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xué)古老命題解讀解惑系列之一
引言:“道法自然”具有規(guī)定老子哲學(xué)本質(zhì)特征的意義。
要了解道家,必須理解老子的思想,而要理解老子的思想,必須讀懂《道德經(jīng)》,而要讀懂《道德經(jīng)》,就必須清楚“道法自然”的真正含義。
“道法自然”是《道德經(jīng)》中老子思想精華的集中體現(xiàn),是道家哲學(xué)理論最基本的命題?!暗婪ㄗ匀弧彼嘘U述的是“道”的本性,而“道”作為道家哲學(xué)最根本的范疇,作為《道德經(jīng)》中最抽象的概念,若是離開了“法自然”的規(guī)定性,也就失去了道家哲學(xué)的理論本色和思想特征。
依據(jù)老子的看法,“道”是天地萬物生成的本原,是宇宙生成發(fā)展的動力源。而“德”是“道”在社會倫常領(lǐng)域的表現(xiàn)。《道德經(jīng)》所論述的“道”與“德”,其本性特征就在于“法自然”,所以,離開了“道法自然”這一基本哲學(xué)命題,《道德經(jīng)》也就失去了理論根基。
老子政治哲學(xué)的核心思想“無為而治”,其哲學(xué)根據(jù)是“道法自然”。
莊子人生哲學(xué)最精彩理論“逍遙游”,其深層哲理是“道法自然”。
竹林七賢之首的嵇康的哲學(xué)名言“越名教而任自然”,也離不開“道法自然”的理論依據(jù)。
此外,陶淵明的詩,展子虔、荊浩的畫,也都受到“道法自然”理念的影響。
“道法自然”影響了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方方面面,在倫理、政治、藝術(shù)、人生、管理等各個領(lǐng)域,都能看到“道法自然”理念的影響。魏晉玄學(xué)家的人生態(tài)度,漢初的“無為”政治,藝術(shù)上的“外事造化,中得心源”說,經(jīng)濟管理領(lǐng)域的“君不見的手”等等,都能從“道法自然”中找到哲理源頭。
老子雕像
第一,《道德經(jīng)》關(guān)于“道法自然”的文本。
“道法自然”的影響如此之大,這是中國古代哲學(xué)的一個影響深遠的命題,眾所周知,這一命題是由老子提出來的,是《道德經(jīng)》中的至關(guān)重要的命題,那么,這一命題在文本、語境和含義方面到底是怎樣的呢?
《道德經(jīng)》第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p>
而迄今發(fā)現(xiàn)的最早的《道德經(jīng)》版本《郭店楚簡本》甲本二組有一段話與流傳最廣的王弼注本在文字上所有不同:
“有狀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獨立不改,可以為天下母。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勥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之間,其猶橐籥歟?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
其中,最明顯的區(qū)別是,王弼本的“有物混成”,在楚簡本是“有狀混成”;王弼本的“人居第一”,在楚簡本里是“王居第一”,區(qū)別不是很大,前者的“物”指原初狀態(tài)的事物,而后者講“狀”,似乎更能準確地表達老子對于原初本原狀態(tài)的描述,因為以“狀”來表達,更能體現(xiàn)成“物”之前的混沌狀態(tài),所以在《道德經(jīng)》中有“有生于無”的說法。
總的來說,兩種版本都能表達老子的思想,區(qū)別只是細微的。
可惜,較早的關(guān)于《老子》的注釋本,比如《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記錄的《老子鄰氏經(jīng)傳》《老子傅氏經(jīng)說》和《老子徐氏經(jīng)說》等,都已經(jīng)失傳了。
后來,人們發(fā)現(xiàn)了漢代注釋家河上公的《老子道德經(jīng)河上公章句》,在其中,河上公對上述文字中的“道法自然”解釋為“道性自然,無所法也”(《老子道德經(jīng)河上公章句》卷二《象元》第二十五)。河上公的這一注釋對漢以后的老子研究影響很大,后來許多《道德經(jīng)》注釋者都按照這一思路去對老子的“道法自然”這一命題進行釋解。河上公的解釋容后再分析。
