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圖,又稱服制圖。所謂五服,就是指古代喪服制度中的五種服色,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喪服是根據(jù)生者與死者的遠近親疏關(guān)系而穿著的一種服飾。 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與死者的親疏遠近關(guān)系,同時又表明與死者同有關(guān)系的生者與生者之間的遠近親疏關(guān)系,所以不僅在執(zhí)行喪禮時要涉及到,而且在執(zhí)行宗族、家族事務(wù)及執(zhí)行法律時也必須涉及,所以家譜中一般都載有五服圖。
甲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范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范圍內(nèi)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 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一、斬衰
喪服名。衷通“缞”?!拔宸敝凶钪氐膯史S米畲值纳椴贾撇贾谱?,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因稱“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 承重孫(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服斬衷。至明、清,子及未嫁女為母,承重孫為祖母。子婦為姑(婆),也改齊衰三年為斬衰。女子服斬衰,并須以生麻束起頭發(fā),梳成喪髻。實際服期約兩年余,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 《禮記.喪服小記》:“斬衰括發(fā)以麻。”《清史稿.禮志十二》:“斬衰三年,子為父、母;為繼母、慈母、養(yǎng)母、嫡母、生母;為人后者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孫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 母承重;妻為夫,妾為家長同?!?/p>
二、齊衰
喪服名。齊,下衣的邊。衰通“缞”。是次于“斬衰”的喪服。用粗麻布制做,斷處緝邊,因稱“齊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齊衰一年,用喪杖,稱“杖期”,不用喪杖,稱“不杖期”。周代, 父在父母服齊衰杖期,父卒服齊衰三年。唐代,為母,父在父卒皆齊衰三年;子婦為姑(婆)亦齊衷三年。至清代,凡夫為妻,男子為庶母、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為父母,孫男女為祖父母,均服齊衰一年,杖與否, 各有規(guī)定;重孫男女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玄孫男女為高祖父母,且齊衰三月?!抖Y記.檀弓下》:“哀公為之齊衰?!薄肚迨犯?禮十八》:“曰齊衰杖期,嫡旁及下際緝,麻冠、致、草屨、桐杖......曰齊衰杖期,嫡子、 眾子為庶母;子之妻同;子為嫁母、出母;夫為妻;嫡孫祖在為祖母承重。曰齊衰不杖期,為伯、叔父、母,為親兄、弟;為親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同居繼父兩無大功以上親者?!皡㈤喦鍏菢s光《吾學(xué)錄.喪禮門一》所附喪服各圖。
三、大功
亦稱“大紅”。喪服名。是次于“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為九個月。清代,凡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妒酚?孝文帝本紀》:“已下, 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迸狍S集解:“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布也?!薄睹魇?禮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為眾子婦,為女之出嫁者;祖為眾孫;為兄弟 之子婦......為兄弟之子為人后者?!薄肚迨犯?禮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繭布緣屨?!眳㈤喦鍏菢s光《吾學(xué)錄.喪禮門一》所附喪服各圖。
四、小功
亦稱“上紅”。喪服名。是次于“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年月。清代,凡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為外祖父母、 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秲x禮.喪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從祖父母報;人祖昆弟;從父姊妹篇,孫嫡人者;為人后者為其姊妹嫡人者?!薄缎绿茣?禮樂志十》:“小功五月殤,正服:為子、 女子子之下殤,為叔父之下殤,為姑、姊妹之下殤,為從兄弟姊妹長殤,為庶孫之長殤。降服:為人后者為其兄弟之長殤,出嫁姑為侄之長殤,為人后者為其姑、姊妹之長殤。義服: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夫之叔父之 長殤?!眳㈤喦鍏菢s光《吾學(xué)錄.喪禮門》一所附喪服各圖。
五、緦麻
