(xué)、醫(yī)藥、軍事等基本技能,培養(yǎng)具有專門知識、技能的實用人才。
范仲淹亦身體力行,無論“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足跡所涉,無不興辦學(xué)堂,教澤廣被;晚年又設(shè)義田、建義學(xué),對族中子弟實行免費教育,激勸“讀書之美” ,范氏義學(xué)在教化族眾、安定社會、優(yōu)化風(fēng)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開啟了中國古代基礎(chǔ)教育階段免費教育的新風(fēng)尚。
這里非常有必要說一說范仲淹對教育的貢獻。
慶歷三年(1043年)范仲淹新政,至嘉佑二年(1057年)約十二之時間。對于今日之學(xué)生而言,小學(xué)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十二載寒窗苦讀,正是寒門學(xué)子一朝檢閱之時。宋代科舉三年一次,嘉佑二年的科舉,可謂盛大。
嘉祐二年正月,萬物初發(fā),孟春之時,宋仁宗任命翰林學(xué)士歐陽修為權(quán)知貢舉,翰林學(xué)士王珪、龍圖閣直學(xué)士梅摯、知制誥韓絳、集賢殿修撰范鎮(zhèn)并權(quán)同知貢舉,館閣???strong>梅堯臣為點檢試卷官,主持當(dāng)年的科舉禮部試(省試)。
歐陽修不必說,簡略另幾位。
王珪(1019年-1085),字禹玉。北宋宰相、文學(xué)家。祖籍成都華陽,幼時隨叔父遷居舒州(今安徽省安慶市潛山)。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年),王珪進士及第,高中榜眼。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拜參知政事。元豐六年(1083年),封郇國公。宋哲宗即位后,封岐國公。旋卒于位,年六十七。獲贈太師,謚號“文恭”。王珪歷仕三朝,典內(nèi)外制十八年,朝廷大典冊,多出其手。自執(zhí)政至宰相,凡十六年,少所建明,時稱“三旨相公”。北宋·李清臣《王文恭公珪神道碑》:“元豐八年(1085年)四月,丞相王公珪感疾,……五月己酉薨於位……女:長適鄆州教授李格非,早卒……”依此推斷,王珪是李格非的岳父,李格非是李清照的父親。由于王珪長女早卒,《宋史·李格非傳》言李格非又續(xù)弦了王拱辰的孫女,當(dāng)然也叫王氏。世人分不清哪個王氏才是李清照的生母。對時間,李格非(約1045年—約1105年)、李清照(1084年-1155年),可知李格非于39歲時,生下了李清照。據(jù)李清照詩歌記載,她有一個弟弟叫李迒。又李格非宋于神宗熙寧九年(1076年)中進士,依照宋朝“榜下捉婿”之傳統(tǒng),況且兩位岳父都是相爺,成親應(yīng)是中進士不久,約32歲前后。而王珪1085年去世之時,李清臣言其女早卒。何言為早?若王珪之女1084年3月剩下李清照即去世,距離其父不過一年爾,何以言早?故以此推知:李清照之生母應(yīng)是王拱辰之孫女。獨李清照之問,也頗有其御史剛烈之風(fēng)。
至于后人所傳言:史載王珪之孫女,嫁給了秦檜。依此,秦檜便是李清照的表妹夫。李清照出生于公元1084年,而秦檜出生于公元1090年。顯然不合理。
梅摯(994-1059)字公儀,北宋成都府新繁縣人,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進士,歷官大理評事,殿中侍御史,天章閣待制,龍圖閣學(xué)士,龍諫議大夫。(天章閣是宋仁宗接見大臣,向大臣問御邊大略、軍政要事,成為對大臣們最高規(guī)格的待遇。亦等同于后世軍機處、中海南??芍^一朝重臣之榮譽。)
范鎮(zhèn)(1007年—1088年),字景仁,華陽人。北宋著名史學(xué)家、文學(xué)家、政治家。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舉進士第一。仁宗時,知諫院,以直言敢諫聞名。后為翰林學(xué)士,與歐陽修、宋祁共修《新唐書》。中國史學(xué)界有“三范修史”的佳話,三范指范鎮(zhèn)、范祖禹、范沖,均為著名史學(xué)家。
韓絳(1012—1088年),字子華,真定靈壽(今河北省靈壽縣)人。北宋時期大臣,參知政事韓億第三子、太子太保韓縝之兄。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年),高中進士甲科第三名探花(狀元是楊寘,榜眼是王珪,第四名是王安石),除太子中允、通判陳州。歷戶部判官,擢右正言、知制誥,遷龍圖閣直學(xué)士、翰林學(xué)士、御史中丞。宋英宗即位,遷給事中,權(quán)知開封府。宋神宗即位,拜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熙寧三年拜昭文相,出任陜西經(jīng)略安撫招討使,出任建雄軍節(jié)度使、知定州,授太一宮使、知河南府。宋哲宗即位,擔(dān)任鎮(zhèn)江軍節(jié)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北京留守,冊封康國公,以司空、檢校太尉致仕。元祐三年(1088年),去世,追贈太傅,謚號“獻肅”。(外補:楊寘(音zhì,義同“置”),少年時很有才學(xué),鄉(xiāng)試即為第一。慶歷二年(1042),楊寘進京赴考,國子監(jiān)、禮部皆第一,崇政殿殿試,仁宗臨軒啟封,見名喜動于色,對輔臣言:“楊寘也”。遂擢為第一,朝內(nèi)公卿相賀,以為得人。楊寘中狀元后,授將作監(jiān)丞,任潁州通判,因母親病逝,未及赴任。喪事辦完不久,楊寘亦一病不起,日漸羸弱,終于撒手人寰,年僅30歲,可謂才華未展,英年早逝,時人甚為惋惜。王安石就不說了。)
梅堯臣(1002年—1060年),字圣俞,世稱宛陵先生,漢族,宣州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人。北宋官員、現(xiàn)實主義詩人,給事中梅詢從子。
梅堯臣初以恩蔭補桐城主簿,歷鎮(zhèn)安軍節(jié)度判官。于皇祐三年(1051年)始得宋仁宗召試,賜同進士出身,為太常博士。以歐陽修薦,為國子監(jiān)直講,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故世稱“梅直講”、“梅都官”。嘉祐五年(1060年),梅堯臣去世,年五十九。
梅堯臣少即能詩,與蘇舜欽齊名,時號“蘇梅”,又與歐陽修并稱“歐梅”。為詩主張寫實,反對西昆體,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譽為宋詩的“開山祖師”。曾參與編撰《新唐書》,并為《孫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集》及《毛詩小傳》等。(關(guān)于蘇舜欽。此處先不表,后人自有細說。“西昆體”是宋初詩壇上聲勢最盛的一個詩歌流派,它是以《西昆酬唱集》而得名的,是以楊億為首的17位宋初館閣文臣互相唱和、點綴升平的詩歌總集,其詩人中成就較高的有楊億、劉筠、錢惟演。它是晚唐五代詩風(fēng)的沿續(xù),藝術(shù)上大多師法晚唐詩人李商隱,片面發(fā)展了李商隱追求形式美的傾向,其詩雕潤密麗、音調(diào)鏗鏘、辭藻華麗、聲律和諧、對仗工整,呈現(xiàn)出整飭、典麗的藝術(shù)特征。但是從總體上看,西昆體詩思想內(nèi)容貧乏空虛,脫離社會現(xiàn)實,缺乏真情實感。換言之,無病呻吟。)
這考官陣容強大,且都是文壇高手?;垩圩R英才,必是探囊取物。
這是值得寫入中國千年科舉歷史的一屆考試,從這屆考試開始,流行于仁宗朝歷年科場的“太學(xué)體”文風(fēng)終于被歐陽修淘汰掉。“太學(xué)體”是慶歷四年朝廷創(chuàng)建太學(xué)之后風(fēng)行一時的科場詞賦、策論文體,其特點宋人多有總結(jié):“務(wù)為險怪之語”',“求深者或至于迂,務(wù)奇者怪僻而不可讀”,“以新奇相尚,文體大壞”。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講人話,猶如時下某些學(xué)者以艱澀、怪譎文風(fēng)寫出來的所謂“學(xué)術(shù)論文”。