之后,人們發(fā)現(xiàn)了帛書版《德道經(jīng)》(熊春錦校注),有學(xué)者認為,這是更符合老子原意的版本,主要原因是漢朝漢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shù)”,對《德道經(jīng)》進行篡改,歪曲了原意,把《道經(jīng)》提前而把《德經(jīng)》放在后面了,而古老的版本,應(yīng)該是《德經(jīng)》在前而《道經(jīng)》在后,這顛倒了原書的順序。這一觀點認為,漢儒因為對實修修真沒有弄懂,不了解道家實修修真的順序,不熟悉由“德一”到“道體”的修練方式,因而就將《德道經(jīng)》改變成了《道德經(jīng)》。當然,這一觀點主要是從中醫(yī)修養(yǎng)和道教煉丹的角度去理解老子的著作的,其論點是否成立,尚存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在帛書版《德道經(jīng)》的下篇《道經(jīng)》中,與上述那一段話相似的文本是: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繡呵,繆呵!獨立而不垓,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筮,筮曰遠,遠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保▍⒖础兜碌澜?jīng)》熊春錦校注本)
這與楚簡本在文字上區(qū)別不大,特別在結(jié)尾處都同樣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所以,無論是《道德經(jīng)》還是《德道經(jīng)》,各種版本都表明“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學(xué)的基本命題。
《道德經(jīng)》
第二,對“道法自然”的幾種主要解釋。
關(guān)于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一段話歷來有各種各樣的不同解釋,各解釋者都試圖解釋清楚“道法自然”的真正含義,但是,解釋者們因思路不同,解釋各異,所理解的“涵義”也很不相同。
漢代的河上公,亦稱河上真人,他注釋《道德經(jīng)》的《河上公章句》是成書最早、流傳最廣、影響最大的注本。河上公對“道法自然”一段話的解釋廣為流傳。
河上公說:“人當法地安靜柔和也,種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恃)也。天湛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道清靜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性自然,無所法也?!保ā逗由瞎戮洹罚?/p>
在河上公看來,“人法地”重在“安靜柔和”,而地法天”貴在“施而不求報”,而“道法自然”最主要的在于“清靜不言”“萬物自成”,所以說“道性自然,無所法也”??梢姡由瞎鶑娬{(diào)的是“道”是清清靜靜、不言不語,是對萬物自我生成的描述,其本性是自然而然的,它沒有什么可以效法的,而不用效法任何事物,它自然如此,本是如此。
與河上公不同,魏晉玄學(xué)的重要代表人物王弼的注解另有深意。王弼解釋說:“法,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于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zhuǎn)相法也。道順自然,無故資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保ㄍ蹂觥独献拥赖陆?jīng)注》)
可見,王弼把“法”視為是“不違”的順應(yīng)原則,人不違反地理、自然條件,便能平安安定;大地的運行變化,要順應(yīng)自然規(guī)律的變化趨勢,才能安全地承載事物;天的運行法則,要遵循大道的規(guī)律,才是“無為而無不為”,才能覆蓋、統(tǒng)攝所有事物。而道不能違背自然本性,其性為無極、無形、無儀,順其自然。
此外唐代學(xué)者李約在《道德真經(jīng)新注》中,對《道德經(jīng)》上述的那一段話,是結(jié)合儒家的倫理道德原則來解釋的,李約認為,“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此“域中四大”,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乃是順“三自然而理天下也”,天下得之而安,故謂之“德”。他說:“凡言人屬者耳,其義云‘法地地’如地之無私載?!ㄌ焯臁?,如天之無私覆?!ǖ赖馈?,如道之無私生成而已。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例也。后之字者謬妄相傳,皆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則域中有五大非四大矣。豈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天地無心,而亦可轉(zhuǎn)相法乎?”(李約《道德真經(jīng)新注》)