喪服名,是次于“小功”的喪服?!拔宸敝凶钶p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較“小功”為細。清代,凡男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 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緦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袒免親指五服以外的遠親如高祖的親兄弟﹑曾祖的堂兄弟﹑祖父的再從兄弟﹑父親的三從兄弟﹑自己的四從兄弟及三從侄﹑再從侄孫等),即所謂“素 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于額上,又后繞于髻。宋人車垓說此儀久廢,當時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明、清時,素服,以尺布纏頭。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了。故《禮記·大傳》云:“四世而緦,服之窮 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儀禮·喪服》章所載親屬間各種服制被后世奉為權(quán)威性的準則,歷代遵行,但也有所變通。
乙
“五服”制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guī)定,血緣關(guān)系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jù)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西晉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gòu)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制罪”原則,它不僅適用于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于確定贍養(yǎng)、繼承等民事權(quán)利義務(wù)關(guān)系。
“五服制罪”的原則實質(zhì)上是“同罪異罰”的原則在家族范圍內(nèi)體現(xiàn),它在刑法方面的適用原則是:親屬相犯,以卑犯尊者,處罰重于常人,關(guān)系越親,處罰越重;若以尊犯卑,則處罰輕于常人,關(guān)系越親,處罰越輕。親 屬相奸,處罰重于常人,關(guān)系越親,處罰越重;親屬相盜,處罰輕于常人,關(guān)系越親,處罰越輕。在民事方面,如財產(chǎn)轉(zhuǎn)讓時有犯,則關(guān)系越親,處罰越輕。
“五服”制罪原則的確立,使得儒家的禮儀制度與法律的適用完全結(jié)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之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fā)展,它不僅體現(xiàn)了晉律“禮律并重”的特點,也是中國封建法律倫理法 特征的集中表現(xiàn)。自西晉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在實踐中不斷的充實與完善。
丙
五服是喪禮生人給死者穿孝,每個家族成員根據(jù)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guān)系穿孝,稱為'遵禮成服'。兩千年來孝服雖然有穿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 服實際上往往用來指代血緣親疏。
第一等叫'斬衰'。'衰'(讀若“催”)是指喪服中披于胸前的上衣。斬衰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jīng)修飾,所以叫做斬衰。'衰'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 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衰榱,是最重的孝服。
第二等叫'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衰'的禮制。
第三等叫“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質(zhì)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第四等叫“小功”,是輕于'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制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第五等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F(xiàn)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
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xiāng),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五服規(guī)定,是晚輩對長輩的喪服規(guī)定,夫妻屬平輩不穿孝服,戴黑袖標即可。
丁
在很多地方都有五服的說法,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就是上面所說的,斬榱(cui)、齊榱、大功、小功、緦(si)麻。
后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nèi)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guān)系在這五代之內(nèi)的都是親戚, 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后則沒有了親緣關(guān)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里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nèi)的人參加。