“太學(xué)體”的興起與國子監(jiān)直講石介的倡導(dǎo)有密切關(guān)系,石介看不慣仁宗朝初期流行的華麗文體,在太學(xué)講課時,便有意識引導(dǎo)太學(xué)生寫文章時使用冷峻、佶屈的文辭,“因其所好尚,而遂成風(fēng)”。
石介(1005-1045年),字守道,小字公操,兗州奉符縣(今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qū)徂徠鎮(zhèn)橋溝村)人。北宋學(xué)者、思想家、理學(xué)先驅(qū),“泰山學(xué)派”創(chuàng)始人,號稱徂徠先生,與孫復(fù)、胡瑗并稱“宋初三先生”,太常博士石丙的兒子。天圣八年進士,任南京留守推官兼提舉應(yīng)天府書院,國子監(jiān)直講。一生善于教育,“從之者甚眾,太學(xué)之盛,自先生始。強調(diào)“民為天下國家之根本”,主張“息民之困”。從儒家立場反對佛教、道教、標(biāo)榜王權(quán),主張文章必須為儒家的道統(tǒng)服務(wù),為宋初加強中央集權(quán)提供論據(jù)。創(chuàng)建泰山書院、徂徠書院,以《易經(jīng)》、《春秋》教授諸生,“重義理,不由注疏之說”,開宋明理學(xué)之先聲,關(guān)于“理”、“氣”、“道統(tǒng)”、“文道”等論對“二程”、朱熹等影響甚大。曾作《怪說》等文,抨擊宋初浮華文風(fēng)。著有《徂徠集》二十卷。
歐陽修崇尚平實、說人話的古文,很不喜歡“太學(xué)體”,所以,借著擔(dān)任嘉祐二年貢舉主考官的機會,對“太學(xué)體”文風(fēng)“痛加裁抑”,評卷時候,但凡用“太學(xué)體”寫的詞賦、策論,都給予極低的評分,將擅長寫“太學(xué)體”文章的考生“黜之幾盡”。到了放榜時,人們發(fā)現(xiàn)“時所推譽,皆不在選”,那些“太學(xué)體”文章寫得得心應(yīng)手、大家都以為必高中無疑的太學(xué)生,幾乎都落榜。 落榜的太學(xué)生非常憤怒,等歐陽修上朝時,將他圍堵在路上,“群聚詆斥之”,開道的街司邏吏都無法制止。不知哪一位考生還寫了一篇《祭歐陽修文》,投人歐陽修家中,由于是匿名文章,官府也無從追究責(zé)任。
在落榜諸生中,有一個叫劉幾的太學(xué)生,深得石介“太學(xué)體”之真?zhèn)?,寫文章好為“怪崄之語”,平日測試,都得第一名,眾學(xué)生“翕然效之,遂成風(fēng)俗”。歐陽修聽說過劉幾的名字,對他的文風(fēng)很不以為然。這次評卷,他看到一名考生的論文寫道:“天地軋,萬物茁,圣人發(fā)?!睔W陽修說:“此必劉幾也?!碧崞鹬旃P,在卷面上大筆一抹,大批“紕繆”。
宋朝的科舉考試已實行“封彌制”與“謄錄制”。謄錄,指考生交上來的答卷全部由專門的書吏用紅筆抄錄成副本,然后將副本送考官進行評卷;封彌,指送給考官評分的答卷,卷首上的考生姓名、年甲、鄉(xiāng)貫等個人信息都密封,代之以字號。這樣,考官在評卷時,并不知道哪一份答卷出自哪一位考生之手,不容易徇私。歐陽修討厭劉幾的文風(fēng),但他也不能確定哪一份答卷是劉幾的,只能根據(jù)文章的風(fēng)格、水平作出取舍。
那一次歐陽修沒有看走眼,拆封放榜時,那篇被他大批“紕繆”的“太學(xué)體”論文,果真是劉幾的文章,劉幾自然名落孫山。不過,劉幾也是一個才子,自嘉祐二年落榜后,更名劉輝,改攻古文,自是文風(fēng)大變。嘉右四年,劉輝再參加貢舉禮部試。
順利中榜,進人殿試,殿試考官還是歐陽修。歐陽修閱卷時??吹揭晃贿M士的《堯舜性仁賦》,義理、辭章俱佳,忍不住擊節(jié)嘆賞,擢為第一人,及唱名,發(fā)現(xiàn)這位進士原來叫劉輝。有認識劉輝的人告訴歐陽修:“此劉幾也,易名矣?!睔W陽修“愕然久之”,轉(zhuǎn)而贊許說:“此文辭善道明,實為難得?!?/span>
后世一些學(xué)者相信,那首給歐陽修惹來官司之禍的艷詞《望江南》正是劉輝所作,故意托歐陽修之名,意在敗壞歐陽修名聲,以報復(fù)歐陽修。
《望江南》詞:“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絲輕那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著待春深。十四五,閑抱琵琶尋。階上簸錢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span>
即“阿張案”中,被污是歐陽修寫“阿張”的詞。
劉輝不僅才華出眾,而且很有政治抱負。他曾與幾位文友同游石井庵,作五言《石井聯(lián)句》,詩中對朝廷腐敗現(xiàn)象和那些身居高位的“背廉輩”極為憤恨。他在《序》中痛斥道:“今之處高位者……持祿養(yǎng)高,不興毫利,不去民瘼……居官宇,食月粟,費廩錢,役公隸,慊然尚以為不足也。乃魚獵財賂,蟊蠹脂血,皇皇然惟義是棄?!彼詾椤氨换荨保吧W民而不廉”,就是罪人。
劉輝奪魁以后,被任命為河中節(jié)度判官。不久,因祖母不服當(dāng)?shù)厮粒埱蠼夤贇w養(yǎng)。朝延準(zhǔn)其移任建康(今南京),不久改任著作郎。嘉祐七年(1062)祖母逝世,他以嫡孫再次請求解官“承重服”。居喪期間,四方來從學(xué)的士子很多,他特地造起館舍接待學(xué)子。他還為族中老弱病殘者有所養(yǎng)而置辦了田產(chǎn)。治平二年(1065)三月十三日卒。葬陳坊下沽溪。
不管劉輝是不是對歐陽修心存芥蒂,也不管嘉祐二年落榜的考生是不是服氣,風(fēng)靡一時的“太學(xué)體”經(jīng)歐陽修力挫,不再獨領(lǐng)風(fēng)騷,諸生文風(fēng)自此大變。
在嘉祐二年禮部試策論答卷中,有一篇文風(fēng)與“太學(xué)體”大異其趣的論文《刑賞忠厚之至論》,引起了點檢試卷官梅堯臣的注意。梅堯臣負責(zé)第一輪閱卷,對考生答卷作出初步的篩選,然后將入圍的答卷交給其他考官作第二輪閱卷。梅堯臣十分贊賞這篇《刑賞忠厚之至論》,便把文章推薦給主考官歐陽修?!缎藤p忠厚之至論》的論點,如果翻譯成現(xiàn)代話語,大約就是“論疑罪從無”。文中提到一個典故:“《傳》日:'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dāng)堯之時,皋陶為土,將殺人,皋陶日'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zhí)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
文章的辭章、立意都讓歐陽修拍案叫絕,只是歐陽修對文中“皋陶日'殺之’三,堯日'宥之’三”的說法,卻不知出自何典,問梅堯臣:“此出何書?”梅堯臣說:“何須出處!”歐陽修以為自己一時想不起出處而已,有意將這篇文章列為第一等。不過,歐陽修又有點懷疑此文可能出自門人曾鞏之手,若將門人文章評為第一,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歐陽修考慮再三,將那篇論文列為第二名。乃至拆封放榜,歐陽修才知道《刑賞忠厚之至論》的作者并不是曾鞏,而是一位來自四川眉州的年輕舉子,叫作蘇軾,虛齡二十二歲。
歐陽修對梅堯臣說:“此郎必有所據(jù),更恨吾輩不能記耳?!狈虐裰?,高中的考生照例要入謝主考官。入謝時,歐陽修便問蘇軾,“皋陶日'殺之’三,堯日'宥之’三”,
“此見何書?”蘇軾說:“事在《三國志·孔融傳》注?!睔W陽修回去翻閱《三國志·孔融傳》,卻一無所得。他日,又問蘇軾。蘇軾說:“曹操滅袁紹,以袁熙妻賜其子丕。孔融日:'昔武王伐紂,以姐己賜周公?!袤@問何經(jīng)見,融日:'以今 日之事觀之,意其如此亮、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一府治蘇軾的杜撰典故及解釋,歐陽修嘆服:“此人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p>
嘉祐二年的進士科狀元叫章衡,名氣不大,(嘉祐二年,考中狀元,授湖州通判,遷鹽鐵判官,修撰起居注。編纂歷代帝系《編年通載》,神宗看后認為“可冠冕諸史”。