顯然,在李約看來,文中所強調(diào)的只有王“法天”“法地”“法道”,順“三自然而理天下”,天下才得以安寧。原書中只有天地道王“四大”,沒有“五大”,若是把“自然”也加進去成“五大”,便是“支離決裂,義理疏遠矣”。不難看出,李約是將道家哲學(xué)基本觀點儒家化,試圖去掉“道”的自然本性,把“道”解釋為儒家的“道統(tǒng)”。
當代著名的文化學(xué)者南懷瑾先生對“道法自然”的解釋通俗而又深刻。南懷瑾先生也將“法”解讀為“效法”,但他對“自然”作出了更仔細的解釋,他說:“我們現(xiàn)代人讀《老子》,認為自然就是自然科學(xué)的自然,古文不是這樣讀,我們現(xiàn)在的自然科學(xué)是借用老子的觀念?!匀弧瘍蓚€字原來不一定是合在一起的名詞,道法‘自’‘然’,是說它自己當然如此,它的自體當然是如此,不要再問了,不能問下去。等于宗教講的一樣,不要追問上帝是誰造的,信就得救,不要問,再問下去問不到底了。”
所以,南懷瑾先生說:“道法是“自” “然”,自己當然如此謂之自然。我們現(xiàn)在讀《老子》的人,因為受了幾千年后日本人借用《老子》的自然觀念,翻譯自然科學(xué)名詞的影響,所以我們一提自然,說這個風景那么好,那是自然的,人要到自然里頭走走,于是自然就代表空氣、代表了空間。人怎么會到自然里頭走走呢?這一些自然的觀念同老子的自然毫不相干,名稱給他們借用錯了。所以老子說‘道法自然’,道效法誰?道就是道,它自己本身必然一定是如此,有一定的規(guī)律。”
南懷瑾先生繼續(xù)解釋說:“所謂自然不是盲目,剛才再三強調(diào),自然非常有規(guī)則,一步不能違反。所以魏伯陽真人在《參同契》里告訴我們,道家修煉神仙之道,如科條之不可違。等于法律、科學(xué)的定律沒有辦法違反一樣?!保▍⒖茨蠎谚段艺f參同契》)
顯而易見,南懷瑾先生對于“道法自然”的解釋,所強調(diào)的是“道”的“自己當然如此”,是“他自己本身必然一定是如此”,沒有原因,不可追問,本然如此。這指出了“道”的自因、自成、自本、自根的本性。
道法自然
第三,關(guān)于“道”“法”和“自然”的含義以及“道法自然”的真正本意。
1、“道”是什么呢?
在一般詞義上,“道”的本義為道路,并由道路之義引申為動詞化的取道、經(jīng)過等,進而再引申出方法、技藝、規(guī)律、原則等。
而在老子哲學(xué)中,作為道家的根本哲學(xué)范疇,“道”所指的是世界萬物的本原。
在《道德經(jīng)》的各種版本中,都有多處關(guān)于“道”的論述。例如:
王弼注的《道德經(jīng)》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保ā兜赖陆?jīng)》第四十二章)
而馬王堆帛書甲本(一)的論述文字與王弼注本相同。兩種版本的文字主要闡述的都是“道”的本原性質(zhì),“道”內(nèi)含陰陽互動因素,矛盾統(tǒng)一,生發(fā)萬物。
再如,王弼注的《道德經(jīng)》說:“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
馬王堆帛書甲本(三)曰:“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無名,萬物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竟省亢銦o欲也,以觀其眇(妙);恒有欲也,以觀其所噭。兩者同出,異名同胃(謂)。玄之有(又)玄,眾眇(妙)之【門】?!?/p>
兩種版本的文字雖不同,但都強調(diào)“道”的玄妙本性,“道”可以說明,但不是通常的道理所給說明的,難以說明,是因其出現(xiàn)在萬物的初始狀態(tài),神秘莫測;可以說明,是因為其為萬物的本原,派生出萬物,可以借助于萬物對其進行了解?!暗馈笔巧钸h神秘的,又是洞悉一切奧秘的門徑。
又如,王弼注的《道德經(jīng)》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 逝曰遠,遠曰反。”(《道德經(jīng)》第二十五章)
馬王堆帛書乙本(四)曰:“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蕭(寂)呵漻(寥)呵,獨立而不(改),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筮(逝),筮(逝)曰遠,遠曰反。”
兩種版本文字略有不同,但都是在強調(diào)“道”“先于天地而生”的混沌狀態(tài),“道”是無限大的,大到了像消失了一樣,高遠無比,從“有”返回到了“無”。
總之,“道”具有“合三為一”的本質(zhì)特征:一是本原性質(zhì),“無生有”,“道生一”;二是玄妙性質(zhì),“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三是混沌無限,“先天而生”,“有乃是無”。
悟 道
2、“法”指什么?