另外,對于長輩及晚輩的稱呼實際上也是有相應(yīng)的說法的。
由自己開始,上一輩為父親,父之父為祖,祖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由自己往下,為子,子之子為孫, 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坤孫,坤孫之子為云孫,云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云孫
戊
九族五服圖
《例言》中“謹遵開派,便數(shù)典也。自明奉旨世襲以來,譜均以宗圣為一派。凡算子孫若干代數(shù)均從此起,自此以上溯至封鄫之曲烈,計五十八代,另圖于前,號曰“譜源”。茲敬守之,不敢有易,以便數(shù)典。 凡數(shù)代數(shù),要連本身,查五服圖便知?!?/p>
九族中,縱向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 族與五服的家族結(jié)構(gòu)圖。往上數(shù),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始、祖始、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數(shù),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 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
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后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jù)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guān)系,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
兩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傳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cui)、齊榱、大功、小功、緦(si)麻。
第一等叫'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榱'是指喪服中披于胸前的上衣,下衣則叫做裳。斬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jīng)修飾,所以叫做斬榱。對'榱'的解釋,就 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榱。
次重孝服叫做'齊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榱 '的禮制。孫子孝帽子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插一小紅福字。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孫女用長孝帶子在頭上圍一寬榱,結(jié)于頭后,余頭下垂脊背,頭上亦插一小紅福字。子、孫女的孝袍子肩上釘有紅 布一塊,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圖案。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 重孫子孝帽子上釘粉紅棉球,亦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兩塊,亦男左女右。謂之'釘雙補丁兒'。元孫肩上釘三個'釘丁兒'。
“大功”是輕于'齊榱'的喪服,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質(zhì)料比'齊榱'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于'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制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最輕的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xiàn)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可見傳統(tǒng)禮儀是根據(jù)喪服的質(zhì)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xiàn)血緣關(guān)系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
己
家禮圖中的“喪服”汪興吾
喪服制度的原則是“稱情而立文”(《荀子·禮論》),意思是:喪服的節(jié)文是按照生者與死者的感情深淺(關(guān)系親疏)來確立的。 某一姓族的繁衍從理論上講是無止境的,為便于生活和管理,需要按照血緣關(guān)系的 遠近劃分家族。古人將父、己、子三代作為家族的核心,上下各推一代便為祖、父、己、子、孫五代,再上下各推兩代,便為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孫、曾孫、玄孫九代。這就是家族的范圍,即《禮記·喪服小記》中的“親親,以 三為五,以五為九?!?/p>
血緣關(guān)系越遠,情感自然會遞減。這種現(xiàn)象禮書稱為“減殺”。古人根據(jù)家族親情“減殺”的原則,制定了相對應(yīng)的五等喪服:斬衰(衰cuī喪服上衣前襟縫有一條叫“衰”的帶子,指代喪服)、齊衰、大功、小功、 緦麻。直系向上,親情逐代減殺,稱為“上殺”,喪服的等次由重到輕地下降;直系向下,稱為“下殺”;親情向旁系親屬的減殺,稱為“旁殺”。從高祖到己身五代,稱為“五服”。出了“五服”,如何服喪?一是“五世( 從父上數(shù)五世)袒免(wěn),即在其入殮、出殯時左袒(左臂袒露)、著免(頭上結(jié)一條一寸寬的喪帶);二是“六世,親屬竭也”。