在真定知府(今河北正定)任上,滹沱河每年都要發(fā)大水,章衡主持修筑河堤20多丈,從而避免洪水禍害。先后治理秀州、襄州、河陽、曹州、蘇州、揚州、廬州、宣州、潁州,授上柱國,冊封吳興縣開國伯。是為一心為民的好官。)但同榜進士中卻誕生了多位未來的政治一文化精英,如:蘇軾、蘇轍兄弟,與蘇家兄弟同列“唐宋八大家”的曾鞏,文武雙全的王韶,理學(xué)家張載、呂大鈞,未來熙豐變法的骨干呂惠卿、鄧綰、張躁
林希、曾布、蔣之奇,保守派名臣朱光庭、梁燾等。熙豐變法的另一員骨干章惇,是狀元章衡之叔,也參加了嘉祐二年進士科考試,但因名次在侄兒章衡之下,深以為恥,放棄殿試成績,“委敕而出”,兩年后,即嘉祐四年,再參加禮部試,高中甲科??梢哉f,嘉祐二年貢舉,群星閃耀,照亮北宋半個世紀(jì)的星空。
中國自隋唐始實行科舉取士,至清末廢除科舉制,歷時一千余年,論取士之盛,沒有一屆科舉考試可與嘉祐二年貢舉相比擬。嘉祐二年貢舉之所以能遴選出這么多杰出的才俊,除了知貢舉歐陽修有伯樂之功,也應(yīng)歸功于范仲淹昔日推行的慶歷新政。新政中的一項舉措為“精貢舉”,含教育振興與改革、科舉考試改革兩個部分,其中的科舉考試改革在慶歷五年叫停:“禮部貢院進士所試詩賦,諸科所對經(jīng)義,并如舊制考?!?,但教育振興計劃卻堅持了下來,朝廷在國子監(jiān)設(shè)太學(xué),又在地方州縣遍設(shè)官學(xué),史稱“慶歷興學(xué)”。從慶歷興學(xué)至嘉祐二年,已有十余年時間,蘇軾、蘇轍、曾鞏、王韶、張載等嘉祐二年進士,正是在這十余年間接受的教育。
接著說范仲淹與《岳陽樓記》,涉及宋朝一件公案:公用錢案
慶歷三年(1043年),正當(dāng)仁宗與范仲淹諸人大刀闊斧推行新政之時,朝廷發(fā)生了幾件小事。事情雖小,卻深刻影響了慶歷的時局,值得鄭重講述出來。涉及歐陽修的“朋黨及阿張案”、涉及蘇舜欽的“進奏院案”還有就是涉及滕子京的“公錢用案”。
“公用錢案”,當(dāng)事人為范仲淹守邊西北時的兩名老部下:張亢與滕宗諒。張亢,就是那位在兔毛川擊敗西夏兵,解了麟、府(這二州正是折老太君及楊家將故事的淵源,暫且不表。)之圍的宋朝驍將;膝宗涼,即范仲淹千古名篇《岳陽樓記》中的滕子京。
慶歷三年七八月間,陜西四路馬步軍都部署鄭戩給朝廷發(fā)
來報告,檢控前任知渭州張亢“在渭州過用公使錢”、知慶州滕宗諒之前在知涇州任上,亦“枉費公用錢十六萬緡”。隨后,監(jiān)察御史梁堅對張亢、滕宗諒發(fā)起彈劾:張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滕宗諒“用過官錢十六萬貫,有數(shù)萬貫不明,必是侵欺入己”
這里我們需要先弄明白一些概念:什么是“公用錢”“公使錢”。簡單地說,公使錢是朝廷撥給領(lǐng)有節(jié)度使兼使相、節(jié)度觀察留后、觀察使、防御使、團練使、刺史等榮銜的長官的個人津貼,“皆隨月給受,如祿奉焉”。公使錢的數(shù)額,依長官的官階分為若干等,從五百貫至二萬貫不等。長官可以自由支配屬于他的公使錢:“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入”,“方鎮(zhèn)別賜公使錢,例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余”;“(公使錢)不隸州府,(長官)自以親吏領(lǐng)之,歲杪上計則入其余”。公用錢則是朝廷撥給中央機構(gòu)與地方政府的特別辦公經(jīng)費,主要用于出于公務(wù)需要的宴請、招待、饋贈、捐贈、補助。公用錢的數(shù)額,“隨州郡大小立等,歲自二百貫至五千貫止”。如宋真宗年間,朝廷撥給廣州的公用錢為“五十萬”錢(五百貫)。公用錢必須由知州與通判聯(lián)署簽字才可以領(lǐng)用,“皆長吏與通判署籍連署以給用”,每一筆支出都要在賬籍上登記清楚,接受審計。不過宋朝人經(jīng)常將“公用錢”也寫成“公使錢”,以至于讀史的人也常常將公用錢與公使錢的性質(zhì)弄混淆了。我們也可以說,宋朝的公用錢與公使錢相當(dāng)于我國臺灣地
區(qū)實行的“特別費”。今日臺灣地區(qū)的“特別費”其實也分為兩塊:其中二分之一需要用票據(jù)報銷,并接受審查,類似于宋代的公用錢,另外二分之一則由行政長官按月簽字領(lǐng)取,自由支配,無須記賬、結(jié)算,類似于宋代的公使錢。大家應(yīng)該記得,2007年馬英九曾被檢察官檢控在臺北市長任內(nèi)涉嫌貪污“特別費”。但法官最后裁定,行政長官簽字領(lǐng)取的那一半“特別費”,為“法定薪資外之實質(zhì)補貼”,馬英九不存在貪污“特別費”的行為。
時光倒流回到一千年前,張亢與滕宗涼面臨的指控,跟馬英九差不多。不過,有一點我們應(yīng)該先說明:張亢、滕宗諒涉嫌濫用的,是屬于地方政府公務(wù)經(jīng)費性質(zhì)的公用錢,而不是屬于長官個人津貼性質(zhì)的公使錢。
慶歷年間,戰(zhàn)爭造成的沉重財政負擔(dān)已將朝廷搞得焦頭爛額,連仁宗皇帝與后宮嬪妃都要節(jié)衣縮食,以裁減浮費。守邊的將領(lǐng)竟然大手大腳濫用公用錢,甚至侵吞公款,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仁宗見到御史的彈章,震怒,派太常博士燕度前往邠州(今陜西彬縣)成立一個臨時法庭,“鞫其事”,調(diào)查張亢、滕宗涼究竟有沒有貪污公款。
范仲淹站出來替兩名老部下辯護:滕宗諒被指控挪用十六萬貫公用錢,實是受了誣告,因為這十六萬貫錢中,包含了十五萬貫涇州諸軍請用的錢數(shù)物料,“豈可諸軍請受亦作宗諒使過”?滕宗諒“舊日疏散,又好榮進,所以招人謗議”。至于張亢,盡管“不能重慎,為事率易”,但“昨在渭州,亦無大段過犯”。
范仲淹建議:鄰州的臨時法庭可先勘鞫干連人,并取來錢帛文帳磨勘,如果發(fā)現(xiàn)滕宗諒與張亢“顯有欺隱入己”的罪證,再逮捕他們勘鞫;如果二人并無“欺隱入己”,只“差人取問,分析緣由,入急遞聞奏,別取進止”。范仲淹還說,“乞以臣此奏宣示臺諫官,候勘得滕宗諒、張亢卻有大段乖違過犯及欺隱入己,仰臺諫官便更彈劾,臣甘與二人同行貶黜”。但燕度在調(diào)查“公用錢案”時,卻發(fā)現(xiàn)滕宗諒居然將登記公用錢的賬簿銷毀了,這是怎么回事?原來,滕宗諒為人豪邁,講義氣,不希望領(lǐng)取公用錢的人受到牽連,所以干脆“焚其籍以滅姓名”',只承認自己花了三千貫公用錢,用于招待“諸部屬羌之長千余人”。
張亢倒是爽快,供認自己曾“借公用錢買物”,但“事未發(fā)前,已還納訖”,也曾“將公用錢回易到利息買馬”,即以公用錢為本錢做生意,以獲得的利潤購買戰(zhàn)馬,還曾將一部分接待費贈送給“游索之人”,“自甘伏罪,乞不追究游索之人”。
負責(zé)調(diào)查“公用錢案”的燕度可不是省油的燈,將所有稍受牽連的人全都抓起來,“枝蔓勾追,直使盡鄰州諸縣枷扭”“因系滿獄”,不審出膝宗諒與張亢的罪證決不罷休。另一位宋朝驍將狄青由于“曾隨張亢入界”,也被“勾追照對”,燕度還發(fā)出文牒,劾問正在陜西巡邊的樞密副使韓琦。
燕度的做法,受到諫官歐陽修的抗議:“今燕度本令只勘滕宗諒使過公用錢,因何劾問大臣議邊事?顯是節(jié)外生事,正違推勘敕條。況樞密副使是輔弼之任,宣撫使將君命而行,本藉重臣,特行鎮(zhèn)撫。今若無故遭一獄吏侵欺,而陛下不與主張,則今后奉君命出使者,皆為邊鄙所輕”;而狄青“本武人,不知法律,縱有使過公用錢,必非故意偷慢,不過失于檢點,致誤侵使而已?!攤溥叿?,正藉勇將,況如青者無三兩人,可惜因些小公用錢,于此要人之際,自將青等為賊拘囚,使賊聞之,以為得計”。
歐陽修強烈建議:別選官員調(diào)查“公用錢案”,盡早“取勘結(jié)絕”,將燕度“別付所司,勘罪行遣”。不過仁宗沒有同意這么做。時任知渭州尹洙也替狄青辯解:“臣竊見自來武臣,將所賜公使錢,諸雜使用,便同己物。其狄青于公用錢物,即無毫分私用?!ゴ却共?,特降朝旨,曉諭狄青,庶令安心,專慮邊事?!比首谕饬?。
燕度在陜西調(diào)查了三四個月,就掌握的證詞、證據(jù)而言,都未能證實張亢與滕宗諒將公用錢“侵欺入己”。平心而論,張亢與滕宗諒都不像是私吞公用錢的貪官,但這兩個人花錢都十分大方,張亢“好施輕財,凡燕犒饋遺,類皆過厚”;滕宗諒“尚氣,倜儻自任,好施與”。因此,若說他們“枉費公用錢”,應(yīng)該是確鑿無疑的。滕宗諒的犯罪情節(jié)尤其嚴重,因為他將賬本燒掉了,公用錢是怎么花的,又是哪些人接受了饋贈,成了一筆糊涂賬。那么,應(yīng)該如何處分張亢與滕宗諒呢?