“法”的本義意是法律、法令,后來引申為方法、方式、范式、標準、法術(shù)等,并動詞化為效法、遵從等。
《道德經(jīng)》中,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一句話,人們對其“法”字的解釋主要有兩種含義,第一種指“效法”。如河上公的解釋就是采用此義,他強調(diào)人效法地,安靜柔和,勞作而不怨恨,有功勞而不自傲;地效法天,湛泊不動,施舍而不求報,讓生長萬物,卻無所收取;天效法道,清靜不言,讓萬物自成。而道無所效法,所以自然而自然。(參看《河上公章句》)以“效法”之義解“法”,這一解釋流傳很廣。
第二種是指“法則”。王弼明確說:“法,謂法則也。”人、地、天、道都不能違背法則,所以,王弼說:“人不違地,乃得全安”;“地不違天,乃得全載”;“天不違道,乃得全覆”;“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
釋“法”為“法則”之義,應(yīng)該是比較準確的,比起以“效法”來解釋更好,在句法上,也能保持前后一致,若說“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效法自然”,這后一句便說不通,若最后一句解釋稱“道自然如此”,卻改變了原來句子的動賓句式,因為前面皆以“效法”解,而唯獨后面卻作“本是如此”解,很難說得通。
道法自然
3、“自然”指的是什么?
“自然”從一般詞義上看,指天然,非人為,不勉強,不拘束,不呆板;指自然界、客觀對象等;指自由發(fā)展、自生自長;指理所當然、發(fā)展有據(jù)等。而老子使用“自然”這個詞并不是專門指作為客體的自然界,也不是專指理所當然等。在《道德經(jīng)》中,老子在多處談到“自然”,其含義不完全一樣,除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一段話談到“自然”之外,至少還有四處談到: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保ǖ谑哒拢?/p>
“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保ǖ诙拢?/p>
“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保ǖ谖迨徽拢?/p>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xué)不學(xué),復(fù)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保ǖ诹恼拢?/p>
上述第一句,是結(jié)合上面所說的最好的君王,民眾感覺不到他的;差點的君王,民眾會接近他稱贊他;再差一些的君王,民眾會畏懼他;而更差的君王,民眾會蔑視他,君王誠信不足,民眾不會相信他,所以,最好的君王非常悠閑,很少發(fā)號施令,事情辦成功了,百姓會說他是通情達理,順其自然。這“自然”是指順其自然之意。
第二句主要是說,少發(fā)號施令,使其自行發(fā)展??耧L刮不了一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這都是天地本性所決定的。其“自然”的含義指的是自我發(fā)展、自我演變。
第三句所強調(diào)的是道之所以被尊崇,德所以被珍貴,并沒有推崇或驅(qū)使它們,而是從來就是順其自然發(fā)生的。這里的“自然”指不加干涉,任其自化自成,順其自然。
第四句所講的是:圣人以無欲作為自己的欲望,且不以難得的財物為貴重;以不學(xué)為學(xué),能提醒眾人彌補過失,知錯而改,輔助萬物順其自然發(fā)展,不敢多加干預(yù)。
顯然,上述四句話中,除了第二句的“自然”用的是“自我發(fā)展、自我演變”之義外,其它三句,其含義皆是指“順其自然”?!绊樒渥匀弧笔抢献印兜赖陆?jīng)》中“自然”一詞的主要含義。
不難看出,老子用“自然”一詞,不是指自然界,也很少指自由發(fā)展,更多的是強調(diào)不勉強、不強迫、不干預(yù)、不擾亂,不以原則、理念或意愿去干涉,而是任憑其自然而然地生長、運行和發(fā)展。
郭店帛書楚簡本甲本一組有一段話,是緊接著上述第四句之后說的,其中明確強調(diào):“道恒無為也,侯王能守之,而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將鎮(zhèn)之以無名之樸。夫亦將知足,知以靜,萬物將自定?!边@里的“自化”“自定”可以說是很深刻地闡述了“自然”一詞在《道德經(jīng)》中的主要含義。
莊子的說法也可以用來幫助理解老子所用“自然”一詞的含義,莊子在《應(yīng)帝王》里說:“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边@是對于“自然”含義的描述,“無容私”是對“自然”真意的揭示,指不容許有事物、精神等對“道”進行私自干預(yù)。