五等喪服細分十小類: 斬衰:布料制作喪服時用刀斬斷,不再縫邊。其布料三升(古人織布標準,寬二尺二寸,一升為經(jīng)線80縷,日常衣料十六升即經(jīng)線1280縷)。其制作布料的麻縷加工簡單,顏色粗惡。
①斬衰三年(實際是25個月)。只限于子女為父親、妻子為丈夫、父親為嫡長子。 齊衰:喪服縫邊,四升,布料加工同斬衰。分四種:
②齊衰三年。父卒為母,母為長子。
③齊衰杖(杖,喪具,一是喪主用,二是老者、病者用,未成年者不用;杖高齊心;為父喪用竹杖,根部朝下;為母喪事用桐木削成的桐杖)期(期年,一年)。父在為母(父母之服有別,用“家無二尊”也)、 夫為妻服;喪服與齊衰三年同,但喪事期為一年。
④齊衰不杖期。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
⑤齊衰三月。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為國君。 大功:布料大略加工,略捶、水洗、除雜、脫膠,纖維較柔和,但色不太白。
⑥大功殤(19-16歲為長殤,15-12為中殤,11-8為下殤。殤服隆等。未滿8歲而死為無殤之服,即不穿喪服,僅哀哭之??拗畷r間以死者年齡折合成月數(shù),“以日易月”,生一月即哭一日。古禮人生三月取名,殤 者不足三月則不哀哭)九月、七月。布料七升。主要為殤者服。為子、女的長殤、中殤、兄弟之長殤、中殤等。
⑦大功九月、七月。布料八升。為從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 小功:布料比大功白,十一升。
⑧小功殤五月。為叔父之下殤、兄弟之下殤等服。
⑨小功五月。為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 緦麻:其脫膠更細,十四升半。
⑩緦麻三月。為族曾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妻、甥、婿等親服之。
繐(suì)衰:諸侯之臣為天子服。 服喪的原則有六:
①親親:為有血緣關(guān)系的人服喪。
②尊尊:為有社會地位的人服喪。如臣民為國君。
③名:異姓女子嫁到本族后形成的名分關(guān)系。
④出入:女子出嫁前服正服,嫁后降等;男子出繼亦同理。
⑤長幼:成人正服,幼者殤服,殤服要降等。
⑥從服:如子隨母為外祖父母服喪,臣為國君之親屬服喪等。
根據(jù)有無血緣關(guān)系又可將服喪分為“恩服”和“義服”。 古人重視服喪期間的表現(xiàn),以論德行之高下,禁止飲酒作樂、生孩子等行為。 根據(jù)血緣關(guān)系又將親屬分為宗親與外親、妻親。同姓本宗為宗親;母親 的本宗親戚為外親;妻子的本宗親戚為妻親;姑、姊妹是本宗,但其子女隨父姓,亦為外親。由宗親、外親而妻親,其服喪的范圍逐漸減少,喪等亦依次遞減。
庚
由血親和姻親而形成的親屬鏈。是有人類以來的社會現(xiàn)象。生我的,我生的以及生生我的,和我生生的,由這條線性的縱軸為主向兩面延伸而形成的血緣親屬。如果任憑這條鏈無限的縱橫起來,那樣一個國家 的人都能聯(lián)成親屬,是無論如何也記不住的。所以古人也很聰明,在處理社會關(guān)系時,把親屬依遠近劃分五個等級,就是俗稱的五服。
周朝有本規(guī)定禮儀的書,其中有一篇叫〈儀禮。喪服〉,把一個人去世,參加葬禮的親屬因關(guān)系的遠近而穿不同的服裝,規(guī)定了五種: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關(guān)系越近,服裝越重,質(zhì)地越粗糙,服喪 期越長,其中斬衰是關(guān)系最近的人穿的,用很粗的麻布做成,不縫邊,象斬斧一樣,故名斬衰。大功小功是指縫制喪服用功大小,大功比小功粗糙,緦麻是用熟麻布做成的喪服。所以經(jīng)常聽說披麻戴孝,麻加工的喪服越簡單關(guān)系 越近。由此就給親屬下了“五服”的定義,五服以外就從親屬中淡出了。
親屬中五服的確定是以自己為點,上推四代,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推四代,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同時還有上述親屬的旁親,都屬于有服親,也叫內(nèi)親,母親一系叫外親,服制也只有一世,僅 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則是無服親。衰親指父親親屬,大功親指祖父親屬,小功親指曾祖父親屬,緦親指高祖父親屬,母系親屬均屬緦麻親之中。還有以五服的關(guān)系量定了五服罪,確立了社會管理框 架,也就是宗法等級制度,成為維系社會結(jié)構(gòu)的上層建筑。
辛
“五服”是中國古代宗法制社會中的常見親屬關(guān)系,九族親屬中,如果有人死去,和他有著親屬關(guān)系的人要行不同時間不同服裝的喪禮。這種喪禮按照九族中所處的不同親屬關(guān)系的親疏遠近不同而規(guī)定不同喪服標準。
“五服”共分為五類,這五類分別是:
第一類,稱斬衰,是最重的喪禮,一般適用于子女為父母(包括繼母),著粗麻布衣服,不縫邊,手拿哭喪棒,腳穿草鞋,喪期三年。
第二類,稱齊衰,分為四等:
1.齊衰杖期。粗麻衣縫邊,執(zhí)削杖,喪期一年。適用于夫為妻;
2.齊衰不杖期。手不執(zhí)杖,其余同上。適用于孫為祖父母、侄為伯叔父母、出嫁女為父母、男子為兄弟;
3.齊衰五月。適用于曾孫為曾祖父母;
4.齊衰三月。使用于玄孫為高祖父母。
第三類,稱大功。衣用熟麻布,白色,喪期九月。適用于已婚姑、已婚姐妹、堂兄弟,已婚女為伯叔父父母及兄弟。
第四類,稱小功。衣用較粗熟布,喪期五月。適用于伯祖、叔祖、堂伯叔父、從堂兄弟。第五類,稱緦麻。衣用精細熟麻布,喪期三月。適用于外祖父母、岳父母、表兄弟。
親屬關(guān)系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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