范仲淹提出,張亢、滕宗涼薄懲即可,因為他們都沒有侵吞公款,只是濫用公用錢,張亢雖然存在借公用錢回易的情節(jié),但根據(jù)編敕,“若將公使錢回易到別物公用,但不入己,更不坐罪”,至于滕宗涼以公用錢“饋遺游士故人”,也是本朝慣例。范仲淹還告訴仁宗皇帝:“臣昨與韓琦在涇州,同使公用錢,曾為慶州簽判、秘書丞馬倩身亡,本人家貧親老,與錢一百貫文;又涇州保定知縣、大理寺丞劉襲禮丁父憂,家貧起發(fā)不得,與錢一百貫文;又虢州推官、監(jiān)環(huán)州入中陳叔度丁父憂,家貧無依,與錢五十貫文;又進士黃通來涇州相看,與錢五十貫文。并是一面將公使庫錢回易到利息相兼使用,即不曾侵使著系省官錢。”如果這么做有罪,那么“臣與韓琦,亦有上件與人錢物罪狀,須至自劾”,請皇上也“將臣與韓琦用錢事狀,并張亢所奏二事,一處定斷,以正典刑”。樞密使杜衍卻“欲深罪膝宗涼”。杜衍的意見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滕宗諒燒掉賬本的行為,顯然是對國法的挑戰(zhàn),性質(zhì)可比張亢惡劣多了。 仁宗經(jīng)再三權(quán)衡,決定聽從范仲淹之言,對張亢、滕宗諒都從輕發(fā)落,于慶歷四年正月,將張亢降為四方館使、本路鈐轄,滕宗諒降一級官階,保留天章閣待制的榮銜,貶知虢州。
但是,仁宗對滕宗諒的從輕發(fā)落受到御史臺的強烈反對。
御史中丞王拱辰上書說:“賞罰者,朝廷之所以令天下也。此柄一失,則善惡不足以懲勸。今滕宗諒在邊,盜用公使錢,不俟具獄,止削一官,皆以謂所坐太輕,未合至公。張亢本列武臣,不知朝廷大意,不欲以督過之,臣不復(fù)言。宗諒則不然,事既發(fā),乃將所支文歷,悉皆焚去。原心揣情,慢忽朝廷,非亢之比?!庇终f,如果不對滕宗諒嚴肅處理,他就辭職不干了:“臣所以不避而固爭者,誠恐來者相效,而陛下之法遂廢矣。臣明日更不敢入朝,乞賜責(zé)降一小郡,以戒妄言。”
監(jiān)察御史里行李京也上章彈奏:“滕宗涼在慶州所為不法,而朝廷止降一官,移知虢州。近聞興元府西縣又奏,宗諒差兵士百八十七人,以驢車四十兩,載茶三百余籠出引,逐處不得收稅。宗諒職在近侍,而亂法太甚,仍慮昨來推劾狀中,猶未及販茶之事,宜奪天章閣待制,以懲貪墨之人?!弊詈?,仁宗不得不“用御史中丞王拱辰之言”,在二月重新下詔,將滕宗涼貶到蠻荒之地岳州。詔書發(fā)布后,仁宗宣王拱辰赴御史臺上班,并安慰他:“言事官第自振職,勿以朝廷未行為沮己,而輒請解去以取直名。自今有當(dāng)言者,宜力陳無避?!?/span>
被貶知岳州的滕宗諒卻不怎么計較窮山惡水,上任不久,便決定重新修茸岳州的岳陽樓。這一次,滕宗諒不敢動用公款,而是采用了類似“眾籌”的辦法一—岳州有不少“老賴”,欠債不還。滕宗諒便發(fā)布一個通告,“民間有宿債不肯償者,獻以助官,官為督之”',意思是說,凡是討不回債款的債主,如果愿意將他們的一部分債權(quán)捐獻給政府修建岳陽樓,政府將協(xié)助他們追債。于是“民負債者爭獻之,所得近萬緡”。
滕宗諒自己掌管這筆巨款,“自掌之,不設(shè)主典案籍。樓成,極雄麗,所費甚廣”。按王拱辰的說法,滕宗諒從中撈到了不少油水,“自入者亦不鮮焉”,可是“州人不以為非,皆稱其能”。但王拱辰的說法并無證據(jù),我不相信滕宗諒是貪贓之徒,因為他去世時,身無長物,“及卒,無余財”。
岳陽樓建成,滕宗涼請老朋友范仲淹寫了那篇千古傳誦的《岳陽樓記》;又請大書法家蘇舜欽手書《岳陽樓記》,刻于石碑;再請著名篆書家邵觫為《岳陽樓記》石碑“篆額”,時人將滕樓、范記、蘇書、邵篆合稱為“天下四絕”。
《岳陽樓記》開篇“慶歷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而實際這篇文章寫于慶歷六年(公元1046年)。范仲淹也并未去過岳陽樓,所有景象不過是其想象罷了。
未親見而何以寫得?文中既有交代:“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前人之述備矣?!奔丛谇叭酥皞涫觥敝?,讀其文而能見其景。梅堯臣曾說:“最好的詩,應(yīng)該是狀難狀之景如在目前,含不盡之意見于言外。”料想前人之備述,或有狀洞庭之狀如眼前者,而范仲淹也必是能通悟前人之意,故未去可也,怎么說未見呢?
范仲淹生活在北宋王朝正值內(nèi)憂外患的年代,對內(nèi)階級矛盾日益突出,對外契丹和西夏虎視眈眈。為了鞏固政權(quán),改善這一處境,以范仲淹為首的政治集團開始進行改革,即“慶歷新政”。但改革觸犯了封建大地主階級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了他們的強烈反對。而皇帝改革的決心也不堅定,在保守官僚集團的壓迫下,改革以失敗告終。慶歷六年(1046年)“慶歷新政”失敗后,范仲淹又因得罪了宰相呂夷簡,范仲淹貶放河南鄧州,這篇文章便是寫于鄧州,而非寫于岳陽樓。
借景抒情,抒發(fā)政治愿望。故文中言曰:“遷客騷人,多會于此,覽物之情,得無異乎?”意思是說,前人很多描寫“岳陽樓”之大觀,或者也有很多人借情抒情,抒發(fā)個人情感得失,但是一定沒有如我這般的,我既然寫了,那就寫個完全不一樣的。
岳陽樓,位于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洞庭北路,地處岳陽古城西門城墻之上,緊靠洞庭湖畔,下瞰洞庭,前望君山;始建于東漢建安二十年(215年),岳陽樓為東漢末年橫江將軍魯肅始建的“閱軍樓”。
西晉時期,稱魯肅閱軍樓為“巴陵城樓”。
東晉義熙年間(405年~418年)以前,曾被毀無樓。
南朝宋元嘉三年(426年),重修巴陵城樓,樓由軍事設(shè)施轉(zhuǎn)變?yōu)橛^賞樓;同年,詩人顏延之路經(jīng)巴陵,作《始安郡還都與張湘州登巴陵城樓作》詩,詩中有“清氛霽岳陽”之句,“岳陽”之名首次見于詩文。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年),分長沙郡北部的巴陵、蒲圻、下雋及江夏郡的沙陽縣置巴陵郡,擴建郡城時,對岳陽古城樓(巴陵城樓)有所修葺。
唐貞觀年間(627年~649年),重修岳陽古城樓(巴陵城樓),使樓閣初具規(guī)模。
唐開元四年,中書令張說再次擴建,取名南樓,又名岳陽城樓。
唐天寶年間(742年~756年),重加版筑府城,重修岳陽樓。
中唐(766年~835年)時期,詩仙李白賦詩后定名“岳陽樓”。
北宋慶歷五年(1045年),岳州知軍州事滕宗諒重修岳陽樓,并擬修筑偃虹堤。
后世歷代都有重修,不細表。
215年至1045年,830年時間里,中國之歷史盛世有不少,如劉宋“永嘉之治”、隋“開皇之治”、唐“貞觀之治”“開元之治”、趙宋真宗“咸平之治”。這都是皇帝的治理。中國歷代之變法:管仲改革、商鞅變法、李悝變法、吳起變法,這幾位是重臣變法,都是周朝。北魏孝文帝變法、后周世宗改革,又是皇帝的變法。這830年里,屬于臣子的變法,范仲淹是唯一一個。哪怕再過一千多年,不過寥寥:北宋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新政、清末戊戌變法、民國以后不表。
830年間,獨范仲淹一人,寄托其政治思想及愿望之文,“得無異乎?”
“不因物喜,不以己悲。”站在如此高度,如其后輩中,此時望其項背而后超越前人者——王安石《登飛來峰》云: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緣身在最高層。
一切功名利祿,都是眼前之俗物。個人之價值并承載著的歷史使命,才是畢生的追求。“使命”何解?當(dāng)你的能力和悟性,摸得著天,被上天所看重,就會賦予你偉大的使命。這使命是境界之極才有資格去承擔(dān)。如那商鞅,其身車裂,其法徹行,身死而功成。世間凡擔(dān)使命者,何惜一死?
“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
心懷天下者,以天下樂為樂;以天下憂為憂。先天下而憂,以身實行,解天下之憂,才有天下之樂,才有己之樂。樂可以無,可以看不到,但憂不可不無,也不得不為之。
遙望“岳陽樓”浩浩湯湯。千古江山,英雄輩出,吾(范仲淹)立觀,不見前人來者,亦不見后人,念天地之悠悠,微斯人吾誰與歸?