綜上所述,“道法自然”的真正涵義是,作為原初混沌、萬物本原的“道”,所堅守的是順其自然的法則,即純憑本然、自化自定,以不斷自我發(fā)展為自身的根本“元則”,本然而自然。所以說,老子是以“自然”來描述“道”的至高無上的自我原則。
道法自然
第四,“道法自然”與道家的“無為”說。
在老子哲學(xué)中,“自然”與“無為”雖是兩個范疇,但二者之間在內(nèi)在邏輯上是相通的?!白匀弧敝饕侵缸匀欢唬鶑娬{(diào)的是任其自化自成,不勉強、不強迫、不干預(yù)、不擾亂;而從運行方式看,其實就是任憑本然,順應(yīng)“道”的自然本性,不以任何行為進行干擾,這從本質(zhì)上看也就是“無為”。
《道德經(jīng)》中的“自然”一詞,極少在客觀存在的自然界這一意義上使用,而是用其知其然而然,不加任何人為干預(yù),任其自然的含義。而強調(diào)堅守順其自然的法則,其實就是“無為”,而只有“無為”才是真正地讓“道”的自化自成的本性得到全面發(fā)揮,才是“無不為”。有人說,《道德經(jīng)》全書的中心思想,只是在闡述“無為”一詞而已,這不是沒有道理的??梢哉f,無論“自然”還是“無為”,都是“道”的本質(zhì)規(guī)定性,都是在彰顯著“道”幽遠玄妙和深奧神秘的深刻涵義。
《道德經(jīng)》三十七章曰:“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王弼對其中的“道常無為”的解釋是“順自然”。王弼深刻地指出了“無為”與“自然”的內(nèi)在關(guān)系。以此觀之,“無為”是“道”的運行方式,而“自然”是“道”的本原狀態(tài),“道法自然”與“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其內(nèi)在涵義是統(tǒng)一的,既是“道”的自我本性,也是“萬物”的基本屬性。
談?wù)摗兜赖陆?jīng)》最經(jīng)常講到的命題是“道法自然”和“自然無為”,“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更多地具有形而上意義,主要闡述“道”的自然而然、自化自成的本性,是對天地運行的本性和內(nèi)在根據(jù)的揭示;而“自然無為”的“自然”卻更多地偏重于政治意義,這與《道德經(jīng)》既是哲學(xué)書又是政治謀略書的理論意義有關(guān),老子的道家學(xué)說既是哲學(xué)理論,也是政治謀略學(xué),老子將道學(xué)理論應(yīng)用于政治學(xué),把“道法自然”演繹為“自然無為”,他說:“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xué)不學(xué),復(fù)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保ǖ诹恼拢├献訌娬{(diào)圣人或君王在治國理政時必須堅持“自然無為”的原則。
老子有不少強調(diào)“無為”思想的論述,如“絕智棄辯,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絕為(偽)棄慮,民復(fù)季子。”(楚簡本甲本一組)“其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在民前,民弗害也。天下樂進而弗厭。以其不爭也,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保ㄍ希笆肽軡嵋造o者將徐清,孰能安以動者將徐生。保此道者不欲尚盈。為之者敗之,執(zhí)之者遠之。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失?!保ㄍ希┰诶献涌磥恚侵\辯術(shù)、權(quán)術(shù)權(quán)利、搞欺詐搞陰謀等都是沒有用的,必須去掉,民眾才能復(fù)歸淳樸,君王也才會受到擁戴;君王若善于“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爭”;圣人需“無為”才能“無敗”,需“無執(zhí)”才能“無失”??傊@所闡述的都是“無為而治”的道理。
無為而治
當然,老子所主張“無為”并非是指無所作為,而是指順其自然,不干預(yù)、不胡亂作為。老子以“無為而治”勸誡古代君王要控制自己的權(quán)力欲望,不能強為妄為或胡作非為,更不能施行霸道,不能利用自己的權(quán)力為非作惡,同時,老子又以“自然無為”來強調(diào)順其自然,實行與民休息政策的重要性。后來的“黃老之術(shù)”就是發(fā)揮了老子這方面的政治策略,而“君人南面之術(shù)”卻是違背了老子的基本思想,轉(zhuǎn)變?yōu)椤暗弁鯔?quán)謀”。
老子“無為而治”的政治策略在漢初的政治實踐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文景之治”的形成表明了老子“無為而治”政治哲學(xué)是中國古代非常高明的管理理念之一。
聯(lián)系客服