《岳陽樓記》之全貌,非僅在于“悲、喜、樂、憂”,而是在于“吾誰與歸”的吶喊與孤獨?!靶抡?范仲淹)失敗了,但是我不以己悲。追思先賢,吾新政無師之艱辛;吾之?dāng)?,愿成后世之師。愿有來者,吾與同歸,足也,足也?!?3年后,熙寧二年(1069年)大宋朝一次震驚歷史的變法來了……
王安石(1021年-1086年),比范仲淹小了32歲,王安石稱范仲淹:“一世之師,由初起終,名節(jié)無疵?!?/span>
醉翁亭記
歐陽修 〔宋代〕
環(huán)滁皆山也。其西南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瑯琊也。山行六七里,漸聞水聲潺潺,而瀉出于兩峰之間者,釀泉也。峰回路轉(zhuǎn),有亭翼然臨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誰?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誰?太守自謂也。太守與客來飲于此,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山水之樂,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若夫日出而林霏開,云歸而巖穴暝,晦明變化者,山間之朝暮也。野芳發(fā)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陰,風(fēng)霜高潔,水落而石出者,山間之四時也。朝而往,暮而歸,四時之景不同,而樂亦無窮也。
至于負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樹,前者呼,后者應(yīng),傴僂提攜,往來而不絕者,滁人游也。臨溪而漁,溪深而魚肥,釀泉為酒,泉香而酒洌,山肴野蔌,雜然而前陳者,太守宴也。宴酣之樂,非絲非竹,射者中,弈者勝,觥籌交錯,起坐而喧嘩者,眾賓歡也。蒼顏白發(fā),頹然乎其間者,太守醉也。
已而夕陽在山,人影散亂,太守歸而賓客從也。樹林陰翳,鳴聲上下,游人去而禽鳥樂也。然而禽鳥知山林之樂,而不知人之樂;人知從太守游而樂,而不知太守之樂其樂也。醉能同其樂,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謂誰?廬陵歐陽修也。
醉翁亭:位于安徽省滁州市西南瑯琊山麓。北宋慶歷七年(1047年),為了便于歐陽修游玩,智仙特在山麓建造了一座小亭,歐陽修親為作記—《醉翁亭記》。從此,歐陽修常同朋友到亭中游樂飲酒,“太守與客來飲于此,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因此得名。
歐陽修(1007年8月-1072年9月),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謚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學(xué)家、史學(xué)家,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進士及第,歷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學(xué)士、樞密副使、參知政事。死后累贈太師、楚國公,謚號“文忠”,故世稱歐陽文忠公。歐陽修是在宋代文學(xué)史上最早開創(chuàng)一代文風(fēng)的文壇領(lǐng)袖,他領(lǐng)導(dǎo)了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繼承并發(fā)展了韓愈的古文理論。其散文創(chuàng)作的高度成就與其正確的古文理論相輔相成,從而開創(chuàng)了一代文風(fēng)。歐陽修在變革文風(fēng)的同時,也對詩風(fēng)、詞風(fēng)進行了革新。在史學(xué)方面,也有較高成就, 他曾主修《新唐書》,并獨撰《新五代史》。有《歐陽文忠公集》傳世。1072年9月22日,歐陽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歲。
宋景德四年,歐陽修出生于綿州(今四川綿陽),其父時任綿州軍事推官,年56(老來得子,真不易。)。3年后(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父故。歐陽修是獨子,與母親鄭氏相依為命,孤兒寡母只得到湖北隨州投奔歐陽修的叔叔。叔家亦貧寒,鄭氏用荻稈在沙地上教歐陽修讀書寫字。
歐陽修自幼好讀書,天資聰穎,刻苦勤奮,常借書抄讀,不待抄完,已能成誦;少時作文,老練有成。十歲時,從李家得《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愛其文,手不釋卷,為后詩文革新運動播下了種子。
天圣七年(1029年)春,由胥偃保舉,就試開封府國子監(jiān)。秋,廣文館試為監(jiān)元、國學(xué)解試為解元,禮部省試為省元,連中三元。天圣八年(1030年),仁宗趙禎主持殿試,王拱振為狀元,歐陽修十四,列二甲進士及第。主考晏殊說,歐陽修鋒芒畢露,眾欲挫其銳,促其才。授任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充任西京(洛陽)留守推官。
慶歷三年(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誥。范仲淹、韓琦、富弼等推行“慶歷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成為革新派干將,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新政失敗。五年,范、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上書分辯,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在滁州,寫下了不朽名篇《醉翁亭記》。
接下來才是《醉翁亭記》的故事:
阿張嫁資案
歐陽修雖是獨子,卻有一妹。嫁與襄城張龜正作續(xù)弦。張龜正與前妻育有一女阿張。歐陽氏嫁未幾,其父亡去,歐陽氏孤苦無依,攜時方七歲的小阿張回到娘家。
阿張成年,歐陽修做主,遣嫁族兄之子歐陽晟。晟虔州司戶,慶歷五年夏,任滿,攜妻子阿張、仆人陳諫回京述職。阿張竟與陳諫私通。事發(fā),晟怒而告之開封府。阿張供稱:其語皆引公未嫁時事,詞多丑異。其意與歐陽修有染。
阿張何如此?宋代文獻說法有二:
一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一說:受權(quán)開封知府事楊日嚴教唆。日嚴任益州太守時,歐陽修曾經(jīng)彈劾他“貪恣”,日嚴銜之。
案既涉歐陽修,非比尋常,上令徹查。諫官錢明逸即上疏彈劾歐陽修“私于張氏,且欺其財”。仁宗命戶部判官蘇安世復(fù)察。經(jīng)問訊,歐陽修涉挪用阿張之父遺資。
根宋律,在室女有繼承權(quán)。阿張父所留資財,為阿張嫁妝,因其年幼,故由繼母歐陽氏代管。歐陽修心疼胞妹“喪厥夫而無托”遂以阿張之嫁資,購置田產(chǎn),田契署名為歐陽氏。蘇安世以歐陽修“用張氏資買田產(chǎn)立戶事”上奏。
慶歷五年八月,歐陽修因“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陽氏券”貶為滁州太守。責(zé)詞說:“向以訟起晟家之獄,語連張氏之資,券既不明,辨無所驗。以其久參侍從,免致深文,…體余寬恩,思釋前咎?!?/span>
歐陽修至滁州,曾上謝表自辯:“(阿張)既嫁五六年后,相去數(shù)千里間,不幸其人自為丑穢,臣之耳目不能接,思慮不能知。而言者及臣,誠為非意,以致究窮于資產(chǎn),固已吹析于毫毛。”
以此來看,歐陽修不認為自己犯了錯,但是于法而言,卻是有侵占之實。歐陽修自以為委屈,加上貶官的郁悶,又恰好在滁州結(jié)識了僧人智仙,二人很快成為知音。歐陽修寄情于山水,常游滁州瑯琊山,智仙便在瑯哪山麓建造了一座亭子,因歐陽修自號“醉翁”,亭子取名“醉翁亭”。歐陽修則為醉翁亭寫了一篇《醉翁亭記》。
初讀之時,覺語言凝練精粹,晶瑩潤暢。山水之美,其景如詩,百姓之樂,其情醉人。“樂民之樂”的胸懷,充滿了士大夫悠閑自適的情調(diào),并從側(cè)面顯示了作者自己治理滁州的政績。今讀之,絕歐陽修還是內(nèi)心充滿著不甘。自號“醉翁”,即喝醉酒的老頭。一個喝醉酒的老頭,在迷離朦朧的意識下,如何處理政事公務(wù)?任何朝代都有明確規(guī)定:公務(wù)期間禁止飲酒。即便今日,也是如此。那么作為北宋文壇政壇巨子之一的歐陽修,何以如此頹廢?
歷史上卻有幾位名人,行職以酒。
如漢初名相曹參,字敬伯,泗水郡沛縣(今江蘇省徐州市沛縣)人。西漢開國功臣、軍事家、政治家,漢朝第二位相國,史稱“曹相國”?!稘h書》記載,曹參擔(dān)任相國時之所以飲酒無度,不但不理政事,還帶著下屬一同飲酒作樂。漢惠帝劉盈有所不滿,就當(dāng)朝問詢。曹參脫帽謝罪說:“論英明圣武,比之高祖何如?”
帝惶恐:“朕何敢比之先帝。”
曹參又問:“臣和蕭何,誰更賢呢?”
帝說:“君不比蕭何?!?/span>
曹參又說:“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與蕭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蕭何嘗為秦吏,熟悉秦制,高祖立漢,蕭何定漢律,安百姓。其律甚善,后人惟依律執(zhí)行即可,不宜輕變之?!?/span>
這就是著名的“蕭規(guī)曹隨”的故事。曹參為相三年,去世后,百姓歌頌,說:“蕭何為法,顜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凈,民以寧一。”
也如魏晉名士、“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嗜酒不羈,被稱為“醉侯”。劉伶好老莊之學(xué),不拘禮法,以飲酒為常,甚如“病酒”境地。所作的《酒德頌》,自稱“惟酒是務(wù),焉知其余”,他喝酒之后,讓“醉死便埋”,形如酒鬼,骨子里是他崇尚自然、“無為而治”理念的心神再現(xiàn),都是他獨立人格和反抗精神的一種表達。
又如愛飲酒的書法家——張旭,世稱“張顛”,與懷素并稱“顛張醉素”,又與賀知章等人并稱“飲中八仙”,其草書則與李白的詩歌、裴旻的劍舞并稱“三絕”。張旭受道家思想的影響而和王羲之等魏晉時期的士族人一樣追求放浪不羈的精神狀態(tài),生性嗜酒的特點進一步使得張旭在生活狀態(tài)上與書圣王羲之有不謀而合的精神取向。
再如詩仙李白:
《將進酒》: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fù)來。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宣州謝朓樓餞別校書叔云》:俱懷逸興壯思飛,欲上青天攬明月。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銷愁愁更愁。
這位讓貴妃研磨、力士脫靴,醉醺醺為唐玄宗寫奏折的浪漫主義大詩人,其所有經(jīng)典的作品中充滿奇幻瑰麗的聯(lián)想遐想,似乎都是醉意的表達,也最渡采石磯時,醉立船頭,入水而登仙。
歐陽修之醉酒,不能說沒有先賢之意。以“醉翁”自居者,必是極清醒之人。故作藏拙之態(tài),以謙虛示人。以醉翁之態(tài)尚且讓滁州之下百姓如此安樂,倘若以清醒勤勉之態(tài),當(dāng)何如?醉翁之意不在酒,當(dāng)然不在酒。醉翁其實非醉也,醉翁之意在開封府皇宮里那位大宋趙官家身上。
滄浪亭記
蘇舜欽 〔宋代〕
予以罪廢,無所歸。扁舟吳中,始僦舍以處。時盛夏蒸燠,土居皆褊狹,不能出氣,思得高爽虛辟之地,以舒所懷,不可得也。
一日過郡學(xué),東顧草樹郁然,崇阜廣水,不類乎城中。并水得微徑于雜花修竹之間。東趨數(shù)百步,有棄地,縱廣合五六十尋,三向皆水也。杠之南,其地益闊,旁無民居,左右皆林木相虧蔽。訪諸舊老,云錢氏有國,近戚孫承右之池館也。坳隆勝勢,遺意尚存。予愛而徘徊,遂以錢四萬得之,構(gòu)亭北碕,號'滄浪’焉。前竹后水,水之陽又竹,無窮極。澄川翠干,光影會合于軒戶之間,尤與風(fēng)月為相宜。予時榜小舟,幅巾以往,至則灑然忘其歸。觴而浩歌,踞而仰嘯,野老不至,魚鳥共樂。形骸既適則神不煩,觀聽無邪則道以明;返思向之汩汩榮辱之場,日與錙銖利害相磨戛,隔此真趣,不亦鄙哉!
噫!人固動物耳。情橫于內(nèi)而性伏,必外寓于物而后遣。寓久則溺,以為當(dāng)然;非勝是而易之,則悲而不開。惟仕宦溺人為至深。古之才哲君子,有一失而至于死者多矣,是未知所以自勝之道。予既廢而獲斯境,安于沖曠,不與眾驅(qū),因之復(fù)能乎內(nèi)外失得之原,沃然有得,笑閔萬古。尚未能忘其所寓目,用是以為勝焉!
譯文
我因獲罪而被貶為庶人,沒有可以去的地方,乘船在吳地旅行。起初租房子住。時值盛夏非常炎熱,土房子都很狹小,不能呼氣,想到高爽空曠僻靜的地方,來舒展心胸,沒有能找到。
一天拜訪學(xué)宮,向東看到草樹郁郁蔥蔥,高高的碼頭寬闊的水面,不像在城里。循著水邊雜花修竹掩映的小徑,向東走數(shù)百步,有一塊荒地,方圓約六十尋,三面臨水。小橋的南面更加開闊,旁邊沒有民房,四周林木環(huán)繞遮蔽,詢問年老的人,說:“是吳越國王的貴戚孫承佑的廢園?!睆母吒叩偷偷牡貏萆线€約略可以看出當(dāng)年的遺跡。我喜愛這地方,來回地走,最后用錢四萬購得,在北面構(gòu)筑亭子,叫“滄浪”。北面是竹南面是水,水的北面又是竹林,沒有窮盡,澄澈的小河翠綠的竹子,陽光、陰影在門窗之間交錯相接,尤其是在有風(fēng)有月的時候更宜人美麗。
我常常乘著小船,穿著輕便的衣服到亭上游玩,到了亭上就率性玩樂忘記回去,或把酒賦詩,或仰天長嘯,即使是隱士也不來這里,只與魚、鳥同樂。形體已然安適,神思中就沒有了煩惱;所聽所聞都是至純的,如此人生的道理就明了了?;剡^頭來反思以前的名利場,每天與細小的利害得失相計較,同這樣的情趣相比較,不是太庸俗了嗎!
唉!人本來會受外物影響而感動。情感充塞在內(nèi)心而性情壓抑,一定要借外物來排遣,停留時間久了就沉溺,認為當(dāng)然;不超越這而換一種心境,那么悲愁就化解不開。只有仕宦之途、名利之場最容易使人陷入其中,自古以來,不知有多少有才有德之士因政治上的失意憂悶致死,都是因為沒有悟出主宰自己、超越自我的方法。我雖已經(jīng)被貶卻獲得這樣的勝境,安于沖淡曠遠,不與眾人一道鉆營,因此又能夠使我的內(nèi)心和形體找到根本,心有所得,笑憫萬古。尚且沒有忘記內(nèi)心的主宰,自認為已經(jīng)超脫了。
這篇文章是蘇舜欽遭受政治上的沉重打擊以后所作的。慶歷四年(1044),進奏院祠神之日,蘇舜欽作為集賢校理監(jiān)進奏院,循前例以賣舊公文紙的錢宴請同僚賓客。當(dāng)時朝中的保守派御史中丞王拱辰等,對宰相杜衍、參知政事范仲淹、樞密副使富弼等人力圖改革弊政之舉心懷不滿;而蘇舜欽得范仲淹薦舉,又是杜衍之婿,因而保守派抓住這件事,借題發(fā)揮,彈劾他監(jiān)主自盜,結(jié)果,蘇舜欽被罷去官職,在席的有十余人被逐出朝。區(qū)區(qū)一件小事,竟得如此嚴懲,蘇舜欽激憤不己,他帶著心靈上的創(chuàng)痛,流寓蘇州,不久,在城南營建滄浪亭,并寫下了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作者模仿了柳宗元的文章的基本格調(diào)和具體表現(xiàn)方式,并在文字中融入了個人獨特的體驗,反映了作者自己的心態(tài),把大段議論引入文中,更顯出宋人散文特有的理性風(fēng)格。文章雖為記亭而作,但蘇舜欽更借此抒發(fā)胸中丘壑,因而滄浪亭作為一種精神寄托,在文中成為推進內(nèi)容發(fā)展的關(guān)鍵。文章總體不僅敘事寫景,更有抒情議論;文章各個部分不僅作現(xiàn)狀的描述,更注重于表現(xiàn)事件和思維的發(fā)展過程??傊?,文章的布局及表現(xiàn)方式都出于抒寫感情的需要,這篇文字真實地記錄了一個橫遭迫害的文人的心靈歷程。
文章第一部分重在記敘,但在寫構(gòu)亭之前,以主要筆墨敘述了一個對高爽虛辟之地由“思得”、“不可得”而終于“得之”的過程。士居偏狹不能出氣,欲得高爽之地。這與其說是感官上的需要,不如說更是心理上的需要。因而,對寓居之地的尋求,正是作者心理情態(tài)的反映。它說明,憤懣和抑郁長久沉重地壓在作者的心頭,但他又不甘被苦悶壓倒,力圖從這一精神狀態(tài)中解脫出來。和他以前的許多文人一樣,他也只能從政治環(huán)境轉(zhuǎn)向大自然,從山水草木中獲取感情的補償。而孫承祐所遺下的池館,以它環(huán)境之美,以它“旁無民居”的幽僻,讓作者一下子捕獲到了與其心靈所需相契之點。這一段寫景,作者采用移步換景的表現(xiàn)方法,以“顧”、“得”、“趨”等字真切地寫出了他被自然環(huán)境深深吸引的情態(tài)。而對于具體筑亭之事文中僅以“構(gòu)亭北碕”一語帶過。亭名“滄浪”,取義于先秦民歌:“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备柙~寓含著洗濯政治污濁之意,但作者也無意在這點上展開,因為當(dāng)他把大量筆墨用于抒情議論時,亭名的這一層含義已不言而喻,不需再贅述了。
這一佳地既然是作者在心情郁悶的情況下努力求索所致,因而他抒寫自己從中獲得的情趣,決非一般的賞心悅目。他一方面極寫內(nèi)心的舒坦自在,強調(diào)了他與大自然的息息相通;另一方面,與上文“旁無民居”之語相呼應(yīng),再次強調(diào)了連野老也不至的寧靜。這顯然不同于陶淵明,“鄰曲時時來,抗言談在昔”,“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移居二首》)那種鄉(xiāng)居生活的樂趣。這是蘇舜欽從他蒙受不白之冤的經(jīng)歷出發(fā)而產(chǎn)生的特殊心態(tài)。這種不僅要擺脫政事,甚至要擺脫一切人間往來唯與“魚鳥共樂”的極端追求,是他心理上對黑暗現(xiàn)實所作出的逆向反應(yīng)。這也從另一個角度再次說明,這次政治打擊在蘇舜欽心中留下了難以磨滅的沉重印記。
接著,文意深入一層。如果說,以上所寫主要表現(xiàn)了“形骸既適則神不煩”。那么,隨之提出的“觀聽無邪則道以明”,則表明作者從對景色的沉迷轉(zhuǎn)為清醒的反思和冷靜的自責(zé):這充分說明,作者現(xiàn)時的感情狀態(tài)固然是受大自然的感染而成,卻又是主觀追求和自覺體驗的結(jié)果,是有意識的心理調(diào)整,而渾濁丑惡的官場紛爭和美好寧靜的大自然兩相對照,尤覺今日閑逸自在的可貴,也就更能實現(xiàn)他所需要的心理平衡。文章的最后部分,從對往事的“返思”再上升到理性的思考,這是由個人的遭遇而引出的在普遍意義上對人生處世問題的探討,但即便如此,其中仍充滿作者自己的感情體驗。他體會到“惟仕宦溺人為至深”,并坦率地表示,自己被廢,并重新尋求到寄寓感情之物有了這兩個外界條件,才使他有可能清醒地認識到內(nèi)外得失之原,也才能從對仕宦的沉溺中完全得以解脫。作者的這一自我剖析是很客觀,也是很深刻的。像蘇舜欽這樣的封建知識分子,要從精神上擺脫仕宦的羈縛,需要作出很大的努力,需要經(jīng)歷一個心靈搏斗的艱苦過程。這段文字反復(fù)出現(xiàn)一個“勝”字,顯現(xiàn)出不同精神力量的較量,這正是作者自我感受在文字上的反映。然而,這種解脫畢竟是在無奈的情況下對現(xiàn)實的消極反抗。事實上,封建社會中沒有幾個失意文人能以這樣的感情寄托方式獲得真正的精神自由。
這篇文章清晰地留下了作者仿效柳宗元永州山水游記的痕跡。文章的基本格調(diào)和具體表現(xiàn)方式,與柳宗元的《始得西山宴游記》《鈷鉧潭西小丘記》等篇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作者并非作簡單的模仿,而在文字中融入了個人獨特的體驗,反映了他自己的心態(tài),特別是把大段議論引入文中,更顯出宋人散文特有的理性風(fēng)格。
滄浪亭,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城南,是蘇州最古老的一所園林,始建于北宋慶歷四年(1044年),集賢院校理蘇舜欽在汴京遭貶謫,翌年流寓吳中,見孫氏棄地約六十尋,以四萬錢買入。在北碕筑亭,命名“滄浪亭”。蘇舜欽常駕舟游玩,自號滄浪翁,作《滄浪亭記》。常與歐陽修、梅圣俞等作詩唱酬往還。從此滄浪之名傳開。
慶歷八年(1048年)蘇舜欽去世。后園多次更換主人,最后為章惇、龔明之各得其半。章惇將花園加以擴大,建筑大閣,又在山上起堂,動工時,發(fā)現(xiàn)北面跨水一座洞山地下有嵌空大石,據(jù)傳是五代廣陵王所藏。于是益加擴展。南宋紹興初,園為韓蘄王世忠所占,并改名“韓園”。
蘇舜欽(1008年—1048年),字子美,梓州銅山縣(今四川省中江縣)人 。北宋時期大臣,參知政事蘇易簡孫子。景祐元年進士,歷任大理評事、集賢殿校理,監(jiān)進奏院。支持范仲淹推行的慶歷革新,遭到御史中丞王拱辰劾奏,罷職閑居蘇州,修建滄浪亭。慶歷八年(1048),擔(dān)任湖州長史,未及赴任,因病去世,時年四十一歲。
提倡古文運動,善于詩詞,與宋詩“開山祖師”梅堯臣合稱“蘇梅”,著有《蘇學(xué)士文集》詩文集等。
蘇舜欽年輕時即不顧流俗恥笑,和穆修一起提倡古文,比尹洙、歐陽修等開始提倡的古文運動都早。在詩文革新方面,對同時的許多作家有過積極影響。歐陽修《蘇學(xué)士文集序》說"子美之齒少于予,而予學(xué)古文反在其后",高度推崇他在詩文革新運動中的地位。蘇舜欽文學(xué)思想的基本觀點是"原于古,致于用"(《石曼卿詩集敘》),強調(diào)繼承儒家文藝思想中的現(xiàn)實精神,文學(xué)要反映現(xiàn)實。他對散文創(chuàng)作的主張,見于《上三司副使段公書》:"嘗謂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言也者,必歸于道義;道與義,澤于物而后已。至是,則斯為不朽矣。故每屬文,不敢雕琢以害正。"這和韓愈的文論一脈相承。他對詩歌創(chuàng)作的主張,主要見于《石曼卿詩集敘》:"詩之作,與人生偕者也。人函愉樂悲郁之氣,必舒于言","古之有天下者,欲知風(fēng)教之感,氣俗之變,乃設(shè)官采掇而監(jiān)聽之,由是弛張其務(wù),以足其所思",因此,"弊亂無由而生。厥后官廢,詩不傳,在上者不復(fù)知民志之所向,故政化煩悖,治道亡矣。"這與白居易的詩論精神相一致。
蘇舜欽的文學(xué)創(chuàng)作,可以進奏院事件為界,分為前后兩期。
在前期,其文學(xué)活動與政治活動緊密聯(lián)系。許多上皇帝書和上執(zhí)政大臣書,打破了駢四儷六的束縛,文筆犀利,議論激烈,抨擊弊政,要求改革,多是有戰(zhàn)斗性的政論文。詩歌的突出特點也是具有政論性和戰(zhàn)斗性,往往就當(dāng)時的政治事件和現(xiàn)實問題直抒己見。如《感興》第3首,就林姓書生上書獲罪的事件對統(tǒng)治者堵塞言路的殘暴手段進行揭露和抨擊?!稇c州敗》就一次喪師辱國的戰(zhàn)役,對主將的怯懦無能和執(zhí)政者的用人不當(dāng)作了尖銳的指斥?!都好蠛懈小?、《城南感懷呈永叔》、《吳越大旱》等五言長篇,深刻反映了天災(zāi)人禍交加、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織的社會現(xiàn)象,對廣大人民的苦難傾注了同情?!端屠罴街菰姟?、《寄富彥國》、《送杜密學(xué)赴并州》、《送安素處士高文悅》一類詩,極力描述外患嚴重,鼓勵友人們效命疆場。《吾聞》抒發(fā)了他夢寐不忘保衛(wèi)邊疆的壯志,詩中寫道:"予生雖儒家,氣欲吞逆羯。斯時不見用,感嘆腸胃熱。晝臥書冊中,夢過玉關(guān)闕。"象這種抒寫英雄抱負的主題,在宋詩里最早見于蘇舜欽的作品。
在后期,隱居生活局限了他的視野,反映重大政治事件和社會問題的作品減少,寄情山水的作品增加。散文《滄浪亭記》描寫了滄浪亭的幽美風(fēng)景,抒發(fā)逃避現(xiàn)實、沖曠自得的生活情趣?!冻跚缬螠胬送ぁ贰ⅰ痘粗型聿礌兕^》、《夏意》等小詩,也寫得新鮮恬淡。但他并沒有真正忘懷于世事,象散文《答韓持國書》和詩歌《遣悶》、《淮中風(fēng)浪》、《夏熱晝寢感詠》等,都暴露了世態(tài)的炎涼和政治的黑暗,抒發(fā)了蒙冤受害、壯志難酬的悲憤。 蘇舜欽是慷慨、豪邁、積極要求改變現(xiàn)實的詩人,他的詩歌也熱情奔放,有別于梅堯臣詩的微婉古淡、含蓄深遠。歐陽修評他的詩"筆力豪雋"、"超邁橫絕"(《六一詩話》),《宋史·蘇舜欽傳》也說他"時發(fā)憤懣于歌詩,其體豪放,往往驚人"。例如"老松偃蹇若傲世,飛泉噴薄如避人"(《越州云門寺》);"況時風(fēng)怒尚未息,直恐涇渭遭吹翻"(《大風(fēng)》),想象奇特,借助自然景物形象抒寫憤世嫉俗、勃郁不平的情懷,最能體現(xiàn)他的詩歌風(fēng)格特點。但他的詩大多缺乏含蘊和韻味,語言也往往失之粗糙與生硬?!?/span>
蘇舜欽在政治上傾向于以范仲淹為首的改革派。慶歷四年(1044)范仲淹、杜衍、富弼等人延攬人才,準(zhǔn)備實行新法。蘇舜欽是杜衍的女婿,被范仲淹推薦為集賢殿校理,監(jiān)進奏院。御史中丞王拱辰等反對政治改革。時值進奏院祀神, 蘇舜欽按照慣例,用所拆奏封的廢紙換錢置酒飲宴。王拱辰誣奏蘇舜欽以監(jiān)主自盜,借以打擊范、杜。蘇舜欽被削籍為民,與會的名士十余人同時被貶逐。
“進奏院案”雖然有點小題大做,但是可以窺探宋朝之政治及士人品質(zhì)。
慶歷四年(1044年)九月,宋朝人迎來一個狂歡節(jié)—秋季賽神會。按宋朝慣例,這一天,京師各機關(guān)單位都會準(zhǔn)備酒饌,“吏史列坐,合樂終日”。監(jiān)進奏院的蘇舜欽也邀請同僚以及幾位有交情的文友,到酒樓把酒聯(lián)歡,還叫了幾名官妓歌舞彈奏,陪飲助興。
蘇舜欽是一名“慷慨有大志”的才俊,深得杜衍與范仲淹的賞識。杜衍將女兒許配給他,范仲淹則推薦他參加慶歷初年的制科考試,舉薦他監(jiān)進奏院。
進奏院是負責(zé)刊印、發(fā)行宋朝機關(guān)報 朝報的機關(guān),因而一年積下來,廢報紙很多。蘇舜欽將這些舊報紙賣了,換成四五十貫錢,作為賽神會聯(lián)歡的經(jīng)費。不過,鬻賣舊報紙所得的公款尚不足消費,大家又湊份子補足,蘇舜欽自己也掏了十貫錢助席,其他“預(yù)會之客,亦醵金有差”,換成現(xiàn)在的話,就是“眾籌”了一場酒席。
當(dāng)時恰好有一個叫作李定的官員(與王安石弟子、熙寧變法小將李定并非同一人),得知進奏院要“眾籌”宴席,便興致勃勃地跑過來說,他也想?yún)⒓勇?lián)歡。但蘇舜欽大概覺得李定這個人很俗氣,一直瞧不上他,便拒絕掉了。內(nèi)心很受傷的李定懷恨在心,托人探聽蘇舜欽聚飲的詳情,再添油加醋描述出來,到處散布,說蘇舜欽等人大搞公款吃喝,還召妓作陪,席間丑態(tài)百出,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遂騰謗于都下”。
流言很快就傳到御史中丞王拱辰(歐陽修參加科舉時,王拱辰為狀元,二人又同為薛奎的女婿)、監(jiān)察御史劉元瑜等人的耳朵里,這些御史官以監(jiān)察百官為天職,聽說蘇舜欽搞公款吃喝,立即上書仁宗,對蘇舜欽等人發(fā)起彈劾,“事下開封府治”。聞風(fēng)奏事,是御史的特權(quán),有責(zé)察之,無則宥之。換言之,御史握著可以任意彈劾詆毀官員的特權(quán)。但是這種特權(quán),也不是一般人可以享有的。進御史臺的官員,多是身家清白之人,首先要自己干凈,哪怕彈劾無據(jù),眾人最終也去計較這一群清廉之士。如包拯就曾任職御史臺,其公正無私、不畏強權(quán)可謂深入民心。就連宋仁宗也被包拯罵過很多次,有一次距離太近,包拯又是大嗓門,噴了仁宗一臉口水。仁宗一邊擦拭,一邊好言相勸,還賜座請包拯消消氣,坐著慢慢說。文人地位之高,也使得宋朝被文人稱為最理想的時代。
開封府很快就推鞫清楚:御史所彈奏確有其事。
監(jiān)進奏院的蘇舜欽與劉巽,身為進奏院的長官,卻盜用進奏院的舊紙賣錢,邀請文友喝花酒,屬于“監(jiān)主自盜”,應(yīng)邀參加宴會的史館檢討王洙等人,席間“與妓女雜坐”;集賢校理江休復(fù)、集賢校理刁約、太常博士周延雋、殿中丞周延讓等人“又服慘未除”,就參與妓樂;集賢校理王益柔還乘醉作《傲歌》,“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子驅(qū)為奴”云云,謗訕周孔…
按宋朝律法,“監(jiān)主自盜”屬于重罪,比一般盜竊行為罪加二等:“諸監(jiān)臨主守自盜,及盜所監(jiān)臨財物者,…加凡盜二等,三十匹絞”'。監(jiān)守自盜三十匹絹即可判死刑。召妓飲酒也為法律所禁止。盡管宋代保留著官妓之制,但只可在公宴上“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官員私召官妓則構(gòu)成犯罪,宋代不少官員就因為與官妓游宴、雜坐而被貶黜。民間有云:青樓大紅人柳永,常宿青樓,并未歌妓寫下名詞無數(shù)。柳永進京趕考之際,在青樓寫下:“忍把功名,換了低吟淺唱”。此句后來傳到宋仁宗的耳朵里,評榜之時,宋仁宗說:“且去低吟淺唱,要功名何益”,便取消了柳永進士資格,雖無確切可考,但是以柳永之才華,終身不中進士,也似乎說明傳言是空穴來風(fēng)。所以有宋人感慨說,唐朝時,“白樂天為郡時,嘗攜容、滿、蟬、態(tài)等十妓,夜游西武丘寺,嘗賦紀(jì)游詩,其末云:'領(lǐng)郡時將久,游山數(shù)幾何?一年十二度,非少亦非多?!梢姰?dāng)時郡政多暇,而吏議甚寬。使在今日,必以罪去矣”士大夫服喪期間赴妓樂宴會,更是違背了禮法。比如“進奏院案”發(fā)生后次年,“安靜(軍)節(jié)度使允迪居父喪,命妓女日為優(yōu)戲?qū)m中”,被妻子告發(fā)。仁宗馬上派人調(diào)查。趙允迪是宋太宗的孫子,仁宗皇帝的堂兄弟,雖貴為天潢貴胄,最后也不得不接受處分,被降為“右監(jiān)門衛(wèi)大將軍,絕朝謁”。
至于作詩聲稱“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子驅(qū)為奴”,以那時候的眼光來看,自然也是輕侮圣賢的“大逆不道”之論。因此,臺諫官王拱辰、劉元瑜,翰林學(xué)士宋祁,知制誥張方平都要求重責(zé)王益柔、蘇舜欽。
這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時任御史中丞的高祖宋紳,因其言語不當(dāng)而獲罪,被罷免其官,遂舉家遷于雍丘縣雙塔鄉(xiāng)(今河南商丘民權(quán)縣)。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于是定宋庠為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小區(qū)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詞中云:“浮生長恨歡娛少,肯愛千金輕一笑”此詞之境俗也,與柳永一般無二。柳永之不中,蓋因晚生了些許年。
宰相杜衍是蘇舜欽的岳父,出于避嫌,自然不方便出面替蘇舜欽辯解;范仲淹、富弼、歐陽修出使在外,也沒有發(fā)言;只有樞密副使韓琦一人上書為蘇舜欽、王益柔說情:“昨聞宦者操文符捕館職甚急,眾聽紛駭。舜欽等一醉飽之過,止可付有司治之,何至是陛下圣德素仁厚,獨自為是何也?”韓琦又說:“益柔少年狂語,何足深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國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為傲歌可見也?!?/span>
蘇舜欽的岳父杜衍(978年-1057),字世昌。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人。北宋名臣,唐朝名相杜佑之后。太平興國三年杜衍出生,年幼時母親改嫁錢氏。淳化四年(993年),十五歲的杜衍遭兩位兄長虐待,用劍砍他。后來他到母親那里,繼父不肯收留,只好在孟洛等地流浪。一富戶相里氏看杜衍儀表不凡,將女兒嫁給他。杜衍束發(fā)苦志厲操,尤其酷愛讀書。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杜衍登進士第,補揚州觀察推官,歷知乾、揚、天雄、永興、并等州軍,以善于治獄聞名。宋仁宗特召其為御史中丞,兼判吏部流內(nèi)銓。歷任知審官院、知永興軍、樞密使等職。慶歷四年(1044年),拜同平章事,支持“慶歷新政”,為相百日而罷,出知兗州。慶歷七年(1047年),以太子少師致仕,累加至太子太師,封祁國公。
韓琦(1008年-1075年),字稚圭,自號贛叟,相州安陽(今河南省安陽市)人。北宋政治家、詞人。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進士,歷任將作監(jiān)丞、開封府推官、右司諫等職。曾奉命救濟四川饑民。宋夏戰(zhàn)爭爆發(fā)后,他與范仲淹率軍防御西夏,在軍中頗有聲望,人稱“韓范”。之后又與范仲淹、富弼等主持“慶歷新政”,至仁宗末年拜相。宋英宗時,參與調(diào)和帝后矛盾,確立儲嗣之位。宋神宗即位后,堅辭相位,連判永興軍、相州等地,又反對“熙寧變法”。累官永興節(jié)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封爵魏國公。熙寧八年(1075年),韓琦去世,年六十八。神宗為他御撰“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追贈尚書令,謚號“忠獻”,并準(zhǔn)其配享英宗廟庭。宋徽宗時追封魏郡王。至清代,更先后從祀歷代帝王廟及孔廟。韓琦為相十載、輔佐三朝,為北宋的繁榮發(fā)展做出了貢獻,宋人歐陽修贊其“臨大事,決大議,垂紳正笏,不動聲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謂社稷之臣”。韓愈之后。蘇轍于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寫《上樞密韓太尉書》,就是寫給太尉韓琦的一封信。
仁宗原本對蘇舜欽、王益柔這群胡鬧的年輕人非常生氣,聽了韓琦的話,氣方稍解。十一月,仁宗下詔,對“進奏院案”涉案官員作出處分:劉巽、蘇舜欽坐監(jiān)主自盜罪,“并除名勒停”,“削籍為民”,即開除公職;王洙落侍講、檢討二職,徙知濠州(今安徽鳳陽);刁約調(diào)離現(xiàn)職,通判海州(今江蘇連云港);江休復(fù)外調(diào),監(jiān)蔡州稅,周延讓監(jiān)宿州(今安徽宿州)稅;周延雋降為秘書丞,王益柔奪去集賢校理之職,監(jiān)復(fù)州(今湖北天門)稅。參加宴席的集賢校理章岷、同修起居注呂溱、館閣??彼蚊羟?、將作監(jiān)丞徐綬等人,也都受到斥逐。這一批同時被斥逐的人,大多領(lǐng)有館閣之職,都是當(dāng)時的
年輕才俊、飽學(xué)之士。王拱辰的彈劾,致使“館閣之士罷逐一空”,所以王氏頗為自得,沾沾自喜地說道:“吾一舉網(wǎng)盡矣!”被逐眾人當(dāng)中,又以蘇舜欽與劉巽受到的處罰最為嚴重,削職為民,連作《傲歌》輕慢周公、孔子的王益柔都未曾除名。
被除名之后,蘇舜欽寓居吳中,購廢園,買水石,建園亭,取名“滄浪亭”,作《滄浪亭記》,又自號為“滄浪翁”。“滄浪”二字,出自先秦孺子歌:“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背蠓蚯涣鞣藕螅斡诮?,曾見漁父歌《滄浪之水》,乃記入《離騷》。蘇舜欽自號“滄浪翁”,大概有以屈子自況的意思。
蘇舜欽書法極好,“善草書,每酣酒落筆,爭為人所傳”所以滕宗涼重修岳陽樓之后,請他手書范仲淹的《岳陽樓記》。這兩個人生原本并無多少交集的宋朝官員,因為命運的陰差陽錯而產(chǎn)生某種聯(lián)結(jié)。
替滕宗諒書寫范仲淹的《岳陽樓記》時,蘇舜欽的內(nèi)心一定是非常不好受的,“公用錢案”與“進奏院案”相隔一年發(fā)生,但滕宗諒與蘇舜欽的命運卻大不相同:滕宗諒只是被貶謫,蘇舜欽卻被除名。
蘇舜欽曾給按察河北的歐陽修寫信,抱怨命運不公:“進邸神會,比年皆然,亦嘗上聞,蓋是公宴?!蚴卵嗉?,安足為過?賣故紙錢舊已奏聞,本院自來支使,判署文記前后甚明,況都下他局亦然”',進奏院賣舊報紙換錢聚飲,歷年都這么做,這也是京城各機關(guān)單位的慣例,何以只拿進奏院開刀?況且,“近者葛宗古、滕宗諒、張亢所用官錢鉅萬,復(fù)有入己,惟范公橫身當(dāng)之,皆得末減,非范公私此三人,于朝廷大體實有所補多矣”;而他蘇某人被彈劾時,宰相杜衍卻“恐栗畏縮,自保其位,心知非是,不肯開言”。
對杜衍“不肯開言”之舉,蘇舜欽的憤憤不平之情溢于言表,卻不想想,當(dāng)初滕宗涼濫用公用錢案發(fā)之后,杜衍可是主張嚴懲不貸的,難道他女婿犯事了,就站出來維護?這不是明擺著護短嗎?杜衍若這么做,他也難逃臺諫官的嚴詞彈劾。
歐陽修倒是為蘇舜欽感到不平,在蘇舜欽書信末注明兩行字:“子美可哀,吾恨不能為之言”,“子美可哀,吾恨不能言”。子美,即蘇舜欽的字。但有意思的是,次年,即慶歷五年(1045),歐陽修也被臺諫官彈劾挪用他人錢財。
由于“公用錢案”與“進奏院案”發(fā)生的時間,恰好是杜衍、范仲淹領(lǐng)導(dǎo)的慶歷新政推行之際,且滕宗涼是范仲淹的好友,蘇舜欽是杜衍的女婿,而對滕宗諒與蘇舜欽發(fā)起彈劾的人,都是御史中丞王拱辰,后世論史的人便將王拱辰列為反對新政的保守派槍手,認為他彈劾滕、蘇的目的,乃是欲扳倒杜、范,阻止新政。換言之,滕宗諒與蘇舜欽都是慶歷黨爭的犧牲品。
《岳陽樓記》《醉翁亭記》《滄浪亭記》都是中國之文人,在殘酷的政治斗爭下郁結(jié)的情感表達。這是中國文人的不幸,也恰是中國文學(xué)的幸幸事,又是中國建筑史的輝煌一頁。以此來說,幸或不幸?個人之得失,在文化之得失面前,便不再是得失。穿越歷史時空之壁壘,告慰諸君之大情懷,不知諸位是否哭笑不得?誰又知千載之后,是否亦有人以此文告慰今之悲劇式文人?
不禁想起《蘭亭集序》云:“,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后之覽者,亦將有感于斯文?!?/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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